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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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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探析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自身所具有的无国界性、信息的高流动性等特点使得传统的合理使用制度难以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于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应当强化还是淡化的争论已成为近年来著作权领域激烈讨论的热点问题.在这种争论存续的过程中,我国的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将何去何从?此乃本文拟探讨的主要问题.从宪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制度的存在价值进行了分析,并以实现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为基础,对重构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范晓峰  王浩 《河北学刊》2007,27(4):173-175
在学校教学中,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建立在传统教学形式基础上,远程网络教育尽管与传统教学在环境和方式上有较大的区别,但它们的共同点很多,同样具备适用合理使用制度的条件。考虑到网络条件下教学活动的特点,为实现作品权利人与使用者利益间的平衡,对网上教学中的合理使用制度应有一定的规制。  相似文献   

3.
网络改变了经济活动和商业行为模式,也使得传统的商标法适用受到新的挑战。我国尚未对商标的合理使用做出系统而详尽的法律规定,但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已经在实践中运用它解决相关纠纷,网络环境下又产生了新的商标权利限制问题。允许合理使用他人商标是对商标权利加以限制的重要制度内容,其目的在于平衡社会公众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在传统领域认定商标合理使用并非易事,而当商品和服务进入互联网时代,商标使用的情形更加多样和复杂,对商标合理使用的认定也更加困难。通过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进一步阐明商标合理使用的概念并细化其判断标准,进而将其制度化,具有现实性与必然性,可为我国尽快完善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网络造成公众与著作权人之间新的利益冲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成为网络环境下的利益平衡砝码。网络环境下,公众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范围应有所扩张,表现为公众对网上版权作品应有更大的合理复制权,但公众对版权作品在网上的合理传播权则应当相对缩小。通过对法定许可制度的批判,认为网络环境下应谨慎设置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  相似文献   

5.
数字环境下,非法复制和合理使用范围的缩小、邻接权人的利益保护等问题使著作权制度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利益平衡角度出发,分析著作权冲突的原因,并提出为适应数字环境,应当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及版权开放的著作权许可模式,以维护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利益平衡观为视角,从知识产权的适度保护和知识产权的过度垄断两个维度,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进行经济学分析,认为利益平衡观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具有核心价值意义.以利益平衡观为指导,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制度,能实现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专有权利与经济发展和独占权利与贸易自由的平衡与协调,从而保障知识创造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精神财富的增长,推动知识技术的传播.  相似文献   

7.
网络时代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理使用制度是现行著作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允许作品的传播者与使用者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在实践中,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应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利益平衡作出明确的规定,才能使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技术措施是作者出于防止他人滥用其作品的目的而采取的一些保密方法,它是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为防止其权利受到侵害而主动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一种自我保护。本文在明确技术措施涵义的基础上,探讨了在网络环境下,技术措施与作品有序传播之间的平衡关系,并就技术措施对网络作品合理使用的影响问题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9.
网络教育与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科学战线》2007,149(5):244-247
随着网络教育的迅速发展,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著作权的保护越来越引起理论界的关注。对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为学校课堂教学"而"对作品合理使用"在网络教育环境下进行重新诠释,对有关网络教育资源的著作权的认定及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探索、思考,有利于在网络教育环境下著作权人、国家和社会公众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的重新建构,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律规制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传输行为受著作权法保护;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在信息资源数字化传输中保护知识产权,首先要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优先权,采取国家强制保护;其次要注意他方权利兼顾原则;最后也应注重平衡与均衡,特别是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信息权益。对此,可采取以下途径:制定付酬标准与赔偿原则;引入法定许可制度;建立强制许可制度;适当放宽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借鉴“避风港”原则;增加对规避行为的法律约束;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版权授权;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化信息资源共享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利益衡量是利益法学派分析法律制度的重要方法。任何涉及双方或多方利益主体的法律制度,都应确立在衡量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我国现行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合理使用主体,并不包括教育机构、国家机关及社会公众,只要他们使用了未经许可的软件都构成侵权,将导致软件版权者利益与使用软件者利益之间法律保护失衡。因此,可以通过修改法律的途径,适当扩张软件合理使用者范围,实现各方利益的动态衡量,实现软件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2.
公平视野下版权法律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明添 《东南学术》2007,(5):137-142
互联网挑战版权法,作为构建版权法平衡机制的支柱"合理使用"首当其冲,网络环境下版权法已显失公平,昔日作为保护作者和作品的合法使用者的版权法律制度面临危机。本文以"合理使用"为视角,分析公平在版权法中的地位,反思数字环境下"合理使用"的作用及存在价值,揭示在公平的视野下重构版权法律制度之核心——权利平衡机制的必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3.
李昕  刘渝 《理论界》2008,(1):65-67
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著作权的价值取向是弘扬利益均衡,而合理使用制度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看,正是以均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为宗旨的.合理使用制度同时也是著作权法中一个令人困惑和容易引起争议的制度.传播技术的革命对著作权法的冲击不断使合理使用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而新出现的数字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更是对合理使用制度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相似文献   

