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黑龙 《北方论丛》2011,(6):90-93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朝理藩院尚书阿喇尼出使准噶尔汗国,意在了解准噶尔汗国噶尔丹博硕克图汗对喀尔喀问题的态度,更为重要的是,说服噶尔丹承认清朝对喀尔喀蒙古的管辖权。随后清朝对准噶尔汗国的政策由"限制、笼络"到"武力平定"的转变与此次出使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2.
本文重点分析<内秘书院内翰林院蒙古文档簿>所收清太宗与喀尔喀蒙古扎萨克图汗素班第三次往来文书,利用其他同时期档案资料和相关史书,论述了1638年至1640年扎萨克图汗与清朝的关系以及喀尔喀一卫拉特联盟形成的背景.文章认为,在清朝征服浪潮面前,素班第与宿敌卫拉特握手言和,准备联合卫拉特人,以求喀尔喀的安全.1638年清太宗以武力阻止素班第与明朝的贸易,是素班第与清朝公开对抗和同卫拉特联盟的直接原因.扎萨克图汗素班第是倡导和实施建立喀尔喀一卫拉特联盟的最主要的领袖人物.该联盟大致在1639年底1640年初形成.1640年喀尔喀-卫拉特联盟的形成是历史的必然,但是,如果没有扎萨克图汗和清朝的对抗,喀尔喀-卫拉特联盟就不-定成立得那么迅速和顺利.  相似文献   

3.
法律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为了保护、巩固和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的内容是由社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法律的规范最能够反映当时社会结构的性质。 对于从历史的角度阐明蒙古人民以往历史中的众多问题,从研究元朝法律入手,是会收到不少裨益的。本文根据《喀尔喀法典》、《卫拉特法典》和《成吉思汗的故事》,试从元朝法律中的一些规定来剖析一下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及古代规范状况,以便加深对蒙古古代社会的认识。 关于管辖权的某些种类  相似文献   

4.
《卫拉特法典》中民法内容初探包红颖明清之交,由于后金兼并漠南蒙古,漠西的卫拉特各部和漠北的喀尔喀受到了后金的直接威胁;在北部,沙俄又不断吞食蒙古领土,试图将卫拉特和喀尔喀蒙古置于其统治之下。为加强蒙古各部之间的团结,调整和巩固蒙古内部的社会秩序及防御...  相似文献   

5.
《满文老档》是研究后金时期蒙古历史及早期满蒙关系史,蒙古察哈尔部、科尔沁部、内喀尔喀五部历史的重要资料,为引起蒙古史研究同人的注重,笔者从以下几个问题说明此书对后金时期蒙古史研究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6.
14世纪末,以喜乐温河卫为中心的库尔喀人,分布于锡赫特山以东北纬42°-46°的沿诲地区。自15世纪初起,经过自发南迁、战争掠取、内迁编旗,至18世纪初,库尔喀人全部进入了东北内地,南海边地不再见有库尔喀人的活动足迹。17世纪中叶,一部分恰喀拉人曾以“捕貂鼠人” 之名南下,与库尔喀共居于岩杵河等地,并融合为“库尔喀气人”。这部分库尔喀气,也于康熙五十三年内迁于珲春。清雍正年间,部分恰喀拉人再度翻越锡赫特山,以本族固有之恰喀拉族名,进入南海边地,占有了原库尔喀人的活动区域。只是在沙俄入侵乌苏里地区之后,恰喀拉人才逐渐向北退缩。从民族特征看,库尔喀与恰喀拉有许多相近之处,但是从他们生产、生活中与海洋关系的明显差别,可以确定库尔喀即今天的奥罗奇人,恰喀拉则为乌德盖人。  相似文献   

7.
文章对多罗那他蒙古之行的真伪作了考证,否定了部分学者一贯坚持的多罗那他在喀尔喀传法二十余年的错误说法。作为藏族历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多罗那他学识渊博,待人平等,学术成就显著,在"他空"和"佛性"方面提出了独到见解。文章对此作了简要评论,肯定了多罗那他的修行实践与其思想理论是密切一致的。  相似文献   

