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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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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以为,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以下简称《奠基》)第三章的主要工作是确证作为道德的最高原则的定言命令的客观实在性。康德首先阐述了自由和道德法则相互归结的交互论,认为自由的客观实在性虽然在理论上无法证明,但在实践上必须预设自由是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的属性,这样道德法则才可以确立。接着,康德提出了自由与道德法则循环解释的嫌疑,他试图凭借跨越感性世界和理知世界的人类意志概念,摆脱这一嫌疑并阐明定言命令的客观实在性是如何可能的。然而,他的整个论证却没有成功。  相似文献   

2.
道德法则必须具备绝对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这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前提预设,也是康德道德哲学的根本观点。由于坚持道德法则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幸福论的伦理学就被排除,自由这一理念作为理性的事实得到了证实。但是,是否有这样的法则存在,以及这样的法则是否具有实践意义,围绕这些问题,人们长期争论不休。研究表明:康德预设了意志自由和目的王国,也就预设了道德法则的普遍必然性。而对于普遍必然的道德法则的意识,又反过来验证了自由的实在性。作为行为准则道德性的评价和选择标准,康德的道德法则既强调了理性的优先性,又保留了经验的开放性,为道德实践行为的创造性、乃至于为哲学自身的发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相似文献   

3.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通过对自由的现实性与道德法则的可能性的演绎,说明道德法则乃是人们必须无条件遵循的基本实践原则.道德法则(实践性的先天综合判断)的主词“绝对善良的意志”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善良意志,即神圣的理性存在者与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善良意志.联结定言命令的主词“绝对善良的意志”与谓词“其准则总是能把自身视作普遍法则而包括在自身之内的意志”的第三者就是纯粹意志的理念.在实践视角下的自由是理性存在者根据自由理念及与之一致的道德法则理念而行动的能力.人的理知世界的成员身份与纯粹意志使人意识到理性存在者无与伦比的崇高性,纯粹实践理性(亦即自律的能力)就是具有最高的尊严和价值的自在目的,因此,有自由的有限存在者应当遵循定言命令.自由和道德法则理念都指向超验的本体世界,唯有在实践的意义上才获得了实在性.康德开辟了独断论形而上学与主观主义怀疑论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即先验观念论的道路,确立了批判的、建构性的形而上学.  相似文献   

4.
趋乐避苦原则与幸福原则都是经验性原则,经验不能达到道德法则,经验对于道德法则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道德法则是自明的、形式的,是悬置经验的剩余物。经验奠基于直观,道德法则并不建立在直观上面;道德法则在直观界域之外从因果必然性规律一定要向自由原则转化也可以看出来。作为因果规律的时间直观界域最终由主体造成,并且只表明主体的性质和机制。道德法则是直觉的在,道德法则的力量来源于它的纯粹性、直接性,来源于人们对它的直觉和领会;人们获得它只能通过自觉这一唯一途径,直觉是道德法则合法性的保障。直觉的道德法则的作用不在于增添或者获得什么,而只在于避免或者防止什么;它的意义仅在于给直观对象以本真客观性,给范畴以实在性。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对康德普遍道德法则的绝对命令、人是目的、意志自律的论述,分析了康德普遍道德法则形式上的重要性,指出了康德道德法则的意义: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要明确责任义务,强化道德自律,内化道德信念,发扬道德理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康德普遍道德法则的绝对命令、人是目的、意志自律的论述,分析了康德普遍道德法则形式上的重要性,指出了康德道德法则的意义: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要明确责任义务,强化道德自律,内化道德信念,发扬道德理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来源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问题。一般认为,康德道德形而上学有两个来源:一是休谟;二是卢梭。康德在对休谟的“因果大原理”分析与批判的基础上明确区分了“自然”与“自由”,从而为“道德”提供“地盘”;卢梭社会契约论展现出来的“普遍性原则”和“自由原则”促成了康德对先验纯粹的“道德法则”与“意志自律”原则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建构。除了休谟和卢梭,莱布尼茨也是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重要来源,其理性灵魂单子的“自发性”与“自决性”思想开启了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自由”理论---“先验自由”与“实践的自由”。  相似文献   

8.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列举了四种感性的先行概念,它们是道德形而上学的感性论。但康德没有直接说明这四种概念的排列原则,以及为何是这四种概念。借助范畴表以及《实践理性批判》中的感性论,可以对理解这两个问题提供一些启发。四种概念的逻辑关系呈现出范畴的秩序:道德情感、良知、人类之爱和敬重分别是从量、质、关系和模态的范畴来展示人在意识到道德法则之后的心灵活动。同时,《道德形而上学》中的感性论与《实践理性批判》中的感性论在内容与论述的逻辑顺序上都是一致的。后者的论述提示了康德为何在《道德形而上学》中恰好提出这四种概念。不过,《道德形而上学》是从道德禀赋的角度论述这些心灵活动,《实践理性批判》是从动机的角度论述这些心灵活动。然而,由于敬重体现了理性与意志本质的关系,因而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诸动机”中实际上只强调了敬重这一种动机。这种理解也对敬重能否直接驱动道德行动的问题带来新的审视角度。  相似文献   

