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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唐前期赠散官与职事官组合以五品以上散官与都督、刺史、州司马的结合为主.这种组合并非任意,表现为高品散官往往与高品职事官结合,低品散官则与低品职事官结合.同时,赠散官与职事官的结合中,职事官的等级的确立会因时代不同而发生变化.官员自身赠官的得赠者是卒前散官与职事官均在三品以上具有崇高地位的人.父、祖赠官则与其子孙的功劳或地位有关.卒前官与赠官之间的阶次变化主要表现在散官与散官之间,进阶幅度一般是一阶.赠散官与职事官组合表现出的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均与散官在唐前、后期的地位变化有关.  相似文献   

2.
北魏实行比较完备的将军号制度,对将军号的授予存在两种方式,即正式授予方式与"假"授方式。北魏开始"假"授将军号,在明元帝时期。"假"将军号是一种摄代军号,具有明显的临时性,主要作为征讨军统帅和将领的象征。国家授予将军号,可以将"假"授将军号与正式将军号相互比照,两个将军号具有相互照应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江西社会科学》2016,(8):112-117
学者通常认为,行事是指南朝的长史、司马行府州事。无论是行事的内容、行事者的身份,还是行事存在的时间,这一观点都有欠准确。行事是指官员以较低的官职摄行较高官职的职权。行事仅是盛行于南朝,在魏晋北朝以及此前和此后的朝代都存在,是中国古代通行的一项行政制度。南朝行事的内容最多的是州署事,然后依次是州署和军府事,郡事,军府事,军府、州署和封国事,军府和封国事,东宫事,县事等。南朝的行事者分为长史、司马,长史、司马兼任首郡太守或将军号,长史、司马同时兼任首郡太守和将军号,长史兼任郡丞、参军、中央官、太守、将军等。  相似文献   

4.
《卷三十二.王琨传》“出为持节、都督广交二州军事、建威将军、平越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中华书局1972年1月版点校本,第578页,下同)按:中华书局校点本《校勘记》云:“‘平越将军’,按《宋书.百官志》有四平将军,无平越将军。广州刺史往往带平南将军军号,‘平越’疑‘平南’之讹。‘平越中郎〔将〕’张森楷校勘记云:‘有平越中郎将,无平越中郎。’按《通典.职官典》:‘平越中郎将,晋武帝置,理广州,主护南越。’此脱一‘将’字,今补。”今考《宋书.百官志》,建威将军,官第四品;而四平(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将军则官第三品…  相似文献   

5.
宋代官员卒殁,需达到一定标准方可获得赠官。宋代宰执、曾事潜邸与经筵者及其他普通文官在元丰改制前后赠官资格有所不同:宰执在改制前需阶至四品,改制后卒殁皆可获赠。元丰改制前曾事潜邸者需阶至四品,曾事经筵者需阶至三品,四品者还需同列陈请;改制后曾事潜邸与经筵成为增加赠官恩典的筹码。普通文官元丰改制前需阶至三品,改制后需职事官至谏议大夫或权侍郎以上、职名至待制以上、寄禄官阶至太中大夫以上,三者满足其一即可。宋代赠官资格明确,其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了赠官的公正性,彰显了朝廷官方的重视,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魏晋南北朝时期,朝廷通过制定考课法,将中央官明确纳入考课对象,改变了秦汉时期考课偏重地方官的倾向。与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相适应,州刺史、郡守、县令、乡官等地方长官成为考课的重要对象。散官、内外长官之属吏及专业技术官员,亦需接受考课。魏晋南北朝考课对象呈现扩大化趋势,反映了其时皇权政治的伸张。  相似文献   

7.
关于北魏朝廷对待拓跋、汉人以外的其他胡族政策的演进,新近公布的《大代持节豳州刺史山公寺碑》与关中地区的其他石刻提供了有益参照。北魏立国后,对于境内其他胡族的统治策略围绕两个侧面展开:一是相机逐步推行离散部落将部民编户化;另一是沿用魏晋十六国旧制,在胡族聚居区设立护军,创立镇戍制,驻军设官加以镇抚,同时容忍胡族旧有部落组织的存在。两种政策交织并行了很长时间,可以说伴随了北魏一朝。前者源自十六国,后者则是汉族传统羁縻政策的延续。两种政策交替演进与北魏政治局势、军队构成的变化以及国家形态有直接关系。  相似文献   

