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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税收法定是保护纳税人财产权的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也是规范税收立法的基本准则。我国目前尚未确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税收法定原则,现行税法体系主要是由"行政主导的税收立法"所形成的。建议在基本法律层面确立税收法定原则,规范授权立法,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
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一年多来,其刚性、规范性和引导作用初步彰显,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集中表现在纳税人遵守相关规定的能力不足,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中的协同动力不足、合作机制不畅,税收征管效率不高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立法不够完善,一些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存在的利益偏见制约、妨碍其依法行使权力。为促进环境保护税制度的实施,应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层面强化关于国家税权和纳税人权利的法理认知;注重环境保护税较强的专业性特点,强化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衔接与协调;保障纳税人的正当利益,提升其守法能力;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环境保护税征管细则或规程,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融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人大监督和司法救济于一体的程序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3.
从税收法定到税收公平:税法原则的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收法定与税收公平都是税法建构的基本原则.从历史和现实的具体语境看,当今世界在税法原则建构上正发生着从税收法定到税收公平的演变,体现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从依法征税到以完制税以及从人民主权到人权的法哲学变迁.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面临着同时构建税收法定和税收公平的双重压力,对税收法定与税收公平都不能偏废,必须通过修改宪法第56条、完善税收立法、建立违完审查制度等措施,同时实现税收法定和税收公平的构建任务.  相似文献   

4.
“疑税从无”是指对税收征管中的矛盾和疑点保持质疑,该原则具有强烈的客观性,是税收法定主义在实践中的具体演绎,也是税法原则完整性和人权保障价值理念的内在要求.“疑税从无”原则对政府征税权构成制约,使税务机关不能仅依间接资料而推定课税,从而为公民的经济生活和法律行为提供了可预测性和确定性,成为提升税法立法级别的推动力之一.我国税法立法应恪守税收法定的理念,从明确课税要素、在有关税收案件的审判中引入税收判例制度、加大对税收征管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和广度等方面确立“疑税从无”原则.  相似文献   

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税收立法、执法与司法领域各自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基本形成了规范税收事项的法律体系以及相应的执法、司法制度,但是在税收法定主义、纳税人权利保护等方面依然存着很大不足,没有真正确立纳税人与国家的公法之债关系,这也阻碍着税法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具备完善的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真正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建立完备税收执法制度,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才能促进我国税法向债权法的进一步转型。  相似文献   

6.
《理论界》2017,(12)
《船舶吨税法》的立法是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兼顾立法效率为指导思想,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不适用现代船舶吨税制。在《船舶吨税法》的规范设计上,应对该法的适用对象、船舶吨税的纳税义务人、吨税的优惠事项作出严密界定。  相似文献   

7.
循环经济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新型模式,更代表着环境保护的全新理念,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彻底摆脱资源与环境困境的必由之路。循环经济理念下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方面存在立法结构欠缺、具体法律原则和制度不配套等问题,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应确立《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法地位,并在环境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环境保护监管体制等内容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税法为我国薄弱之法部门,完善税法乃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税法与民法之间交集关系的研究,提出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税收立法经验,在税法与民法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重视将民法的有关成熟规定及原理移用于税法,注重与民法相关规定的衔接,对于税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历时三年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然其范围和体例、内容及用语与表达尚存在很多不足与问题.《草案》应将电子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监管等作为立法的重点,删除快递物流等就电子商务法而言无特殊性的内容,充分考虑与其他立法的协调和衔接,确立媒介中立、技术中立等符合高度性、普适性及特殊性的立法原则,制定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的具体内容,并要避免立法术语和表述方面的错误.  相似文献   

