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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作为契合现代行政法价值理念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为传统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一种合意解决纠纷的新方式。目前,域外一些国家已经确立了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而我国仍没有把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纳入我国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其在我国立法中的缺位,最终导致了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在实践运用中的混乱。为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学者对此制度进行了理论构建,其中,争议较大的一个方面是关于行政诉讼和解的适用范围问题。本文通过介绍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试图理清行政诉讼和解在我国适用的范围,用以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使其在解决行政纠纷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合意解决纠纷机制是行政审判的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其内涵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强调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基础上的合意;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行政纠纷的合理解决拓宽途径;贯彻于行政诉讼程序中。行政诉讼合意解决纠纷机制具有法定性、程序性、合意性、终局性。行政诉讼建立合意解决纠纷机制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林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纠纷兼具行政和民事纠纷特征,包舍由林权引发的两次行政确认纠纷和民事纠纷,其解决方式主要有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林权纠纷的调解主要是行政调解.在行政解决方式中,存在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此外,我国正在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还将出现林权纠纷的仲裁解决方式.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构成了林权纠纷的诉讼外解决机制,将与诉讼制度一起在解决林权纠纷的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在各国具有普遍性,并形成了共同特点.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不衔接表现在诸多方面,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定位、行政复议地位渐趋独立的意识增强、行政主导地位的体制影响、解决行政纠纷的需要是其主要原因.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构建应凸显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特色,确立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相似文献   

5.
完备的行政诉讼案件纠纷解决方式,是促进行政法治,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制度的建立在我国具有实践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制度的建立面临司法实践可能有悖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协调和解缺乏法律依据和效力、当事人的抵触心理直接影响协调的成效等问题,应通过确认行政诉讼案件协调作为法定结案方式、限定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所适用的范围、确立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规定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的模式和程序、明确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协议的效力和救济等措施来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依据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行政裁决权是一种行政权,对于行政裁决不服应当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对裁决主体提起行政诉讼。这种认识导致了相关制度的建构越来越偏离现代纠纷解决机制的正常轨道。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本质来看,行政裁决权应当属于司法权,行政裁决制度属于现代委任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理顺行政裁决与司法诉讼之间的关系,进而建立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多元和规范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7.
囿于传统的"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诉权问题缺乏理论上的探讨和实践中的应用。随着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赋予行政机关行政诉权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赋予行政机关行政诉权符合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也可以弥补行政诉讼立法的缺陷与不足。构建行政机关行政诉权制度要循序渐进,充分考虑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也要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以化解行政纠纷,维护公共利益。同时要从制度上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诉权。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问题解决机制,弥补了常规的刑事纠纷解决方式忽视被害人意愿的不足,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我国现行刑事法制的补充。刑事和解具有正义和效率方面的价值。刑事和解是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法律文化氛围、刑事政策指引下的产物。引进刑事和解制度符合我国国情,也符合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9.
群体性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群体性纠纷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其有效解决除依靠常规的诉讼手段外,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群体性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行政处理等方式.有效解决群体性纠纷就要进行理念更新、结构调整与制度建设,并建立与完善预控机制.  相似文献   

10.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的现象非常普遍。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容易激化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不利于行政纠纷的解决和行政判决的执行。建立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已成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1.
行政和解作为一种有效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被广泛采用,但受制于"行政权不得处分"的传统理论,和解在行政法理论和法律制度上缺乏整体认可和系统建构。随着契约行政、公众参与和合作协商在行政法中兴起,基于自由裁量基础上的行政和解不仅筑牢了理论根基,也在我国法治探索中积累了实践经验,建立和解制度的条件基本成熟。可借鉴欧美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先行经验,加快行政和解相关立法,合理界定和解适用范围,完善具体程序设计,强化和解监督,以实现制度、理论和实践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2.
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看,行政诉讼成本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实施诉讼行为的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成本、精神压力和错误成本的总和,其构成可分为司法机关的诉讼成本和行政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成本。针对影响行政诉讼成本的因素,我国应当在实行诉讼经济原则的前提下,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行政诉讼成本的控制路径:确立原告胜诉直接成本为零的转嫁机制;强化行政案件时限的约束;实现司法独立;提升法官素质;设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实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等。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制度是在现存刑事司法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而发展的一种新的司法模式。对于目前我国要不要引进刑事和解制度,国内现在没有统一的观点。该文对刑事和解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分析,刑事和解理论有其一系列被采用的原因,由于刑事和解有其不完善的地方,结合我国的现状,我们要有限地引入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4.
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并没有发挥其特有的优势,反而呈现出式微之态,陷入了发展中的瓶颈,其原因可以归结于制度建构的缺失和理念的错位。制度建构的缺失则体现为范围界限模糊、适用程序混乱以及救济途径不清晰,理念的错位体现为误将行政裁决视为行政管理而非纠纷解决手段。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一种新型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它可以有效地提高司法效率,维护被害人及加害人的切身利益.在对构建刑事和解制度进行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中国特色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设想以及刑事和解制度推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村正在经历着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村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规模群体化、内容多样化和解决方式极端化的发展趋势。面对不断频发的农村纠纷,传统宗法组织逐渐解体,乡村自治组织日趋弱化,基层行政组织捉襟见肘,基层司法机关力不从心。这要求我们立足农村现实,完善以基层法院为核心的司法解决制度,构建以民调组织为平台的民间调解制度,健全以乡镇司法所为基础的行政解纷制度,建立以当事人为主体的协商和解制度,促进农村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形成。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以“和解”之名行“调解”之实。在《行政诉讼法》中确立和解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行政诉讼和解中的“合谋”隐患应重点思考。通过利益博弈分析法与个案研究法发现:在行政诉讼和解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同类型的合谋隐患;行政诉讼和解过程中的合谋行为会导致“案结事不了”的和谐隐患以及法官的角色迷失。在行政诉讼和解的制度构造中为抑制合谋应当采取一些必要手段,即通过和解与审判的事权分离保证法官严守中立;通过明确行政和解协议的先予执行效力和可强制执行性来实现“案结事了”;在立法中增设继续审判请求权以进一步保障撤诉原告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对当下中国的行政诉讼法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它将行政诉讼的目的定位为解决纠纷,淡化了行政诉讼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妨碍了行政诉讼独特的宪政功能的发挥,并导致了行政法规则在诉讼中的模糊化,使行政诉讼所承担的对行政法的告示、指引、预测、教育等作用无从发挥,行政违法的责任也随之淡化。而学界肯定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由如行政裁量权的存在、中国无讼厌讼传统、外国存在相关制度等,均无法成立。由此,中国在当下不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除了行政赔偿诉讼以外,行政诉讼不得适用调解,但纵观国内的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严禁调解在"协调和解"中被悄悄躲避,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一直以来处于高位已是公开的事实。文章在考察、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行政诉讼调解立法制度的情况下,从模式选择、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和程序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论构思。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大量应用,有学者提出了建立行政诉讼的调解制度.但是笔者认为,国外没有可以借鉴的相关经验,同时在我国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在理论上不符合行政诉讼的目的,不符合公权力不可处分的理论;在实践中不利于法院的独立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无端加重了法院负担,使原本脆弱的行政诉讼更加不能令人信服.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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