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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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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航班延误是困扰民航运输领域的长久难题。《华沙公约》及中国《民用航空法》都未给出\  相似文献   

2.
论客运航班延误及其民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航班延误是航空运输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目前,不论国际公约还是我国国内法中都没有航班延误的确切定义,对延误后的民事责任也没有作出系统、完整的规制.航空旅客运输中的延误是承运人未能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旅客运抵目的地.根据延误原因的不同,延误后承运人的责任可以分为合理延误下的民事责任和不合理延误下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机场是航空运输中的重要参与者,航班时刻的正常实现离不开机场的有效支持,机场不予配合可能造成航班延误。然而,在航班延误私法责任视野中,对于机场的私法责任未予以充分重视,损害了法律公正。为了保持航空业主体利益与风险的均衡,保障航空旅客利益,优化航班正点率,有必要将机场作为航班延误的私法主体纳入航班延误责任体系之中,赋予相应主体对于机场的赔偿请求权,使机场对其控制范围内的事由造成的航班延误损失承担责任,同时建立第三人责任、航班延误险等辅助制度保障机场承担责任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中国航班延误的现状、原因及治理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民航的航班延误问题已成为行业性公共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和持久的关注。要治理航班延误,必须找到航班延误的真正根源。目前关于航班延误原因的认定,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因而无法按照该原因找出治理航班延误的有效措施。航空运输的快速增长与空域资源的有限使用之间的矛盾等四大矛盾是影响航班正常的根本原因。因此,在航班延误的治理上,应针对这四大矛盾,有的放矢,循序渐进,才能真正解决航班延误问题。  相似文献   

5.
中国民航总局为了改善航班正点率,在2004年6月出台了《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政策文件。文件实施以来部分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误后要求高额赔偿、占机等过激行为出现在国内各大机场,导致航空公司声誉受损、效益损失及严重的负面新闻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本文对航班延误的定义与产生延误的原因进行分析,介绍《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内容及实施情况,提出了解决航班延误经济补偿的途径。笔者认为中国民航总局的角色是严厉的社会监督管制者,对于航空承运人来说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避免因自身的原因减少延误的发生以及延误发生后的及时、人性化的补救措施,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似文献   

6.
航班延误属于履行迟延,其界定应采合理期望说为宜。中国对延误的立法分类极不合理。国际航空延误归责原则一直坚持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欧盟的航班延误责任制度历经了萌芽、成熟和完善期,目前以条例修订和司法判例完善乘客权利的保障措施,并仍将继续加强。中国航班延误纠纷愈演愈烈的根源在于相关立法位阶低、法律空白多,航空公司往往钻法律漏洞,逃避法律责任。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首个航班延误管理立法的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中国加强旅客权益保护的立法趋势,但它仍处于欧盟立法发展的下位阶段。在对比分析中国与欧盟相关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对中国航班延误责任立法制度和具体实践提出弥补承运人义务的法律空白、细化免责事由等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航班延误纠纷事件频发的原因在于目前中国航班延误法律制度并不完善,该制度的完善对航空运输活动各参与方都大有裨益.根据"一般合理期限理论"赋予"航班延误"民法法源上的定义可以有效指引航空运输实践和司法裁判.欧盟261/2004号条例承运人关怀与帮助义务是合理的附随义务,可以借鉴至中国航班延误法律制度中.欧盟法院判决承运人赔偿因航班延误给旅客造成的时间损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旅客.在中国,《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旅客获得时间损失赔偿扫清了法律障碍,《民用航空法》应对此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8.
承诺对于合同的成立具有质和量的意义.中国<合同法>在第30条、第31条中把对承诺的判断标准建立在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的定性和划分上,二者发生原则上承诺不生效和原则上承诺生效的结果,看似具体和明确的划分并未使实务操作变得容易,同时还有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合同法鼓励交易的本旨相违背之嫌.相比之下,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207条关于原则上认可承诺有效、补充条款与承诺效力相分离的规定,明显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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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信托法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管理信托事务,此即"不得代理规则".现代信托法突破了这一僵硬规则赋予受托人以委托权.就两大法系比较而言,尽管在责任承担问题上,二者都采取的是过失责任原则,但在前提条件之设置上,两大法系有一定的差异.我国信托法在委托权行使之前提条件的设置上较为科学,但在费用负担、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应该予以修正.  相似文献   

