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确立审前羁押的司法救济程序,被羁押者不能援用司法救济方式质疑审前羁押的合法性,导致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和超期羁押问题较为严重。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将人身保护令制度引入我国审前程序中,赋予被羁押者对羁押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权利,使中立的司法机关对羁押的根据进行司法审查,从而将审前羁押纳入司法控制的范畴,利用司法权保障被羁押者不受非法或者无根据的羁押。  相似文献   

2.
郑妮 《重庆社会科学》2005,(5):68-72,84
本文从探讨审前羁押的涵义和性质出发,参考西方各国关于审前羁押司法程序的规定,对我国现行审前羁押司法程序进行反思,从实体原则和程序原则上以及分权理论的角度提出控制审前羁押的整体思路,力求完善我国的审前羁押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3.
审前羁押替代措施的适用,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实现诉讼经济.鉴于诉讼理念方面的差异,各国于审前羁押替代措施的选择方面存在区别.我国在构建审前羁押替代制度时应结合国外的成功经验,并依据本国的传统文化及司法实际作出抉择.  相似文献   

4.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为了限制刑事审前羁押措施中国家追诉机关的羁押权,保护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权,实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我国有必要引进国际上通行的司法授权、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制度,以填补我国刑事审前羁押措施司法控制的空白.本文通过对联合国司法文件中有关审前羁押措施司法控制的最低标准和国外审前羁押措施的比较分析,针对我国审前羁押措施的现状、弊端,对我国未来的审前羁押措施的构建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5.
人权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是自由权。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审前羁:制度,其良恶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标志。现代法治国家在设计审前羁:制度时,一方面对羁:的适用作出严格的限制,另一方面对被羁:人的权利给予充分保障。鉴于我国当前刑事审前羁:制度在人权保障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我国应当设定羁:候审制度,引入司法审查,明确羁:期限,设立保释制度,严格适用要件,建立复查制度,完善被羁:人权利。  相似文献   

6.
从我国审前羁押体制的历史看其发展趋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只有尊重过去我们才能理解现在。我国审前羁押体制从过去的混押、混管逐步走向分押混管再到分押分管,这样的历史发展过程对我们现今的体制设置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总体进步性非常明显:审前羁押活动逐步的与审后羁押分离;审前羁押体制逐步的从司法体制中独立了出来;审前羁押体制的中立性在逐步增强。透过这样一个个规律,我们大致能够预测到我们国家审前羁押体制的未来发展趋向。  相似文献   

7.
房国宾 《兰州学刊》2009,(12):138-142
审前羁押定期复查信息披露制度,利于维护被羁押人包括知情权在内的基本权益。鉴于我国实务当中超期羁押问题较为突出,实有必要建立该项制度,明确定期复查主体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笔者分析了该项制度的价值基础,探讨了其适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阐述了有关国家于此问题的具体做法,并进而提出构建我国审前羁押信息披露制度的具体设想,冀益于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郑夏 《兰州学刊》2013,(2):165-172
民事审前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民事审前程序还存在许多缺陷,在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有必要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进行再次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文章通过对比总结国外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相关制度,分析我国现有程序的不足,并结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相关规定,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完善提出具体设想,以期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9.
现行刑事诉讼法将羁押作为拘留与逮捕后续的当然状态,必然导致羁押的滥用。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未决羁押应属非常态的例外,故应通过完善羁押的实质条件予以理性控制,尽量减少羁押。建议将羁押从拘留、逮捕中剥离出来,并以现行的逮捕条件为基础,严格羁押的实质条件:适当提高羁押的证明标准,完善“罪疑条件”;对“罪重条件”加以必要的法定限制;明晰“必要性条件”,这是减少羁押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强制措施对于刑事司法说来,是一种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只要这种权力运用恰当,这些手段是自由的保卫者;而假如被人滥用,那么任何暴政都要甘拜下风.因此,强制措施必须控制在必要限度内.作为司法审查手段之一的令状制度,功能在于通过司法权对侦查权进行制约,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笔者从其渊源、理论基础着手,借鉴各国实践,阐明在中国刑事侦查程序中设置令状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简要构想.  相似文献   

