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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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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准线法是碳限额与交易制度中免费碳配额分配的常用方法之一,其实施关键是确定碳排放基准值,即企业所处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量的平均值。假定有政府和企业两个决策体,政府作为领导者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决策目标,决策最优碳排放基准值;生产企业作为跟随者以利润最大化为决策目标,决策企业碳减排水平和产品定价。通过构建政府社会福利最大化与企业利润最大化斯坦伯格博弈模型,探讨基准线法下政府最优碳排放基准值设定、企业最优碳减排决策和产品定价策略。研究表明:政府最优碳排放基准值的设定与政府碳减排目标、未减排时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碳排放量和环境影响正相关,与消费者低碳意识负相关。企业的最优碳减排水平决策和最优定价决策,主要受政府碳排放基准值、未减排时单位产品的环境影响成本和消费者低碳意识等因素影响。  相似文献   

2.
基于价格控制的税收手段和基于总量控制的碳排放权交易手段是温室气体减排的两个经济手段。碳排放权交易手段的理论依据是资源稀缺性理论和产权交易理论。《京都议定书》的三个灵活减排机制推动了碳排放权交易。欧盟减排交易机制下的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全球最大的规范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尽管碳排放权交易手段在控制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在运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而且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研究也需拓展理论视野。  相似文献   

3.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现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也是唯一一个运行中的国家间、多行业排放交易体系。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自2005年建立至今,已经历了两个阶段。为配合气候能源包裹政策确立的20-20-20目标,在第三阶段,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对目标、涵盖行业、管制范围、配额分配模式、配额分配方法、信用抵消限制、"储备"的使用、拍卖收入的分配等进行改革。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改革体现了自由政府间主义、多层次治理、外部协调性的特征。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改革,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设计应以环境有效性、成本效益、经济灵活性为原则,基本因素包括法定管理机构、总量控制目标、实施数据、遵守期间、可流通的配额、碳"银行"、注册平台、监测和报告制度、遵守与罚则等。  相似文献   

4.
碳排放交易可分为自愿交易和配额交易,对于不同类型的碳排放交易,立法应当做出不同的内容规定.我国目前关于自愿交易的规定还不能对自愿交易的买方提供充分的利益刺激,不利于自愿交易市场的培育,因而立法的重点应当是对自愿减排量的买方给予税收优惠和将买方购买的自愿减排量转换为配额交易中的碳排放配额以作为对买方的奖励.在配额交易方面,立法应当首先为碳排放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并允许排放配额合法转让,为配额交易扫清障碍;此外,还要对配额交易的适用范围、总量控制、配额的初始分配和监测、核证体系的建设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相应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的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排放交易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之一,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国际两大碳排放交易市场(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以其各自独特的运作模式成为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典范。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应在碳排放交易模式、节能配额制度以及惩罚措施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根据总量控制的方式不同,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分为总量控制型交易与“基线和信用型”交易.依据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所涵盖的部门范围或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主体的范围,可以分为上游排放权交易和下游排放权交易.现阶段,我国应当采取下游的基线和信用型交易.  相似文献   

7.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之一,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从碳排放交易的过程来看,碳排放权具有稀缺性、排他性、可交易性、可分割性等产权特征。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以其成熟的运作模式成为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典范,并有其独特的特点、方式及其制度保障措施。建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必须提高对碳排放权交易价值的认识,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人才的培养,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本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8.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自2013年起进入第三期,根据2009年通过的修改指令,第三期的制度经过了重大改革,从而显著区别于第一、二期。第三期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取消各成员国自行制定"国家分配方案"的模式,转而直接设定欧盟层面单一的总量目标,并大幅提高拍卖在配额分配中的比例。改革的内容还包括:扩大和优化覆盖范围;调整抵消机制;加强欧盟层面相关职能,等等。总体而言,第三期改革使得EU ETS更加统一,对中国碳交易体系建设试点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于2014年4月16日通过了第421/2014号条例,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所有来自或飞往欧洲经济区境外国家的航班均不受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约束。欧盟碳排放交易新政的出台与国际民航组织框架下的航空减排谈判紧密相关。鉴于国际航空减排谈判正面临着若干十分棘手的问题,我们很难期望国际民航组织能在2016年达成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航空减排条约。为有效削减航空业温室气体的排放,中国应在国内与国际层面采取适当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属于一种基于利用市场力量和经济激励的环境政策工具。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和排放贸易机制(ET)三大减排机制各有利弊。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和机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存在缺乏定价权、碳金融市场发展滞后、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交易市场等问题。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碳排放权尚不具备商品属性;在碳减排的管理上没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数据收集、配额分配、排放监督测量等基础性工作不健全;企业对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均缺乏必要的认识。构建健全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要策略是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采取先自愿后强制、最终实行总量控制的渐进策略;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组建非政府性监管机构;加强碳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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