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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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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实中意思表示的瑕疵严重影响着交易安全和经济的发展,意思表示瑕疵的效力问题当然备受关注。本文就当前民法典制定中有关意思表示瑕疵效力制度方面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对我国现行民法并未规定的第三人胁迫及不当影响制度的效力提出建议;对意思表示错误的效力进行了思考。目前中国法律对意思表示不自由之“乘人之危”“胁迫”的规定失之简括,本文为准确认定“乘人之危”“胁迫”行为的效力做出一些探讨。通过以上补漏,修正以及整合,以期达到法奈本身的规定更易于适用于实践,更好的引导实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法律赋予了公民遗嘱自由,赋予了每个人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法律也没有禁止和剥夺“第三者”依法享有这一权利。黄永彬案不应当避开《继承法》而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应采民法的价值取向,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维护遗嘱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律也在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社会安定的保障,可以确立大众正当的法制观念。占有在民法中获得了一种独立的地位,不再依附所有权而存在,但占有制度的法律条文并不全面。为保护合法财产人的正当权利,创建有效的法律保护途径,本文从占有概述、物权法中占有地位、占有的效力和占有在民法中的作用分析占有在民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4.
遗嘱自由是各国继承法都承认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如果不对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做一定的限制,有可能会损害到继承人的利益。特留份制度可以说是基于遗嘱自由而派生出来的制度,因为它设立的初衷就是对遗嘱自由进行有效的限制。我国继承法规定了必留份制度,但它的功能与作用与特留份制度还有着不小的差异,在我国法律日益完善的今天,有必要在继承法的修改中加入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5.
商事代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其扩大了意思自治的范围。一方面商人繁杂的商事事务使其不能事必躬亲,而从事某项商事代理的代理商其专业性、技术性又是商人所需要和信任的。这样商人可以不亲自行为,仅通过代理人代理其法律行为就可以坐收法律行为的后果。代理关系建立在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信任基础至上,布莱克法律词典将代理定义为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受托信义关系。因此,代理关系就可因信任基础的丧失,而单方撤回代理权限,从而终止代理关系。目前,我国有关商事代理的法律制度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关商事代理权限撤回更是没有系统的规定。商事代理权限的撤回即意味着代理关系的终止,其不仅涉及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且还对第三人法律关系产生影响。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良好秩序,平衡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利益,有必要对商事代理权限撤回的相关法律问题予以研究,以期使商事代理制度系统,而最大限度的发挥商事代理制度的优势,促成交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6.
一、目的要求 民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最重要的部门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规定直接反映和调整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和合同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和继承权制度等,这些也是本书的主要内容。 学习本书,应对民法的基本体系、基本制度、基本原理、基本概念有初步了解。要求了解和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民法的渊源和解释,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民法的基本原则;了解和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7.
正在我国的民法体系中,善意取得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同时也可以看做是随着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客观需要而存在的一种交易原则。善意取得的确定对目前善意交易相对人保护、市场交易关系以及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民法体系中确定善意取得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意义。因此对我国民法体系下善意取得制度进行讨论,无论是从法律体系的完善,还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民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最重要的部门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规定直接反映和调整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和合同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和继承权制度等,这些也是本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9.
代孕行为是伴随着人类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其在西方发达国家由来已久。近几年来,我国的代孕现象也日益增多。看似简单的一个代孕行为,其背后却隐藏着法律、道德、伦理以及社会秩序等多方面的问题。代孕行为是否合法?代孕行为所产生的生育权、婚姻家庭关系、继承权等方面的问题,都是我国法律目前还未解决的。本文将从代孕的概念及出现的原因,代孕行为引发的法律问题,代孕法律制度的立法构想三个方面分析,试图在公民的生育权和法律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相似文献   

10.
学习目的和要求 民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最重要的部门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规定直接反映和调整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和合同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和继承权制度等,这些也是本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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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民法是地位仅次于宪法的最重要的部门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其主要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和合同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和继承权制度等。 学习本书,应对民法的基本体系、基本制度、基本原理、基本概念有初步了解,了解和掌握以下重要内容: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民法渊源和解释、民法适用范围、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分类、构成要素,民  相似文献   

12.
在传统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物权而不适用于不动产物权。《物权法》颁布之前,就我国不动产物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学界颇有争论,而以登记作为公示的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不适用此制度。《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这一规定完善了我国原有的物权法制度,使我国在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面有了开拓性进展。本文以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价值及依据为基础,分析其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并提出一些思考,以期完善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3.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民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 于宪法的最重要的部门法,是调整市 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规 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规定直接 反映和调整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法 律制度。 学习本书,应对民法的基本体系、 基本制度、基本原理、基本概念有初步 了解,要求了解和掌握民法的概念、调 整对象、民法的渊源和解释、民法的适 用范围、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了解和掌握民事法 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分类,民事法律 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事实的概  相似文献   

14.
于彬 《经营管理者》2011,(4X):306-306
民法和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既有密切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其区分依据除了要考虑法律的调整对象之外,立法价值取向的差异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民法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公平,立法上采取的公平优先原则;而商法的最高价值取向则是效益,立法上采取的是效益优先原则。正确认识民法和商法在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对于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事实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未经意思合致,而直接依事实行为成立的债的法律关系。口头合同和事实合同具有相同的外观,但能够以是否经过了意思合致加以辨别。合同法第10条和第36条的规定,是口头合同存在的法律基础,与书面合同殊无本质区别。以事实合同为诉因而请求法官裁判的案件,由于传统社会价值和传统裁判理念的引导和定向,往往易生法律关系和法律概念的混乱。缺乏意思合致能够成立事实合同,但口头合同的意思合致若被履行行为所修改,亦可依事实合同理论而予以恢复,故能够援引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解除或无效等问题予以裁判。  相似文献   

16.
监护是民法理论和实务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本文是由现实生活中涉及监护制度的案例所引发的思考,从监护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对我国监护制度的现存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反思,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7.
方红舟 《经营管理者》2011,(4X):289-289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巨大的价值,已被多数发达国家作为主要的劳动合同。我国由于法律等不健全,该合同被很多单位滥用,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相关法律制度是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18.
王舒薪 《经营管理者》2011,(4X):303-303
配偶权目前是法律学界引起争论比较多的话题。在婚姻家庭关系受到西方婚姻家庭思潮冲击、影响而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我们必须认识到配偶权是一个需要积极完善的内容,从我国有关配偶权的现行规定和历史成因上分析了我国配偶权的现状,从内容和民法保护制度两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9.
民事责任与债关系的定位是民法基础理论中的难题之一,也是围绕民事责任所展开的关键性问题。通过梳理近代民法上民事责任与债的"融合"到"分离"形态、现代民法中民事责任与债的"交叉"形态,从两个方面分析了民事责任与债的关系,一方面肯定了民事责任与债在特定阶段上的重合关系,另一方面强调了民事责任不同于债而是具有自身鲜明特征的法律范畴与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在传统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物权而不适用于不动产物权.我国就不动产物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物权法〉颁布之前,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学界一直也存有较大争论,主流观点是持否定态度的.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这一规定完善了我国原有的物权法制度,使我国在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面有了开拓性进展,因此,对我国确立这项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分析是有必要的.本文主要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入手,分析其存在的基础,结合我国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构建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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