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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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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国民党在其历史上曾三次主张或实行过“耕者有其田”:一次在孙中山晚年时期;一次是蒋经国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在赣南时期;一次是台湾五十年代土改时期。现对这三次“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及实施情况作一述评。 1.孙中山早年有过“耕者有其田”的思想。据梁启超回忆,1899年孙中山在日本同他谈论土地问题时就指出:“……今之耕者,率贡其所获之半于租主而未有已,农之所以困也。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以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从中朘削之,则农  相似文献   

2.
杭嘉湖地区自宋代始,区域人口增长快,且北方大量人口南迁,导致人地关系失衡,人地关系紧张,至明清时期进一步加剧。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尤其是宋至明清时期杭嘉湖地区形成了独特的人地关系的调适路径,主要包括农村城镇化发展和商贸兴盛的空间化解;生产经营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科学合理的农田水利建设及人的"自我"调适等,这对今天实现人地关系和谐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迪。  相似文献   

3.
太平天国时期的常熟地区,阶级斗争是十分尖锐而复杂的。在军事方面,这里既有清政府的绿营兵、淮军,还有团练,在太平军中,也存在着不同的派系,犬牙交错,互相争斗。在经济方面,太平天国不否定业主的土地所有权,但是,佃农抗租风潮不断,使业户收租有名无实。在政治方面,乡官成分复杂,乡民残杀乡官之案屡见不鲜。在文化方面,也冲突不断。如此等等,可以使我们明白,在整个苏南地区,为什么太平天国取得常熟最晚,而失去常熟最早了。  相似文献   

4.
汉唐间的土地买卖,以及与此相连的封建土地所有权问题,历史上就有争议,至今仍然意见不一。较早的争论出现于马端临《文献通考》。该书评论唐朝均田制,引了叶适的一段言论:“要知田制所以坏,乃是唐世使民得自卖其田始。……唐世虽有公田之名,而有私田之实……民得自有其田而公卖之,天下纷纷遂相兼并”。马端临说:“水心言唐方使民得立券自卖其田,而田遂为私田。此说恐未深考”。他认为“秦开阡陌之后,田即为庶人所擅”,“民得以自买卖田土矣”。两人都把土地买卖与土地所有权联系起来,但在时间上看法不同。解放后,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讨论中,再次碰到这个问题。一些同志指出:“根据经典著作的指示,结合中国封建社会的史实,土地买卖可以作为衡量土地所有权的标尺”。另一些同志则认为封建社会的土地买卖,不过是一种“诡诈的买卖”,它“不但不能证明‘自由的私有权’的建立,反而意味着在封建社会的农民是以土地所有权的丧失而换取使用权为其特征”。更有同志提出:“所谓经过买卖的私有,只是在封建法律下被承认的,而法律是统治者所订”,因而认为土地所有权“在专制封建主义的中世纪‘就是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封建的土地国有制”。这里的分歧就不仅涉及汉唐时期(乃至封建社会)土地买卖的性质、意义,而且关系到对封建土地所有权的理解了。本文试图结合汉唐间土地买卖的事实,对“封建式的私有”谈点粗浅意见,供讨论。  相似文献   

5.
关于“着佃交粮”制性质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太平天国的“着佃交粮”制在初行时,曾在客观上刺激了农民的抗租斗争,但很快又转化为农民抗租斗争的对立物,成了维护地主收租的工具。它非但没有破坏、反而恰恰是在恢复已被破坏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它建立在承认和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之上,其归宿只能是输租纳粮,根本不存在向“耕者有其田”过渡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传统中国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土地所有权观念与制度,其最典型的特征便是产权分立.西周分封制度之下的井田制、北魏至唐的均田制,都是在土地国有前提下土地产权分立(分割)的例证.五代至北宋土地私有化愈演愈烈,但又兴起了土地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制度;明代中叶以后,永佃权与"一田两主"的土地产权分立方式又大行其道.总的来看,在土地所有权分立的条件下,"土地公有"的传统在中国源远流长,土地集体共同所有的方式同样影响深远;而私有土地的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占耕")的分立,以及土地所有权本身的分割,都是民间行之已久的习惯.这对于我们今天的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对160件明清福建地区一般租佃契及43件乾隆刑科题本案例的计量分析,阐述了明清福建地区普遍存在的一般租佃关系的发展变化。文章认为,明清时期,福建地区的一般租佃制继承了宋元时期的基本特征,但也有较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定额租代替分成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地租形态,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货币租,稳定的佃权崭露头角,业佃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等。  相似文献   

8.
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制度的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春秋战国时期的土地制度是由西周的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发展而来的。在西周的封建领主制下,土地所有权采取了在封建领主阶级内部逐级分割所有的方式,即:全部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些土地又通过逐级分封的办法,由各级领主世袭占有,从而使各级领主具有实际上的土地部分所有权。在封建领主的统治下,最后交由农民耕种的土地分为公田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7,(9):148-155
明清时期,流民是山区开发伴生的社会问题之一。在闽浙赣毗邻山区,为防范流民滋事,明清两代长期奉行封禁政策。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山区开发的形式不同,流民各具特点,封禁实践亦相距甚远。明前期,从事坑冶的矿徒极具流动性和危险性,封禁执行严格。明中后期,从事造纸的槽工流动性相对较弱,官府允许其在封禁外缘地区进行毛竹种植和纸张生产等活动,封禁政策出现了松动。清雍正以后,从事土地开垦和农业种植的棚民,与山外的农民无实质差异,官府默认其开垦禁山,封禁饬令如一纸具文。这表明,明清两代应对流民问题的侧重点并不相同,明代为防范叛乱而严禁人口流动;清朝害怕"天下有事",但施政时颇注意贫民生计,以致封禁徒有虚名。  相似文献   

