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试论和谐社会视野下物权私力救济的内在底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社会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时代主题,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物权保护中的私力救济。在宪政和法治原则的关照下,在物权公力救济占主导地位的场景下,对物权私力救济的内在底蕴进行追问和反思,必将有利于促进人与物的和谐,实现人与人的和谐,进而在一定层面上推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
孙中山主张变革土地的法权根据、涨价归公,用法律手段实现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涨价归公”旨在保障地权公平,实行“全部”归“私”基础上的“间接归公”、“部分归公”。孙中山土地法思想涉及物权法、土地税法等方面,蕴含土地的物权保护及其增值收益分配的税收调控二者辨证统一的理念。孙中山土地法思想对完善土地法律制度,保护土地物权尤其是农村集体地权,加强房地产增值收益调控,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防治土地矛盾以构建和谐社会,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宪政是法治的高级阶段,又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促成宪政实现的因素有很多,不过从起源、基础及保证的角度观察,税收制度、物权制度、政党制度是其中的必备要素.因此,努力发展并完善相关的制变建设是我们迈向既定目标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的里程碑。物权法不仅全面准确的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法律保障。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无权处分制度存在危害交易安全、易生欺诈且与权利瑕疵担保冲突等问题。原因在于宥于有物权合意必有物权变动的桎梏,未能正确处理公示与包含于债权合同的物权合意在物权变动上的关系。物权合意的成立、生效及是否发生物权变动由立法政策决定。债权形式主义下物权合意与公示在物权变动上的正确关系是物权合意有效,但不经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  相似文献   

6.
物权请求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德国民法典首次明确提出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关于物权请求权的性质,学说纷纭。作者主张物权请求权是一种独立请求权。从物权请求权的发展历史、物权请求权的产生依据、物权请求权与相关权利的关系、请求权的特征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7.
论物权变动与物权公示的分离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物权公示的对象是物权,而不是物权变动。物权公示只是在物权已经发生变动以后,将新的静态的物权归属状况表征出来,与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效力没有关系。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两者所实现的制度目标、追求的制度价值、考量的相关因素是不一样的。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可以分离,并且应当分离,这一点在动产和不动产上都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而物权变动模式不过是在当事人没有作出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确定一个科学而又合理的时间基准。  相似文献   

8.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与物权行为理论是“部份”与“整体”的辩证关系 ,否定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这一“部份”并不必然否定物权行为理论这一“整体” ,因此扬弃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在理论上具有可能性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严重损害出卖人利益 ,违背我国国民的法意识、法感情 ,且具有相对化的实质 ,因此扬弃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实有必要。我国物权立法应承认物权行为之概念、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采折衷主义的物权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9.
正确理解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有助于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物权法制度;正确认识和理解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因、合理地评价物权行为理论是正确解读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必要理论前提;对大陆法系国家三种典型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正确理解是正确理解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必要立法认识;对大陆法系国家三种典型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科学合理的评析是正确解读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现象实质上是我们对物权债权中间权利类型不能正确对待的结果。物权债权区分标准的相对性、物权技术表征与事实表征的不统一、物权转移的时空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决定了物权与债权之间必定会存在中间类型。在坚持物权债权二分法的前提下,我们必须保持民法财产体系的开放性,同时根据社会发展对物权法规则进行适当的改造。  相似文献   

11.
物权公示对象辨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变动说"、"物权状态与变动说"、"物权状态说"各有其合理性.物权公示对象的不同观点与物权变动的学说及其立法是有着极大的关联的.物权公示是与物权变动密不可分的,就主流情形而言,物权公示基本就是变动公示.但是,我们决不能完全否定物权享有的公示现实.不过,物权的享有也有一个起始点,而这个起始点,即是某个物权变动的结果.从总体上着眼,"物权变动说"应当更为科学可信.  相似文献   

12.
物权的优先效力仅仅只是物权内部的优先效力。可以并存的物权以时间先后确定优先效力;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登记物权优先于未登记的物权;以占有为要件的物权优先于不以占有为要件的物权。债权内部也有优先效力问题。担保之债优先于独立之债;主债优先于从债;人身之债优先于财产之债。论证物权对债权有无优先效力,要在法理、逻辑和实践上都应讲得通。物权对债权并无优先效力。租赁(改称赁权)应是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13.
从我国目前有关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的法律现状入手,对我国物权请求权的概念、物权请求权类型、物权请求权的特殊性以及物权请求权在何种情形下适用诉讼时效等有关制度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的界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统一规定。近代大陆法系国家通过以法律明文规定和解释上来认此原则两种模式对物权法定原则采行适用。我国物权法定原则应如何界定 ,本文从该原则的外在形式 -物权法定之“法” ,从该原则的内涵 -物权法定之内容两个方面对此原则进行界定。特别是针对习惯、政策、司法解释能否创设物权类型、扩大物权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5.
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生成机制的规定散见于《民法典》、各自然资源单行法及其相关配套中,立法分散、规则繁乱,导致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生成机制识别上的困难。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生成机制包括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权源和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生成机理。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生成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而非行政权。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由出让行为设立而非行政许可。基于此,应对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的生成进行规范重构。应调整“申请+审批”的行政许可方式为“出让+登记”的用益物权取得方式。自然资源用益物权应以转让为原则,不允许转让为例外。切割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登记与行政登记,回归其物权登记属性,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管理。  相似文献   

16.
设立自然资源物权之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自然资源物权的建立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结果,虽然这些权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究其根源,并不影响它们的物权属性。自然资源物权是符合物权法理论及其发展方向的。传统的物权法分类完全可以将其涵盖其中。自然资源物权并不是独立于自物权和他物权以外的新概念,而只是按客体的不同做出的新分类。笔者认为自然资源物权体系是自然资源所有权、自然资源用益物权以及自然资源担保物权的综合体。  相似文献   

17.
物权变动有公示生效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之别。公示生效主义在追求物权变动的安全价值之时,泯灭了物权法作为私法的自治空间。从物权公示的对象、物权公示的效力以及未经公示物权的性质来看,物权变动的公示对抗主义立法体例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8.
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物权有哪些方面的基本效力,其内容如何,是物权法上颇有争议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认为,物权的效力应归纳为对物的支配效力、对其他物权的排他效力、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对妨害的排除效力四项。支配效力与排他效力应并列为物权的两项效力,而物权的排他效力包含成立上的排他效力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两个方面;物权的优先效力仅指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所谓“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应属物权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之表现;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指物权请求权,包括物之返还、妨害除去、妨害预防三方面的请求权;物权的追及效力则已为其他效力所包含,不宜单列。  相似文献   

19.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存在着互相冲突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从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注意把握两者在所有权的扩展和限制、物权类型等相关法律地位的区另.以此高效、公平地解决现实社会中不协调的因素,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20.
中国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很重要的立法是物权法,物权法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物权变动制度。由于世界各国立法对物权变动模式选择之多元化,围绕我国物权立法之物权变动价值取向问题,学术界存在激烈的争论。借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对学术界公认的物权变动两大价值———安全与效率进行定位,并以此为切入点检讨了世界范围内的四种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形式主义、折中主义。希望有助于我国物权法律制度之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