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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真理有没有阶级性的问题,是与“真理”这个概念问题密切相关的,有些同志把他们自己所确定的真理概念作为“任何真理都没有阶级性”这一全称判断的理论基础,因此,这里有必要先从什么是真理这个常识性问题谈起。我们认为,真理就是人们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它的形式是主观的,它是属于精神范畴的东西,而不是物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历来把真理看作是客观的,但这并不是说它本身就是客观事物或客观规律,只是说我们头脑里的正确思想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从客观外界事物中反映过来的,而且是相对正确地反映了外界事物。我们必须弄清这  相似文献   

2.
阐明认识的任务是要达到真理性的认识,通过实践发现真理,证实真理,发展真理,并通过真理性认识改造世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发展过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这是因为真理属于认识范畴,属于意识的范围。只有人们的主观认识才有正确和错误之分,而客观事物本身无正确和错误之分;真理的内容又是客观的,这是因为人们的正确认识不是主观自生的,而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真理的客观性,表明它包含着不依任何个人、集团、阶级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就是客观真理。唯物论承认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客观物质世界。承认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思想路线的必然结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反对形形色色的主观真理论。  相似文献   

3.
读了李振伦同志在《河北学刊》1983年第2期发表的《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以下称《李文》),受到一定的启发,但是我们认为,该文提出的许多重大观点不仅不能达到他所愿望的“澄清长期围绕真理讨论所出现的众多分歧”和“捍卫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反而会将人们引向他途,所以在此同李振伦同志商榷。 一 从五十年代起,我国哲学界就围绕着什么是真理(包括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的问题,展开了讨论。经过讨论,对于真理的“普遍”(《李文》的用语)看法是:真理是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一致的认识;或者真理是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简单地说,真理就是人的正确认识。同《李文》相反,我们认为这个“普遍”的看法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的。首先,真理是一种认识,因而包括所谓主观真理和客观真理,就都既不是人们的主观意识自身,也不是客观世界本身,而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其中既带有人们的主观形式,也有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其次,真理作为认识,当然只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的正确认识,或正确反映,而不是错误的认识或错误的反映。既然真理是人们的主观对客观的正确认识,属于主观的范围,因此人们有时称其为“主观真理”。譬如,马克思就讲过“思维的真理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  相似文献   

4.
真理和错误是认识论中的一对基本范畴。在认识论范围之外,无所谓真理和错误。所谓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或正确认识),就是主观符合于客观的认识。真理,从表现形式上看是主观的,但又不是纯主观的东西;从内容来说它又是客观的,它包含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但它又不等于客观现实。所以,真理有其主观的形式,客观的内容,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人的主观认识,包括思想、理论、学说等,只有符合于客观实际的,才叫做真理。所谓错误,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的反映,就是主观不符合于客观的认识。错误,也有其  相似文献   

5.
<正> 真理具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构成方面,科学地说明真理内容的性质,对于坚持唯物辩证法的真理观具有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在真理、真理内容、真理形式三者的性质问题上,哲学界流行的传统观点认为,真理属于主观认识范畴,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笔者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传统观点是值得研究的,因为这一观点在理论上存在着以下不科学之处: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观点,违反了任何事物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不  相似文献   

6.
一真理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容是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阶级、不依赖于人类的,是客观的,而其形式是主观的。毛泽东同志说:“在阶级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罗刚健和冯丛林同志认为这个阶级烙印也打在真理的主观形式上(见《哲学研究》一九七九年第三期)。这就发生了问题。在认识中,既没有只有客观内容而无主观形式的真理,也没有只有主观形式而无客观内容的真理。任何真理都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按照  相似文献   

7.
已知真理为什么不能作检验真理的标准?我认为,这是由真理的本性所决定的。真理的本质属性是它的客观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所谓真理,就是按事物本来面目了解事物而不附加任何客观事物本身所没有的东西,就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是它的表现形式却是主观的,是通过思想、语言或文字等形式来表示的。由于人们的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不同,对于同一对象的认识往往不一致。究竟哪种认识正确呢?这就需要一种手段来加  相似文献   

8.
真理观再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真理观把真理定义为“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并认为“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具有客观性”。这些观点在我国学术界占主导地位。但笔者认为主导地位的观点并非都是完整严密、科学正确的。本文的观点是:真理应是主体对客体本质或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具有“相对稳定性”这一基本属性,不具有客观性  相似文献   

9.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标准”。(《列宁全集》38卷235页)认识的真理性是由实践的结果证明的。一个是真理性的认识,一个是实践的客观结果,二者之间有什么内在联系呢?对立的双方是如何统一的呢? (一) 真理是人的主观意识对于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在本质是什么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的真理性取决于其客观内容而不取决于其主观形式。第一,真理的客观内容是以主观的形式反映的。但是,它如果停留在主观的形式中,停留在头脑里和本本上,那也只能作为一种观念、理论、思想而存在,并不是客观实在,并不是现实的物质力量。真理的客观内容只有扬弃自身的主观外衣,由主观转化为客观,才能显现其客观性本质,确立自身的客观地位。换言之,真理的客观性只有转化为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客观实在才能得到证明。  相似文献   

