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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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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公民受教育权及其法律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其产生与发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受教育权既具有自由权属性,排除国家权力之介入,要求尊重受教育者之受教育自由.同时亦具有社会权属性,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建立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法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条件。公民受教育权之内容主要包括公民接受义务教育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取得学籍、学位权,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权,择优录取权,获得平等考试权等。受教育权得到法律保障,必须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加强受教育权被侵害之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2.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是国际人权法和大多数国家宪法普遍接受并加以规定的根本权利。然而,对于受教育权的具体含义和权利体系内容至今没能形成定数,很多学者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性权利。其实,我们从受教育权的国际标准框架分析,从受教育权的权利构成即受教育平等权、受教育自由权、受教育获益权、受教育保障权等角度分析,便能清晰地看到受教育权的民法性,得出受教育权是一般人格权的定论。  相似文献   

3.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是国际人权法和大多数国家宪法普遍接受并加以规定的根本权利。然而,对于受教育权的具体含义和权利体系内容至今没能形成定数,很多学者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性权利。其实,我们从受教育权的国际标准框架分析,从受教育权的权利构成即受教育平等权、受教育自由权、受教育获益权、受教育保障权等角度分析,便能清晰地看到受教育权的民法性,得出受教育权是一般人格权的定论。  相似文献   

4.
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的绝对权利属性及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具有绝对权利属性。国家要积极保障受教育权的实现,积极促进受教育权的实现,同时国家教育的积极作为应以不侵犯受教育权为限,对侵犯受教育权的各类现象应当引起足够重视。要保障义务教育主体的受教育权应坚持平等原则、补偿原则、公开原则并遵守国际法义务。  相似文献   

5.
欧洲人权机构通过处理大量教育权的申诉从实践层面上揭示了教育权和强制性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并确立了欧洲各国在建立教育制度和保障私立学校、家长和外国受教育者权利方面的义务范围。尽管欧洲人权机构在维护欧洲教育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值得其它区域借鉴,但从其过去和现有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它对教育权的保护是不完整的。  相似文献   

6.
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实践中,由于教育思维及受教育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原因,出现了诸多的受教育权纠纷。要化解受教育权纠纷,就需要对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涉及的法律关系、受教育权纠纷的性质等问题进行梳理,厘清受教育权涉及的法律关系,明确界定受教育权纠纷所属的性质,进而寻找产生纠纷的原因,分析我国现有受教育权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并构建一个包括协商交涉、申诉、诉讼在内的完整的、规范化的解纷机制,以实现校园和谐。  相似文献   

7.
学校教育自产生之日始就是统治阶层控制未来社会成员的工具。政治力量在整体上控制着个体是否享有受教育权、个体的发展方向、对学习成果的认可,宏观上掌握着教育的"入口"和"出口",规定了受教育者发展的一般轨迹,是一种显性的控制力量;文化传统则渗透在教育过程的方方面面,隐藏在教学制度、教学方式、纪律要求的背后,提供了一个受教育者生活的"软环境",在不知不觉中"浸泡"出自己的"教育产品",在微观上实现了对受教育者的控制,是一种隐性的控制力量。  相似文献   

8.
受教育权作为我国宪法上的一项基本性权利和义务,其实现程度关乎公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提高。农村少数民族女性这一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因受“夫权”和“神权”禁锢而难以实现,促进农村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权实现的重要途径包含:制定具有地区性、民族性的地方教育法规明确少数民族女性受教育权的内容;促进受教育权实现国家义务的履行;构建教育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迁徙权、平等权和受教育权三大宪法权利共同构成的公民迁徙平等受教育权是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实质。我国现行有美政策制度有违宪法的精神,不利于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益的实现。作为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义务主体,国家应建立流动公民平等受教育权保障机制,以落实宪法责任。  相似文献   

10.
试论我国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及其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是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公民的发展权。如何实现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平等 ,不但影响到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 ,也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建国 50多年来 ,虽然我国的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少数民族受教育权获得长足发展 ,但同时应当看到 ,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 ,少数民族受教育权还不能完全实现。如何充分有效实现受教育权、保障受教育权 ,值得探索、思考。本文作者针对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现实状况以及如何保障受教育权实现进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看法 ,以期共鸣。  相似文献   

