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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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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种意义,及其与价值决定的关系,经济理论界长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也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一种和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的价值;还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这几种意见都是值得商榷的。我认为,马克思阐明的只是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不存在有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就是由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或由其中哪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单独决定。本文拟在这方面谈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之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经济学界是没有分歧的。但是,由于存在着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产生了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即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商品的价值量的决定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否参与价值决定。陈振羽同志说:“认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决定商品价值,这是曲解了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①对此,我不敢苟同。下面通过对商榷意见的分析,谈谈我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对于马克思的价值决定理论有着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提出了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着商品的价值。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马克思在不同含义上使用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但是,在马克思的整个政治经济学体系中,并没有提出过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的观点。如果马克思用内涵与外延都不相同的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说明价值决定问题,就必然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是他的劳动价值论体系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又是争论较多的部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一是在社会的正常生产条件下,以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的劳动强度,生产商品所必须耗费的劳动时间,我们把它简称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二是按社会需要分配于各个生产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们把它简称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认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价值,这是较易于理解的。有些同志误解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认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决定商品价值,这是曲解了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因此有继续深入讨论这一问题的必要。  相似文献   

5.
商品价值量由何决定?对此,经济学界有的同志提出了“两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统一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观点,认为这是符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有关论述的本意的。我则认为,马克思在论述商品价值量的决定过程中,始终坚持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虽然,市场价值量的决定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但是,这一特殊性并没有离开和更改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共性原理,理论是彻底的。“统一决定”论是同科学的价值决定论相抵牾。  相似文献   

6.
写作这篇文章,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读了胡寄窗教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存在两种含义》一文(载于《经济研究》1990年第3期,下面简称胡文),觉得胡文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种含义的否定过于轻率,尤其否定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几点看法存在着明显的片面性;为了能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价值决定理论,有必要对这些看法加以分析。其二,关于哪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问题之所以一直争论不休,主要是由于其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价值决定中的关系问题始终没有弄清楚,导致理论界的意见不能统一;因而也想借这个机会,谈谈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以就教于胡教授及对此有研究的其它同志。  相似文献   

7.
张素芳 《江汉论坛》2001,21(4):5-10
商品的价值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根源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私人劳动或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这一基本矛盾.价值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社会表现,通过商品的交换价值相对地表现出来.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实现的价值量,即为由社会过程所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包含了两种含义.价值规律体现了商品社会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客观联系,实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相似文献   

8.
总体劳动创造价值,生产资料只转移价值,不创造价值;只有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与价值实现有关与价值决定无关。  相似文献   

9.
商品价值量既不由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也不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而由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不过,确立这一结论,需要解决两个相关问题.从根本上讲,确立如上结论在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日益变得难以计量甚至无法计量所使然.  相似文献   

10.
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如何?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否也决定商品的价值?我国经济学界对此一直存在着分歧。笔者认为,只要我们不是停留在一些抽象的片面的议论上,而是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为依据,具体地全面地进行分析和考察,这些分歧是不难解决的。一、商品使用价值的特殊意义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为了全面地把握商品价值的决定问题,首先应当把握商品的使用价值的重要意义。“使用价值表示物和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实际上表示物为人而存在。”商品是用  相似文献   

11.
从“地区价值”的理论立足点谈起有人认为,我国国内市场是统一的,同种商品的价值只能由一种统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同种商品可以有种种不同价格,但只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价值。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同种商品可以有不同的社会价值。关于地区价值的观点,正是以同种商品具有不同社会价值作为理论前提的。现就从这个立足点谈起。同种商品在不同情况下会由不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从而有不同的社会价值,不同的价值量。马克思指出:在世界市场上,“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  相似文献   

12.
姜启谓  时珍  韦奇 《江汉论坛》2001,25(4):13-18
把第二种意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说成只是实现价值是逻辑背理的.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统一决定价值,是根据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四卷有关论述所作的合理推论,也完全符合今天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主张实现论者尽管引出许多被对方"误解"了的观点和原著,却无力对它作出有力的批评.陈文尽力否认社会需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断定它只在流通过程中形成,这无异说以满足社会需要为自己职能的商品,只在流通中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这是一种常识性的失误.  相似文献   

13.
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最基本内容。然而,作为价值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对价值的决定是否起作用?传统观点对此持否定态度。本文从探讨商品使用价值的基本含义出发,进而论证商品使用价值对价值决定的制约作用以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决定价值量的作用上有不同看法,有的还认为只有到流通领域在实现过程中才能决定价值。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以及如何在实践中更有成效地提高经济效益的问题。这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关系甚大,决非纯理论的争论,因此,经济理论界和经济实际工作者都非常关注。我在这里提出个人的一些看法,和同志们商讨。一、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各自作用及其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5.
卢希悦 《东岳论丛》2000,21(5):25-29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仍是商品经济 ,所以 ,商品价值决定理论 ,仍是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最深层的核心性理论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是从商品生产的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过去劳动时间与活劳动时间、原来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可核算的现实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过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国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七个方面的矛盾运动中 ,科学地揭示了商品价值决定的全部涵义和内在规律  相似文献   

16.
商品的价值究竟如何决定,这个问题迄今似乎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论。长期以来,人们把马克思的价值决定观总概括成“劳动价值论”,并认为恩格斯的价值决定观是不彻底的,对此,我们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马克思的价值决定观是:生产费用和效用的对比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马克思和思格斯的价值决定观是完全一致的。下面试具体阐述我们的浅见,以求教于同行。  相似文献   

17.
对于第三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价值和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生产价格的观点,已故著名经济学家王亚南同志曾经进行过批判。他认为“讲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价值决定问题,生产价格论者无疑是强调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并且断定这是“非马克思主义观点”。本文打算围绕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恩格斯曾经指出,生产价格“不仅不违反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能不能因此断定生产价格是直接以《资本论》第一卷中的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  相似文献   

18.
卫兴华同志发表了几篇文章,其基本论点是,“由社会需要所制构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的决定无关”;“供求关系自身并不能直接决定商品的价值,也不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但是“供求关系却制约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社会价值的确定界限”,是“价值决定的前提”。①最后的一个观点构成了卫兴华同志几篇文章的中心内容,也是他的有关价值决定问题上的基本观点,这个观点本身很难使人同意,实质上也是对他的前面两个观点的直接否定,特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卫兴华同志商榷。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经济学界虽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同价值决定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但全面分析社会必要劳动诸构成因素的文章却少见。有些文章将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范畴只归结为“劳动耗费”一个因素,而将与“社会必要”相关的因素置于视野之外。这必然给全面认识和正确运用价值规律带来障碍。应该强调,社会必要劳动范畴决不仅仅是“劳动耗费”的问题,而是人的因素、物的因素以及社会需要的因素  相似文献   

20.
对商品的价值由什么样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问題,孙膺武同志和何安同志的论点是基本相同的。他们都主张价值由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只是在论证上各有一些特別的说法;其中有些说法,在我看来,由于要把他们自己对馬克思的误解圆成正确,就显得格外牵强。不论我的理解如何,为着多方面交換意見,我且分述如下: 孙、何二位同志的基本論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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