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属性和特质性等特点,决定了需要为其设置特殊的法律保护体系。现阶段,我国对人口较少民族"非遗"的法律保护还存在许多不足,加上商业化和政策执行的负面影响,使得保护问题面临诸多困难。有必要从民族平等理论、保障人口较少民族文化权利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入手,论证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进而在探究法律保护之依据的基础上,考察保护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部特性所具有的活态流变性和传承性是构建传承学校活态保护制度的先决条件,同时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自身不断传承、发展的现实需要,又使其与传承学校必然地结合在一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学校活态保护制度正逐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传承、保护、开发的创新性制度选择与制度模式.针对现行制度的不足,通过构建以传承学校数据信息库、教育部专项财政扶持制度、“校企共建”公益基金制度、传承人引进制度、传承人教学考核制度、传承学校评估退出制度、传承学校交流合作制度为内容的传承学校活态保护制度,以更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矫正现行制度的缺陷.  相似文献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客体存在一定程度的契合乃至重叠,对其实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能性。此外,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传承人文化权利的实现,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完整地传承和发展。但是,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模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又面临着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限制、专利权的条件限制等诸多制度障碍,同时还存在着保护不全面、保护范围受限制等局限性。我国应当采用综合法律模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即在知识产权法中对其做出防御性保护规定,同时,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质和特性,制定专门法律制度进行积极保护,规定其权利归属、权利内容以及利益分享机制,并赋予专门部门以行政职权,对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4.
论高校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颖 《社科纵横》2008,23(12):170-17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分析高校教育的现状,论述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探索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途径.  相似文献   

5.
<正>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中,传统音乐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传统音乐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传统音乐保护与传承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为切入点,对当前传统音乐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保护与传承对策,以期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6.
潘彬彬 《社科纵横》2013,(12):122-127
近年来中国众多博物馆开始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责任,开展了大量的、富有成果的探索性实践,逐渐取得一些共识、经验和方法。本文以南京市民俗博物馆为例,介绍、分析了该馆开展保护与传承南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现状;在调研南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分析南京市民俗博物馆运作机制的基础上,对该馆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提出一系列可供参考和借鉴的理念、思路和举措。  相似文献   

7.
田喜清 《探求》2014,(3):39-45
公法私法化是传统的公法与私法的二元区分从近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是公法与私法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必然产物.公法私法化的产生有其深层的法律价值观和政治经济制度上的原因.在公法的私法化潮流中,出现了私法原则引入公法关系和公益事业的私营化管理,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了现代政府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手段的多样化,它的理论基础仍然以坚持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为前提,但同时肯定了私法对公法的渗透、私法原则对公法原则的影响.正是这种意义上的“融合”、“渗透”,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调整手段的多样化.行政法作为公法的典型代表,私法化的表现最为明显.  相似文献   

8.
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谌世龙  吕观盛 《创新》2010,4(6):77-80,89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具有较高品位的文化旅游资源,旅游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方式。桂林市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也已比较成熟,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传承中还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可行性问题,并从旅游资源开发的角度,提出了桂林应从构建融博物馆和主题公园为一体的桂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园区、建立桂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示范研究基地、打造桂林非物质文化旅游节庆、建设桂林戏曲曲艺演艺场馆、设计桂北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共5种非物资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  相似文献   

9.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构建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机制,建构相应的规则体系和理念基石,实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价值目标,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实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和范围的进行界定,明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等相关术语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帮助我们寻找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私权,应当纳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视野,但知识产权制度只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的部分内容的进行保护,且在分别保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遗漏一些重要信息.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法对非物质遗产进行统一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社会法作为兼具公法与私法双重属性的第三法域,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最佳的保护。我国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仍存在不足,应进一步完善社会法,向弱势群体倾斜,保障和促进弱势群体享有劳动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等各项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1.
面对我国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环境的日渐式微或被过度地商业化、庸俗化的现实,依据文化遗产的特性走适度的产业化发展道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现实选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问题上,要把文化传承作为评价产业化发展质量的首要标准,把促进社区参与看做产业化发展的根本保障,同时还要通过现代科技和传媒的有力支撑,通过整合并做强文化产业链条,有效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能力和传承效果。  相似文献   

