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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代封侯爵制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周一代,因循并发展了殷商的“外服”、“内服”的爵制系统,并创制了“封爵”和“官爵”——“外爵”、“内爵”两大体系。其中,外爵制中的公爵爵位仅授于封侯中身份特殊的尊者,是带有荣誉性质的封爵。它很好地解决了天子与殷旧王子、天子与诸侯,诸侯与诸侯、诸侯与属臣之间的礼法问题。  相似文献   

2.
刘邦施行过楚爵制己有实证朱绍侯二十级军功爵制是秦汉政权共行的爵位制度。《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有明确的记载:“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  相似文献   

3.
历史文献及此前公布的秦汉简牍,对官级与爵级的对比,军功爵制下的妇女地位,军功爵制如何继承问题,都没有具体的记载,《二年律令》补上了这几项空白。《二年律令》保存了二十级爵与官级逐级对比关系,有在军功爵制下"女子比其夫爵"的法律条文,有各级军功爵拥有者关于其嫡长子、嫡子和庶出众子对爵位继承的各种不同的继承规定。从以上三个问题中可以看出在吕后时期,军功爵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还有实际价值,军功爵制在社会上还很受尊重。  相似文献   

4.
军功爵制在秦商鞅变法以后,已经形成一种非常完备的制度。在秦代,人们的政治地位,生活待遇,几乎决定于有爵无爵和爵位的高低。 通过对汉简的研究,我们知道,在汉代的户籍制度中,人们有无爵位及爵位的级别,是户口登记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秦的户籍简文,对于秦代户籍中是否登记爵位,尚无实物证明。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秦人对军功爵制的重  相似文献   

5.
朱绍侯先生《军功爵制在西汉的变化》一文,对西汉爵制的各种变化详加考论,读后甚得启发。然于西汉“民爵、吏爵界限森严不可逾越”一说,却感证据不足,或可商榷。 朱先生认为秦代无民爵、吏爵之分,而汉代自刘邦始即有民爵、吏爵之分。我以为,无论是秦代,还是汉代,都无“民爵”、“吏爵”之名,亦无“民爵”、“吏爵”之分。汉代史籍常有“赐民爵”若干级;“赐吏爵”若干级的记载。如《汉书·宣帝纪》载;元康三年“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  相似文献   

6.
秦汉之际的制度是秦制、楚制、汉制的嬗变。楚政权的封君赐爵制度包括封君、封侯及其他爵位,主要为虚封,不食邑;楚政权的赐爵制度以战国时代的楚国爵制和秦爵制为主,兼采其他诸国爵位又有所变化,对西汉爵制起着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7.
河南师大学报编辑部转来杨际平同志的大作《西汉“民爵吏爵界限森严不可逾越”说质疑》,对拙文《军功爵制在西汉的变化》中所谈“民爵”、“吏国”问题,提出异议和批评,拜读之后,很受启发。首先我应该承认,在拙文中并没有把“民爵”和“吏爵”的问题讲得很清楚。所以如此,第一是史书关于汉代赐爵制的资料不多,根据现有资料搞清汉代赐爵制的全部问题,那是不可能的;第二是由于《军功爵制在西汉的  相似文献   

8.
北魏宗室阶层是代人集团的轴心和骨干,统治者利用爵制抬升并巩固宗室的地位,加速其官僚贵族化的进程。爵位对于宗室而言不仅是荣誉称号,更连带丰厚的权利,除享受衣食租税和爵恤等经济收益外,还有重要的礼仪及政治功用,宗室天潢贵胄的身份借此得以彰显。爵位影响着宗室的前程命运,亦关乎政权的稳固。因此,北魏国家加强对宗室爵位事务的管制,严格遵循华夏古礼安排食邑布局,并在皇帝统筹下协调政务机关和家族议事会,处置宗室爵位的传授。  相似文献   

9.
<正> 几年前由于研究工作的需要,笔者根据考古发掘资料,对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地区奉行年号问题,进行过一些讨论,先后撰成《北凉缘禾年号考》(以下简称“缘禾考”)、《前凉年号新考辨》(简称“考辨”)、《西晋至北朝前期高昌奉行年号之探讨》(简称“探讨”)、《升平十一年王念卖驼契及其说明的历史问题》(简称“卖驼契”)以及《新发现的高昌王阚首归和麹嘉年号考》等文。这些文字引起了国际国内  相似文献   

10.
清代的爵位封赠作为一代制度始创于天命年间,由于清初爵位封授、晋升与清代开基立业相攸关,因而在清初较长时间内存在着武职、封爵混一局面。爵位的阶升制与武官的晋升法则颇有不谋而合之处。封爵的袭次变化暗示出爵主的身份地位和军功的大小。  相似文献   

11.
研究中国古代史的人都知道 ,在军功爵制中有官爵、民爵之分 ,实际上所谓“民爵八级”是西汉中期以后军功爵制轻滥的产物。《二年律令》有关军功爵制的律文记述 ,在西汉初年军功爵曾划分为侯级爵、卿级爵、大夫级爵、小爵四大等级 ,与刘劭《爵制》中所提到的四个等级基本吻合。军功爵制中四大等级的披露 ,使军功爵制研究又向前跨越了一大步。  相似文献   

