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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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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科学构建与有效实施,是促进行政决策行为过程规范化、科学化的有力保障。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格局中,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制度构建与实现因行政决策责任追究主体的复杂与多元特征而呈现出颇为复杂的特有场景。应结合政治实践,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合理界定为行政决策责任追究主体、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象、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参与主体,并准确把握各主体之间的现实内涵,以促进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科学构建与实践发展。  相似文献   

2.
抽象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其作用的对象广泛,比具体行政不作为更具有危害性,应将抽象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侵权行为的范畴,并对其进行救济。政府部门要定期进行法规清理,要赋予公民起诉权,使得法院能够对抽象行政不作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3.
行政行为可分为作为的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行政行为。然而 ,关于具体的分类标准 ,或者说究竟何为行政不作为 ,理论界众说纷纭。本文拟在吸收相关研究的优秀成果和缕析其不妥之处的基础上 ,重新界定行政不作为  相似文献   

4.
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不作为在我国目前社会中日益突显,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对行政不作为的概念、构成要件作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并在具体行政不作为和抽象行政不作为分类的基础上对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进行了着重阐述,以期能对我国当前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对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的科学研究有助于构建我国科学完整的国家赔偿法律乃至整个行政法律制度。从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的必要性出发 ,分析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理论基础及实践 ,努力探讨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及行政不作为赔偿的完善之路  相似文献   

6.
行政不作为的理论界定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理论上科学地界定行政不作为概念是研究行政不作为理论的前提。目前,关于 行政不作为的界定存在诸种不同的学说,本文在辨析这些学说的基础上对行政不作为这一概念进 行了重新界定.并就行政不作为与不作为义务、否定性行为、不正确作为责任、默示行为等相关范 畴之间的界限.以及行政不作为的特征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7.
薛瑞汉 《中州学刊》2023,(12):24-30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是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减少决策失误、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的必要组成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范围不断扩展,决策者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对权力的控制能力明显提高。但责任追究实践的内容主要集中于结果和执行环节,决策责任追究有限。当前,无论是自身设计还是外部环境,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破解这一议题,需要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衡量标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追责对象,建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严格限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对象的复出条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8.
行政不作为是对行政程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甚至不履行。行政不作为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对其进行救济。完善行政不作为的救济应当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扩大行政不作为救济的范围,尽可能全面保护相对人的权益;二是确定行政主体对行政不作为进行赔偿的责任制度以赔偿相对人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相似文献   

9.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环境资源也不断遭到严重破坏,其根源往往就是由于政府和环境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造成的.环境执法中行政不作为的有效控制需要采取多层面的法律对策:强化责任行政,提高现代政府对环境行政不作为的自我约束;推动公众参与,实现公民环境权对环境行政不作为的民主制约;健全司法救济,完善司法权对环境行政不作为的最后监督.由此,建立起责任行政、公众参与、司法救济三维一体的制度体系作为控制机制来监督和约束环境行政不作为,规范环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以达到依法行政的良好状态.  相似文献   

10.
社会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价值诉求;行政决策关系着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分配,必然要求公正。行政决策公正的起点是发现决策问题并确定合理的决策目标,基础是合理设计决策备选方案,核心是均衡多方面的利益需求。其相应的制度建构为:公正的行政决策组织制度,公正的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公正的行政决策评估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朱光喜  王赵铭 《兰州学刊》2006,2(6):198-200
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越来越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并日益受到人们的审视。引起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的原因是抽象行政行为体系混杂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乏力,但其根本原因是行政主体与民争利和行政体系内对部门利益维系的要求。要遏止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必须科学地设置行政主体行政立法和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加强行政立法规划和对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的评估,将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和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的国家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2.
如果借鉴民法理论,行政不作为赔偿与民事赔偿交织案件中可能的责任分担形式主要有4种:行政机关和民事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行政机关和民事侵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并行和行政机关承担保证责任.每种责任分担形式都各有利弊.问题的难点在于行政民事基础理论的统一与行政民事诉讼程序分立之间的矛盾.实现基础理论的统一在中国并不可行,可行之道在于行政与民事两种诉讼程序的彻底分立.分立后的两诉讼尽管在诉讼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表面的不一致,但实质上并不矛盾,需要实现的只是赔偿数额认定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13.
行政决策失误的法律责任一直晦暗不明。实际上,主权在民论、权责一致论、权力制衡论等早已为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的追究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而法律责任自身的比较优势及构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现实诉求更为追究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做了充分铺垫。因此,逐步剔除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缺失的弊病,构建行政决策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已然具有理论与现实之双重要义。  相似文献   

14.
行政决策失误的法律责任一直晦暗不明。实际上,主权在民论、权责一致论、权力制衡论等早已为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的追究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而法律责任自身的比较优势及构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现实诉求更为追究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做了充分铺垫。因此,逐步剔除行政决策失误法律责任缺失的弊病,构建行政决策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已然具有理论与现实之双重要义。  相似文献   

15.
给付行政下的政府不作为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给付行政作为一种具体化的权力技术,同时也是一种新兴的行政模式和行政理念,其兴起和发展经历了从道义到特权再到权利的过程,这一过程也正是政府不作为责任从否定走向肯定并不断拓展的过程.政府不作为责任起源于给付行政,并随着给付行政的发展而在范围上从生存权扩充至发展权.给付行政意味着政府将从法律上对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一责任的实现,要求在对行政权进行限制的同时,塑造高效、能动的行政权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6.
房娇娇 《理论界》2008,(6):79-80
行政不作为作为一种违法行政行为,同样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进而引发国家赔偿责任问题。因此,本文从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谈起,通过阐述权利本位论在行政法学领域的实践。以公务过错责任理论为理论支撑,以有损害必有赔偿为重要法理依据,并进一步阐释了行政不作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价值指向等一系列问题,希望对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问题理论基础方面的研究尽些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17.
从行政不作为看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新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行为是政府与社会发生关系的直接桥梁 ,尤其行政行为中的行政不作为是揭示政府与社会运行领域问题的恰当切入点。本文通过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 :首先 ,政府与社会都应处于法治之下 ;其次 ,在法治之下 ,政府与社会则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既应适度分离 ,又需紧密结合 ,良性互动。理顺政府与社会关系 ,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高速发展 ,促进民主政治真实而有效地运行 ,将为法治国实现奠定稳固的基础  相似文献   

18.
行政听证制度:问题、原因与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听证制度作为政府管理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已经成为现代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行政听证制度尚不完善,无论是制度本身还是在行政听证实践中,都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要通过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完善行政听证的法律体系、保证听证主持人中立、明确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确保听证结果接受审查等措施来推动行政听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对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应给予司法救济,已得到了普遍的承认。但由于理论研究的浅薄和司法审判中的不重视,使得这一类案件的救济存在许多弊端与不足,特别是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判决形式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规则。鉴于此,可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司法体制的特点,对行政不作为违法案件应用履行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请求判决和赔偿判决,以形成全面可行的司法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20.
无论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在国际社会动荡不安,国内社会转型的时期,突发事件的存在是客观现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本质是政府科学、有效的决策,构建科学的突发事件决策机制,提高应对能力,是当前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的问题。我国现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已被实践证明对我国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该法在规范突发事件决策方面却留下了诸多缺憾。本文拟从行政法治视角,提出构建我国突发事件决策机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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