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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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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湾地区《环境基本法》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2月11日,台湾地区公布施行了《环境基本法》。由于《环境基本法》的公布施行是在台湾地区主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均已公布施行后才制定公布,法规架构沿袭了台湾地区1970年代的《公害防治基本法》(草案)及1980年代的《环境保护基本法》(草案),是否能够处理廿一世纪的前瞻性环境议题,符合“永续发展”的需求,仍有疑问。本文尝试评析该法,简介《环境基本法》的立法背景及沿革,检讨《环境基本法》的实施现状以及评析法规内容,提出本法的不足之处,最后并尝试提出迎向新世纪的环境基本法应具备的架构及内容。  相似文献   

2.
环境法的修改与历史转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可以新制定一部环境基本法或修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环境基本法,以实现环境法的历史转型.环境基本法的修改坚持国家生态安全与公民生态环境生存权相结合、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结合、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国家干预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相结合等原则.环境基本法的基本框架应包括总则、政府环境保护管理的组织体制与决策机制、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损害救济、附则等部分.  相似文献   

3.
对环境保护法修改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保领域的基本法。随着环保领域各单行法的制定和修订,环境保护法的缺陷表露无遗:内涵缺位、形式错位、制度滞后。环境保护法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其基本法的性质要求对环境法律进行整合。西方发达国家都成功地进行了整合性的环境立法,且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共通原则制度已经确立,立法技术渐趋成熟,所有这些都为环境保护法修改提供了可行性。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存在政策法、环境法典、基本法三种立法模式。相比之下,基本法模式是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4.
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探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修改<环境保护法>已成为目前中国环境立法的紧迫任务,确立科学的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则是完善中国环境基本法的前提.该文在考察了一些代表性国家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基础上,认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条款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核心且日益多元化.文章具体探究了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两大层面,即价值性目的和工具性目的,总结了各国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共性和特性,进而根据中国环境立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提出重新设计中国环境基本法立法目的条款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政府环境责任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环境法律施行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是政府环境责任的缺失,应当将《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和这一现状的改变结合起来,在《环境保护法》中强化政府环境责任。笔者分析了为什么要强调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介绍了美、日、俄的环境基本法在政府环境责任方面值得借鉴的规定。鉴于我国的国情,《环境保护法》应当规定积极和消极两个层面的政府环境责任,重点构建积极层面的政府环境责任体系:提供环境公共产品(服务),执行各项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6.
中泰环境基本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泰两国同处亚洲,同为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博弈.在此背景之下两国环境基本法在主体脉络结构、总体精神、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制度上,既有环境保护内在需要的共性,又有实际国情、立法技巧和立法取向等因素使然的异性,因此在对比研究中"求异存同",可为改进环境基本法提供有益思路.  相似文献   

7.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启动了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新纪元,其重要影响之一是推动了世界各国环境基本法的产生和发展。回顾历史,各国环境基本法的发展出现了两次高峰期,一次在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之后,一次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之后。这两次会议之所以能起到如此大的作用,是因为它们汇集了人类对于环境保护思想的大智慧,提出了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环境保护新思想和新策略。历史进程表明环境基本法的产生和发展需要重大理论支撑,环境问题的全球性和公共性,要求使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合作。国际环境法对国内环境法具有深刻的影响,尽管中国环境基本法落后于世界,但是从环境基本法发展的规律来看,中国环境基本法实现飞跃的时机还在,关键是我们自己要把握好机会。  相似文献   

8.
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是当前环境保护领域政府失灵、执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环境基本法对政府环境责任定位不当、诉讼救济制度缺失和轻视对政府环境责任的追究3个方面。通过对政府环境责任性质的厘定,提出完善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环境基本法权责的重新定位,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重视对政府环境责任的追究。  相似文献   

9.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村环境日渐恶化,造成此种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缺乏对农村环境保护的严密的法律体系。分析《环境保护法》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诸多不足,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对策,以切实发挥该环境基本法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指导作用,使中国新农村建设走上生态文明之路。  相似文献   

10.
《环境保护法》自启动修订一来,历经数年,一直纷争不息。依据《立法法》,所有立法都必须遵从规范的体系性要求,以确保立法的体系性和一致性。环保立法也应遵从规范的体系性要求。而在规范体系性要求中,基本法是不可或缺的。然而,《环境保护法》及其修正案(草案)都不符合基本法的性质定位,无法满足《立法法》规范体系性的要求。因此,制定环境基本法,重构环保法律体系,是唯一选择。  相似文献   

