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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公司法》已确立股东提案制度,股东提案具有提升公司民主、缓解公司信息不对称、完善公司治理、合理配置和行使控制权的价值。然而股东提案也容易造成股东提案权的滥用、公司治理的效率低下和治理成本的提高。法律应明确规定股东提案的审查制度,股东提案审查制度应以充分保障股东提案权、发挥股东提案价值、及时与公开审查为原则来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为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缺陷,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而设置的。我国《公司法》对此虽有原则性规定,但因没有相应的诉讼程序加以配套而形同虚设,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经理等高管人员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我国亟待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本文从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着手,针对公司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借鉴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一些成功的立法经验,来探讨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架。  相似文献   

3.
公司董事、经理权力逐渐扩张,股东权力越来越弱,为防止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越权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股东利益,应进一步完善股东质询制度、股东提案制度及股东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6,(6):185-191
公司僵局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灵而引发的表决程序瘫痪状态,其危害性不限于对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侵害,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亦具有重大威胁。现行《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适格股东解散公司的司法请求权,但在司法实务中一直面临着"适法困难"的局面。我国应通过立法修订同步建构符合国情的强制股权置换制度及除名权制度两种可替代性破解机制,以期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一同构成公司僵局的多元化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5.
论股东知情权的权利结构及其立法命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作为一项独立的集合型股东权利,股东知情权的权利构成包括积极权能(查阅权、质询权)和消极权能(信息接收权,与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相对应).相应地,股东知情权制度体系包括公司法上的股东查阅权、质询权制度和公司法、证券法上的信息披露制度.合理的股东知情权制度设计能够为解决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供有效的公法、私法上的双重制约机制.我国股东知情权的立法架构应当体现公司信息披露与股东查阅权、质询权制度在内容上和救济上的协调,并区分公开公司、封闭公司进行区别立法,安排与公司性质相适应的、内容协调的股东知情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产生溯源于通过所有者对其代理人的有效监督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初衷,我国2006年元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这一重要制度.它在规范大股东和董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将发挥特殊作用,但在制度设计上仍需进一步完善,在公司的诉讼地位、诉讼费用承担、诉讼时效等方面应进一步细化规范.通过股东派生诉讼机制的不断完善,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提升.  相似文献   

7.
周志轶  左伟 《兰州学刊》2007,25(4):139-141
神秘的公司治理,常被曲解为公司治理结构.其一,由于所有与控制分离,公司治理要规制内部人以保护股东利益,也要规制大股东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其二,体现股东价值的营利目标尚未确立,就强令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未免过于奢侈.其三,除了公司立法,还应关注私有团体的软法等非正式制度,并进行公共政策考量,着力于法律强制执行的质量.  相似文献   

8.
公司治理机制所要解决的是由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造成的“代理人问题”。西方国家在公司实践中发展了一些保障所有者利益、减少股东由于管理者的自利行为而蒙受损失的治理机制。主要的有公司收购与征求委托书制度等。其中,征求委托书制度使得公司治理结构由于利益多元化的股东之间的博弈而更有效率、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大为提高。  相似文献   

9.
公司契约理论坚持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对我国股东权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股东权制度走过了一条从强调管制到扩大自由的道路,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从公司契约理论来看,现行制度下的股东自由空间仍然是有限的,仍然存在着股东权法定化的瑕疵、表决权行使制度的缺失、知情权制度的不足、股东协议制度的缺位等问题,需要在坚持契约自由的基础上对股东权制度进行立法完善.而我国股东权制度立法完善的关键还在于建立动态的公司法适应性机制,保持公司法的高度适应性.  相似文献   

10.
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进入新时代以来,提案办理协商制度框架逐步确立,各级政协积极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在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当前我国提案办理协商也存在着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不高、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缺乏深入沟通以及协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系统、规范、长效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深入开展。  相似文献   

