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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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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依据为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有效的形式要件和仲裁协议有效的实质要件。其中 ,仲裁协议有效的实质要件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仲裁制度自身的不断成熟,仲裁正在我国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仲裁协议正是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石,对仲裁协议的规范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仲裁制度能否良好运行.分三个部分对仲裁协议有效要件这一仲裁协议制度中的基础性问题进行分析:(1)界定了仲裁协议有效要件的有关理论,并以此作为后文探讨的理论前提;(2)系统分析了我国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存在的问题;(3)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我国仲裁协议有效要件的完善之道.  相似文献   

3.
随着国际政局的变化 ,各国间经济交往增多 ,经济纠纷也增多 ,国际商事仲裁成为解决手段之一 ,而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其中心 ,是仲裁庭的主要依据 ,也是仲裁裁决被承认和执行的判断标准。有效的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为标准 ,由法庭和仲裁庭根据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决定其有效性  相似文献   

4.
论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关对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基础与前提。本文结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协议的概念与特点、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法律效力以及仲裁条款的独立性问题进行了论述,尤其对仲裁协议与普通合同的差异、仲裁协议的生效要件以及承认仲裁条款独立于主合同的重要性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一般将仲裁协议、诉讼费用担保和不起诉契约等情况作诉讼障碍,由被告主张妨诉抗辩开启调查程序,采辩论主义的调查方式。《仲裁法》本将仲裁协议作诉讼障碍而由当事人主张,但《民诉法》及《民诉法解释》却将"仲裁协议的不存在"作诉讼要件而采职权调查方式。中国立法和理论缺乏对诉讼障碍的规定和研究,导致《民诉法》及《民诉法解释》将诉讼要件和诉讼障碍混淆。《民诉法解释》对仲裁协议调查方式的规定,不当侵害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权,更不恰当扩大法官诉讼要件中调查权。建构诉讼障碍制度,将仲裁协议作诉讼障碍而由当事人主张妨诉抗辩开启调查程序,采辩论主义调查方式,方是仲裁协议调查方式的完善方向。  相似文献   

6.
在实质要件方面,电子仲裁协议与传统仲裁法的要求出现了一定的错位与脱节,若不予以适当的协调和衔接,必定影响电子仲裁协议的实质有效性。从这一问题出发,就电子仲裁协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电子代理人、电子格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等问题展开了论述,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支持电子仲裁协议的实质有效性,维护和保障网络环境下仲裁制度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仲裁制度不同,通过对仲裁协议及其效力的比较发现,在形式要件方面,各国均要求书面,其中印度尼西亚和泰国对书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即签署才构成书面;在实质要件方面,各国除满足完全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可仲裁性三个要件外,中国还要求选定仲裁委员会,印度尼西亚须注明仲裁地等;仲裁协议异议的时限中国规定为首次开庭前,东盟国家多数则要求为首次实体答辩前;在对异议的管辖上,中国是仲裁机构和法院均可管,法院不审查仲裁机构的决定,异议的结果不可上诉,而多数东盟国家是仲裁庭和法院均可管,法院有权审查仲裁庭的裁定,异议的结果可上诉;在异议的事由方面,一些国家还附加了其他的抗辩事由,如中国可对未选定仲裁机构提出抗辩。最后得出对中国商人去东盟仲裁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8.
文章就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概念、种类、有效要件、内容及仲裁条款的独立性诸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WTO原则对我国涉外仲裁产生深远影响,要求我国涉外仲裁程序应当具备独立性、透明性、效益性等程序品格。然而,我国涉外仲裁制度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都面临着重大挑战和诸多问题,如:与仲裁相关的执法环境令人堪忧,人们对仲裁制度还比较陌生,仲裁机构之间竞争激烈、仲裁机构管理人才结构不合理,临时仲裁制度缺失,仲裁协议的规定过于专业化、司法对仲裁的审查过于随意等。作者提出完善我国涉外仲裁制度的基本构想,即建立临时仲裁制度,以商人视角重新设置仲裁协议要件,逐步拓宽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自由度,对撤销和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应予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0.
大陆地区司法实践坚持有效仲裁条款的法律后果之一是排除法院管辖,如果仲裁条款与管辖权条款并列,仲裁条款则无效。台湾地区在司法实践中逐步确立了"或裁或审"条款中仲裁条款不一定无效,且操作上采取仲裁与法院"先系属先管辖"原则。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更有利于支持仲裁政策的实现,更侧重于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且为仲裁条款独立性理论赋予新意。欲获得"或裁或审"条款中仲裁条款效力的有利解释,法院可从区分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和有效仲裁协议的法律后果、仲裁条款与法院选择协议的效力互相独立、探究当事人订立争议解决条款时的仲裁意愿等角度获得新思路。  相似文献   

