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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大规模cDNA测序以及公私序列数据库的竞争导致了一系列知识产权问题的产生。由于缺乏充分的专利保护,美国企业相继采取了独占许可、非独占诈可、投晨专利基因组知识产权经营策略,我国在基因组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经营中可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   

2.
民法典第993条规定可通过合同设立人格权许可使用。为加强被许可人保护,应允许人格权独占许可使用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既有本土实践通过突破合同相对性赋予人格权独占许可被许可人诉权或寻求商标法、著作权法对其保护,但面临正当化难题和保护力度不足问题。学说上尝试将人格权独占许可使用构造为新型财产权或用益物权使其具有对世排他性效力,然新型财产权路径明显悖于我国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传统,引发人格标识上的权利竞合、权利冲突等问题,用益物权路径在民法典中没有规范空间。我国人格权独占许可使用仅能定性为用益债权,但仍应参酌“特定债权保全型”代位权之比较法共见,借助目的性扩张方法赋予人格权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债权人代位权,使其产生对抗第三人效力。同时妥善处理独占许可被许可人与非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先独占许可被许可人与后独占许可被许可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从比较法的角度,美国司法实践处理违反许可约款纠纷的相关做法和观点对我国有重要借鉴意义。为合理处理此类纠纷,在诉讼法律关系的释明及责任确定上,第一步区分许可的独占与非独占类型。若系独占许可,则释明为违约之诉,判令承担违约责任;若为非独占许可,则区分违反对象系"条件"抑或"承诺"。"条件"、"承诺"的判断根据其约定的权利是否为知识产权排他性权利及其是否为知识产权立法精神、公共政策赋予许可人的其他合法权益进行。违反"条件",释明为侵权之诉抑或侵权与违约竞合,由原告选择,进而确定相应的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违反"承诺",则释明仅为违约之诉,责令承担违约责任,作为补充,对实质性违反承诺导致许可被撤销时,仅判令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4.
绝对权以不特定人为义务人,相对权以特定人为义务人。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相对权,不可能“物权化”,也不可能对抗第三人。不特定第三人非法使用智力成果,侵犯的不是许可使用权,而是能权。笔者建议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中规定独占许可使用权人享有诉权,明确该诉权的法理基础是人身自由权之定向表现形式——能权;同时规定独占许可合同应公示备案,否则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之效力。    相似文献   

5.
论软件版权在网络环境下的非独占许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在网络环境下软件非独占许可特征及其可转让性的研究 ,提出了软件非独占许可贸易在网络环境具有网上交付和对被许可人实施监控的特点 ,认为软件版权转让具有“不破”非独占许可的原理 ,并且得出了软件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不可转让的结论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扩张保护已成一种趋势,其负面影响也逐渐呈现。知识产权的扩张保护与知识产权设立的初衷———以保护为重心、保护与限制并存相违背,它是对传统自由主义的冲击,也不符合个人独占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保持平衡的原则。对内蕴于知识产权制度背后的哲理进行反思,必将对今天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南都学坛》2017,(1):80-85
自贸区背景下平行进口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其实质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不同价值取向的碰撞、摩擦,而其目的则应当是实现对上述两种不同价值取向的平衡兼顾。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尚未能够就如何规制可能由平行进口引发的知识产权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而司法实践亦因为法律依据的缺失而陷入了无据可循的困局。有鉴于此,应当具体区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并以不同的知识产权权利的内容、特性以及与之相涉及的平行进口的实际情形为基准,就自贸区背景下平行进口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研究,从而对涉及上述三项知识产权权利的平行进口分别采取不同的法律规制。具体而言:在专利权领域,在处理专利平行进口问题时采取默示许可原则,将可以更加充分地体现权力人的主观意愿,并且有利于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掌握主动权;在商标权领域,原则上应当允许商标的平行进口,但是,如果平行进口商所进口的商品与国内权力人的商品存在实质性差异,或者国内权利人为独占许可人且并未从首次销售中获利,那么,对于相关的商标的平行进口则应被视为侵权;在著作权领域,对于权利人自己投放的或者关联企业投放的版权产品,应以允许该版权作品的平行进口较为适宜,而对于许可类和同出一源类的版权产品,则应禁止其平行进口。  相似文献   

8.
平行进口既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有关,也与国家的贸易利益有关。我国是贸易大国,对商标平行进口选择适用国际穷尽原则对我国最为有利。但在允许平行进口的同时,法律应当完善对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保护。所以,当进口产品与国内权利人销售的产品存在实质性差异时,应当构成例外,允许权利人阻止平行进口;商标独占许可人一般未从平行进口商品的首次销售中获利,因而也应当允许其阻止平行进口。  相似文献   

9.
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第三方在未经知识产权持有人许可的情形下,将在一国市场经知识产权持有人本人或经其许可合法销售的产品进口至另一国销售的行为。它集中反映了国际货物买卖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冲突,是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有争议的问题。平行进口与权利用尽问题相生相随,对于缓解日益紧张的公共健康问题,它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  相似文献   

