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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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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在场权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 ,也是程序主体性理论和刑事诉讼中多元价值平衡的要求。律师在场权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律师在场权的内容应包括 :讯问前获得告知权、律师在场聆听讯问、向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针对侦查人员不法行为提出抗辩的权利和对讯问过程的评议权  相似文献   

2.
当前,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律师在场权作为刑事司法文明进步的体现,都得到逐步确立和实施,而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在这方面尚处在空白状态,只是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随着我国律师法和新刑诉法的制定和适用,人权保障理念和扩大辩护权思想逐步成熟,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笔者认为初步构建我国律师在场权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具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了解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概念以及国外立法概况,并在此基础上论述律师在场权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价值取向,探讨律师在场权制度的设置、实现和保障机制,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是有益而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律师在场权在刑事司法中具有重要价值,许多国家都对此有所规定。目前我国全面推行律师在场权制度尚存在一些障碍,因此可以考虑首先在一些不增加司法投入,不影响侦查效果的场合确立律师在场权,然后再随着条件的具备用渐进的方式推进,最终在刑事诉讼中构建全面的律师在场权,完善对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目前,伴随着律师辩护由实体向程序、由审判向审前介入的转变,律师在侦查讯问中在场制度的建立已经成为了不可忽视的课题。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制度的建立,充分赋予了律师的辩护权,不但有利于人权的保障,也有利于诉讼效率的提高,能够弥补侦查讯问中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6.
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大多数国家都确认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在场权。这对遏制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我国也应当确立这项权利。  相似文献   

7.
随着侦查权力的不断扩张,口供主义侦查方式较为盛行,致使刑讯逼供已成为刑事司法文明的最大障碍,使侦查讯问过程受到人们质疑。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更为及时、全面、充分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同时监督刑事侦查权力的行使。文章针对我国侦查讯问中出现的刑讯逼供和口供不稳定等问题,提出侦查程序中设立律师在场制度设想,在对其程序价值进行考察基础上,对律师在场制度的具体设置和相关保障措施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中国在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的问题上仍存在较多顾虑.而在司法环境和基础条件与我国相似的越南早已引入律师在场权制度并在司法实践中运行多年,其经验和教训可以给我们一定的启示.为解决刑事侦查阶段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中国有必要构建律师在场权制度.  相似文献   

9.
现有研究对于律师讯问在场权的比较法考察缺乏规范层面的具体细致分析,更忽视了该权利运行的实际状况.律师在场权与其他讯问程序中嫌疑人权利保障手段的关系、律师在场权是否可以放弃以及实际实现的程度在各国都有较大的差异.影响律师讯问在场权构建与实现的主要因素包括:司法传统、口供依、赖以及程序环境.深入的比较法考察对于我国制度建构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技术支持.我国尤需考虑两大问题:当前能否以律师在场权治理刑讯逼供以及确立该制度时模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10.
侦查讯问阶段的律师在场权作为扩大被追诉人辩护权和遏制刑讯逼供的制度保障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律师在场权的固有特征和内在原理决定了其要受到一系列要素的制约和限制。首先,在保障供述自愿性的意义上,沉默权是律师在场权的权利基础和逻辑前提,沉默权的缺失势必会影响其效能的发挥。其次,我国刑事审判前程序中裁判权缺失的诉讼格局影响着律师在场权的实施,刑事司法实践中侦查讯问的固有特征和律师的现实地位也阻碍着律师在场权遏制刑讯逼供的效能发挥。再次,巨大的口供依赖和口供补偿机制的匮乏,使律师在场权面临着被规避的风险。  相似文献   

11.
值班律师制度作为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司法救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值班律师工作,但是并不能有效促进司法实践中值班律师工作的实质化。目前对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值班律师讯问时在场的理论分析及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作用发挥的限制,都是阻碍值班律师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2.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确认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诉讼,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这一规定并未使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成为常态,解决侦查阶段的会见难,应该另辟蹊径,从以下方面入手:确立沉默权制度;规定在阻止律师会见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口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赋予法院对侦查活动的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权力。  相似文献   

13.
新《律师法》没有明确规定侦查阶段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侦查阶段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对于促进侦查权的规范运行,维持控辩式审判结构,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侦查阶段的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宜辅之以自行调查取证权。为此,应加强对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的程序保障,有限制地放开侦查阶段律师获取案件信息的其他渠道。  相似文献   

14.
赋予律师侦查讯问过程中的在场权,是侦查程序改革的关键议题之一。西方国家在"保卫人权、制约公权力"的理念支撑下,已经践行"侦查讯问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在相关理论与实践方面,我国均显不足与滞后,相关争议与舆情越显紧迫。立足我国国情,批判性地参鉴西方国家相关制度与实践中的普适元素,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后期的制度设计、法治理念宣传、配套措施的完善及准确试点提供思维导引与智力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法治社会中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15.
律师帮助权是广义上的律师帮助权,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有被告知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与辩护律师的会见交流权、侦查讯问时律师的在场权、律师在侦查阶段的阅卷权、证据调查权及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随着两大法系的逐渐融合,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逐渐国际化,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权的国际保障标准。  相似文献   

16.
律师拒证权又称律师特权 ,是律师权利的重要构成。随着律师刑辩的飞速发展 ,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和律师制度的健康发展 ,迫切要求建立刑辩律师的拒证权  相似文献   

17.
侦查讯问程序的批判性重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侦查讯问程序设计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口供中心主义”下的强制取供,即整个程序是以确保侦查机关“顺利”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为中心而加以设计的,为此,甚至不惜直接或间接地强制向犯罪嫌疑人取供。从实践效果来看,正是这种目的错位的程序设计导致了实践中侦查讯问阶段刑讯逼供的频发。对此,应当从理论上予以批判,并从以下方面着手予以重构:反对强迫犯罪嫌疑人自证其罪,赋予犯罪嫌疑人有限度的沉默权;赋予辩护律师于侦查讯问时在场权;进行全程连续录音、录像。  相似文献   

18.
建立侦查程序中的辩护律师在场制度,是诉讼主体理论、程序正义理念和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侦查程序中律师在场的案件范围,开始时间及辩护律师的身份,明确规定律师在场权行使的具体程序,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该制度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9.
在论证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重要性 ,分析律师调查取证困难的原因之后 ,提出了修改律师法以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20.
在死刑复核回归最高人民法院三年多来,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的探讨从未停止。目前,死刑复核的相关法律规定非常笼统。辩护律师在介入死刑复核程序时,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是法院主动启动、书面秘密审理的内部程序,未将被告人辩护权法定化,从而导致了律师辩护权在行使和保障机制上的障碍。律师作保障公民基本人权,防止公权力滥用的法律地位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缺失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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