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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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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S省M区法院2013-2015年公诉案件审理情况的实证分析,查找出可适用刑事和解但未适用的案件比例较大、刑事和解适用的成功率不高、适用和解的案件类型相对单一等现实问题。其原因在于刑事和解主导机关的不明确,立法规范的相对粗疏,法治土壤的相对贫瘠以及民众认识存在偏差等现实因素。建议将法院确立为刑事和解的唯一主导机关、科学界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建立以法院和当事人主体的双核启动模式、细化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适用步骤、将是否和解作为量刑参考要件,以期优化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2.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适当扩大了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部分公诉案件被纳入和解程序。这对于规范司法实践,保证案件处理效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无论是从新法对刑事和解理念的重视程度以及刑事和解可以适用的案件范围来看,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与司法实践中已广泛开展的刑事和解活动还有一定差距。在对新法刑事和解三条规定解读的基础上,在准确把握刑事和解制度的主旨前提下,分析了新法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设计之不足并展望完善之策。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是一项新的司法制度,其不但响应了和谐社会的主旨,也倡导了一种非刑罚化运用的刑罚理念.本文旨在解决刑事和解的三个问题,第一,适用刑事和解的原则,文章提出了自愿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等六个适用刑事和解的原则;第二,界定了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种类,文章具体分为实体性和程序性案件共四类:刑事自诉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符合刑事和解适用原则的其他公诉案件;从程序性质来分,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的案件;第三,提出了选择适用刑事和解案件的操作程序,即适用和解的提出、受理,适用和解案件的审查确认及监督,适用和解的撤销.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和解的现状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是我国借鉴西方国家“恢复性司法”的新方案而进行的司法改革措施,它体现了人类社会治理犯罪理念的更新与进步。我国法律允许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而刑事和解在我国公诉案件范围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而注定了其被刑事司法机关所否定、排斥的命运。由于刑事司法的工具论与刑事司法功能的单一化,导致我国立法存在严重不足,应当借鉴国外恢复性司法的新举措,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加强对特别程序的检察监督,保证特别程序顺利运行,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的引入,将使检察机关的权力与职责面临重大调整,将对检察监督提出全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程序的监督,其内容包括案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真诚悔罪,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和解协议是否合法等。监督方式包括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提出量刑建议、提起抗诉等。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程序的监督,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是监督应以刑事和解协议为中心;二是监督不应损害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三是实现监督职能与诉讼职能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6.
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就此基本达成共识,重罪案件和死刑案件可否适用刑事和解理论界争议颇为激烈。文章主张死刑案件不能和解,死刑被和解将违背我国死刑适用的宗旨,破坏死刑适用的标准;死刑案件和解严重背离了罪行法定原则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不符合刑事和解的应有价值;容易滋生新的司法腐败;其本质是国家推卸本应承担的对被害人的救助责任;死刑案件刑事和解也并非控制死刑适用的良策。  相似文献   

7.
刑事和解具有传统的刑事制裁方式所不具有的优点,是有效解决刑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之一。经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和讨论,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第二次修正案,在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二章设置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使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和解程序终于有法可依了。在公安司法机关理解和贯彻执行该特别程序的规定时,应当特别注意依法进行和解。其中要审慎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是真正真诚悔过,当事人是否是真正自愿和解进行考察,坚决杜绝"花钱买刑"等与刑事和解相关的腐败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为了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相适应,2012年3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专门增加一章“刑事和解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从而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把刑事和解纳入到了刑事诉讼程序中.新规定是对我国刑事和解工作的一种突破.然而,结合目前司法环境亦不难看出其仍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和许多未尽事项.文章就是以新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再度审视我国的刑事和解理论和实践.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其中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一章作为第五编第二章。在此之前我国地方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关于"刑事和解"的尝试。比如2003年7月,北京市委政法委下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制度自被我国实务界采纳之日起,理论界就存在各种纷争:要不要实行刑事和解,要不要将重罪案件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死刑案件有无刑事和解的可能性等等。文章即从反对刑事和解的声音入手,以2012年最新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视角,合理地分析刑事和解存在的必然性与现实性,并结合我国现行的刑事和解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使得刑事和解制度与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与法治进程相适应,从而达到在刑事实体法价值确保的前提下,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节约司法资源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在刑事和解中检察权的行使。检察机关应引入量刑建议权,建立暂缓起诉制度,完善非刑罚处罚措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权决定了其不宜行使建议撤案权。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制度是体现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种重要方式,而检察机关是实行这一制度的主体之一。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制度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它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作为民族地区的基层检察机关,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推行“关注民生的公诉模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这一制度还有必要在和解的法律地位、和解的主体、改进加害人的社区矫正制度、赋予被害人更多的自诉权利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在现代刑事诉讼追求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双重目的支配下 ,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被告人利益构成了公诉制度中三种基本利益 ,对任何一种利益的保护过分上扬或萎缩都有可能导致诉讼客观、公正、民主的离去。因此 ,一方面确保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是公诉制度追求利益衡平的理论依据 ;另一方面 ,代表国家利益的公诉权需要制约是公诉制度利益衡平的现实需要。我国现行公诉制度利益衡平实现机制同我国刑事诉讼的双重目的基本上是适应的 ,但是 ,在强化对辩护方利益的保护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刑事和解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新近出现的一种纠纷解决模式,其实质就是刑事和解协议的达成过程。刑事和解协议性质上属于非典型的公法契约,其对双方当事人有拘束力,对检察机关没有拘束力,应当赋予其执行力。由于和解协议效力的不确定,应当采取针对性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5.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立法并未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针对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及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现状的分析,阐述解析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现实和法律依据,主张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益的当然代表,应当赋予其民事公益诉讼公诉人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6.
公诉权作为检察权的主要权能之一,在检察机关的工作中举足轻重,但是关于公诉权的性质和归属问题,历来争议较大。公诉权的性质界定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公诉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二是公诉权的运作特征和表现。无论从公诉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还是从公诉权的运作特征和表现分析,法律监督均是公诉权的本质属性。公诉权的具体配置和实际运作应当以实现公诉权的法律监督属性为原则和目标。但是,由于司法理念认识上的偏差和立法的不完善,公诉权在权力配置和实际运作中存在着诸多缺陷与问题,导致公诉权的行使未能回归理性状态。针对公诉权在配置和运作中存在的缺陷与问题,应当更新公诉理念、扩充公诉裁量权的范围、增设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健全撤回起诉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诉权和完善量刑建议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一体与独立:现代检察权运行的双重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检察权兼具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双重属性。检察权独立行使,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功能的关键。我国检察机构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加强检察权行使的独立性保障。  相似文献   

18.
控辩平等是整个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它是构建科学诉讼结构、体现司法公正及保护人权的需要,这已在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达到共识,并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但在某些权力的设置上,特别是无法正确界定检察官庭审角色,影响到控辩平等原则的有效贯彻,亟需在立法中得以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加以落实。文章以此为切入点,从当事人和法律监督者两个角度,提出对检察官在刑事庭审中科学的权力配置设想,保障控辩平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我国《反垄断法》第45条规定的经营者承诺制度的实质是行政和解。鉴于目前经营者承诺制度立法及理论的不成熟,有必要借鉴行政契约理念及行政和解理论展开对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的重新诠释,使反垄断和解制度获得理念和原理的支撑,并回应反垄断执法和解制度的正当性危机,弥补执法程序规则阙失之不足,规范反垄断执法中公权力的行使,从而厘清其制度逻辑,彰显其制度禀赋,重塑其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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