12.
颜明霞 《创新》2014,(3):61-64
文章在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内在逻辑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的互动发展模式。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的资源状况的不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互动关系发生的源动力和作用路径,设计出"旅游资源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旅游资源开发"两类具体的互动发展路径体系。  相似文献   

13.
余少祥 《国外社会科学》2023,(5):210-224+247-248
19世纪中期以后,资本主义遇到了空前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国家为保护产业工人等群体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和生活安全,使得社会法得以最终形成。其中,空想社会主义、国家责任理论、人权理论、新财产权理论和福利经济学思想成为社会法形成的理论先导。在法律实践中,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成为法律发展的新趋势,使得第三法域的部门法——社会法应运而生。社会法源于民众的生存权保障,并为全体国民提供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独特的法律价值、法律目标和法律功能。  相似文献   

14.
吴艳冬 《社科纵横》2012,(4):214-215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的整体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多样性的价值。本文从非物质文遗产的概念出发,简要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价值,着重探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文化价值观。拟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5.
<正>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深厚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以及人文价值,在文化传承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也是民族特色、历史文化传播、传承的重要载体。因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非常必要的。基层文化馆在这项工作中具有显著的优势,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其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优化与完善,将保护工作与传统工作做到位,推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  相似文献   

16.
三江源地区具有独特的自然环境资源和深厚的民族文化资源,但由于三江源经济、文化、交通的相对滞后性,使三江源地区的文化保护事业与文化产业开发处于起步阶段,对文化产业的法律规范和行政管理都较落后。如何合理、有序开展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立法的措施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当前三江源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最为紧迫的问题之一。尤其是玉树地区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灾后修复、整理和保护工作正在进行,如何有效的通过相关的立法和行政层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非常重要。本文通过调查三江源地区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现状,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方法,以期提高整个社会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的价值认识,从而提高三江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水平,发扬非物质文化在社会发展及经济中作用。  相似文献   

17.
巩茹敏  张广才  范爽 《学术交流》2007,(12):199-201
黑龙江省境内的朝鲜族具有十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主要体现为社会风俗、表演艺术、节庆、礼仪等四个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黑龙江省朝鲜族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受到了冲击,有些正处于逐步流失、甚至消亡的危险境地。针对上述情况,黑龙江省政府及各市地政府正从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上加大保护力度;同时,以高等学校为主体,对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保护与传承;此外,重视教育,加快人才的培养也是加大保护力度的又一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8.
乡村文化振兴,就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繁荣农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梅州客家山歌是第一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同时也是梅州客家人的精神文化载体,其思想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是客家精神之所在.在梅州地区开展了以客家山歌为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调查研究,从而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当地客家山歌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情况,试图对当地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提出有效建议、探寻客家山歌传承和发展的阻力.  相似文献   

19.
违反强行法的法律行为无效是各国的共同规则,可称为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强行法应仅指公法上的强行法,私法上的强行法是自治规范,违反它的效力最严重的不过是“不生效”而不是“无效”。违反公法的法律行为是否无效,必须探究公法的目的,并运用比例原则来限制对公法目的的解释,以进一步区分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民法也不能排除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适用。违法和违反公序良俗的功能截然不同,两者不能统一。  相似文献   

20.
本文通过对身份概念的考察,界定了民事身份的私法性质,确立了身份登记制度具有公法意义和私法效力.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和国外有关法律的比较鉴别,确定了身份登记的应有登记范围,使所有围绕主体而展开的各项法律内容都能被登记下来,尤其是事关个人人格之信用信息,以供他人查询,实现身份登记制度公法上有效管理人口和私法上保障社会交易安全之主要功能,以弥补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