10.
纳税前置制度的反思与超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纳税前置包括“前置于复议”和“前置于诉讼”两种情形,现行税收征管法实行“前置于复议”,而“2015年征求意见稿”则改采“前置于诉讼”.“2015年征求意见稿”较之现行制度,有所进步,但仍不足以彰显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代税法基本立场.当下对纳税前置制度进行根本性修改的时机已经成熟,在“2015年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继续完善,存在小改、中改、大改三种思路.本次修法应彻底摈弃任何形式的纳税前置,通过建立加算利息等诱致性制度、税收保全等配套制度,从而实现兼顾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1.
略论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收法定主义已经成为现代国家税收立法的最高原则,而我国现行以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的税收立法体系对税收法定主义产生极大的冲击。本文根据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要求,针对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体系存在的税收立法层次低、行政法规数量过多、立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立法体系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12.
确立能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能源法理念,是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能源法》只有在制度结构中才能发挥其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功能。能源立法应当安排能源基本法即《能源法》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构建《能源法》与单行能源法、单行能源法之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内部制度结构,《能源法》与环境法、相关部门法之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制度结构,从而形成内外部制度相互衔接的能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3.
现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规范存在权益实现机制单一、规范偏原则且缺罚则等问题,造成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立法意图难以完全实现。建议从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措施、创设用人单位税收补偿机制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并相应地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工会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虽然已初步形成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中心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但是在海洋生态建设的立法中存在海洋生态保护缺乏、新兴海洋产业的立法不足、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问题严重、区域合作法律制度不完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依据不足、缺乏海岸线保护方面的规定等问题.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急需通过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加强海洋管理机构的组织立法、完善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和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救济法律制度等的相关立法来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5.
实质课税原则在税法发展中逐步受到重视,尤其在税法的运用和执行阶段。但是,德、日等均在避税之否认领域使用“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在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及实践中非为基本原则。许多被我国学者认为属于实质课税原则适用范围的问题,实际上并不需要运用实质课税原则,其中一大部分属于法律实质主义的问题,非为税法固有问题;而对经济实质主义问题的研究,学者在适用实质课税原则时陷入了概括性、抽象性论述,造成对税收法定主义的违背,极易侵犯公民的财产权、破坏税法法制体系的建构。  相似文献   

16.
自然保护区立法问题在我国理论界、实务界已有热烈的讨论,但一直未形成基本共识。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起草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与《自然保护区域法》(征求意见稿草案)在2006年先后出台,有关争议似乎显得更为扑朔迷离。鉴于我国目前有关自然保护区的立法现状和现实需要,未来《自然保护区法》应采取综合性立法模式,在调整范围、管理体制、基本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创新性设计。  相似文献   

17.
王丽萍 《云梦学刊》2006,27(3):67-69
税收法律主义是税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律主义作为税法基本原则地位的确立与巩固,对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和依法治税大环境的最终形成至关重要。我国税收立法应在税收法律主义原则指导下逐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美国基金会的法律规制实践展现出以税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应成为基金会法律监管结构的核心。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对基金会免税资格的认定、税收优惠的条件与内容、内部治理、信息披露与社会监督等方面的详尽而切实有效的规定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当以税法规制为核心理念、以制定单行法为主要形式完善基金会的法律监管机制,并重点在认定免税资格、规制利害关系人交易、防止滥用免税地位等问题上推进相应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9.
税收立法权纵向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税收立法权纵向划分法律规范存在的依据和相互间衔接协调的基础。基于其应当具备的功能和满足的条件,税收立法权纵向划分的基本原则应包括税收立法权纵向划分法定原则;税收立法权纵向划分与税种划分、财政转移支付相协调以确保实现各级政府事权原则;确保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因地制宜兼顾原则;中央税收立法权对地方税收立法权进行法律制衡原则。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立法存在诸多不完善与不明确之处,使得有案难移、以罚代刑、“刑事优先”与“先行后刑”争议以及一事二罚等衔接实践中的困境依然存在。考虑到税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项程序在目的、处罚的理由和种类以及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构成条件、证据、认定的结果方面存在差异,确立明确两项程序相互独立的双轨制有着必要性,并可作为平衡“刑事优先”和“先行后刑”冲突立场的选择。同时,又因对现行税收行刑衔接相关规则具有包容性以及来自意大利税收行刑衔接相关立法的借鉴,双轨制也有着可行性。为完善税收行刑衔接立法,增加法的确定性和明确性,税收征管法应修改的内容包括以下几大方面:确立双轨制,在此基础上处理好两项程序的关联,包括优先考虑以报告义务替换移交义务以及确保实体的一事不二罚和特定情况下的行刑并罚,同时在必要的方面增强税收违法行为行刑界定、处罚范围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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