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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基于对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案例的分析,提请法官注意:为了体现对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公平,法律赋予法官根据诚实信用决定证明责任分配的自由裁量权不能被任意扩大;法官应当通过评价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来贯彻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法官应当结合辩论全旨来确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对事实认定的影响;为了体现适用法律的诚实信用,法官有必要向当事人释明、公开心证,从而避免裁判突袭。  相似文献   

2.
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本质特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本质特征是自由与约束的统一性。基于此,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只能存在于判断和认定案件事实阶段,而不可能存在于法律适用阶段。法官的自由裁量,是指法官判断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最终受制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而不是受制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相似文献   

3.
透过比较研究中日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模式的理论含义做出论述,针对当前我国围绕民事诉讼模式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职权探知主义和辩论主义在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中的位置、辩论主义与职权探知主义的区别、中国民事诉讼模式的现状、确定民事诉讼模式的根据等。最后提出结论:中国民事诉讼中有关人身关系的诉讼采用现有的职权探知主义;有关财产的诉讼,采用缓和的辩论主义。  相似文献   

4.
刑罚裁量的不均衡是由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的,而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的主要原因是法定量刑幅度过大以及各种量刑情节对量刑影响的随意性.决定法定刑的客观事实情况称之为基本量刑情节,被量化的基本量刑情节对应的刑罚称之为基本刑,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可以求出以基本量刑情节为自变量、以基本刑为因变量的基本量刑函数;并通过不同种刑罚之间的折算,可以建立起基本量刑情节与各种刑罚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把法定刑划分为幅度相对较小的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的若干刑级,并通过基本量刑函数求出与各刑级相对应的基本量刑情节,从而使法官只能根据被量化的基本量刑情节,选择与之对应的幅度较小的某一刑级进行自由裁量,有效地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5.
林轲亮 《社科纵横》2013,(5):102-106
民事证据声请中的当事人具体化义务要求当事人应当将证据声请事项具体化;该义务以辩论主义、当事人诉讼促进义务为理论基础;其正当性在于防免证据声请的抽象化、诉讼相对人防御的可能性及证人利益的自我保护性、法官进行证据调查的良好实现;应当将其界定为分层、有界以及完备的具体化义务;中国关于证据声请的立法以及司法存在诸多不足,应以具体化义务为基础,结合其他程序和制度进行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6.
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是司法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司法活动中的一种权力运作方式.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涉及相应的制度建构与机制建立,也涉及制度、机制与法官日常活动相结合并产生良性互动的问题:既要实现司法裁判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又要保障司法裁判的积极性和适应性,从而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入手,外部制约包括立法制约、程序制约和责任机制的建立;内部制约包括优化审判组织结构、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健全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司法哲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社会的建构应以法治为根基。法治在司法上表现为认真对待规则,重视文义解释,尊重法律文本的权威。司法克制抑或司法能动体现了法官释法的两种不同的司法哲学,其主要分歧在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或限度。当下的法官拥有广泛的法律解释权,司法能动处于无序状态,应予以合理规制;法官应当奉行司法克制主义,认真对待和尊重规则,依据法律文本的含义解释法律,从而建构裁判规范,以确保法律意义的安全与稳定。  相似文献   

8.
论法治社会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海渤 《求是学刊》2004,31(2):83-87
有的学者认为法治社会与司法自由裁量权有相互冲突的一面 ,并以严格法治主义的名义试图排斥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本文论述了司法自由裁量权在法治社会存在的必然性及其必要性 ,探讨了在维护法制权威的前提下 ,如何使司法自由裁量权在最合理的范围内存在并能够最公正地行使 ,依法制约其随意性 ,使其为健全法制、完善法治社会而服务  相似文献   

9.
宪法具有法律的根本特征,法官在宪法性案件中可能会对宪法条文作出某种程度的解释。论文结合国外法官解释宪法的历史经验,在自由裁量权、法官解释宪法的能动性、对法官能动性的制约等方面阐释了法官宪法解释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对于认知中国法院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和功能,应该聚焦于“同案同判”及其内含的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要求采把握.“同案同判”的确切含义是“同样案件同样判决”.“同样案件”是指在定性分析上确定待决案件的事实与指导性案例的事实在整体性质上是否涉及相同的法律问题,以及在定量分析上看两个案件的具体情节是否可以视为相同;“同样判决”则是指相同的法律认定以及相应的肯定或否定的法律后果.指导性案例是适用法律的成例,并在此基础上具有生成裁判规则的“法律续造”意义.对指导性案例的价值,不应该在克服所谓的制定法局限以及否定甚至消除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意义上来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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