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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约》)通过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了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首次将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明确了对公民知情权的司法保护。相应的,如何在现行的行政诉讼框架内妥善解决信息公开类行政纠纷成为了人民法院面临的紧要课题。该文拟在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条例》及《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类行政纠纷案件法院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司法裁判方式及行政赔偿等问题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然而,在审判实践中,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协调工作,确实解决了大量的行政争议,有效地缓解了官民矛盾;另一方面,我国行政案件撤诉率常年居高不下。这些都促使我们反思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是否科学.是否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我国,不论从传统文化还是现行法律体制环境上都可以找到适于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土壤。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的若干缺陷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的若干缺陷问题思考陆武师一、问题的提出我国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近几年来曾有若干变化:《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是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范围为准,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数量极少;1990年《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虽然受案范围扩大,但诸如计划生育...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是行政审判的核心和关键,涉及到司法权与立法权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带有司法审查的性质。《立法法》对法律适用规则的明确规定,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各种法律法规冲突提供了统一的法定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在修改时完全可以取消现行第52条和53条的规定,而改为直接依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毋庸再行区分是法律法规还是规章从而决定是"依据"还是"参照",而可以直接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选择合宪合法的法律规范来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5.
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已开始起步。但是,我国目前尚无一部统一的《行政诉讼法》来规范行政审判程序。所以审理行政案件还只能依据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行政审判实践不仅迫切需要尽快制定一部《行政诉讼法》,而且也为我国正在制定中的行政诉讼法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即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6.
研究法律,首先要从立法目的入手,立法目的直接影响到了法律条文的框架和设计,并决定了法律在现实中的实施效果。我国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有三个,即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本文从这三个立法目的出发,研究我国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文拟对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责任的有关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何谓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以下简称举征责任)?我国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疏义。法学理论界有人认为,举证责任由法律预先规定,人民法院处理行政案件在未弄清案情之前,对于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诉讼法在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同时,还规定了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允许原告撤诉,为法院进行协调活动留下一定的空间.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建立行政案件协调制度,已经提上了行政诉讼改革的议事日程.我国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都表明了建立行政诉讼有限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域外的理论与制度也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之处.我们需要从行政审判的现实出发,了解行政案件协调的现状,借鉴域外的理论与具体制度,建构我国行政案件的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9.
阐述了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诸多的限制,分析了在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进行确定时要考虑到司法能力和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现状等因素。提出应当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考虑因素出发来思考解决问题的思路,为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提供了的新视角。  相似文献   

10.
从诉权保障论行政诉讼法的缺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应以保障相对方的诉权为宗旨和立足点.从该论点出发反思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的相关规定,存在着制约相对人诉权行使的诸多不尽完善之处,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关于管辖的规定、关于当事人的相关规定、关于受案前审查的规定、关于审判程序的规定、关于行政判决种类及范围的规定等等均有不利于实现对行政相对人行政诉权保障目的之处.例举并梳理这些缺失,确保法律规范之规定围绕法的宗旨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一项急迫而又普遍关注的课题.  相似文献   

11.
目前法学界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从规范实证的角度研究,根据历史解释、目的解释、文义解释、结构解释方法,应当认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是限定性规定而非示范性列举,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能超出《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限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受案范围的司法解释含义不清,且有越权之嫌。  相似文献   

12.
受案范围是进行行政诉讼的前提性问题,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在规定受案范围时采用“概括式规定+肯定式列举+否定式排除”的立法模式,这一立法模式是造成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明显缺陷的重要因素,因此,重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首先选择正确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3.
教育行政案件类型及诉讼性质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教育行政案件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教育行政案件是由教育行政管理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职权引起的,显然不属于民事案件,而是行政案件,应当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要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4.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人事争议仲裁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观点,实践中也曾发生多起原告因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仲裁申请而以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作为行政诉讼进行审理的案件.但从人事争议仲裁行为的性质、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等因素考量,人事争议仲裁行为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当事人以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宜以行政案件立案受理.  相似文献   

15.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通过增加肯定式列举内容、撤销判决、对行政行为概念的解释、增加判决类型和规章确定的行政主体等方式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遗憾的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的低级错误仍然存在,部分内容是对原有法律制度的重复,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意义,内部行政行为依然游离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行政合同原本就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事项,行政事实行为,准行政行为仍未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这样的修改不能达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目的,不能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使行政诉讼法在其他方面的修改意义不大。有必要通过修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定方式、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行政法院、缩小否定式列举范围和明确判例法等方式来完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理论与实务研究的重要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有关受案范围的确立模式、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及行政终局行为的可诉性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法应取消肯定列举式的规定,而采用由肯定的概括、否定的列举及例外三个部分结合构成的立法模式;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涉及公务员基本权利的内部行政行为都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有必要取消行政最终裁决,以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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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我国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审判人员有贪污受  相似文献   

18.
从法律文本变迁的角度审视,中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通过对F市基层法院受案具体数据的分析,得出结论:实践中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整体呈不断扩大的态势,但效果不如预期明显;行政诉讼立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特别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民众的权利救济;实践中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逐渐向非治安行政案件集中,反映了中国政府角色转变的时代特征。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审理只能适用普通程序,而未确立简易程序,这种现状已不能适应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构建,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实现程序正义的内在要求、缓解案件增多与司法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提高诉讼效率诸方面确有必要,为此建言,在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中确立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并存的诉讼路径。  相似文献   

20.
200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把一些不属于受案范围的问题作为受案范围予以规定,混淆了受案范围与其他受理条件乃至本案审理内容的区别,使“受案范围”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加剧了行政诉讼立案难。今后在修改《行政诉讼法》和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过程中,应借鉴域外实体判决要件制度的经验,厘清受案范围的范畴,删除不恰当的否定性列举,简化受案范围条款;降低起诉“门槛”,弱化受案范围条款的权力界限划分功能;增设“一般权利保护必要”或“狭义诉讼利益”审查环节,以防止司法资源被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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