11.
试论中国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4,自引:4,他引:0  
公民环境权理论自产生以来便在世界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一项新型的基本人权,公民环境权已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接受和认可。但目前在中国,宪法、环境法、民法等部门法均没有明确确认公民环境权,造成对公民环境权的保护不力。在立法中明确确认公民环境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应当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环境权,并在民法中具体规定公民环境权的基本内容;修改环境法,完善公民环境权的实现方式和救济途径,从而加强对公民环境权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承认,许多国家的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环境权,环境权已经成为基本人权。中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这样必然会削弱其他部门法律对环境权的保障力度,不利于调动公民参与环保的主观积极性。环境权入宪,是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也契合环境权的基本属性,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精神。建议中国宪法明确承认环境权,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建立环境权违宪审查制度和公民环境权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3.
环境危机在当代的加剧是现代环境法发端的根源。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现代环境法的整个体系乃是构建于现代环境伦理的若干理念之上的,这就为从伦理特别是环境伦理的视角诠释现代环境法提供某种理论可能。选取秩序、正义、安全、效益等若干范畴进行展开,试图以伦理学的视角对现代环境法的某些基本理念做出诠释。  相似文献   

14.
历经40年的大量环境立法,促成了我国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框架的生成。然而,当前部门利益主导的分散式环境立法,造成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碎片化。为探究环境法体系化路径,借助实证分析和比较考察的方法,根据环境法规范的属性特征和环境法的生成演进历程,明确污染控制法、自然资源法和循环再利用法为环境法领域的主要范围。在此基础上,反思我国环境法立法体系的样态,检视与评价我国环境立法体系的实然构成,以找寻我国环境立法体系化进程中的结构性难题。参考域外环境立法模式与体系化趋势,为我国环境立法体系化的方向提供指引,认为环境法的体系化是一项阶段性的立法工程。具体而言,近期先以现行的污染控制法、自然资源法、循环再利用法为基础,理顺和完善相关环境法律规范;中期环境立法规划是制定环境法总则,最大限度地统合相关环境法律规范;最后以环境法的法典化作为终极环境立法目标,遵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循序渐进地完善环境法体系,以解决当前环境立法的重叠、冲突等不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15.
2015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对超标排放污染物和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加倍征收环境保护税。但这种对超标、超量排污加倍征税模式不具有法律上的可税性:一是它混淆了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概念,将违反环保法规定之义务所应承担的不良法律后果规定在税法的义务性条款中,与立法技术不符,不具有法律上的合理性;二是它违反税收公平原则,且导致环境保护税收法律与其他环境保护法律、行政处罚法律的相互矛盾和冲突,违反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我们应取消《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中对违法行为实行惩罚性征税的规定,代之以在环境保护单行法律中具体规定超标、超量排污的罚款处罚幅度,以使法律体系协调统一,真正实现公平、效率的财政税制目标。  相似文献   

16.
环境保护领域纠纷的复杂性需要专业的纠纷解决机制,这为环保法庭的设置提供了必要性论证。环保法庭的调解机制,能够增强环保法庭的公信力,有助于化解环保法庭的生存危机;能够与环保法庭的诉讼程序相配合,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中国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的规范性文件等构设了环保法庭调解机制的基本框架。但是,这一框架比较粗疏。环保法庭调解人员的选任,应加强专业化。  相似文献   

17.
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是指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的基本观念。它是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基本理念的概括、提炼和科学抽象,是环境资源法学科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环境资源法学目的、价值、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的反映。主张通过对传统法学基本理念的扩大、深入和重新解释,将当代环境资源法学的一些重要观念纳入到传统法学基本理念之中。环境资源法的基本理念的形成和成熟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它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认识的结晶。如下因素对基本理念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各国环境资源法所确立的重要观点,特别是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所确立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法律原则、基本政策和思想观点;国际环境资源法所确立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法律原则、基本政策和思想观点;著名环境思想家、理论家和活动家所阐明的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观念,特别是著名环境资源法学说所论证和概括的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观念  相似文献   

18.
我国耕地污染现象严重,与法律政策碎片化和部门管理冲突不无关系。鉴于耕地的特殊性,耕地绿色化保护的环境法律政策整合势在必行。应该遵循耕地保护基本原则,协调完善立法和执法,解决立法碎片化和执法部门、执法程序的碎片化,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政策整合为手段,寻求耕地的绿色化保护。  相似文献   

19.
中国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融入并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主题,突出了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战略地位.建设小康社会环境保护战略目标的提出,其贯彻实施需要环境法律的保障.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选择什么样的模式,能够更好地、更有效地解决当前环境立法及其实践领域的突出问题,值得思考和研究.文章从分析环境保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性出发,研究建设小康社会对中国环境立法的总体要求和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对中国现行环境立法体系的挑战,并提出小康社会背景下完善环境立法体系的思路.  相似文献   

20.
东北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理想经济范式.东北老工业基地在长期的发展中一直在走传统工业的老路,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枯竭.德国的鲁尔工业区也曾经历过这样的一个衰落期,但最终通过走循环经济之路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成为许多国家学习的范例.要想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立法先行.东北地区可以从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模式和法律制度的构建等方面来进行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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