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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权流转法律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权流转能够盘活森林资源,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实现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是林权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当前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转包、转让、互换、入股、抵押、出租等林权流转方式已获得广泛应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通过加快相关立法的建设,协调部门法;规范林权流转程序,加强林权交易管理;减少林权流转中的限制条件,使农村集体林权流转更加适应林业经济改革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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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前后经过五次大的调整,相应的林权流转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当前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家庭承包制为主要特征,其主要内容是以产权安排为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林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但也存在缺陷和不足。林权市场化流转是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层缺陷的必然选择。林地是林区群众安身立命之本,妥善解决林权流转引发的问题,对于维护林区的社会稳定和林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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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林权流转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对林权流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国家亦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来规范林权流转。但我国林权流转制度在林地产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界定及内容、林权流转中对流转主体利益的法律保护、对不同所有制的林木资源不同对待、林业行政主体与林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平衡等方面存有缺陷。应从稳定集体林权制度、规范行政权,明晰产权主体、完善权益归属制度上完善我国现行的林权流转制度;在现实条件下,应当加快林权流转立法步伐,规范流转行为,放活林权经营权,实现林权流转方式多样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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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韦贵红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1):59-64
本文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出发,分析集体林权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认为林权法律界定的关键在于明确林权主体、客体与内容;集体林权改革的法律内涵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以及保障收益权;各种形式的林权流转都要明晰权责,在不违反森林经营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进行抵押融资活动。本文提出加强法制建设需要制定林业可操作办法和借鉴国外经营规制,从而进一步推进林权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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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林权流转中信息共享平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武魁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4):55-60
基于林权改革的实际需求,本文提出林权流转中要建立统一的、面向全国“大市场”的信息共享平台,以解决林权流转中信息共享只限于林权宗地本地的状况及信息不对称问题,目的是保证林农利益最大化。本文提出林权流转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框架、信息共享操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框架,并指出林权流转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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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效力主要区分为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林权流转的效力应当根据是集体林权还是国有林权和是"家庭承包方式"还是"其他承包方式",并结合《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不同情况和不同法律规定进行区分判定,并坚持林权流转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区分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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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地流转监管主体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已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由于农地流转不仅关系到农村的稳定,更是与整个社会共同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该文主要是基于农地流转监管主体的现状,及监管主体困境产生的动因出发,以"主体—权力—责任"为研究范式,从监管主体定位、权利配置、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建立政府、集体组织、中介服务组织及农户"四位一体"监管主体模式,以完善我国农地流转监管机制,规范农地流转行为,维护农地流转秩序。 相似文献
8.
林权流转的多维动因分析与激励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聂影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4):5-9
林权制度改革后,我国南方集体林的绝大部分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责任制催生林地流转,小规模林地经营状况为林地流转创造条件。当前,林权流转呈加速趋势。林权流转的动因包括三个层次,劳动力城镇化转移、林业的比较效益低、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微观层次原因,林地规模经营、林区经济发展等中观层次原因,林业实现国际化、林区家庭承包制继续稳定发展、国家的政策法律等宏观层次原因。所以,可以选择以下路径激励林权流转的加速:稳定和强化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强调承包权能的独立存在;加强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建设;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市场;推进城镇化进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民职业教育,转变农户传统经营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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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权流转政策法律层面的对策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丽丽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145-146
本文在对林权流转的转让主体构成、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转让年限等基本情况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林业产权流转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从政策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加强对转让主体的资格审查、国家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林农拥有承包的林地使用权具有物权权能、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林地评估规范、强化政府权属保护、林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林权流转的监督管理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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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正在进行 ,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根本上适应我国的生产力发展 ,但由于未建立农地地产市场 ,农地使用权流转不畅 ,影响了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落实 ,并约束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本文就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与可能、流转原则、程序、监管等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试论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虎云 《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1(1):35-36,40
本文论述了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目标模式和基本方式,并阐述了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农村经济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论农地流转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波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3(6):172-174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质量间的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又以在土地利用中与之相关的法律作为保障。本文着重探讨的是我国农用土地 (即农地 )在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立一系列保障农地流转的法律制度构想 ,从而达到既能开发土地、提高土地产出 ,又能保护生态环境之目的 相似文献
13.
徐本鑫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46-51
合理的集体林权流转价格可以促进交易双方参与林权流转的积极性,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目前集体林权流转实践中,还存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过低、价格随意性大、价格透明度不够等问题。从制度层面考察,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定标准缺失、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缺陷、集体林权流转价格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是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不仅需要健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律规范体系,还要重点从建立集体林权流转最低限价制度,完善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健全集体林权流转价格申报公示制度等几个方面完善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法律制度,以保障集体林权流转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 相似文献
14.
论集体林权流转主体资格——以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杨萍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8(2):115-118
林权流转主体资格是确定流转行为是否有效的重要条件。依据福建省集体林权改革的实际情况,在确定流转主体范围的基础上,重点对农村承包经营户、联户的流转资格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提出农村承包经营户流转资格的确定以林权证上的登记为准,联户流转资格以其法律性质的确定为前提。 相似文献
15.
周建国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6(2)
农地流转需要先进法律文化的规范和引导.先进法律文化建设具有沟通农地流转主体、引导与推动农地流转、提高农地流转效率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先进法律文化建设,有利于实现农地合理有序流转,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6.
傅瑜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89-94
由于土地财产权自身的特殊性,以及中国背景下土地问题面临的现实困境,我国法律对农村土地流转作了一些限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大多法律规制同我围宪法的规定和原则相一致,但个别法律规制可能过于严格,同宪法保护财产权的目的相左,存在合宪性问题。要破解法律规制的合宪性问题,需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健全土地流转市场。 相似文献
17.
陈英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8):97-105
在全球气候变化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兼具林产品等经济功能和碳汇等生态服务功能的林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从法律层面将林权改革与林业碳汇供给促进机制进行对接,可以达到制度效率最大化之目的。通过阐释林权改革与林业碳汇供给的相互促进作用,分析林权改革与林业碳汇供给法律促进机制对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林权改革实施中的问题能得以以点带面地解决:林权改革实施初期阶段的核心在于确认林业碳汇供给增益者法律权利;林权改革实施过程阶段的关键在于重塑新型林权利益平衡机制;林权改革实施后端阶段的保障在于构建林业碳汇权益纠纷解决机制。该法律机制的对接有助于实现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赢,从而有利于我国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和惠农增收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房忠敏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4):412-415
林权改革,就是改变旧有以往的不合理的林权利用管理模式,建立新的适合社会发展的林权管理模式,使森林资源得到最合理的开发利用,在现有及至将来能够最大限度的利国利民。我国林权改革的方向之一应该是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这既适应了目前全球"低碳经济"方向发展的需求,也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大力保障。 相似文献
19.
中国林权制度改革的价值冲突及其化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静熔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5(6):90-95
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价值目标包含了发展经济、有利民生和保护生态三方面的内容,如果改革能使这三方面的价值目标同步实现,必将给国家、集体、个人和环境带来福音.但在实践中,这三个目标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会给改革带来阻力.了解冲突的原因和寻求冲突的化解方式是实现林权制度改革目标的基础.文章结合传统与现实、习俗与法律、个人与社会、发展权与环境权、集体权利与公共利益等方面论述了林权制度改革中价值冲突的原因、表现和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20.
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障碍及解决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宇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81-83
威廉配第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诠释了土地与人类的关系,土地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地制度是农村制度的基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对推进农村土地的规模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应制定专门的土地流转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