14.
网络环境下的知情权边界   总被引:4,自引:4,他引:0  
作为当代信息社会的重要人权类型,网络环境下的知情权正日益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网络环境的出现,使得人类社会活动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权利碰撞和冲突的可能性不断增加,而权利冲突导致了权利边界问题的提出.网络环境下的知情权是有边界的,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网络信息都不属于知情权的客体范畴.确认网络环境下的知情权边界,应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技术保障原则、权利行使的合法性原则、平衡与协调原则,实现网络环境下的知情权与其他权利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与协调,最大程度地化解权利冲突.  相似文献   

15.
商品化权关系中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复杂多样。构建商品化权制度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进行利益衡量与价值选择的过程。商品化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应围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开。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的私人利益在一切利益冲突的场合都将绝对优先。在具体的商品化权关系中,应考虑对相关法益的影响或损害程度来确定保护的优先程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学界大多以物化思维模式为基础,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来对待,此种界定混淆了网络虚拟财产与其他具有网络化形态的财产类型的界限。从本质上看,网络虚拟财产应被界定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权利人提供的专属性服务行为,此种界定准确地反映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权利人之间的持续性法律关系,为各方主体利益的平衡提供了博弈平台,有效涵盖了多元化的网络虚拟财产类型,并有利于制度外延根据网络技术发展而进行适应性调整。  相似文献   

17.
生物技术专利保护中涉及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但基本利益主体有三对,即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专利权人和人体基因提供者以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于这些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首先应确定适度与合理的保护范围,正确处理"限制和反限制"的关系并维持动态的利益平衡,在利益平衡原则指导下协调三对基本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18.
潘天怡 《理论界》2011,(6):55-57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原本是为了平衡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置的,但我国著作权法中却赋予了权利人不少声明保留的权利。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中,声明保留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平衡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所设置,本文就针对声明保留的具体适用作出检讨。  相似文献   

19.
论技术措施版权保护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数字时代的到来威胁着版权人的利益,传统版权法的事后救济显得力不从心,具有正义和效率双重价值合理性的版权保护技术措施应运而生。但这种“围墙式”的保护方式打破了传统版权法业已确立的利益平衡,版权人和社会公众间的权利冲突凸现。新的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必须跳出以义务人的规避行为为直接规制对象的立法框架,确立以规范权利人的技术措施设置行为为主的新型立法模式,对技术措施既保护又限制。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允许设置并保护控制使用作品的技术措施,限制设置控制接触作品的技术措施;借鉴日本和澳大利亚的做法,不禁止单纯的规避技术措施的行为,只禁止商业性或公开提供规避技术设备或服务的行为,并规定若干例外。  相似文献   

20.
对加入WTO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加入WTO后 ,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面临着观念落后、技术发展空间受压缩、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行业仿制率高、国外企业对中国品牌进行打压等突出问题。为此 ,我们应当确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包括社会公众利益与权利人利益平衡、国家利益至上、适度保护、反对知识霸权等原则 ,并根据这些原则 ,采取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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