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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长期以来,民主立法在中国一直被误解为"征求或者听取群众意见",这种误解既导致了立法实践中的民主性不足,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对近几年兴起的立法论证概念的理解.立法论证是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立法者旨在说服别人接受自己围绕立法议案所提出的主张而做的一种说理活动.立法论证更深层指向的是,能否以充分展开实质性的利益表达和博弈为宗旨来设计整个民主立法制度和程序的问题.立法论证与民主立法之阃实质上形成的是一种相互依存的构建关系.这样的相互构建关系可以表述为,没有民主立法就不可能需要立法论证,而没有立法论证,现代的民主立法也将难以真正完成"通过制定法律的民主程序赋予法律合法性"这一奠定现代法治基础的任务.在中国当前的法制环境中,要实现立法论证,就要完善参与立法的代表构成,加强代表与其所代表的选民之间实质性的利益代表联系;就要改变由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议案的职责分工形式,在各专门委员会之间进行必要的审议权限分割,以确保审议裁断的公正性;就要关注民主立法程序的细节,改进审议与讨论等议事规则的设置,提高立法会议议事的效率和质量.由此,也将开启中国民主立法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2.
道格拉斯·沃尔顿是加拿大著名哲学家,加拿大温莎大学推理、论证与修辞学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是国际论证理论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在论证理论、法律论证以及人工智能与法等领域做出杰出贡献。他不但开拓了非形式逻辑和论证理论,特别是论证方法、对话理论、论证形式和谬误理论的研究;而且率先把这种基础理论研究的结果应用于法律论证和人工智能与法的研究之中,特别是在法律证据推理、法律论证理论和人工智能与法的形式系统等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本文是笔者数年之前对他的一个访谈,他对论证理论、法律逻辑以及人工智能与法等方面的相关论述至今仍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3.
论控辩平等之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控辩平等的理论基础,对于正确认识和评价这一原则、本土化建构以控辩平等为原则的刑事诉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权力制衡理论是控辩平等立论的哲学思想基础:程序主体性理论是控辩平等立论的法律文化基础;个人本位是控辩平等立论的核心价值基础;实体公正是控辩平等内在的结果价值追求;程序正义是控辩平等外化的过程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4.
现代各国的刑事诉讼程序结构各有差异,源于不同的刑事司法价值观,司法价值观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发挥着深刻的影响,正是不同的价值观构成了不同诉讼程序运作之基础.价值观基本上是一种利益观.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存在着两种基本利益,一种是安全利益,另一种是自由利益.两种不同的基本利益反映了现代刑事诉讼价值观实存状态,从而决定了各个国家的刑事诉讼立法对实体真实与正当法律程序的不同追求.从实际状况来看,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欣赏实体真实主义,而实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英美法系国家则对正当法律程序有所偏爱.因此,对实体真实和正当法律程序两种特定的司法价值观进行法理分析,最终把握驱动刑事司法制度运行并决定其运行方式的内在利益机制,透视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并从根本上把握刑事司法制度的设计与操作理念.  相似文献   

5.
许霆案引发的法理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霆案是个普通的案件,却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许霆案已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但是许霆案件背后所蕴藏的深层次的法理值得我们每一个法律人去深思.司法正义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司法正义包括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许霆案一审判决量刑不符合实体正义,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正义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实体不公影响的仅仅为个案,程序不公则必将破坏整个国家的司法体制.因此,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的理念在当代中国意义非凡.网络媒体异军突起成为司法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媒体监督应促进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法有局限性,应及时地修改完善相关的司法解释或正确运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期弥补法律和现实之间的裂痕.  相似文献   

6.
程序法治在今天或许已并非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因为程序正义的理念已经建立。程序法治是权利与司法公正的保障,违反程序法治会侵害人权。然而,遵循程序法治也会付出代价,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存在冲突和矛盾,坚持程序正义有时造成实体正义的牺牲。这就产生困惑,那么我们应如何选择?我国的法治状况要求我们须坚持程序法治,制定并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7.
论程序正义的生存论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正义决定了法律制度运作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与稳定性,充分展示和保障了社会的基本正义.中国传统法律具有"重内容轻形式"的倾向,这种"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法律文化,使程序的地位被看得很轻,失去了独立的价值意义,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法律文化观念势必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被裁判者、被管理者、被控制者失去了基本的人的尊严,沦为实现他人、社会、国家本身目的的手段.程序正义的真正价值就在于维护人的自由与尊严等人之存在的根本问题.  相似文献   

8.
王晓 《浙江学刊》2012,(1):110-116
通过对真性、正当性和合法律性的把握来实现法律论证的客观性。真性是法律论证的逻辑出发点,正当性则是决定法律论证的重心,合法律性本身就体现了正当性。正当性由真性决定,但是具备真性并不意味着具有正当性,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正当性可以对真性进行修正。因为"善"是无法定义的,把握正当性不能从"善"的标准直接获得。无论是对客观性的把握还是对"善"的获得都需要通过论辩,从而得到可接受的司法判决。  相似文献   

