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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将人性、人道、人权结合起来,是刑法发展的三个层次,在这个过程中,刑法对"人"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强,刑法的发展层次也越来越高.本文将这一历史发展过程展示出来,说明只有真正地将"人"的概念灌输进法律、特别是刑法当中,才能成为一部良善的法律.  相似文献   

2.
论刑法的“和谐”道德理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作为一种道德理念与事物的完美状态,千百年来为人类所孜孜以求。和谐强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诸层次系统所达到之良好状态。作者认为"和谐"理念在刑法中,内在地表现为刑法主要价值要素之间关系的和谐统一,而外在体现于刑法运行过程之中,并认为良善刑法必然体现并追求"和谐"之道德理念,也惟有"和谐"之刑法方能真正促进并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3.
行为在现代刑法学中处于基础地位.解读大陆法系行为理论,刑法中的行为、犯罪行为以及"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行为"分别属于行为的不同层次.刑法中的行为概念应当重新诠释为行为人控制或应该控制的客观条件作用于具体人或物的存在状态的过程.  相似文献   

4.
当今世界处在一个开放性的社会背景下,任何国家的法律发展都不再是封闭状态下的社会现象.世界各国的经济刑法,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相互交流、影响、吸收,甚至趋同的国际化现象.我国经济刑法也不例外,这是它在发展过程中受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传播等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5.
姜瀛 《南都学坛》2013,(4):75-80
民生刑法观是我国刑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践行民生刑法观首先是促使民生融入到刑法制度之中,更深层次则是将民生写入刑法规范。在民生写入《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条文之后,民生就不仅仅是刑法哲学和刑事政策学所关注的问题,规范刑法学的研究也将面临"民生"这一新的课题。"严重危害民生"成为行贿罪量刑情节性因素,民生问题被初步限定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领域。鉴于民生概念的抽象性,以司法实践为基础所展开的类型化研究将成为解释"严重危害民生"判定标准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6.
边沁功利主义刑法思想的哲学基础源于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快乐主义的伦理观,他认为刑法是一种必要之恶、惩罚之恶,因此主张将"功利"一词具体化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以此功利理论为指导建立刑法理论,提出了刑罚轻重设置的规则,以作为刑罚的合理根据.  相似文献   

7.
我因刑法学界对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始终存在分歧,这根源于对刑事责任的本质的理解差异.在德、日刑法理论中,尽管存在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的争鸣,但其基本语境和犯罪论结构决定了"责任"表明的是一种由主观罪过引起的可谴责性,是否具备"责任"是犯罪成立评价中的重要阶段.立足于我国语境和刑法理论体系,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是行为符合犯罪构成后,行为人应该承受刑罚惩罚的法律地位及价值评价.应受刑罚惩罚性是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的本质.  相似文献   

8.
"刑法全球化"指的是各国刑法对世界不同国家刑事法律吸收方式多样化的逐渐延伸.这一趋势有其深刻的原因,既有外在的现实因素,也有内在的理论基础."全球法律与地方秩序"为刑法全球化提供了参考模式,"全球化与本土化"则为刑法全球化指出了选择路径.  相似文献   

9.
刑法因果关系应分为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两个层次。事实因果关系是对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客观联系的归因性确认,法律因果关系是就行为人对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的归责性判断。事实因果关系是法律因果关系的基础,归因性确认是归责性判断的前提。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对因果关系的认定,是从事实因果关系逐渐向法律因果关系过渡、在归因性确认的基础上逐渐增强归责性判断的过程。法院对因果关系的归责性判断应综合考虑多种价值元素,包括刑事政策、刑法精神、刑罚根据、行为的危害性及其规范违反程度、行为对结果的作用力和一般的公众观念等。  相似文献   

10.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所独有或刑法所重申的,对刑法立法、司法,对刑法总则、分则都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是刑法的核心和精髓,体现了法律的根本精神.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1.
要把握违法性认识,必须理解什么是违法性。汉语中的"违法性"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违法性"不同。将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违法性"中的"法"理解为抽象的、概括的法,取决于其刑法理论体系本身的逻辑。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逻辑中,证明行为"违法性"的方式与"构成要件该当性"的证明方式是不同的。德日刑法理论中"违法性"所代表的"法益侵害性"和我国刑法中"社会危害性"的意思应该是一致的。不应该将"违法性"混同于刑事违法性和法律认识错误。  相似文献   

