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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药品损害责任诉讼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包括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损害后果与药品使用间的因果关系、药品缺陷及产生缺陷原因、药品使用行为正当性等事实。其中,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一般由患者承担,药品是否存在缺陷的问题则由生产者等责任主体承担。认定药品使用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理论包括必然因果关系理论、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等。在证明药品不存在缺陷时需证明其生产过程、销售过程完全合法合规,且质量检测合格。  相似文献   

2.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关涉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行使的冲突,在构成上不要一味地以纠正正义理论强调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还必须以功利主义理论考虑行为人利用环境资源为社会带来的利益,故应以行为违法性作为构成要件,并援用忍受限度论来判断之.考虑到侵权责任法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损害已实际发生,以损害结果而非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来认定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与民事责任更为契合.此外,环境污染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遭遇消极抵制,缘于立法存在的“皱折”,需要通过司法予以“熨平”,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损害事实与污染行为之间因果关系具有相当程度的盖然性,在此基础上,法院可以作出因果关系的推定.如此,平衡双方的利益,更有利解决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  相似文献   

3.
跨国污染转移是由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一种复杂现象,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研究跨国污染转移法律责任制度,遏制跨国污染转移行为,是具有现实紧迫性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跨国污染转移行为以及环境损害的特殊性,其归责原则应为无过失责任,举证责任需相应地转移,"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和流行病学因果关系理论应该得到支持。国家理应对跨国环境污染转移承担责任,私法主体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环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相比具有特殊性的原因在于,环境侵权责任中的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上包含着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对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认定实行特殊的认定规则,是为了平衡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的利益。为充分保障环境污染受害人的权益,除了在环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及因果关系认定问题上实行特殊规则外,还应当建立社会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5.
将商标置入网页元标签中的行为可能导致商标侵权风险的增加,网页元标签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应当以初始混淆理论为基础,商标置入元标签行为应认定为商标使用.网页元标签商标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更适合于过错推定原则,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在责任承担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元标签商标侵权人的直接侵权责任以及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的共同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6.
宏观调控行为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归属于经济法责任,在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归责原则应以违法归责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一般情况下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由责任主体、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损害事实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五个要件构成,应加强宏观调控行为的法律责任形态和实现方式的研究.  相似文献   

7.
从国外发展状况看我国环境损害赔偿因果关系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已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由此而生的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也日益增多,但传统的民法理论对此一筹莫展。传统的民事侵权理论在经历了由过错责任原则向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转变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便成为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焦点。如何在传统民法理论缺失的背景下搭建环境损害赔偿因果关系推定的理论平台,便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  相似文献   

8.
认定医疗事故,应当具备主体、主观过错、过失行为和危害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条件。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在性质上是一种有选择性的侵权责任,即选择侵权责任。在解决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时,应注意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公平地处理纠纷。  相似文献   

9.
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已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由此而生的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也日益增多,但传统的民法理论对此一筹莫展。传统的民事侵权理论在经历了由过错责任原则向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转变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便成为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焦点。如何在传统民法理论缺失的背景下搭建环境损害赔偿因果关系推定的理论平台,便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  相似文献   

10.
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是指主观上无意思联络的数个环境侵害行为造成了一个同一、不可分割损害后果的环境侵权行为。以因果关系为分类标准可以将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分为环境择一危害行为、环境聚合危害行为与环境加算危害行为三种类型,根据风险责任与最终责任区别理论,分别对三种侵害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具体分析。环境择一危害行为与环境聚合危害行为的风险责任为连带责任,最终责任为平均分担,而环境加算危害行为的风险责任为按份责任,最终责任则以比例分担为原则,平均分担为补充。  相似文献   