11.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并没有使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问题得到根治。代言明星与雇用人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与消费者却不存在合同关系。当消费者遭受虚假广告损害时,通过合同法不能得到周全保护。许多国家和地区将代言明星列为广告法律关系的主体,明确规定代言明星对消费者负有注意义务。尽管中国法律对明星代言行为存在制度缺失,但是在民法基本原则框架下,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条的规定仍然能够给予消费者有力的救济。  相似文献   

12.
现有的法律规范条文对公正赔偿制度仅做出了原则性的框架规定,本文从公证赔偿制度的概述切入,对各主要国家公证赔偿制度进行比较,从中寻求可资我国借鉴之处。同时通过具体分析我国现行公证赔偿制度的法规及运行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公证赔偿的建议,为权利人最终利益的实现建立必要的途径和保障机制,以期实现其应有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3.
文章通过分析中国现存不动产登记现状,认为不动产登记交由行政机关负责更为妥当,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是我国立法的必然选择。提出我国应确立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并建立审查责任的分化制度,因登记机关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为规制以纵向垄断协议形式掩盖横向垄断协议实质的违法行为,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首次规定了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将其与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并列,但法律尚未明确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另外实践中存在横向意思联络的证明标准不明确、算法技术增强横向意思联络的证明难度、算法合谋的识别标准难以廓清等难题。结合各国反垄断立法、理论与实践,对比分析我国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两要件认定标准、美国限缩的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三要件认定标准和欧盟宽泛的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A-B-C信息传递型反竞争模型标准,借鉴域外司法中的过错推定原则,并将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阶段分为合谋信息发出时和合谋信息收到且知悉时两个阶段,用更细化的标准分阶段解决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认定困难的问题,充分保护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15.
作为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一体化和现代化改革成果的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于2003年正式生效和适用,它是国际航空运输责任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运用比较方法分析该公约与华沙体系责任规则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华沙责任规则的新发展,提出国际航空运输责任立法的重心已经从保护航空运输承运人利益转向加强保护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归责原则的客观化和赔偿责任的无限制已经成为21世纪国际航空私法发展的普遍趋势。  相似文献   

16.
作为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一体化和现代化改革成果的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于2003年正式生效和适用,它是国际航空运输责任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运用比较方法分析该公约与华沙体系责任规则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华沙责任规则的新发展,提出国际航空运输责任立法的重心已经从保护航空运输承运人利益转向加强保护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归责原则的客观化和赔偿责任的无限制已经成为21世纪国际航空私法发展的普遍趋势。  相似文献   

17.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其对外担保对信贷资金和商品交易安全发挥着基本的安全保障作用,其担保的效力问题存有较大争议。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中必然面对的现实问题,但我国《公司法》对上述问题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因法律规定的欠缺和理解的歧义,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通过比较法可以研究判断瑕疵出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的承担方式。股东瑕疵出资实际是对公司财产的侵犯,动摇了公司的物质基础,不利于维护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权转让后,根据责任自负原则,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即出让人应承担责任,根据商事外观主义,瑕疵股权的受让人亦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因为对股东出资负有内部监督的义务,故当出现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时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可以通过补缴出资、宣告失权、赔偿损失三种方式来承担追究瑕疵出资股东及其瑕疵股权受让人对公司的瑕疵出资责任,以保持公司的资本充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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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随着我国立法进程的加快,立法的数量越来越多,立法冲突也成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首先从根本原因、经济原因、制度原因等三方面分析了立法冲突产生的原因,随后又列举了立法冲突的种种表现,最后,结合我国的《立法法》,提出从预防冲突、排除冲突、消解冲突三方面解决立法冲突的问题,并对我国《立法法》解决冲突的机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当前我国传媒界娱乐之风盛行,许多节目、专栏相互模仿,形式内容大同小异,导致传媒品位低俗化,媒体的责任相应地被人们忽略和淡化。我们应该鼓励、提倡那些怀揣新闻理想,对新闻报道、媒体品牌有着高标准、高品质追求,真诚为读者服务,肯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媒体和传媒人,在这方面,大连《新商报》之《雪莲.连心》系列报道给媒体和受众很多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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