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抵押是担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法理论强调抵押权之附随性,即附随于其所担保的特定债权。但是过分强调抵押权的附随性,有碍交易便捷和交易成本的最优化。德国、日本和瑞士等国通过抵押权的证券化,在充分发挥了抵押制度担保债权维护信用之功能的同时,亦保证了交易便捷和交易成本的最优化,使这一矛盾得以缓和。这一立法模式可兹借鉴。  相似文献   

2.
房地产抵押债权证券是房地产权益的一种证券创新。本文在分析美国房地产抵押债权证券化成因和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进行房地产抵押债权证券化的可行性。最后针对我国证券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3.
最高额抵押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抵押制度,最高额抵押权有着不同于一般抵押权的特征,在实践中也表现出特殊的成立与实现要件。我国对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关系采取限制主义,在实务中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的确定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变动都存在一些缺陷,我国立法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4.
作为融通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一物之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得到了最优化的利用。但重复抵押中,抵押财产的价值不能满足多个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的情形时有发生。如何使重复抵押中的多个抵押权均能得到公平的实现,于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维护和抵押权人利益的保护关系甚巨。我国《物权法》所确立的“以登记主义为主,以平等主义为辅”的一般清偿规则,虽极有利于保护顺位在先的抵押权人的利益,但对顺位在后的抵押权应如何实现则缺乏明确规定。对此,应在保障顺位在先抵押权的前提下,允许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时,可先行申请实现抵押权。  相似文献   

5.
最高额动产抵押融资是目前各商业银行广泛采用的担保模式,但相关配套登记规则的缺失已经成为这一模式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依体系解释,最高额动产抵押的公示方法为登记,而且登记是最高额动产抵押权设立的对抗要件.最高额动产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不以基于一定的基础关系所发生者为限,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现在和将来一切债权均可作为担保债权.最高额动产抵押设立登记中无须登记"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但必须登记"最高债权限额",可以登记"债权确定期间".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被担保的具体债权的发生、变更等无需办理登记.最高额动产抵押权确定之时应当办理确定登记,但是否办理确定登记并不影响确定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使原始的抵押贷款形式从投资者与标的物之间的直接物权关系,转化为新的债权关系,具有提高住房抵押贷款的变现能力,优化金融机构的资产结构等诸多优点。而加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以保证证券化的健康推进意义更加重大。本文在研究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风险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当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中的风险状况,提出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防范策略。  相似文献   

7.
当债务人未按合同规定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银行试图通过抵押权保障自己的债权时会发现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的不完善 ,相关条件不健全 ,使银行很难快捷、便利地处分抵押物以实现债权。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培育拍卖市场 ,不断完善相关法律 ,才能保证商业银行抵押权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韩国《资产流动化法》解决了1997年金融危机中发生的金融机构的巨额不良债权,2011年韩国又公布了《资产流动化法》的修改草案,试图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尚缺乏法律支持,特别是利用SPC方式的资产证券化必需借助法律平台,应制定相应的税法特惠制度降低资产证券化的成本,规定与民法不同的有关债权让与对抗要件、抵押权的取得等规定,以此来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不动产抵押合同包括设定抵押权的约定与设立抵押权的合意两项内容。前者为债权合同,后者则为物权合意。在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虽未有效设立,但设立抵押权的约定这一债权合同的效力不因此受影响。依据有效的抵押合同,当主合同的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虽然不能依据抵押权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有权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抵押人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登记义务和损害赔偿责任,其中损害赔偿在可归责于抵押人的原因导致不能登记时产生,系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0.
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符合现代民商法促进交易安全与快捷的价值取向和动产占有的公信理论。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抵押合同时以担保债权为目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第三人主观上为善意、抵押物是抵押人合法占有的动产等四个方面是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必然在原权利人、无权处分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合理配置原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法律效力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本文结合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制度性特征 ,以及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提出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我国推广应用的相关对策。  相似文献   

12.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工具的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工具的多样化是创建完善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基础。住房抵押贷款工具的设计是目前我国建立和完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关键。住房抵押贷款工具的设计依赖于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成数和还款方式四大要素。其中还款方式的设计直接影响到居民家庭的购房能力。鉴于等比递增抵押贷款方式的不足之处 ,利用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双指数抵押贷款的原理 ,文章通过对传统的住房抵押贷款还款方式的分析 ,提出一个新型的住房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此模型遵循住房消费信贷理论 ,其主要适用对象定位在收入递增的中青年家庭  相似文献   

13.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是指由依法设立的机构或者组织为合格借款人申请高比例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而提供的一种信用担保行为,其主要功能是降低购房借款人的首付款比例。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适时建立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构,为广大中低收入者申请高比例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此外,政府还可根据住房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鼓励、引导和扶持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政府一方面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适时组建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机构,为广大中低收入者申请高比例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担保,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另一方面还可根据住房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鼓励、引导和扶持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信息不对称是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出发,探讨了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几种表现形式,并分析了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指出实施抵押贷款证券化、完善个人信用制度、落实抵押贷款担保制度、规范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是规避信用风险的关键策略。  相似文献   

16.
以198份银行信贷员的调查资料为依据,通过建立多类别逻辑回归模型,分析林业政策对林权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林权登记管理政策、限额采伐管理政策、林权交易管理政策对林权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影响显著,指出政府应通过健全我国林权登记管理政策与完善限额采伐管理政策和林权交易管理政策等,以进一步维护金融交易安全,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持续开展。  相似文献   

17.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借款人中请高比例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信用支持。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适时组建政策性保险机构,为广大中低收入者申请高比例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保证保险,以降低其购房“门槛”,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此外,政府还可根据住房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鼓励、引导和扶持商业保险公司为借款人中请高比例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保证保险。  相似文献   

18.
抵押物的转让,涉及抵押物的利用、交易安全和抵押权人、抵押人、受让人三方利益的冲突与平衡。如能在抵押物转让制度设计的权衡与选择中,肯定抵押人对抵押物的自由转让权,抵押权人通过行使物上代位权或追及权来实现其担保利益,受让人则以对购买抵押物的选择权和对抵押权的涤除权来维护其自身权益,则能最大限度地体现法律的各种相关价值,满足三方当事人的利益需求。  相似文献   

19.
文章针对学理界对于一般动产抵押的怀疑态度和理由,从正确理解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的角度出发逐一论证了一般动产抵押既不会导致理论和立法的混乱,也不会导致对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的违反和公示作用的缺失。同时,文章通过对一般动产抵押制度的发展与其功效的分析论证了其存在的必要性,指出一般动产抵押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