9.
在康德的实践哲学中,自然法则作为道德(自由)法则的范型,具有三个重要含义,既揭示了道德法则的普遍性和必然性,也表明两者在作用对象上的类似性,同时也暗示了道德法则在应用到行为上时应考虑到自然法则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为确立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依据纯粹的实践理性批判,康德扭转了西方关于道德法则与善恶概念之间关系的传统观点,即:不是传统所谓的善恶概念决定并产生道德法则,而是道德法则蕴涵并决定善恶概念。由此,康德的道德哲学具有以下之特点:一、善恶最初只是消极的存在概念,其内涵与意义产生于理性自己确立道德法则之后。善恶概念的本来意义只是相对于意志及其支配的行为而言的;人性无善恶,唯一无条件善或恶的只是自律与否的意志。那种认为康德主张人性本恶的观点是缺乏根据的。二、强调善恶概念与福祸概念的区别。福祸概念不仅不是善恶概念产生的基础和依据,而且它们与善恶概念之间没有必然性的联系。三、通过强调纯粹的、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产生之根据和基础的意志自由,康德高扬了人的自足性的价值与人格尊严,表达了对当时的作为启蒙运动精神重要内容的理性崇拜之肯定。  相似文献   

11.
法律经济学在方法论上,走上了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和单纯效率最大化的歧途。我们认为,坚持法律的道德批判是法律的生命。正义不能等同于效率。法律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发现涵摄效率与公正的法律。所以,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正确方法是:在道德标准的指引下,坚持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结合;坚持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结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结合。  相似文献   

12.
黑格尔称"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法哲学的最终目的在于认识法的理念,即"自由"。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思想理论可以看到"自由意志"经历了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阶段,其自由观运作的原因在于法律保障自由、道德营造自由和伦理实现自由,客观的法律与主观的道德统一于伦理实体,构成完整的自由观运作机制。其法哲学中的自由理念在于使民众树立正确的"自由"价值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理性的行使个人权利,运用好法这把度尺,实现个人自由意志,真正践行好个人自由。  相似文献   

13.
马克思早期自由思想的哲学基础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论,马克思从伊壁鸠鲁的抽象个别性和自由主体的普遍性出发,提出了将自由理论转变为实践力量的命题。自由是人的本质这个命题不仅进一步论证了自由的普遍性,而且说明了符合人本性的自由是理性的普遍阳光所赐予人的自然礼物。自由的实现以合乎法的规律性的法典和只服从法律的法官所操控的司法为前提,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说,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对于思想自由来说,它既没有法庭,也没有法典,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限制人民的思想自由,就是在扼杀国家精神。  相似文献   

14.
论题指出,"公平责任"实际上是在用道德上的要求取代法律上的请求,这混淆了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间的重要区别.这种取代反映的是分配正义的观念,其极端化将导向全权国家的思想.提议应当坚持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和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所主张的"视法律为自由之基础的法律观",即个人正义的法律观.  相似文献   

15.
自由可以在多种意义上理解.儒家别开生面地设计了一种道德自由,描述了一种道德境界,并就这种道德境界的可能实现做了精辟入微的探究,为道德建设和心理建设提供了许多宝贵的支援意识和思想资源.该文在指出儒家道德境界的同时,力图从"礼"的理性自觉、"仁"的内在培育、"中"的方法运用、"生"的境界提升等向度,挖掘和深究儒家道德自由如何可能的前提条件、关键所在、方法原则、动态过程以及内在逻辑理路.  相似文献   

16.
自由意志是哲理法学派采取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理性进行纯化而得出的概念。其理论旨趣在于发现一种类似于自然法则的道德法则,寻找人们的行为所必然依循的自由规律,从而创建一种能够像物理学等科学一样精准的道德学说。因此,自由意志是纯粹理性制定法则并依循法则而行动的能力。也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才可以说意志是完全自由的。  相似文献   

17.
法律的“无为”之“有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只以“有”的形态存在并处处在生活中扩张的法律是相当危险的,既无益于秩序之维护,又无助于正义之实现。好的法律,不能仅仅只以“有”的方式存在,更多的是以“无”的方式存在。“有为而治”也是法律“父爱主义”的极端化,出于追求自由的本性,生活中只有一小部分领域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大部分领域属于自主选择的私人空间,法律对这部分领域是“无”为。只强调法律的“有为”而忽视法律的“无为”,势必造成法律与自由的对立,只有在强调法律“有为”的同时又重视法律的“无为”,才是对法律全面和正确的认识,才能实现法律保障自由的价值。  相似文献   

18.
密尔和哈耶克是分属不同时代的两位自由主义领军人物,其各具时代特征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影响极为广泛。自由的概念渊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自由并不仅仅关系到人的身体与行为自由问题,它还与人的思想、心灵自由密切相关。法哲学中的自由这一范畴只有在宪政的语境下才存在,才有讨论的价值。密尔和哈耶克都十分重视自由的重要性,重视人的思想自由,并从宪政设计的角度提出了保障自由实现的途径。我们考察当代宪法视角中人的自由时,应当明确,宪法应以保护自由为己任,否则宪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同时,宪法中人的自由是受约束的或受限制的自由,法治社会中并不存在绝对的自由。  相似文献   

19.
现代刑法理论是在对刑法发展史上主、客观主义刑法理论扬弃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本文系统分析论证了刑法史上第一个理论形态———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其内涵 ,无疑对进一步全面正确地把握现代刑法理论的根基 ,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0.
庄子作为先秦道家的著名代表,其思想并非是反道德的,也不是“蔽于天而不知人”。他以自然(“道”)为精神追求或理论视察的起点,通过对现实社会的政治、道德状况的否定性洞察审视,而归宿到个人精神自由的获得或生命的保障,从而形成了极具朴素人学意味的道德观。这一道德观,不仅具有思想史上的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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