10.
真理新探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哲学界一致首肯的真理定义,它表明了真理本质上是主客观之间的一种关系。关于主观和客观的关系,以往人们在理解上存在着一种机械倾向,即把它们之间的关系看作犹如尚未架桥梁之前就已经对峙而在的两岸,相应地实践则被视作架于其间起着连通两岸之作用的桥梁。正是基于这种机械论的看法,人们在论证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遂肯定不仅主观不能检验真理,客观也同样不能检验真理。其所以说客观也不能检验真理,是由于其把同主观相对的客观看作外在于实践的自在世界了。其实,这样的…  相似文献   

11.
在关于哲学范畴的讨论中有的同志认为一般和个别关系就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这两对范畴是相同的范畴。我们认为这样认识是不妥的,尽管一般和共性含义的区别不大,但是个别和个性是不能等同的。所谓个别是指单个的、特殊的、有别于其他事物的个体,即具体事物。个性则是指一事物之所以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性质,是一事物所独有而他事物不具有的特殊属性。  相似文献   

12.
真理有没有阶级性?我认为,真理是属于认识论的范畴,从真理本身具有的属性来看,无论在现今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到将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我想从四个方面划清界限,解决真理有无阶级性的问题: 一是明确真理是客观的,划清客观真理和主观真理的界限。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思维是物质的反映;真理则是人类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人们在三大革命斗争实践中,每时每刻都同周围客观事物打交道,经过若干反复,逐步揭露客观事物的本质,从而形成了正确的反映,取得规律性的认识,这就叫做真理。可见,真理既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自己头脑里所固有的,而是从客观实际中抽象出来的正  相似文献   

13.
<正> 科学真理就是客观真理,因为真理都是客观的,或真理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这是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界流行的观点。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科学真理不是客观真理,科学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 为此,必须澄清几个概念: 本体论的真理和认识论的真理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反映,马克思主义把我们意识里所包含的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内容叫做客观真理”,“真理或客观真理……  相似文献   

14.
真理是客观的,这是我国哲学界长期流行的传统观点。这一观点用以下两个论据来证明: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因此真理是客观的。第二,真理的检验标准实践是客观的,所以真理是客观的。笔者认为,传统观点用作证明真理是客观的两个论据是值得研究的。首先,真理的内容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因此用真理的内容(主观的)不能证明真理是客观的。其次,真理的检验标准实践虽是客观的,然而实践和真理是两个各自异体独立存在、不能等同的范畴,实践的客观性不能证明真理是客观的。最后,传统观点提出的真理是客观的两个论据,不符合列宁关于真理问题的思想。  相似文献   

15.
一什么是真理?目前我国哲学界一般认为,真理就是人们的意识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我认为,这是对真理范畴的科学规定。这个规定首先表明了,真理范畴是一个联系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范畴。在这点上,真理范畴同实践范畴一样。当然,真理范畴同实践范畴又是有区別的。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在实践中,主观目的性是潜在的隐蔽的,客观现实性则是外在的显露的。所以,实践是以现实的感性物质形态存在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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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说的这段话可以看成是对真理所下的最精确的定义。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个命题首先表明了真理与错误区别的根本点。在一定的具体的历史的条件下,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就是真理,它不是主观对客观的歪曲反映,不是错误。这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的在“非常有限的领域”、“狭窄的领域”里,真理和错误的对立具有绝对意义的看法是一致的。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个命题还表明,真理是绝对的,同时又是相对的,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主观和客观的统一、符合,具有客观真理的意义,当然就具有真理的绝对性,正如列宁所指出:“承认客观的即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真理,也就是这样或那样地承认绝对真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  相似文献   

17.
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我认为这种提法是不科学的。本文就此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以期引起深入的讨论。一在“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这个表述中,“客观的”指的是什么?“主观的”指的又是什么?一些论著和教科书认为:“说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意思就是指它作为一种认识、一种意识形态而存在”,“真理之所以是真理,不在于具  相似文献   

18.
实践特性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哲学教科书在论及实践活动时,一直是把客观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作为实践活动的基本特性.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本文试就此问题谈一点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从逻辑上讲,所谓“特性”,应该是某事物特有的属性,也是该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从方法论上讲,某事物的特性只有在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相比较时才能表现出来.实践活动的特性也同样如此,也应该是在与其他活动,特别是在与动物的活动、与人的认识活动相比较时表现出来的,是其区别于这些活动的特有的属性.  相似文献   

19.
论相对谬误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认识论命题:“拥有无条件的真理权的那种认识是在一系列相对的谬误中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6页)如何理解恩格斯这一命题?有必要对相对谬误这一范畴进行探索和研究。 相对谬误是人类认识过程的 必然产物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人们的认识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深化、无限发展的辩证过程。这一过程也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从而日趋一致的过程。人们的认识成果表现为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理论、思想、观点等等。我们把这些成果叫做真理性的认识或真理。但是,人类无限的认识过程是由各个不同时代、不同环境的个人的有限的认识过程组成。这种个人的、有限的认识,由于受客观和主观条件的双重限制,认识的结果既有可能达到主观和客观的一致,表现  相似文献   

20.
<正> 真理是认识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属于认识论的范畴。而人们的认识是有深浅程度之分的,这就决定了真理也应具有层次性的特点,真理的层次性和认识的阶段性是相对应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的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大阶段,感性认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形态及其外部朕系的反映,而理性认识则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反映。与认识的这种阶段性相适应,真理也应当分为感性真理和理性真理两种。所谓感性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表现形式及其外部联系的正确反映,它只反映事物表面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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