9.
温军 《学习与探索》2007,1(6):118-122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是唯一贯穿于我国刑事诉讼始终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最鲜活的体现。但长期以来,这项制度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立法上存在被虚置的问题,实践中也被严重弱化,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有些学者主张取消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职权。但是,从完善国家权力结构、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强化法律监督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角度来考察,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不仅具有存在的现实合理性,而且还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必要性,即对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进行合理的重构。我国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合理重构应该以分权制衡、程序公正、权利救济、人权保障、法律监督这些基本理念为理论基础,坚持合宪性原则、公正与效率兼顾原则、协调统一原则。同时,在这些理念与原则的基础上,调整刑事诉讼原则,全面确立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监督地位;改革检、警关系模式,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权也进行必要的改造;并且按照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职权的自身特性,成立专门的刑事诉讼检察监督部门,以实现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专业化和专门化。  相似文献   

10.
李静 《求是学刊》2006,33(4):93-98
文章试图从司法裁判过程的不同阶段,说明在证明案件事实、明确规范事实、得出个案法律结论的活动中,实体正义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得出实现实体正义的科学研究的理论前提;并指出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一般关系和强化程序正义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商琳琳 《社科纵横》2006,21(3):156-157
语言符号理论是索绪尔创建的一系列著名语言理论之一。该理论涉及到了语言符号的重要性质:任意性与可论证性,不变性与可变性等等。这两对性质看起来似乎是相互对立、不可同时实现,那么索绪尔的语言符号观是不是也不能成立呢?但事实上,任意性同可论证性,不变性同可变性看似矛盾的两个方面是涉及不同的语言层面而言,彼此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于索绪尔的语言符号观。  相似文献   

12.
袁爱华  李克艳 《创新》2009,3(7):72-74
律师在场权制度的设置符合我国现行的诉讼价值和理念,对于促进控辩平等,改变现有的侦查模式带来的弊端,实现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尚未设置这一制度,应以正在修订刑事诉讼法为契机,构建中国的律师在场权制度。  相似文献   

13.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构成了当今法律论证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传统法律论证模式关注于推理形式及其规则的研究,而对推理的前提关注不够.而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显示了法学家们将法律论证过程清晰化与精制化的理论努力.国内学界近年来也开始重视这一区分.无论是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均通过对更为精致的推理结构和过程的探求,来使法律决定或判断正当化.  相似文献   

14.
从独白到对话——迈向法律论证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焦宝乾 《求是学刊》2006,33(4):87-92
法律论证理论摆脱了传统法律方法论所预设的单一法律决定主体的理论局面,而引入多元化的主体,由此使得法律论辩成为可能.法律论证理论视域中,德沃金独白式的赫拉克勒斯法官形象已经被"听众"和"解释的共同体"等复数主体的观念所取代.从独白到对话的理论演变,使法律方法从传统理论迈向法律论证理论.  相似文献   

15.
周文华 《唐都学刊》2005,21(5):103-106
法的正义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在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上,人们传统上倾向于重实体正义、轻程序正义,甚至认为实体正义决定程序正义。实际上,程序正义具有独立于实体正义的价值,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应该得到足够重视,但又不能把程序正义绝对化。  相似文献   

16.
马义玲 《社科纵横》2005,20(4):126-127
社会保障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一项独立的、得到一系列国际人权文件确认的基本人权。它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和母体性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障权的价值取向在于:保护人权、良法之治、实质正义等。  相似文献   

17.
正程序具有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而程序正义则体现了程序的内在价值,其衡量标准主要有:公开性、平等性、中立性以及科学性,程序正义对实现人权以及保障人权具有关键意义,可以促进法律的遵守和实施,利于法制的完善和进步。  相似文献   

18.
《社科纵横》2019,(7):107-111
当下的警察法治思维的基础还不是完全循于法治,而是一种行政思维主导下的法律思维。司法直觉与法律思维的叠加、行政思维和特权思维夹杂、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不平衡离析了法治思维的表达,使得警察执法带有法律工具主义的倾向和程序主义的表征。以合法性思维为前提、以权利思维为替代,融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要素,关乎警察法治思维的实践导向,亦有助于当下警察执法思维的有效修复。  相似文献   

19.
海外利益保护机制的国际合法性既关系到保护行动能否得到东道国的支持,也关系到国家声誉。该语境下的合法性应是指国际正义观念符合性而非法律规则符合性。国际正义观念具有时代性、相对性、建构性特征。时代性是指国际正义观念随时代发展而变迁;相对性是指各国正义观念存在差异,国际社会对不同国家的合法性期待也有差别;建构性是指国际正义观念常常是站在时代前沿的大国所积极建构的。中国海外利益保护机制的国际合法性建设应充分了解和回应国际正义观念的上述特征,具有时代应变性,体现当代价值;弥合国家间正义观念的鸿沟,并选取与本国国际身份匹配的正当性标准;同时不能止步于对国际法的文义解读,而要将实践经验理论化,塑造国际正义观念。  相似文献   

20.
确立"程序本位"理念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程序本位理念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坚持以诉讼过程 ,而不是以诉讼结果为出发点和评价标准的理念。这个理念依据于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和过程本身对结果的有用性和有效性。之所以要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树立程序本位的理念 ,是因为程序法治是现代法治的核心 ,程序本位连接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且有针砭时弊之效。当前坚持程序本位理念不仅具有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引进和传播程序过程、程序正义观念的理论意义 ,而且具有强调现代程序与现代法治之间的必然联系、推进当前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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