11.
仲裁的成立应归于当事人协议选择了仲裁方式,这使得仲裁既存价值依赖仲裁有效性作为基础;研究国际商事仲裁理论,首先在于明晰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基本内涵,以判断这类协调手段的实现依据。本文从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法律判断方式出发,分析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与有效仲裁协议的关系,从而设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独立性以及仲裁管辖的效力来源的理论模式。  相似文献   

12.
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密切相关,在仲裁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各国国内立法以及《纽约公约》、《示范法》等国际立法对仲裁协议形式均有明确规范。在国家承认仲裁制度以来,对仲裁协议形式的规范和要求总体上经历了从重形式到重意思的演化过程,对仲裁协议形式的要求逐步弱化。对仲裁协议形式要求的变化反映了人们对仲裁制度理念的变迁,即从强调司法权对仲裁权的干预和控制,转向强调司法权对仲裁权的保障和支持。   相似文献   

13.
从中国理论界对仲裁协议及其形式的认知、国际上对仲裁协议及其形式的定性以及中国《仲裁法》立法关于仲裁协议及其形式规定的检讨方面进行分析,分析认为:仲裁协议的界定应当包括协议主体、时间性、契约性与非契约性、法律关系的特定性、争议的全部或局部5个要素,仲裁协议有7种不同形式。  相似文献   

14.
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若干问题徐前权仲裁协议在仲裁制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它是民商事仲裁的基石。因为仲裁协议既是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仲裁的依据,也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单列一章对有关仲裁...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存在诸多争议,包括“合同争议”的涵义、浮动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的仲裁协议的效力、“或裁或审”的仲裁协议的效力以及仲裁裁决执行法院级别的提高。司法解释确实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支持仲裁的意愿。  相似文献   

16.
由于有限司法审查制度与当事人的公平价值追求相背离,实践中出现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扩大司法审查范围的协议,但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否定此等协议的效力。为实现其公平价值追求,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订立仲裁内部上诉条款,由上诉仲裁庭审查纠正包含实体错误的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17.
在涉外经济交往中,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相比于其他方式有着许多优点,为经济界人士乐意采用。然而,仲裁的根据——仲裁协议的效力,在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案例研究的结果表明,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的仲裁事项在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内;有明确的仲裁机构;采用书面形式。仲裁协议中有关条款的效力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18.
中止诉讼程序和强制执行仲裁协议,是法院保证仲裁协议有效实现和支持仲裁健康发展的重要表现。目前,各国在诉讼程序中止问题上已基本达成共识,有关的立法和实践也渐趋一致,但对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的问题则尚存分歧。新的国际立法趋势是承认法院有命令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的权力。我国在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仲裁立法的过程中,无疑应对国际的普遍实践和新的立法趋势作出客观的分析和理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19.
我国商事仲裁送达制度是仲裁机构与当事人交涉过程的制度化。实践中仲裁送达制度的运作因立法缺位、程序要件的缺陷等原因而不尽如人意。应将仲裁送达制度以专章置于法规范的分则,剔除与仲裁精神不符的强职权干预,从仲裁经验事实角度完善送达规则,将意思自治贯彻于仲裁送达程序,以修法的民主手段与技术工具完善商事仲裁送达制度。  相似文献   

20.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就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民商事纠纷提交仲裁的合意,它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对已经订立的仲裁协议进行变更或转让,不仅会影响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还会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从法理上对仲裁协议变更与转让的效力问题进行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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