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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中国法律传统与观念对公民权利意识产生严重的影响,以“刑文化”为核心的法律观念压抑了公民权利意识的生长,“无讼”、“息讼”阻抑和弱化公民的权利意识,使正义价值丧失,压抑了公民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身权利的观念.缺少独立的司法机构,公民的权利难以得到真正的维护.  相似文献   

2.
论规范法学对法律自创生理论的影响--从卢曼到图依布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自创生理论是针对现代社会的高度复杂性而产生的,作为主流法学理论的规范法学对其有着基础性的重要影响:法律自创生理论的提出者卢曼将凯尔森的“纯粹法学”作为“法律的内在描述”;图依布纳则进一步将哈特的“新规范实证主义法学”进行整合,尤其在与卢曼有理论分歧之处,受哈特影响更甚。这种基础作用对于当下中国接受西方法律理论和法治建设也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3.
公民“互尊权利”的法律素质由“互尊权利”法律认知-态度-行为能力的心理发展过程与“互尊权利”的法律制度、价值观、法律行为的内容交织形成系统型结构体系,由此决定了培育公民“互尊权利”法律素质的路径、方法就是要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校法制教育与社会法制实践的结合,并且注重培育“知-信-行”的结合。  相似文献   

4.
韩德明 《社会科学》2007,60(2):49-64
法律程序主义以一种超越法律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的姿态,将法律程序界定为摆脱法律的形式和实质之范畴对立的根本路径,赋予程序以不依赖于结果作为评价标准的独立价值,鼓吹程序在法治事业中的中心地位。法律程序主义理论有其系统的论证逻辑,这种逻辑并不完全超验,有其现实的社会生活基础,法律程序主义是风险社会的时代际遇。中国应倡导法律程序主义并创生一条独特的法制现代化道路。  相似文献   

5.
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畸形社会土壤上走过了一条曲折而亢奋的历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制度主义”谬误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有其历史必然性。它如同打开了潘多拉匣子一样,虽不自觉地引发了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向现代化纵深发展的历史潮流,但也不可避免地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发展之路遭遇颇多坎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这种建立在文化误读基础上的“制度主义”谬误,在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中的影响是双重的。  相似文献   

6.
盛行于20世纪90年代的公民身份理论成为西方主流政治思潮相互争论的焦点议题,因而,不可避免地造成该理论内部巨大张力。本文立足当代西方政治哲学语境,探讨四种主要政治思想围绕公民身份问题的本质分歧和弥合的可能。首先,就“何种善”、“何种自我”问题,比较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对公民身份问题分歧的根源;然后,探讨自由主义对其他思潮包容和妥协的可能性,诠释四种思潮影响下的公民身份理论在多大程度上与协商民主这一实践理论相契合。  相似文献   

7.
以政治生态理论为视角 ,观照与考察法律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历史进程 ,发现在不同的社会政治背景下 ,法律文化具有极不相同的生态表现。从臣民文化走向公民文化 ,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再到二者的折中衡平 ,从“法个人”到“法国家”再到二者的中庸中和 ,法律文化一直在沿着规避反公民、违民意的非生态法律文化 ,求取利公民、顺民意的生态性法律文化的生态之路前行。以公民之自由和民主为本的人文关怀 ,是法律文化从反生态走向生态之路的根本性文化根源。  相似文献   

8.
“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是法政治学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定位的前提性问题。中国法政治学发展的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法律与政治的关系”这一法政治学的前提性问题尚未得到理论层面的有效证成,导致法政治学的核心范畴和理论立场的模糊和混乱。因此,亟待建构中国法政治学研究的自我范式和研究方法,对“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民主完善与法治建设”、“国家政权体制建设与公民社会的培育”等极具挑战性与全局性的法政治学问题给出合理的解答。  相似文献   

9.
中国的社会转型,从社会治理模式的角度看,就是从“权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权威建立依赖于政府权威,但最终法律权威将取代政府权威,成为最高的权威。本文借助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实例,分析这一过程,指出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虽然艰难,但也看到了希望:法律对政府行为开始有了规范作用和约束力。  相似文献   

10.
目前,法学界开始追问社会转型对于中国法律的影响,而法律的功能发挥是其关注的重要问题。现代社会学理论则为理解和分析法律的社会功能提供了考察的路径。借鉴功能主义和冲突主义的理论,可以较好的分析和指导转型中国的法律功能建构。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法律人观念的分析揭示了其所依赖的前提以及由此导致的论争.首先是法律与人的关系,这一层面展现出的是一种被型构起来的二元对立图景,即法治和人治;其次是法律普遍主义与法律特殊主义之间的对立,在这一层面揭示法律人观念的法律普遍主义前提;最后阐明法律人的观念在根本意义上以中国人的生存秩序观念为前提.如果说中国人的生存秩序观念要建立在政治共同体的意志决断以及蕴涵在生存活动之中的法理基础之上的话,那么当下中国法学自我反思和重构的基本要求就必须重新考虑某些已经被我们遗弃了的东西.因此,重新思考法律、政治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也必将占据我们思考法律问题的核心.  相似文献   

