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2.
从发达国家价格干预实践来看,不管是直接干预还是间接干预,不管是宏观调控还是行业支持,价格干预都旨在提高社会福利,或改善消费者福利,或改善生产者福利。从产品属性出发,按照农产品对生产者(农民生计)和消费者的重要性程度,本文将农产品价格调控分为三类:完全不需要调控、需要完全调控和在某种条件下才需要调控,初步把粮食和猪肉界定为需要完全调控,蔬菜可以在特定条件下需要给出干预,政府没有必要对其他产品给予政策干预。同时,要划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农产品价格干预中的责任,科学识别农产品价格变化的主导趋势,提高价格干预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3.
4.
5.
大学生生殖健康教育干预效果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探讨与评价地方高校大学生生殖健康教育干预内容、方法和效果。方法:采用“两阶段、三层次参与式”教育模式,对吉首大学2006级454名学生进行为期1年的生殖健康教育干预,并对干预研究的可行性和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价。结果:干预后大学生的生殖健康知识正确率有了明显的提高、正向态度和行为持有率明显增加(P值均〈0.05),对生殖健康服务需求和利用趋于合理。结论:系统全面、持续进行的“两阶段、三层次参与式”教育模式,对大学生生殖健康教育干预效果明显、方法可行。 相似文献
6.
政府干预从来都是与市场机制相对应的经济调控手段。当前西方的政府理论已经从国家个体回归到了个人本位的路径,但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尤其应该加强而不是削弱政府的干预。总的战略是反对全盘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弱化,但同时政府又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国政府干预失灵一方面是因为市场发育的先天不足,更重要的是因为政府发育的不完善。这表现在政府层级多、成本高、效率低,政府机构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因此,构建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和政府干预模式成为当前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7.
试析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中的政府干预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兰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27(3):29-31
随着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的日臻成熟和完善,我国己经逐步成为世界旅游强国。实践证明,旅游产业市场的日益完善也意味着政府干预行为的逐步弱化。通过考察政府干预行为的相关界定,可见政府行为的弱化并不代表市场力量就是万能的。政府对旅游市场进行适时和适当的干预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中国国情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应当从单一的政府行政管辖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进行间接管理来进一步强化其对旅游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 相似文献
8.
评论、干预以及评论干预是叙事学研究的三个重要概念,但目前学术界在这三个概念的运用上存在模糊之处。干预除了评论这一实现途径外,还有其他多种实现途径,如引入潜在读者或叙述接受者。评论和干预虽然都存在显性和隐性之分,但二者的判断标准不一,前者以其解读是否需要借助文本内外的语境为标准,后者以叙述者是否打破故事进程为标准。评论干预是任何通过评论或解释实现的叙述者干预,其评论或解释的对象既可以是叙述内容,也可以是叙述形式。评论干预有显隐之分,隐性评论干预对于现代文学作品具有重要意义,应引起学界更多关注。 相似文献
9.
在合同自由的大前提下,部分合同形式的要式主义是国家干预合同形式的体现。这一干预的正当性可从三方面得到论证: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理论为干预提供了合理性说明,现代社会背景下合同法理念的转变为干预提供了必要性说明,原则与标准的设定为干预提供了可行性说明。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和干预政府之法这两个密不可分的方面着手,阐述经济法作为政府干预与干预政府的良性结合,实是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试图对经济法作出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