11.
王岚  吴蔚 《东岳论丛》2007,28(6):174-177
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适时反映了中国公司制度的发展需要,在相关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将公司治理纳入公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予以强化,无论从立法理念,抑或制度设计方面,均突破了原股东治理结构的局限,在强调股东利益的同时,加重了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力度,增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形成了以围绕监事会为核心,股东(大)会、董事会相互制约的内部治理为主,各利益相关者辅助监督的外部治理为辅,内外治理交相辉映的公司治理体系,相对而言,较原公司法有显著进步,亦为中国公司治理提供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2.
自1990年沪深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30多年的改革开放见证了我国资本市场跨越式、和谐、科学的发展.最新研究认为:特别对待公司制度得到实施的可能性越高,小股东保护的可能性越大.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上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可能会演变为加剧控股股东为谋求私人利益的“侵占之手”行为.文章通过对控股股东侵占与公司治理制度的关系进行研究,以期达到强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进而改善股东保护的水平,最终达到较大程度上增加资本市场服务的能力.总之,控股股东侵占尤其是特别对待公司制度之下的,利用停牌接管来操纵盈余实施阻碍了公司治理的提高,突出政府监管职能等则是小股东保护所不可缺少的一种机制.  相似文献   

13.
论英国公司股东知情权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公司立法系统整合消极性股东知情权和积极性股东知情权,建立了一个以股东为中心的制度模式,其重要的立法经验包括: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公司法律框架的一部分规定在公司法而非证券法上,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公司以确保其适用对象的周延性;依据公司的规模大小、公众性程度作分类基础,为不同类型的公司安排不同的股东知情权规则,构建一个强制性程度不等的梯度立法模式;股东知情权的制度框架和内容设计注重体现强制信息披露与公司调查这两个组成部分的协调发展.从比较立法的角度,我国公司法与证券法立法可以有选择地借鉴英国公司立法的经验以完善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4.
略论近代公司少数股东的自我保护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公司制度于近代移植到中国后,少数股东的保护问题随之产生。为了吸引广大中小股东投资,近代公司不断完善对少数股东的保护规定。其中由少数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的监督与治理,实现中小股东的自我保护,是公司治理的基本制度安排。但是,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由少数股东直接参与监督、治理,并非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5.
尽管中小股东保护制度框架研究逐渐兴起,但对控股股东的治理研究却没有足够深入.控制权收益是指控股股东应该得到的,它是对投资风险的补偿与激励,控制权额外收益是指控股股东应该得到之外的额外收益,它不是对投资风险的补偿,应该受到约束.控股股东侵害(如有的甚至利用停牌退市接管来操纵,有的金融机构通过精巧财务处理实施)限制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必要的监督则是捍卫公司治理制度所不可缺少的一种机制和手段.文章对控制权收益和控制权额外收益,包括中小股东保护和控股股东激励、约束的关系进行研究,以期达到强化公司治理来保护中小股东.  相似文献   

16.
论股东权诉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权日渐超越物权和债权成为社会财富的重要表现形式,赋予股东通过行使诉权维护股东权益有助于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相较于基本股东权而言,股东诉权具有次生性、法定性、固有性特征.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权直接诉讼主要围绕法律、章程、股东协议等赋予的股东权利而展开,被告往往限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有关股东权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的现行立法面临加强体系化和可操作性的改进问题.  相似文献   

17.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为一种股东退出机制,为那些陷入公司困境的少数股东提供了有效的退出途径.许多国家公司法均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我国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也确立了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但是,现行立法仍应从指导原则、适用之公司类型以及解散事由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为维护证券市场 ,规范关联交易 ,我国应尽快完善其立法和监管体系。我国证券市场关联交易监管体系框架构建方面 :一、事前确立和借鉴“揭开公司面纱”原则、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和股东异议估价权制度的预防监管体系 ;二、事中建立关联交易的分类管理和披露的监管制度体系 ;三、事后借鉴和设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控股股东赔偿制度的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各国公司立法及相关学术观点的比较,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和基本原理作了初步探讨,并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及实际,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本文认为,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应明确起诉原告股东的资格。其次,应明确代表诉讼的对象范畴。第三,应建立股东代表诉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第四,明确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其他程序性问题,如管辖法院、诉讼时效期间等。  相似文献   

20.
真正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思想,就必须从理论层面明晰党代表提案制的形成确立、价值意义、运作模型等基础性问题。党代表提案制的形成确立主要是十六大以来的事情,经历了在党代表非任期制、党代表任期制条件下的探索,经历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的过程。党代表提案制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它是提升党代表能力素养的制度动力,是进行利益诉求表达的制度渠道,是保证党科学决策的制度安排。完整的党代表提案应包括提案形成、提案提交、提案审查、提案承办、提案办理、提案督办、提案反馈等基本环节和流程,它们总体上构建起党代表提案制的运作模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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