12.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伦理性、“德主刑辅”与“礼法结合”、“重义轻利”、“息讼”与“人本主义”等法律文化特性。借鉴和吸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成分对我国当代和谐社会建设有许多有益的启示。本文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本主义”法律文化为例,阐述了其对我国当代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相似文献   

13.
版权贸易日益频繁,使得国际版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倍受法学界的关注。面对版权的法律冲突,国际版权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属地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充满了越来越多的不稳定因素。为了平衡各国的贸易利益,我国和国际立法大多采用了以“分割论”为基础的法律适用模式。此外,在关注传统的版权保护法律适用问题时,规制“版权滥用”的法律适用也逐渐受到人们重视。  相似文献   

14.
当代中国法律权威性不高,公民对法律缺乏神圣体验。这与历史和文化因素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法律仪式的不受重视也对公民法律神圣性体验的生成和巩固,对公民去律权威感的形成具有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因此,法律仪式在法制现代化和法律观念现代化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15.
政府与商界较少发生法律关系,是古代中国的一个法律传统.近代中国商会法出现后,这一传统开始断裂.通过政府促导、组织控制、简约治理等方面的商会法实践,政府与商界发生了较多法律接触,进而演变出一种新型法律关系,构成法制转型之“政商新统”.这一“政商新统”,既与西方国家向工商社会分权以实现“自治型法”和“回应型法”不同,也与古代中国行政司法视工商事务为“细故”的传统不同,而是形成了政府主导和控制下的工商法律秩序.  相似文献   

16.
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理论分歧集中体现为法律人思维是“规则至上”还是“后果导向”的问题,但这一学术争论充满着社科法学对法教义学的误解,导致了一种“强版本”的后果主义审判理论的产生。这一理论版本错误地将后果考量普遍化而使其具有解构法治的危险。为此,在司法决策研究中,应区分规范性与描述性两种研究立场,区分根据后果裁判的“理由”和影响后果裁判的“因素”,并构建将“法外因素”转化为“法内理由”的法律方法。为了维护法治,应主张一种“弱版本”的后果主义审判理论,即将后果考量纳入法教义学的框架之中,实现规则至上与后果考量之间的兼容。  相似文献   

17.
美国政府“三权分立“体制透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宪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它是独立战争的一个结果。它明确地将国会置于政府权力的中心,但在实践中三权的地位有一个演变过程。“三权分立”并不等于政府的廉洁;一种制度重复地产生同类现象,说明制度内部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土壤。“三权分主”的真实含义是保障法治,保持法律的至上地位,防止任何一个部门的权力过度膨胀,凌驾于法律之上。  相似文献   

18.
现代化国际经验述评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论文提出中国现代化应采取“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思维方法,广泛吸取世界各国现代化的有益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路;重点评析了欧美、前苏联、拉丁美洲和日本等国的现代化经验与教训,认为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应先由“权威主义”逐步过渡到现代体制,政治上要防止权威真空,经济上要防止外向依赖,文化上要防止两极化,同时,要在多元化基础上为个性发展和公民社会的形成留出空间,创造实现全面现代化所需的条件。  相似文献   

19.
由于中国目前还不具备实行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条件,故公民代理制度在目前的司法条件下实有其存在之必要.为了更好地规范公民代理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秩序,可以采取措施缩小公民代理的市场,并将现有的公民代理人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通过对公民代理制度的改进,可以使这一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并为诉讼代理制度向强制律师代理制度平稳过渡作准备.  相似文献   

20.
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变法 ,王夫之都进行过论述 ,他的评论对于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仍然具有借鉴意义。一、法简刑宽 ,贤人执法王夫之认为 :首先要制订一部好的法律。他说 :“天下之将治也 ,则先有制法之王 ,以使民知上有天子 ,下有吏。”(1 ) 有了法律就可以防止执法者随意加重或减轻刑事处分 ,也防止了最高统治者随个人爱憎和兴趣任意解释 ,歪曲或曲解法律。王夫之盛赞隋律的制订者裴政 ,认为他的刑罚宽缓、法律简明 ,与前朝法律相比 ,删除死罪及各种法规 1 0 0 0多条 ,废除一系列酷刑 ,为后世法律提供了蓝本 ,他说 :“今之律 ,其大略皆隋裴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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