11.
《侵权责任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定是建立在统一的“污染”概念之上,对各类污染行为一体适用统一的规则。但基于对《侵权责任法》生效7年间4328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发现,在环境侵权司法实践中,无过错责任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并未得到统一适用,损害后果也难以运用传统损害的形态和手段加以量化和救济。其原因在于,对“污染”概念不加区分有违环境致害的科学机理,在此基础上建构的法律制度也难以契合环境侵权的演进规律,试图将生态损害纳入侵权救济范围更是侵权法不可承受之重。相应的对策是,重新建构环境侵权的归责体系,并发挥不同法律部门的制度合力对生态损害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12.
民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违法行为不能成为因果关系中的原因,查找因果关系的目的不在于认定行为人的行为的违法性,而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在坚持过错归责原则的前提下,适用相当因果关系说,但在确定因果关系时应考虑过错因素和原因力问题。对偶然的、间接的因果联系,不宜采取“全部负责”和“完全免责”理论,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行为人责任。  相似文献   

13.
关于空气污染的防治,可以积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由此增加空气污染行为的成本,使行政机关加大防污治污的力度,保护空气污染被害者的利益。由于包括空气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无过失责任",因此"因果关系"的认定就成为空气污染侵权责任成立与否的最主要因素。参照中日的相关学说和"东京大气污染公害诉讼案"可以发现,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的核心本质上仍然是需要进一步确认其认定标准。空气污染侵权纠纷具有影响广泛、因果关系难以科学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等特殊性,法院应该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特殊侵权责任类型,放宽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4.
论公害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害罪是一种危害环境的犯罪。我国刑法典首次对该种犯罪作了系统、具体的规定。公害罪可分两类,一类是污染环境类犯罪,一类是破坏资源类犯罪。污染环境类犯罪的犯罪构成,其主体多为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是一种复杂客体,客观方面则往往把一定的危害后果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适用“推定原则”;破坏资源类犯罪的犯罪构成,其主观方面多为故意,客体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客观方面除要考虑行为、危害后果、因果关系等因素外,有时还要考虑时间、地点、方法等因素  相似文献   

15.
《侵权责任法》首次以章的框架系统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应将其视为环境侵权责任的一般立法地位。它不仅明确了无过错归责原则、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等重要问题,而且确立了环境自身遭受损害的民事责任救济制度。为落实环境污染责任的实效,应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等相关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6.
学生伤害事故增加了高校办学的难度和风险,从司法实践看,在这类案件中,校方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一定责任,造成了高校担责泛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校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学生人身损害事实明确;校方存在行为过错;学校存在违法行为;校方违法与学生损害之间因果关系明显。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认定应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特殊事故中承担无过错责任为补充。实施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的二元归责体系,有利于分清责任,而且符合民事侵权法和教育法等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慈善法律责任是责任主体因慈善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所产生的特定损害而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确认和强制必须依法承担的合理负担或不利后果。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慈善法,但已有了较多的地方慈善立法和与慈善相关的立法。可从主客体两个角度对慈善法律责任进行分类。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必须遵循因果关系、责任法定、责任与违法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原则。  相似文献   

18.
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导致了损害的发生,但是,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即使其认真履行注意义务,结果也可能难以避免,能否追究行为人的过失责任,根据条件说,应当肯定因果关系的存在;应当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可能实质地、明显地导致法益危险增加,来判断过失是否存在,进而确定是按照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处理,还是根据不可抗力认定为无罪.  相似文献   

19.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法的编纂和发展因为国际环境责任的私法化而出现突破和转机。“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存在的困境在于造成跨境环境损害的主体通常为私法主体,却要由国家为其承担国际责任,故难以为各国接受。预防原则已经成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国家对实施预防原则的国际义务,损失分担的安排借鉴了国际海上油污损害等领域环境损害责任私法化的成果,标志着国际环境损害责任正在向私法化发展。同时,国家在跨界环境损害中承担补充责任并应在安排损失分担方面起重要作用,而在国家作为造成跨界损害主体的某些特别领域,国家依然是承担责任的主体。  相似文献   

20.
试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认定中的三个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通过对西方国家污染环境犯罪的立法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着重深入分析论证了重大环境污染罪中是否应设立危险犯、是否应引进严格责任制度以及环境污染犯罪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这三个重要的问题,希冀通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科学认定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处罚机制,从而有助于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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