11.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是一项以享用良好环境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权利,其权利主体主要为当代的自然人。不过,为防范当代人合谋滥用环境资源而造成代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赋予后代人有限的主体资格。单位不是环境权的主体,尽管某些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实需要以良好的环境作为外在条件,但单位本身并无享用良好环境的内在需求;再者,良好的环境条件也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权、自然资源权等其他制度工具来保护和实现,没有必要画蛇添足赋予其环境权。国家不是环境权的主体,而是宪法上基本环境权的义务主体,但在国际法层面,国家不仅享有对本国环境资源的主权,还可以成为该国公民环境权的受托主体,通过国家主权和环境权信托两种方式来维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益。人类可以但没有必要成为环境权主体。自然体不能也没有必要赋予环境权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3.
环境权是一项以享用良好环境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权利,其权利主体主要为当代的自然人。不过,为防范当代人合谋滥用环境资源而造成代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赋予后代人有限的主体资格。单位不是环境权的主体,尽管某些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确实需要以良好的环境作为外在条件,但单位本身并无享用良好环境的内在需求;再者,良好的环境条件也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权、自然资源权等其他制度工具来保护和实现,没有必要画蛇添足赋予其环境权。国家不是环境权的主体,而是宪法上基本环境权的义务主体,但在国际法层面,国家不仅享有对本国环境资源的主权,还可以成为该国公民环境权的受托主体,通过国家主权和环境权信托两种方式来维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益。人类可以但没有必要成为环境权主体。自然体不能也没有必要赋予环境权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4.
受教育权及其司法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和人权法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受教育权问题也是各国国内和国际社会一直存在分歧和争论的问题。就受教育权的理论方面,文章从受教育权的性质、体系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和论证。对如何保障受教育权,文章首先界定了权利保障的概念,将权利保障分为事前保障和救济保障两种,并着重从救济保障的角度阐述,在分析我国受教育权司法救济实践的基础上,对完善受教育权的救济制度做些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在向公共和私立部门系统开展人权教育的过程中,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不断取得明显进步。人权课程不仅被纳入小学和中学的课程体系之中,还被纳入公务员、学校教师和社会工作人员职业培训的课程体系之中。国家人权教育计划被写进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人权教育法案得到热烈讨论。此外,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关注教学法和人权教育评价体系的开发,提升了人权教师的职业化和专业性;委员会还推动"人权教育中心"项目的发展,为人权教师提供有效的培训。这些,对中国启动国家人权机构和人权教育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6.
简易程序选择权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有关国际法文件和各主要国家对此普遍作了明确的立法规定。针对我国立法上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阙如,有必要赋予被告人以实质性的简易程序启动权以及程序启动后的变更请求权,并确立案情知悉权、获得律师辩护权等为相应的保障机制。有利于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真正实现,符合以权利制约权力、人权保障等现代诉讼基本理念。也有利于与世界简易程序选择权立法趋势相一致。  相似文献   

17.
人性尊严:作为民生之本的宪法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尊严、不羞辱是人性尊严的具体体现,人性尊严是宪法权利的基本内核。民生之本首先在于人应该有尊严地生活、工作。没有尊严便谈不上民生。我们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必然要求我们的宪法应当给予人性尊严以应有的基础性地位,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8.
作为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被告人简易程序选择权被国际法文件确认为一项保障人权最低限度标准,该项权利直接来源于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也符合诉讼效益的现代理念。被告人选择权的基本内容包括简易程序启动上的选择权和启动后的变更请求权,此项权利的落实须以被告人事先案情知悉权和能够获得充分的律师辩护为保障机制。针对现行立法上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阙如,转变观念,从立法上明确被告人的简易程序选择权,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中的人权保障水平,有利于简易程序功能的切实发挥。  相似文献   

19.
将环境权作为一种应然的道德权利,已经在学界达成共识;而将其作为一种应然的法律权利则面临诸多困境。其原因在于法律上环境权的范畴界定不清,尤其是环境权利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不明且不具有法律上的可操作性。环境权作为生态文明时代的一种新型权利,具有不同于既有权利谱系的典型特征。  相似文献   

20.
自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将私有财产宣告为一项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以来,财产权在法国法上的地位发生了演变。私有财产权不仅被视为一项基本人权,同时也被认为是法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战后,法国私有财产出现了不断社会化的趋势,宪法和法律对财产权的保障也呈现出相对化的特点。宪法保障机制使财产权获得了高于一般法律权利的地位,立法对财产权的剥夺与限制性条款必须符合宪法关于财产权保护的各项规定。法国宪法委员会通过违宪审查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了财产权宪法效力的内涵,并进而推动了财产权地位的演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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