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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凤梅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4):501-506
反训所指的来源,主要是晋至1711年间<尔雅><方言>中有关词条的郭璞注及其再注释.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关于反训所指的认定不断地出现分歧意见,以致于引起争论.解决这些争论的途径是:分清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所指,站在当代语言学的高度对其进行科学的说明. 相似文献
2.
王继洪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4)
所谓反训,即在同一个词中包含着正反不同的词义,是古汉语词义训解中的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反训的研究由来已久,首先是东晋的郭璞在注《尔雅·释诂》中提出的:“以徂为存,犹以乱为治,以曩为曏,以故为今,此皆诂训义有反覆旁通,美恶不嫌同名”。同时,他在注《方言》时,又提出了同样的观点。此后,孔颖达、段玉裁、钱大昕等历代训诂学家都有过研究。近年来,反训的讨论比较活跃,研究也在不断深入。可有些文章对反训还缺乏本质上的分析,对反训的构成和归类也有不尽合理之处。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在总结和补充的基础上,作些分析和探讨,并藉拙文提出古汉语词汇中的重言反训现象,而至今这一现象还未引起应有的重视。一、在字的形体结构上,或者说,在组成其本义的要素中,包含着反训的意义。乱(乱):治也;乱也。《说文》:“乱,治也。从乙。乙,治之也。从(?)”。许慎指出,“乱”字。从乙”“从(?)”,在《说文》中,凡“从某从某”或“从某某”即表明该字是会意字,就应从该会 相似文献
3.
“反训”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不同时代的不同学者对此有不同的观点,随着对反训研究的深入,人们对它的存在越来越持肯定的态度。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运用当代语言学理论对反训进行了探讨,认为反训既是文字层面的现象,又是词汇层面的现象,它不仅存在于汉语中,而且存在于世界上许多语言中,是一个普遍的语言学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详细总结了汉语中形成反训的原因:一是语言原因,形成反训词和言语反训词;二是文字原因,形成反训字。 相似文献
4.
王德华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7(3)
汉武帝时代在出兵两越、开发西南夷问题上存在着主开发与反开发的争论,这种争论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文化地理观。刘安《上疏谏伐闽越》代表了反开发者的华夷之别的文化地理观,而司马相如《喻巴蜀檄》、《难蜀父老》则反映了主开发者的地理扩张与文教传播并进的大一统的文化地理观,二者对后世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张文国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74-78
本文认为,转注是一种造字法。转注字就是“以部首为义”的宇。《说文》中共有68个。其中,转注字和部首的训释方式有互训、递训、逆训和同训等。转注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为同义词造宇;具体表现在方言词语、古今发生声韵变化的词语、同一事物的“异名”和所指对象不同的近义词等。转注是一种与会意、形声有着本质不同的造字法。它不象“六书”的前四种是从事物形象的角度写词,而是直接从意义的角度;假借则是从音的角度写词的一种造字法。可见,“六书”是一种严密的造宇系统。 相似文献
6.
李国正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2)
古代汉语书面语里有一种特殊的现象,按词语通常意义去理解不行,从与通常意义相对或相反的角度去理解,文意才能通畅。例如《尚书·虞书·皋陶谟》:“愿而恭,乱而敬”,这句话里的“乱”,就不能理解为“混乱”,而应训为“治”。以治训乱,历来被当作反训的典型例子。什么叫反训?反训的实质是什么?这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一、反训的定义什么是反训的定义?这不是一下子就能说清楚的问题。历来提到反训,都认为东晋郭璞是 相似文献
7.
何志华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2)
郭璞(276—324)训诂语言中,有一些训诂术语,有的是继承前人的用法,有的则是郭氏的创新。如: 美恶不嫌同名 《尔雅·释诂》:“徂、在,存也。”注:“义有反覆旁通,美恶不嫌同名。”又“肆、故,今也。”注:“肆既为故,又为今,今亦为故,故亦为今,此义相反而兼通者。”这是郭璞认为反训的用例。现存训诂著作中,郭璞最早谈到反训。“美恶不嫌同辞”,见于《公羊传·隐公七年》:“《春秋》贵贱不同号,美恶不嫌同辞。”何休 相似文献
8.
吴永坤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2)
汉语,特别是古代汉语,有正反两义共词的现象。正反两义所共之词,可以名之为“反训词”。基于此,训诂学有所谓反训条例。这一条例,从《尔雅》成书起,中经司马迁撮译《尚书》、扬雄作《方言》、许慎写《说文》、郭璞为《尔雅》和《方言》作注,直到本世纪三十年代,两千余年,一直被绝大多数训诂学家所确认。但近四十年来,反训条例受到不少攻讦。第一个起来发难的是郭老。他说:“在这儿我顺便还要解决一个字,便是《楚辞》在煞尾处每每要用短歌来作结,称为 相似文献
9.