8.
《阿萨拉克齐史》 《阿萨拉克齐史》,原名AsardYci neretu—yin teǔke《名为阿萨拉克齐史》),别名《从成吉思汗到乌哈汗图·妥欢贴睦儿的蒙古历史》。 [成书年代]1667年 [作者]喀尔喀部人占巴(?—1707年)又名阿萨拉克齐。 [版本]《阿萨拉克齐史》,原是一部手抄本,今收藏于蒙古人民共和国国立图书馆。1960年,蒙古璞尔来将手稿胶印刊布于乌兰巴托,成为国内外流传的唯一的版本。1984年,北京的巴干将蒙古科学院内部发行的油印本在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一部重要历史文献——《蒙古博尔济吉忒氏族谱》(简称《蒙古族谱》、《蒙古家谱》或《蒙古世系谱》),它以《蒙古世系谱》闻名于世,且早已引起国际蒙古学界极大兴趣,成为当前国际蒙古学界研究的热门文献之一。《蒙古族谱》竣稿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十五日,作者为喀沁蒙古罗密。原稿是用蒙文写的,后作者泽为汉、满二种文字。这里仅就《蒙古族谱》的作者、版本问题撰此小文,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0.
姬元贞 《河北学刊》2023,(5):186-193
清代蒙古地区买卖人口的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猖獗,对边疆地区的社会危害尤为重大,不利于边疆人口的管理,也会造成社会动荡,因此打击人口买卖、保护妇女儿童对于当时的人口管理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从清代归化城土默特档案入手,解剖“蒙人布木伯尔等拐卖人口”这一典型案例,梳理清代土默特有关人口买卖的36份司法档案,可以较为完整地还原清代蒙古地区买卖人口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从中央与边疆部族的关系考察,也体现了中央法与地方法、中央与边疆地区的关系,《理藩院则例》中央法与《蒙古律例》地方法的内容互相尊重,体现了清代中央政府与蒙古地区的制衡关系和清政府治理边疆蒙古地区的政策与谋略。清代土默特档案中司法判决的相关内容显示出蒙古地区逐渐认同中央《大清律例》的趋势,也体现出其严惩买卖人口行为的立法态度和相应减轻处罚的司法实践操作。这种法律表达与司法实践的背离现象,充分展示了清代统治者在制定、执行法律时,既能坚守中华法系传统,又能灵活应对社会变迁的务实态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海商法学者对于海商法法律规范的起源问题存有争议:或认为起源于罗德海法,或认为起源于汉穆拉比法。在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存在着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在这些楔形法典中,竟然孕育着关于船舶碰撞、船舶租赁等海商法规范的雏形。这些楔形法典中的海商法规范,才是海商法的最早起源。  相似文献   

12.
清末礼教派“轻法治,重德治”而又夹杂封建遗毒的思维的确有诸多不足,但应当指出的是,礼教派较之于法理派,更多地贯彻了法律思维上的一致性和连贯性。礼教派对法律功能的现实主义态度极具历史的合理性,表明了礼教派对清王朝为挽救危局而进行的修律活动(或曰法制变革)持一种冷静的和理智的态度,这种对法律功能的现实主义态度对实现中国社会现代化而建设“法治”国家是具有促进作用的。  相似文献   

13.
吴静静 《云梦学刊》2007,28(5):76-79
从世界法律编纂的历史上来看,法律比较从一开始就与立法活动密切相关,而比较法学的形成与发展,使得这种关联日益加深。民法典的编纂史也不例外,考察民法典的编纂与比较法学的关系对于当前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来说很有意义。  相似文献   

14.
软法是在近几年才开始研究的法学的新兴领域.虽然软法的存在历史很漫长,可是对于它的深入探讨是随着国家管理的衰弱、社会事务的纷繁复杂开始的.软法的独特特征使得它与硬法能够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更好地调整社会生活.道德规范是社会生活中隐含的法律,控制着人们的思想,是软法实施的重要依赖手段.在中国的法律背景下二者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是讨论的重点.  相似文献   

15.
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为贯彻这一原则 ,首先必须清楚在我国现阶段刑法到底包括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即刑法的渊源。本文对此做了初步阐述  相似文献   

16.
蹭网行为对现行法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国尚未制定专门法律进行规制,可以对现行法进行解释,来解决蹭网行为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由于网络用户的不同,蹭网行为可能会产生刑法和民法问题.对于民法问题,可以通过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来解决;刑法问题在理论上还存在一定的障碍,但是,也可以通过对盗窃罪进行解释来处罚蹭网导致合法用户网费损失较大,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于蹭网造成的间接损失,也可以运用民法和刑法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初,清政府面临内忧外患、财政拮据的严重危机,这一背景决定了清末放垦蒙地的实质就是聚敛蒙财,以充帑银。放垦蒙地虽然使蒙古地区的农耕业有了空前的扩展,丰富了蒙古地区的经济生活,但从总体上来说,导致了严重的农牧冲突,激化了民族和阶级矛盾,造成了影响深远的生态环境破坏。因此,清末放垦蒙地对蒙古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主要是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18.
伪满洲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满洲国民法典>是伪满洲国成立后在日本帝国主义势力协助下制定并颁布的民法典,它由日本著名民法学家我妻荣、穗积重远等审定,出台后曾被认为是当时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法典之一.这部法典确认了资本主义近代民法三原则,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并将之贯彻于分则各编,吸收了明治民法颁布实施以来日本民法学发展的最新成果.编纂过程细致有序,既体现了日本帝国主义势力殖民满洲的企图,也隐含了一批日本法学者制定一部先进民法典孜孜以求的精神.该法典不应成为我国近代法律史学研究中的一个空白.  相似文献   

19.
王敏 《阴山学刊》2021,(2):35-39,68
新时期以来蒙古族儿童小说创作成绩斐然。其成长书写显示出鲜明的主体间性色彩,即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蒙古族与汉族文化之间、传统与现代之间探寻儿童的成长,构建民族性意涵。这种独特的写作特质可以为中国儿童小说的成长书写提供不一样的经验。  相似文献   

20.
国际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消费者合同进行明确的界定,在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中扩大意思自治的范围,将消费者经常居住地法律作为消费合同最重要的准据法,利用强行法规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电子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