11.
姜伟 《理论界》2015,(3):61-67
未决羁押,一般是指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涉嫌犯罪者从逮捕后到法庭确定其有罪前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状态,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程序都离不开未决羁押。但是,我国在介绍比较外国未决羁押制度时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对临时羁押与我国逮捕制度有混淆,对法治发达国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主要原因认识有偏差,对于听证式审查方式的作用,以及人身保护令在未决羁押救济制度中的作用都有认识不足。我国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中应当坚持检察机关作为羁押适用的决定机关,理性选择审查决定羁押的程序,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后位适用的地位,扩大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2.
《江西社会科学》2016,(7):155-162
鉴于侦查羁押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产生的不利影响,新《刑事诉讼法》在羁押场所、羁押必要性审查、当事人权利救济等方面对侦查羁押制度作了规定。尽管如此,实践中存在的逮捕与羁押一体化、羁押期限依附于办案期限、羁押场所非中立、超期羁押,以及非错案条件下错误羁押免于国家赔偿等问题,表明该制度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为目标,通过借鉴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侦查羁押制度,实现逮捕行为与羁押行为、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羁押场所与办案机关彼此分离,进而将非错案条件下的错误羁押列入国家赔偿范围,应当成为我国侦查羁押制度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3.
许多国家的民诉法中都设置了审前准备程序,而我国现行民诉法中没有设置一个专门的审前准备程序,笔者主张在我国民诉法中能设立一个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合理互动,既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又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的专门的审前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14.
减少审前羁押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关,本身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的范畴。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行使作为国家权力之一的检察权。因此,检察改革必然涉及检察职权的配置和调整的问题。从检察改革十年来走过的历程看,检察改革的绝大部分任务,都与检察职权的配置和行使有关。检察改革之所以始终是围绕着检察职权配置进行的,是因为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是检察改革始终不变的目标。检察改革如果缺乏对检察职权配置系统清晰的认识,如果没有明确的方向,如果违背权力配置的基本规律,就会盲目进行,就难以达到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甚至连检察机关自身的要求都不能满足,并且可能使今天的改革成果成为明天的改革对象。这样的改革,难免走上循环往复、无穷无尽的道路。本刊编辑部认为,在检察改革中,只有充分考虑检察职权配置的优化问题,科学合理地配置检察职权,才有可能保证这些职权的充分有效行使,才有可能通过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以"司法改革与检察权优化配置问题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试图从国家权力的分配和优化,以及现代司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着手,就我国检察权优化配置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本着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必然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美国和德国作为两大法系的代表性国家,具有较为完善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我国现行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主要存在诉答程序、证据交换、证据失权和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缺陷,难以起到确定争点、整理证据及促进和解的作用.借鉴美、德的立法例,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设立独立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建立强制答辩制度、完善证据制度,是改革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16.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现了中国法治进程中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精神.我国实行的是捕押合一的立法模式,引入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无论是检察机关依职权主动审查还是依相关人员申请被动审查,均是对被羁押人诉讼权利的救济.这一制度实行一年多来,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境,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和内容、审查的案件范围、审查的方式以及审查结果的处理,并做好与相关特别程序的衔接,以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7.
梁晨 《天府新论》2005,(4):73-75
在我国,由于国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淡漠,法律知识掌握薄弱,法官在诉讼中仍然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我们认为,可以对我国民事审前程序中法官角色之定位作以下修正:首先,应依不同情况对法官在审前程序中的诉讼指挥权进行加强或削弱。其次,应规定具体的措施办法以保证法官的中立性。  相似文献   

18.
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直接影响着整个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和成败.而侦查能否公开,则是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核心所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侦查不公开的现状及危害,探讨在我国实行侦查公开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侦查公开虽有弊端,但对遏制司法侵权,堵住冤假错案的源头,促使罪犯主动认罪,实现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以及实现公民对侦查活动的知情权等都十分必要.在我国现阶段实行侦查公开,无论立法,还是司法,都完全可行.当然,侦查公开不能绝对化,必须有适当的、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蔡宏图 《学术界》2007,(5):184-188
我国未决羁押的主要问题是羁押时间长和羁押率高,必须根据国际性人权文件关于羁押的普适性规定,从立法上建构独立的羁押措施,进行司法控制,完善羁押替代机制,改革羁押期限规定.  相似文献   

20.
我国尚未建立起预审制度,而当前刑事诉讼的庭前程序保留了大陆法系国家职权主义操作模式的一些特点,对诉讼质量和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在构建我国预审程序方面,笔者主张以设立两级预审法院为核心,建立起预审程序框架,并由此带动检警体制和审判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