8.
孙策遭暗杀的必然性孙策嗜杀,史家共目之,共识之。细究起来,孙策这种举止似乎又是不得已而为之。试思之:当时江东群雄割据,兵革扰攘,孙氏既非名士,又非高门,当地的“地头蛇”们如扬州刺史刘繇、会稽太守王朗、庐江太守刘勲、吴郡太  相似文献   

9.
韩国学者朴汉济先生最早提出有关魏周官族的概念,他认为成为官族的资格应包括赐姓、将军号与府兵军号三个重要部分。这三个部分中,以赐姓为中心,将军号与府兵军号为其补充。然而,对这三部分的内容与关系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将军号与府兵军号在确定官族资格时事实上比赐姓更显重要,而与将军号相较,逐级递升的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大将军、柱国等四级府兵军号地位则更为关键。  相似文献   

10.
王东洋 《兰州学刊》2007,(2):161-164
曹魏官员尚无明确任期规定,两晋始规定官员任期为六年.南朝刘宋前期行六年之制,后期改为三年制,此被南齐、萧梁和陈朝继承并有所变革.北魏早期以久任为原则.自孝文帝至北魏末,地方官任期为六年,中央官则为三年.北魏宣武帝后规定散官任期为四年.东魏北齐地方官任期不足六年,西魏北周内外官任期为四年.隋朝开皇年间几经改革,至开皇十五年文武长官任期稳定为四年.杜佑所云"魏晋以后,皆经六周"的说法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1.
《卷六·明帝纪》“建武元年冬十月……平北将军王广之为江州刺史。”(中华书局1972年1月点校本,第85页,下同)按:本书《王广之传》:“延兴元年,以广之为持节、督豫州郢州西阳司州之汝南二郡军事、平西将军、豫州刺史。……高宗诛害诸王,遣广之征安陆王子敬于江阳,给鼓吹一部。事平,仍改授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江州诸军事、镇南将军、江州刺史。”记王广之为江州刺史前之军号为平西将军。又考之本书《海陵王纪》载延兴元年九月,“遣平西将军王广之诛南兖州刺史安陆王子敬”,《武十七王·晋安王子懋传》亦载延兴元年,“遣平西将军王广之南北…  相似文献   

12.
汤擎民在八一年《文学遗产第三期·论韦应物的“兴讽”诗》中说“这诗(《答故人见谕》)当是罢江州或苏州刺史任后之作”,“罢江州”的提法是不妥当的,考韦应物一生,从广德二年(764)步入仕途,先后被罢过洛阳丞、鄠县令、滁州刺史,直至贞元六年(790)被罢苏州刺史,唯独未罢江州刺史。  相似文献   

13.
在柳宗元改官柳州刺史后的诗篇中,有《得卢衡州书因以诗寄》这一首七律诗,结尾两句说:“非是白苹洲畔客,还将远意问潇湘。”潇水、湘水在今湖南省境内,指他贬斥永州后居住、游览的区域。白苹洲在哪里?宋代韩醇注引述:南朝梁柳恽出任吴兴(即令浙江省湖州市)太守,曾经写成《江南曲》,其中有“汀洲采白苹,日落江南春”两句。(见中华书局校勘本《柳宗元集》卷四十二)白居易集中有《白苹洲五亭记》,叙述“湖州城东南六百步,抵  相似文献   

14.
郦道元在北魏任过冀州镇东府长史,鲁阳郡守、东荆州刺史,河南尹。孝昌末年,他被封为关后大使,前往解决雍州刺史萧宝夤的反叛问题。萧宝夤怀疑郦道元“图己”,派遣行台郎中郭子帙率兵“围郦道元于阴盘驿亭。亭在冈上,常食冈下之井。既被围,穿井十余丈不得水,水尽力屈,贼遂逾墙而入。”郦道元“瞋目叱贼,厉声而死”(《北史·郦道元传》)。  相似文献   

15.
北魏国家封授开国爵,注意对受爵者的封地的封授。开国爵的封地,对北魏国家来说,实际是一种封国,所以,国家专门设相进行治理。由于北魏国家所设郡、县有上、中、下之分,所以北魏国家封授开国爵封地的大小,一般与爵位等级具有关系。北魏国家对有籍贯的汉族与鲜卑族官员的开国爵封地实行籍贯回避的做法。对外任州刺史与郡太守者,则实行任职回避的措施。北魏国家可以对开国爵的封地进行改封。改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封地的大小,适应开国爵等级变化的需要。北魏国家实行的一些政策也能够使开国爵的封地改封。  相似文献   

