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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 毫秒
1.
维权咨询     
超过15日以上申请再次鉴定是否合法有效 我矿一员工,1993年7月在井下受伤,2005年1月25日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七级,并将鉴定结论按规定送达。在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情况下,通过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介绍,3月31日,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受理了再次鉴定申请,并于4月20日鉴定为伤残六级。特来信咨询,这个鉴定结论是否合法有效?谢谢。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郫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根本目标,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成立了"郫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开通了劳动争议维权"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3.
维护劳动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赋予劳动保障部门的神圣使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多种经济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使得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维护劳动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劳  相似文献   

4.
广元市自去年11月市本级劳动争议仲裁院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加大硬件投入,进一步改善办案条件,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化,并加强目标考核,力争2007年全市各县(区)全面实现实体化建设目标。  相似文献   

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规范各一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程序,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文书质量和办案水平,省厅组织对原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文书及相关法律用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结合办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从仲裁实践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8年5月1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该法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机构、范围、原则、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比较规范和系统的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仲裁收费高、案件处理时间长、申请仲裁时间短等诸多问题,为劳动争议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但从  相似文献   

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基本维持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作出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又称终局裁决)的新规定,旨在使部分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阶段得以终结,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一裁终局制度依然存在一些缺陷,需要我们对制度加以完善:扩大终局裁决案件的覆盖面;统一裁审之间对终局裁决的理解与适用;完善现有仲裁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8.
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率,应针对仲裁程序中存在的制约效率提升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采取优化措施,如优化受理通道、庭审程序、送达方式、仲裁文书、简易程序,以期提升仲裁办案效率和质量。  相似文献   

9.
日前,一对夫妇将一面"讲事实重证据,扬正气护弱势"的锦旗妇送到了平昌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笑容满面又显得有些激动地向仲裁工作人员连声致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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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是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争议案件立案及审理程序依法进行的前提基础,它在劳动争议仲裁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期案例中涉及的焦点就是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2.
正沈一端生前是某公司的职工,2011年因病去世时,其子沈小梧才两周岁多,公司送到沈家慰问金1万元。2012年秋天,其儿子开始上幼儿园,上学费用令沈妻觉得难以承担。那么,沈一端生前所在的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一部分儿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经咨询,沈妻得知,虽然丈夫不是因工身亡,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非因工死亡的,单位应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救助金及供养亲属困难补助金。  相似文献   

13.
第一章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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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于2008年底正式挂牌成立,通过短短几年的探索发展,已经成为"全国领先,西部一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1987年,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在以后的许多年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劳动争议仲裁行政管理机构合署办公,行政管理与办案职能不分。2000年开始,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长足发展,劳动关系中呈现出主体日趋多元化,关系日趋复杂化,劳动争议日趋显性化,劳动争议数量不断攀升,处理难度日益加大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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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和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现对改革创新调解仲裁制度提出以下初步建议:明确调解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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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巴中市在加快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中。坚持把劳动仲裁机构建设作为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举措,以加快建立完善市、县、乡镇(社区)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突破口,积极从制度创新、运作模式、工作程序、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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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桃源县有近20万人在本地或出外省务工,外出务工人员群体庞大,分布广泛,劳动维权线长面广,难度非常之大,针对这些特点,该县不断完善劳动维权体系,改进维权手段,探索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一是健全维权工作机制,由分管县长亲自负责县劳动维权机构工作、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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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成都市青白江区于2009年2月在成都市各区(市)县中率先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院(2010年11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1年8月,在全市率先整合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近年来,青白江区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以社会化维权、社区化服务的方式,加强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础与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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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许多劳动者在工作中,难免与用人单位因工资、保险、辞职、辞退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应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许多劳动者在想依法维权时因不知从何着手而茫然无措。现就有关维权的程序作一简要介绍。首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但是,需由双方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即不能久调不决。另外,即使调解成功,调解协议也无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三,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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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用人单位及职工,岳池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一地一案。到用人单位上门办案的流动仲裁方式,近三年来已办案37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成功率100%,降低了当事双方的诉求成本,缩短了争议处理的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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