10.
土地所有权与主权之间存在紧密的内在关联,二者关系不能通过社会契约或实在法的简单描述获得说明.通过不完全的历史考察,可以发现二者曾经混合一体,其近代以来的分离不过是观念上人为的分割,而该种分割并不彻底.在解释上,须以贯通公、私法的历史眼光解释二者之间的同质互动.同时,土地国家所有权因此被引申证明具有一定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21世纪是科技高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转型时期 ,生活节奏快、竞争性强 ,工作压力大 ,人际关系紧张 ,很多人面对四方冲突与难题不能适应 ,从而导致心理疾病和精神障碍。老庄哲学的“清静无为”,“因任自然”,“天人合一”,“崇俭抑奢”等思想对现代人陶冶心境、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2.
城市化进程致使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遭侵犯,如土地征收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侵犯;人为造成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加剧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征收;导致农民集体土地过度"非农化".其原因可以概括为:确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地域范围的原则不明确;城市的概念不科学;城市的建制不统一;我国走的是行政建制式的城市化道路.鉴于此.为实现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切实保护,不仅要明确确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地域范围的原则为国家土地所有权推定.明确城市的概念,采用市建制的城市标准;更应严格土地的征收目的.只有满足了层次高于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公共利益.才能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  相似文献   

13.
论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土地产权是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系列关于城市土地的财产权利,其产权关系之复杂绝不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离可以解释的。城市土地产权安排的“双轨制”无益于地产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城市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要发挥国家所有权垄断的优势,界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财产权利,推动存量土地的流转,并对土地财产权利运用的时效和使用期间地产增殖收益分配做出合理安排。  相似文献   

14.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民、土地问题的思想与抗日战争时期比较起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从减租减息政策到实现耕者有其田政策的转变.具体到土地没收对象、土地分配原则和方法、土地分配后的所有权以及土地改革中的阶级政策等问题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相似文献   

15.
应当重视对“知识租”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面对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将成为核心生产要素 ,知识所有者将会得到大量“租”———“知识租”。“知识租”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知识”的所有权。“知识租”现象在知识经济时代其危害性更大。合理的社会运行机制应使所有的“租”趋于零  相似文献   

16.
永佃制是一种重要的地权制度,与此有关的史学研究、经济分析、法律研究等一直是较为热烈话题;它是租田制一种发展形式和新阶段;永佃制完全由中国社会习俗内在发展的结果;永佃包括了“永佃”“一田两主”、“一田三主”三个阶段,其间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较大的变化。永佃制的发展是历史的进步。  相似文献   

17.
本文试图运用所有权理论描述中国古代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变动方式,并对该所有权的涵义、表现形式进行厘清,进一步论述了其变动方式,认为古代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概念,土地被称为"田”或"田地”,其所有权的变动特点在朝代更替时,国家土地所有权变动取决于政权的替代;在一个朝代下,其变动方式十分复杂.不管何种情况,在本质上均为权力行为.  相似文献   

18.
关于秦代的经济史资料,特别是有关土地政策的资料,在云梦秦简出土以前,留世者甚少。《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一年集解引有徐广曰““使黔首自实田”一语,为现代史家所注目。1947年翦伯赞在所著《中国史纲》第2卷《秦汉史》中解释曰:“所谓‘自实田’,即自由占有土地之谓也。”不久,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里也说:“三十一年令人民陈报耕地实数”,为的是“推算实数,制定赋税”。1963年出版的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则谓:“‘令黔首自实田’,即命令有田的人向政府呈报占有土地的数额。”并进而  相似文献   

19.
无偿使用土地,导致“捆拴效应”,阻碍生产力要素的合理流动。农业投入意向下降,农业生产外部条件严重恶化,引发于联产承包制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粮价偏低问题并不会由于土地的规模经营而解决。土地的规模经营意味着相当大一部分农民无地可耕。根据中国农村现状与特点,选择与构造由包到租、由短到长、由少到多的多层次长期租赁制。均租地产,公开竞争。  相似文献   

20.
多年来,史学界有一传统看法,认为宋代农民起义的主因是由于土地兼并,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土地问题,“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反映了农民阶级对土地的迫切要求。对于此种看法,我们认为尚有商榷的必要。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回答两点。其一,宋代农民阶级的切肤之痛,燃眉之急究竟是什么?其二,宋代封建经济结构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最不适应的环节体现在哪里,也就是说农民起义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什么?弄清这两点,我们才能对宋代农民起义有较客观的认识。 宋代立国之前,是我国历史上继三国、两晋、南北朝之后又一个大分裂,大动荡时期。五代十国时,由于战乱频仍,兵火连年,人民无法安心于农业生产,纷纷逃亡,于是良田荒废的现象十分突出。宋立国之后,这种状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未加改变。所以,宋太祖、太宗二朝屡次下诏招揽流民归回故里。如开宝三年“诏诸州流民复业者,蠲今年蚕盐钱…免三年役。”开宝六年,又“诏诸州流民,所计程给以粮,遣各还本县,至田,吏加赈给。”甚至官吏论功行赏也要以招揽流亡多少为条件,如“县令佐能招揽劝课,致户口增羡,野无旷土者,议赏。”可见宋初荒田颇多。 宋立国百年之后,“汙莱极目,膏腴坐废”的状况仍很严重。宋徽宗崇宁八年,有一名叫任谅的官吏上奏说“高邮军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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