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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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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逻辑起点,法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水平和成效。立法辩论制度作为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立法原则。律师参与立法辩论,有其职业特殊优势。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立法辩论制度,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立法程序,探索地方立法途径,特别是对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完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民参与地方人大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提升人大治理能力的现实要求。对公民参与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会议和联络站的案例分析发现,通过公民参与来提升地方人大治理能力和完善地方人大制度的模式主要有四种,即具体制度自上而下的延伸、地方人大在法律框架内的突破、地方人大在法律原则下的完善、基层人大的实践创新。当然,这些发展模式要切实发挥有效性并且保持可持续性,还需要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法治化保障。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颇受社会关注,并成为政治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会对民主建设、政府决策、公民意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不可盲目乐观。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存在缺陷,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程度不足,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不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成效也不明显。因此,构建完整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法律规则,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健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完善我国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务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当前人大机关的执法检查工作。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是执法检查的固有定位,完善立法、推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是执法检查的法定功能。与之相比,在党中央持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之际,将执法检查设定为完善立法的法定途径,验证与提升执法司法职权运行机制的科学性,执法检查与行政公益诉讼合力督促依法行政,以及助力法治专门队伍和人才建设的物质保障,则是新时代背景下执法检查有待发掘与落实的四项潜在功能。修正现行的相关法律以设立与各专门委员会同等地位的执法检查委员会,建立执法检查督促改进执法管理体制的信息反馈与处理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填补保障执法司法辅助人员的立法空白,在年度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中重点审查法治专门队伍和人才建设的有关情况等各项措施,是具体实现上述潜在功能的可由之路。  相似文献   

5.
浅议我国地方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地方立法的发展,我国地方立法权限的不断扩大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对地方立法权限扩大的客观要求,完善地方立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只有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权力立法的观念中转变出来,树立市场经济权利立法的正确思路,认清中央与地方权力机关之间、地方权力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划分性质,走放权与严格监督之路,才能真正完善我国地方立法。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将依法治国提到了新的高度,《立法法》的修改通过,将享有立法权的城市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市.由此,中国的法治建设迎来了新常态.立法是法治建设的起点,地方立法又是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常态背景下,立足于合肥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结合地方立法的理论,提出新常态下地方立法应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坚持人大主导的原则和坚持地方特色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地方本科院校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高等教育的格局中,地方本科院校承担着重要的人才培养任务。地方本科院校要积极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应从优化专业结构、改革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完善学分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入手培养适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相似文献   

8.
区域协同立法是指跨行政区域多个立法主体,为解决公共治理领域的共同问题,按照各自的立法权限和程序进行分别立法、相互对接的地方立法模式,其具有地方立法、跨区域立法和合作型立法的特征。区域协同立法的政治价值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经济价值是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社会价值是提高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法治价值是回应区域法治发展需求。区域协同立法的理论基础是整体性法治、居间性资源整合和区域性利益均衡。区域协同立法仍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明确,同时需要建立健全沟通协作、立法参与、交叉备案、联合评估和统一指导等机制。  相似文献   

9.
人大监督是树立宪法权威、维护法制统一的关键,更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实现法治的具体要求。由于人们观念的偏颇和立法对人大监督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人大的监督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大监督工作缺乏可操作性,监督方式存在着程式化和形式化弊端;监督内容也不够全面,阻碍了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立足现实,提出具体加强和完善人大监督职能的措施,对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将法治政府建设简单等同于推进依法行政、试图通过依法行政的"单兵独进"来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原因。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战略构想,需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中进行整体性思考和顶层设计,要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基本方针为指导,建立健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加强依法执政的制度建设,规范党组织的执政行为;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推进行政审判制度改革,强化司法监督功能;扩大公民的有效参与,优化依法行政的动力模式。  相似文献   

11.
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加入WTO,对我国地方立法及立法程序提出了新课题,立法审议作为立法程序的前立法阶段,它的完善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地方人大立法审议程序的现状分析,提出改革与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崔海滨 《齐鲁学刊》2007,1(2):157-16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整体协调推进。法治是实现和谐社会根本目的的基本保障,是实现和谐社会特征的重要保证,是协调和谐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的主要机制,因此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和法律监督等方面对法治进一步建设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地方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经济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宪法和地方人大、政府组织法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立法工作,尤其是地方经济立法工作得到全面的开展,出现了新的局面。  相似文献   

14.
郭万清 《江淮论坛》2010,(3):112-116
我国目前80%以上设区的市没有地方立法权.这既不利于地方人大充分发挥其职能,也不利于兼顾城市差异性,实现地方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应调整地方立法主体、完善城市地方立法权限、改进城市地方立法监督、加强城市地方立法基础建设。  相似文献   

15.
韩慧 《东岳论丛》2011,32(8):70-74
群体性政治参与是当前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社会转型期的公民群体性政治参与呈现出膨胀性、分散性、非理性和突发性等问题特征。解决这些问题,实现转型期我国公民群体性政治参与的良性发展,必须选择法治的路径。因为法治能够为群体性政治参与的良性发展提供成熟的理性公民、理性的行为范式、公平的价值理念、有效的制度保障。可以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司法四个环节入手,完善法治机制,推进公民群体性政治参与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我国人才队伍规模全球领先,但结构失衡、素质整体偏低、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要培养集聚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梯队衔接的人才队伍,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形成尊重人才、依靠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为此,要坚持"内""外"统筹,壮大人才队伍规模;"领""育"结合,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引""留"并重,加强人才高地建设;"破""立"兼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相似文献   

17.
立法机构在应急管理中的角色与作用一直未被系统研究。在过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我国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与时间赛跑,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式进行紧急立法授权,生成政府应急防控急需的行政应急权,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法治支撑作用。原本被“虚置”的人大决定权也因承载着行政应急权的生成职责而被应时激活。地方人大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生成行政应急权具有内在的契合性,遵循着三重基本逻辑:其一,应急防控亟需权威机构紧急立法,以确立紧急时的社会规范,即紧急立法需求是地方人大生成行政应急权的基本前提;其二,人大决定权的准立法性、应急性与补缺性等属性与应急功能高度匹配,具备紧急立法能效,即立法功能匹配是地方人大生成行政应急权的基本要素;其三,“上位法”与预先设定应急权的重申、行政应急权优先性的确立以及临时管控权力的新授是行政应急权生成的三个面向,即确权与新授是各级地方人大生成行政应急权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18.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的完善与否体现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当前地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立法虽已明确程序控权、公众参与、决策行为期限、决策风险评估和决策后评估等内容,并已经界定范围、决定起草、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事后评估等系列流程,但是尚存在对重大事项界定不清、专家论证与公众与参与缺乏制度规范、对相关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不足等弊端。今后的立法完善应当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同时完善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智力支持系统以及合法性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人才成为法治市场的"热销品",对法律人才的要求与质量更是成为关注的热点.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提出以来,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引起各地高校的关注,其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复合型、实践型的卓越法律人才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从现实角度和改革意义来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提出将有助于我国地方法律人才培养的改善与发展,从当前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实现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不致误入理论歧途,有必要对当前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模式予以探究.  相似文献   

20.
论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是地方立法体现民主,提高质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级地方立法机关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好途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将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制度程序化、法律化上做得还不够,存在一些缺陷,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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