12.
《河南大学学报》1984年第四期刊出拙稿《西汉“民爵、吏爵界限森严不可逾越”说质疑》(以下简称《质疑》),对朱绍侯同志《军功爵制在西汉的变化》一文中的某些提法提出不同意见。同期也刊出朱绍侯同志大作《再谈汉代的民爵与吏爵问题》,对我的质疑做了回答。诚如朱绍侯同志所说,史书关于汉代赐爵制的资料不多,根据现有资料,要搞清汉代赐爵制的全部问题,那是很困难的。唯其如此,在未发现新的资料之前,只能对原有资料深入研究,切磋琢磨,庶几对汉代爵  相似文献   

13.
曹魏爵制上承汉代,但爵级却在不断变化,不同类型的爵位混杂并存。从渊源上看,曹魏的爵位可分为三类十六级,其中赐爵来自秦二十等爵制,但改置或新置了五大夫、关外侯、关中侯、名号侯;五等来自先秦典籍的记载,但在东汉的基础上新置了亭伯、乡公、国公;王爵来自汉代的二等制,但新置了县王、国王。主要爵位不过五种,即关内侯、亭侯、乡侯、县侯、郡王,其中前四种主要授与功臣,后一种主要授与宗室。  相似文献   

14.
《汉书·食贷志上》引晁错关于贵粟的议论(一般称为《论贵粟疏》),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标点据中华书局点校本)这里的文字显然有误。第一,“朝令而暮改”同“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第二,“当具”同“有者半贾而卖”连在一起,句子不通。清代的  相似文献   

15.
最早批评山谷艳词的恐怕就是山谷的同时代人法秀和尚了。此事见于山谷自己的文章《小山集序》:“余少时作乐府,以使酒玩世,道人法秀独罪余以笔墨劝淫,于我法中当下犁舌之狱。”(《豫章文集》卷十六)其后是道学家朱熹的指责:“黄山谷慈祥之意甚佳,然殊不严重……艳词小诗先已定以悦人,忠信孝弟之言不入矣。”(《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而至有清一代对山谷词的批评就更多了:或谓“俳狎”(谢章铤《赌棋山庄集》词话卷一),或谓“鄙俚”(彭孙遹《金栗词话》),或谓“俗亵”不可以入风雅(李调元《雨村词话》),或谓失之于“伧”(《赌棋山庄集》词话卷十二)。在  相似文献   

16.
《商君书》中有些词语具有特定含义,如“姦民”、“善民”、“良民”;有些词存在与否尚有争议,如“軍爵”、“公爵”;有些词语的训释存在歧异,如“越人”。本文对此分别进行了考释,认为“姦民”是指能与他人划清界限,不包庇罪犯的百姓;“善民”、“良民”是指无原则地“(?)其(?)”,不顾法令而相互包庇的百姓。《商君书》本无“軍爵”、“公爵”之分,“軍爵”、“公爵”之说当系误断。“越人”本指远人,非由越国人引申而来。  相似文献   

17.
从《左传》《国语》《周礼》等传世文献和相关金文中可以勾勒出春秋时期鲁国官制与爵制关系的概貌。春秋时期鲁国爵等与所任官位的高低大体上是一一对应的。随着数百年间官职的变化,爵等有时也小有变动。爵的地位明显居于官之上,鲁执政三卿的日常政治活动并不限于其任官的职能;在礼仪场所及外交场合中的地位排序亦由爵等来定。春秋时期"官"的作用更多是职司上的,而人们当时的社会地位则是由"爵"的高低来决定的。  相似文献   

18.
最近发现的岳麓书院藏秦简所见材料,反映了走马在秦代为爵称,而非官称,且秦爵走马相当于汉二十等爵中的簪袅.簪袅、走马在字面上都可理解为驱马疾驰.秦汉爵称由职名演变而来,簪袅与周官走马的地位也是相适应的.走马、簪袅二名在秦代可能通用,汉初整理爵位时对同爵异称的情况进行了规范,从而废止了爵称走马的使用.  相似文献   

19.
朱绍侯 《南都学坛》2008,28(4):41-45
三国曹魏学者刘劭所著《爵制》,是保存至今最早的研究军功爵制的论著。文中所提出的"商君为政,备其法品为十八级"说和《商君书.境内篇》所说的秦国早期军功爵制的级别基本吻合。刘劭在《爵制》中还提出二十级军功爵制四大等级说,与《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所记军功爵制有四大等级基本一致。《爵制》对二十级军功爵各个爵名的解释,也优于东汉学者卫宏和唐代注释家颜师古。然而刘劭的《爵制》也有缺点,如把军功爵制与夏、周的旧爵制相附会,忽视了军功爵制与五等爵制的本质区别,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刘劭《爵制》的学本价值。  相似文献   

20.
卿大夫士爵在西周并不存在,大约在两周间或东周初才演生出来."层级化"与"席位爵"概念,有助于辨析这个问题."层级化"意谓首先出现的是官职,随后逐渐进化出职官层级.西周职官已经初步层级化了,体现为"卿士—师尹—御事",当时人们依此、而不是依"卿—大夫—士"来称述职官,因为当时尚无"卿—大夫—士"爵列.原生意义的"爵位",是氏族会食时执爵而饮的席位,这个意义上的"爵"可称"席位爵",以区别于作为官员秩次的"品位爵".乡饮酒礼的坐席分三等:士(即子弟)的堂下站位,大夫(即大人、父老)的堂上坐席,"卿"(即族长、乡老)的主人之席.若官员前来观礼,则要按三等命数,分别在士之位、大夫之位及贵宾之位就坐.这三等席位之法及三等席位之名,被朝廷飨燕之礼袭用,其时三个层级的官员分别在三等席位就坐,由此卿、大夫、士称谓发展为官员秩等之称,变成"品位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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