10.
通过美国音乐作品许可案分析了欧盟贸易壁垒条例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领域运用的具体情况,指出其对知识产权保护是以严格遵守TRIPs协议及其他相关国际公约为基础的,我国可在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查取证、公共利益认定等方面借鉴欧盟贸易壁垒条例的经验,挖掘<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条例>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潜力.  相似文献   

11.
论知识产权限制性许可的反垄断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限制性许可是指权利人在许可合同中附有搭售、回授、价格限制、使用区域限制等限制性条款。这些限制性许可是否合法要进行反垄断法审查。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搭售、独占性回授、固定或限定转售价格、分割市场等均为非法。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难以认定,但在同一市场有五个以上竞争者,属于知识产权许可安全域,不受反垄断法规制。  相似文献   

12.
论行政许可设定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从根本上规范行政许可、实现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统一,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设定制度,包括行政许可设定主体、设定权限、设定文件的形式、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设定应遵循的原则等。行政许可设定制度,实质上就是有关行政许可的立法制度。现行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基本遵循了法治原则、人权原则和公权力配置的比例原则,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中国影视产业的仍然不发达,人们对影视产业对其他部门发展的带动作用认识还不明确,对影视作品价值的理解仍停留在票房等传统收入来源上。而成功的影视作品在坐拥巨额票房收入的同时,还可以通过版权许可等方式拉动电视、游戏、出版、舞台演出等相关产业发展。版权许可在控制版权利用过程的同时,还不会改变权利的归属,版权许可人可以对被许可人使用自己作品的时空范围和使用方式加以限制,被许可人对作品的使用符合许可人的意愿。这种合同控制的效果往往优于版权人直接去使用,因为众多的许可使用合同可以结合成完备的商业计划,使版权价值得到充分实现。中国影视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有品质卓越的作品,还要充分利用版权许可使用机制,发展影视作品的衍生产品,扩大与延长影视作品的文化和市场影响力。  相似文献   

14.
排他性作为准公共产品的一项技术特征,其机制设计决定于准公共产品的本质属性,即其社会性,这就要求排他性机制的设计必须与包容性增长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相适应。对准公共产品的排他性机制进行重构,应依据该类产品的公共性、排他性的强弱以及消费过程中的不均等性对个人效用、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大小,分别设计不同的排他性机制,并从根源上摒弃原有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相似文献   

15.
权利用尽原则是立法者在平衡知识产权人专有权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提出的。作为对权利人行使专有权的有效限制,该原则首先由美国司法机关提出,随后得到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的援引。尽管世界各国在其实践中普遍采用了专利权用尽原则,但不同国家对专利权用尽原则的法律基础有不同的理解,产生种种不同的理论,导致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出现不一致的结论。由于专利权用尽原则以及与此相关的平行进口问题对世界各国利益有重要影响,借鉴各国经验对我国国际贸易中产品的进出口以及我国专利法相关条文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为了发现和洞悉行政许可范围问题的盲点和冲突点,以分析实证和社会实证为主要研究方法,论证了行政许可范围设立之逻辑起点、行政许可范围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以从法制化层面合理地协调好我国行政相对人权益与国家、社会公益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好地促进我国社会整体利益的有序、稳定、健康增长。  相似文献   

17.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对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的效力问题虽然没有直接作出规定,却间接涉及了这一问题。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的有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不违反相关国家的公共秩序,等等。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效力的准据法依被选择法院国家的法律确定。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的效力应独立于它所服务的国际民商事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18.
信息在经济活动中的价值日益彰显,但现有的知识产权法没有给予信息恰当的定位,信息许可协议成为信息生产者价值实现的主要甚至唯一的方式。知识产权法定主义者认为,超越知识产权法定边界的信息许可协议无效。另一些学者则主张尊重合同自由,法定知识产权只是协议的模版和缺省规则。信息许可协议是一把双刃剑,在知识产权出现类型化不足时,可以有效填补知识产权的缝隙,但借助协议任意创设和扩张知识产权,则将侵蚀公共领域。必须为信息许可协议划定一个边界,在遵循合同法、竞争法等一般原则基础上,在信息产品的可替代性、信息使用者的类型、信息使用目的以及限制性条款的影响等具体环节作出理性的判断。  相似文献   

19.
传统媒体的独家新闻在网络条件下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与特征。论文通过对独家新闻的定义、特征和形式的梳理,研究了网络条件下传统媒体如何发现和报道独家新闻.提出传统媒体可以利用网络科技捕捉大众声音,发现新闻亮点实现率先报道;可以通过言论和对海量信息的解读实现独家新闻的"人无我有"。  相似文献   

20.
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许可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著作权行使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许可面临着重重障碍.著作权是一种私权.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体现了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精神.作品的使用一般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国外网络环境下存在着著作权集体管理、补偿金制度、知识共享等著作权许可途径,这些途径对我国有一定借鉴意义.鉴于我国现有的著作权许可途径存在着一些问题,从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出发,我国应当建立如下适应网络环境的著作权许可模式:以著作权集体管理为著作权许可的基本途径,同时也鼓励多样化的著作权许可途径,包括知识共享、补偿金、授权要约、超星模式等等.这些许可途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数字、网络技术,尽量降低交易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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