罗少卿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2)
本文认为反训客观存在,这种特殊的语言现象是在词义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有人怀疑反训,主要因为对郭璞的原意和反训的含义存有误解。反训是事物对立统一规律在词义中的一种反映。探讨反训中的辩证法,对训释古代汉语词义、研究汉语史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罗少卿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2,(2)
本文认为反训客观存在,这种特殊的语言现象是在词义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有人怀疑反训,主要因为对郭璞的原意和反训的含义存有误解。反训是事物对立统一规律在词义中的一种反映。探讨反训中的辩证法,对训释古代汉语词义、研究汉语史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1.
赵建国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0(18):73-75
反义形容词即形容词的反义组合.《庄子》一书使用了大量的反义形容词,这些反义形容词有其自身的特点,呈现出不同的对应方式.通过参考相关注疏,揭示并解释《庄子》一书中反义形容词的语义场类型及对应关系,有利于人们更深入地理解这部著作的语言本体. 相似文献
12.
傅杰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6(4):75-77
反义语素构成的复合词语作状语的类型大体有AB型、AABB型、XAXB型等.从语法角度看,复合词语中的反义语素有形容词性、动词性和名词性的;构成方式基本是联合型的.从语义角度看,语素的原始义几乎完全消失,复合词语的意义大都是从矛盾对立中概括出来的新义.反义语素组合而成的复合词语作状语,在句子中具有强调、肯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何山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3(2):32-36
《说文解字注》分析总结了字(词)典释义与传注训诂释义的异同,并对《说文》释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补充,其训释理论和实践对于辞书学研究和辞书编纂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人工生殖技术在,临床上的广泛应用,由其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目前,我国对人工生殖问题的立法还处于空白状态,如何解决人工生殖纠纷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困扰。文章从人工生殖纠纷概念出发,通过论述人工生殖纠纷的种类和特征,探讨人工生殖纠纷处理原则,以期为人工生殖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邓文武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3(4):86-94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被视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公权力的过度介入往往带来权力的滥用,违背当事人行政调解中的自治性,进而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传统的行政执法模式转变为现代的行政服务模式,既是当代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发展趋势,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然要求.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制度嬗变、制度借鉴、制度设计、制度确立等角度系统地诠释服务模式下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能为未来的调解架构设计和操作实践匡明思路和方向,提供相应的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6.
仿词造词大概分为:相关仿词、相对仿词、相反仿词、缩略仿词、谐音仿词、格式化仿词、兼(间)仿。仿词造词产生的新词语会对被仿词产生影响,可以使新词语具有不同的色彩和品位,同时具有鲜明的理据性,符合语言发展的渐变性规律;仿词造词可以进一步发现和挖掘词语的意义和功能,特别是仿词造词中的多级对应现象值得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7.
胡立峰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6):583-589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峻,我国环境纠纷数量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如何灵活、高效地处理这些纠纷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许多曾经遭受环境问题困扰的国家通过广泛运用仲裁方式,促进了环境纠纷合理、高效的解决,实现了环境纠纷仲裁的规范化、法制化。我国迄今尚未建立正式的环境仲裁制度,实践中也缺乏相关经验的总结。因此,考察其他国家环境纠纷仲裁的成功经验,对构建我国环境仲裁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汉魏六朝碑刻中有数量众多的人名,其中名、字大多齐全。这些名、字之间往往存在意义关联,主要有相同、相反、相关三种关系。相同如:孔谦, 字德让;相反如:柳敏, 字愚卿;相关如:赵邵, 字季南等。 相似文献
19.
关于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瑶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1):31-34
从医患纠纷的高发性、复杂性等对医疗责任保险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进行调研和资料查阅;结合我国医疗责任保险的现状,从医疗机构、患者和保险公司等方面加以分析,从法律的角度对医疗责任保险提出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20.
伴随网络电子商务的发展,域名侵权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域名侵权纠纷案件可归纳为五种类型:由于域名的恶意抢注而引起的侵权纠纷,使用同一商标的商标权人因域名注册而引发的侵权纠纷,域名注册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纠纷,域名注册人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侵权纠纷,商标权人侵犯域名注册人权利的侵权纠纷.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阐述了防止域名侵权纠纷案件发生的四项预防措施:在域名注册程序中建立驰名商标、知名商标检索制度,规定域名注册人提供真实联系信息的义务,采取单一域名制,将域名保护制度纳入《商标法》的体系之中.结合一个典型案例,论述了如何适用统一域名纠纷处理程序、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等法律救济途径,解决已经发生的域名侵权纠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