16.
北魏前期,诸王的封地为一种虚封。北魏国家对诸王的虚封地实行"以郡为国"。诸王的虚封郡可以是北魏实际设置的郡,也可以是统治区以外的郡以及西晋曾经设置的郡。北魏国家对诸王的虚封郡设太守进行治理。在封授诸王虚封地时,北魏国家有限制规定,诸王的虚封地不可以在京畿内,也不可以将诸王的出镇地作为虚封地,并且,对汉人诸王的虚封地实行籍贯回避。  相似文献   

17.
迄今为止,关于唐玄宗在开元时期如何整顿地方吏治的问题,尚无专文论及。事实上,无论是“贞观之治”还是“开元之治”,将其出现原因,仅仅归之于最高决策层几个人的作用显然是不够的。中央政权是制订政令的机构,政令制订以后能否有效地贯彻到全国各地,关键取决于地方各级官吏,这一点不论在古代和今天都是相同的。唐人陈子昂曾说:“……宰相,陛下之腹心;刺史,县令,陛下之手足;未有无腹心手足而能独理者也。臣窃惟刺史、县令之职,实政教之首也。国之兴衰,莫不在此职也。”可见,地方刺史、县令在国家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点,本文首先对唐代地方州郡的基本职能作一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18.
史书辨误     
《资治通鉴·献帝建安十八年》记曰:“初,魏公操追马超至安定,闻田银、苏伯反,引军还,……超果率羌、胡击陇上诸郡县,郡县皆应之,惟冀城(今甘肃甘谷县东南)奉州郡以守。……超尽兼陇右之众,张鲁复遣大将杨昂助之,凡万余人,攻冀城,自正月至八月,救兵不至。……(凉州刺史)韦康及太守欲降,……开城门迎超。超入,遂杀刺史、太守。……魏公操使夏侯渊救冀,未到而冀败。渊去冀二百余里,超来逆战,渊军不利。氐王千万反应超,屯兴国(今甘肃秦安县北偏东,葫芦河与五营河交汇处东南岸。),渊引军还。”而《三国志·夏侯渊传》却曰:“十七年,太祖乃还邺。……马超围凉州刺史韦康于冀。渊救康,未到,康败。……超来逆战,军不利。汧氐反,渊引军还。”显然,两段话中,关于氐族反曹的记载,在文字上是不同的。“汧氐”与“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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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阿鲁威,字淑重,号东泉或以鲁东泉称之,蒙古人,生座年不详,一说至治、泰定年间曾任南剑太守和经筵官(1321——1327)(《元曲鉴赏词典·阿鲁威传》),一说约元成宗大德中前后在世,官剑南太守,内诏作经筵官参知政事(1925年)(谭正壁《中国文学家大辞典》).根据这两种说法,我们可以初步确定为:阿鲁威约在1295——1327年之间去世,这样就把他生活的时间扩展为32年.在关于他生平事迹记载的文字中,除此之外,《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尚有他一轶事记载;他尝眷名妓郭氏顺时秀,而郭氏尤重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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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崔敬邕墓志 北魏熙平二年(公元517年)刻.清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于直隶安平(今河北安平县)城西崔敬邕墓出土.楷书二十九行,行二十九字,凡七百五十四字,首行题为“魏故持节龙骧将军督营州诸军事营州刺史征虏将军太中大夫临淄男崔公之墓志铭”.志载,崔敬邕系豫州刺史安平敬候双之子,二十八岁被召为司徒府主薄.景明初,拜为左中郎将,大督都、中山王长史,后因战功复授龙骧将军、太府少卿、临淄男.永平初,除营州刺史.延昌四年(公元515年)以政绩征为征虏将军、太中大夫.熙平二年(公元517)十一月卒于位.依其绩行,蒙赠左将军、济州刺史,溢曰贞.志石出土后,移置安平县学,不久即佚,现存原石拓本极稀.摹刻本有《孔氏谷国摹古帖》等数种.但形神全失,乏稳雅之致.清何焯《义门先生集》评云:“入月初似醜魏,然不衫不履,意象开阔,唐人终莫能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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