12.
“生命对生命避险”的刑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意义上的生命对生命的避险分为他杀型的舍己救人的避险和舍人救己的避险两种情况,前者基于被害八无效承诺而作出的剥夺其生命的行为,因此是犯罪行为;后者则违反了人的生命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平等地受到刑法保护的精神,违法了现代刑法强调人权关爱,反对将人作为目的民权主义刑法思想,因此应将这种行为评价为犯罪行为.但考虑到行为人在实施避险行为时其意志自由大大降低,法律应该正视人性的自私与脆弱,以及对其给予刑罚处罚不能实现刑罚的目的--预防犯罪等因素,对"生命对生命"的避险没有必要予以刑罚处罚.  相似文献   

13.
传统刑法法益由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组成,并且刑法以保护国家法益为其最重要的任务。在这种法益结构影响下,人们往往将刑法的法律特性归结为刑法是公法,虽然有学者很早就提出了刑法是保障法的论断,但至今仍未超出刑法是公法的羁绊,这与刑法的发展趋势是不相符合的。在刑事法治视域中,刑法法益除了国家法益、社会法益和个人法益之外,还应当包括生态法益,而且其中个人法益具有优先性,社会法益和生态法益具有基础性,国家法益具有保障性。在这种刑法法益结构的影响下,刑法的法律特性应当归结为刑法只能是保障法,这一论断,不仅表明了刑法的法律特性,还意味着对刑法法律品格的重新塑造。  相似文献   

14.
人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我国在不断完善现代司法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同时不断地健全刑法对人权的法制保障.本文就人权具体体现在我国刑法中的刑法的创制过程与人权保障、刑法的基本原则与人权、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与人权三个方面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15.
"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并非我国刑法的目的。前者作为刑法目的存在逻辑和解释论上的循环论证且会消减法治国家的刑法。而"人民"概念内涵不清且作为一个政治词汇并不适合成为刑法的保护目标。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以国家刑权力限制私力复仇,以达至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持,这作为原始法的初始目的,在法律(刑法)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中,贯穿于始终。"保护人类社会的共同生活秩序"是刑法的根本目的,而法益保护和社会伦理行为价值的保护则是"保护共同社会秩序"的具体化,是刑法的直接目的。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发生了很多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著名案件,比如邓玉娇案、梁丽"金首饰"案、孙伟铭醉驾案、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等等.这些案件的处理,为日后法律职业人运用刚性法律应对纷繁复杂的具体事案提供了绝佳借鉴;同时,这些名案背后也深藏着许多艰深的刑法理论问题,有待刑法研习者加以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7.
刑法社会化初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当代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现实,决定了刑法必须对社会变迁以及犯罪情势的变化作出及时的回应.刑法社会化就是以社会转型为背景,对传统刑法体系与理论的一种反思性理论.观念上,刑法社会化意味着以"国家权力"为核心构建起来的刑法体系将被动摇;实践上,刑法社会化意味着刑法运作体制将从封闭的国家一元体制逐步转型为包括国家、社会、个人在内的开放性的多元体制.传统的刑法工具主义和封闭的刑法体系是制约刑法社会化的根本问题.因此,需要大力推进刑法社会化的进程,构建适时的反应机制、共生的治罪模式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互济的合作模式.  相似文献   

18.
任何一项法律都有这样一个特点——法律条文的相对抽象性,这是法律规范化的要求。而司法,作为立法意图的最终实现过程,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千差万别,司法者要将抽象的法律条文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于是,司法解释制度便应运而生,它在法律条文与司法活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目前在我国,以刑法实体规范为对象的刑法司法解释较为多见,它们对我国的刑事司法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亦显现出诸多不足。笔者认为,对于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制度的进一步探讨,尤其是对刑法司法解释应循原则的研究,将有助于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制度的完善,并且也能为建立较完备的法律解释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刑法解释是刑法适用的基本途径,司法实践中法官运用刑法解释把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故法官是刑法解释当然的主体.但法官的刑法解释权不是任意的,应当对其进行规制.具体来讲,应从内外两个方面来规制法官的刑法解释权:外在规制是通过罪刑法定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来实现;内在规制是通过树立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官对法律文本的尊重来实现.  相似文献   

20.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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