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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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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依然存在未能实现水事立法体制的突破、缺乏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未能形成多元化的污染管理体系的问题。中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未来发展应充分尊重水的自然属性、强化政府环境责任和完善市场机制与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对立法行为的规范基本上经历了从宪法和组织法授权型规定、程序化规定到单行法律或法规规定,最后发展到法典化这样四个阶段.《立法法》作为规范立法行为的基本法律,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明确立法权限、维护法制的统一与尊严、完善法学体系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立法法》实现了立法制度的法典化,充实了程序性规范,增强了立法的民主性及可操作性,它根据社会实际需要,扩大了立法主体的范围,同时对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给予了一定的制约,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并且增加了法规、规章之间的冲突裁决机制,完善了立法监督制度.《立法法》是我国立法制度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3.
流域水污染防治应建立在流域整体生态的基础上,而现行法律仍以跨行政区域为基础,缺乏协调统一性。对地方立法而言,碎片化的立法模式使得地方现行水污染防治陷入困境。这种现状催生了流域各行政区域协调合作的立法需求,因此需要设置协调条款对地方立法中流域各行政区域的关系及制度进行协调,其中省际行政区域间的协调是关键。以松花江流域为样本,识别流域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中的协调条款,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对协调条款中的基本要素进行规范性建构,以破解地方立法碎片化问题。  相似文献   

4.
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在立法上的关系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水资源保护包括水量与水质的保护,水污染防治主要是水质保护。这种关系在立法上表现为:各国水法内容上千差万别,但都将防治水污染作为水法或水资源保护法的一项内容。在我国,水法与水污染防治法之间的普通法与特别法关系更为明显,针对水污染严重、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衔接不够等问题,水法强化了水资源保护的规定,是对水污染防治法的补充完善。鉴于我国现行水事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应通过立法切实解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与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地方环境立法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地方环境立法在我国的环境立法体系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正确认识和完善我国的地方环境立法,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体系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地方环境立法还存在很多问题,今后立法时,应该考虑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利益衡量理论和采取听证等措施来完善地方环境立法。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虽然历经修订,但其对于水污染的控制手段却一直延循以技术为基础的排污标准。这种手段在内在机理与外显制度上难以实现预期立法目的,它实施成本过高,效率低下;是一种列举而非概括的控制手段,难免顾此失彼。故此,我们的立法修订不能止步于反思和完善具体制度和机制,更要反思《水污染防治法》的控制手段,重视以水质目标为标准的控制手段,并进行相应具体制度的构建。制度构建中应注重水质标准体系的立体化、灵活性和立法上的兼容性。  相似文献   

7.
京津冀区域水污染立法协同治理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直以来,京津冀区域水污染治理问题备受关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域内水污染状况虽有好转,但仍存在治理成效缓慢、无长足进步等问题.区域协同治理是解决京津冀区域水污染问题的良方.然而,区域内相关立法协同机制的缺失严重影响着协同治理的实施效果.因此,京津冀区域应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地方立法协同,逐步建立统一的排污标准,健全区域内水污染协同立法体系,最终构建完善的域内水污染立法协同机制.  相似文献   

8.
生态补偿是一个具有成长性与发展性的概念.生态补偿制度是一种旨在最优化调控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增益、保护与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可持续性平衡的法律制度.生态补偿立法需要准确厘定生态补偿的法律性质,正确确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系统化架构生态补偿的多层机制,多元化设计生态补偿的实现渠道,合理化设计生态补偿的计算标准,制度化完善生态补偿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9.
在回顾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的基础上,认为我国社会保险立法在构建我国社会保险法体系,实现单位保险、国家保险向社会保险的实质性转变,推动我国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创建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存在立法内容不完备、立法层次偏低、实施机制较弱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尽快制定社会保险法,适时提高各单项社会保险的立法层次,强化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机制等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生态保护立法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的生态保护立法处于一种割裂状态,未能按照生态系统管理的思想对生态保护做出统一、协调的规定,现行环境资源法律在立法指导思想、立法目的、立法原则、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待完善.完善我国的生态保护立法,应首先确立生态系统管理立法模式;在此基础上,构建由生态保护综合性基本法和各种涉及生态保护的单行法(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特定自然区域保护法、各类型生态系统保护法和提供各种生态保护手段的单行法)、区域(流域、特定地方)生态系统保护法、生态保护标准共同构成的内部协调、外部统一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11.
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立法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日益受到社会重视并将逐步走向完善。但作为一种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农业生态补偿却未在我国法律制定及其法律实施中得到重视。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政策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在立法层面上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立法的相关问题,在分析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立法缺陷的基础上,对我国农业生态补偿立法模式、立法进程及立法内容提出相应的设计建议。  相似文献   

12.
欧盟环境侵权赔偿立法的整个过程,对环境损害的救济方式也经历了由民法为主向行政法的转变。前后立法模式的变化,对环境损害赔偿法的体系、功能和运行产生深远的影响。欧盟的一些国家在环境民事赔偿责任领域通过了被认为具有先驱性的单行法,这些法律在责任主体、适用范围、责任基础、举证责任、赔偿范围等方面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这对我国正在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化学品污染是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而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尚为空白,化学品污染防治立法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也供给不足。化学品污染防治立法对气候变化兼具减缓性和适应性,需要在生态整体主义理念指导下,对化学品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立法,确立保障生态安全、人体健康的立法目的。我国化学品污染防治立法需着重强调预防原则与全面管理原则;完善化学品计划与规划制度,调整化学品产业结构,发展绿色化学;统一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以"最佳适用技术"为原则严格化学品环境标准制度;完善化学品登记制度,建立化学品信息系统数据库;完善化学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增加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评价。  相似文献   

14.
本文主要讨论了洱海管理条例、三退三还、两取消、两禁止等主要水环境政策的发展、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其中最主要问题是政策执行的资金投入严重缺乏。通过和新《水污染防治法》比较,洱海水环境政策存在忽视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缺失、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现代意义的中国环境法兴起于本世纪 70年代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 ,现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 ,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 ,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在这个体系内部 ,还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回顾我国现代环境法发展历史过程的基础上 ,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环境立法还存在的不足 ,并就改善环境法立法的有效途径做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循环经济这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将对保护环境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循环经济不等于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法不是环境法。将循环经济法视为环境法将会导致其与现有环境法体系的冲突。从立法层面看,应在环境法领域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并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前期的准备工作,而不是急于进行循环经济专项立法。  相似文献   

17.
对《水污染防治法》中几个问题的思考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水污染防治法”课题组一行30多人于2003年7月15日至2003年8月10日,对《水污染防治法》在淮河流域(河南境内)的实施情况展开了全面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水污染防治法》在淮河流域(河南境内)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对河南省的水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地方保护等一系列问题。联系《水污染防治法》在淮河流域(河南境内)的实施情况,项目组提出了对《水污染防治法》中几个问题的思考及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利于该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18.
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推动人类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过度使用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为内化过度开发利用引发的生态负外部性,实现生态公正,有必要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通过概述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对现存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问题进行剖析,建议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现有补偿制度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三个方面来构建中国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突飞猛进,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也随之而来.按照经济学理论,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较传统方式更具优势.世界环境保护的发展实践用事实证明,构建环境税法律制度是解决我国当前环境保护困局的有效办法.基于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奠定的良好基础和国外开征环境税的丰富经验,我国建立环境税法律制度已具有现实可能性.汲取我国环境保护制度的经验教训,环境税不能变成政府增加其财政收入的工具,其征税对象、税率设定、征收管理等方面的设计均要体现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的设立初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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