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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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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忠原 《理论界》2011,(9):80-81
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年社会,解决劳动力就业过程中的年龄歧视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我国尚没有相关法律对就业年龄歧视进行规范,而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要实现不同年龄的劳动力平等就业,必须有国家相关法律的大力支持。本文从我国劳动力年龄歧视盛行的原因谈起,浅析在我国对就业年龄歧视展开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并通过研究美日两国的经验,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服务业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高,相貌歧视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相貌会影响个人的自信和交际能力、雇主评价、顾客体会等多个方面。借助实验和计量方法,经济学家发现相同的工作能力下,相貌较好的雇员得到“芙貌溢价”,相貌不佳的雇员遭受“丑陋罚金”。这些发现促使我们重新思考相关的道德、法律和雇佣关系。  相似文献   

3.
魏薇 《南方论刊》2007,(8):54-55
奥运会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基本上没有限制,但却排除23岁以上男足运动员参赛,而该限制规定的理由并非缘于科学的依据和论证,仅仅是因为国际足联为了保证世界杯成为全世界的顶级足球赛事,希望对奥运会足球运动员进行参赛资格限制以控制奥运会比赛的水平。根据国际人权法律文件以及奥运会相关文件的规定,这样的限制实质上是对23岁以上男足运动员平等人权的侵害,构成对这一群体的歧视,不仅对运动员造成了伤害,也是对奥运会本身的伤害,而且也必将对体育运动领域的其它赛事产生不良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愈发严重,社会养老压力进一步加大,当务之急是推动超龄者再就业,重新参与社会建设,但立法空缺、制度性歧视的存在、社会认知的偏差导致就业年龄歧视普遍,侵犯了受歧视群体的平等就业权.欲解决这一难题,有赖于一系列举措的配套施行.立法机关应修改相关法律,确立超龄者作为劳动者的法律地位,明确年龄作为禁止就业歧视的要素,在适当时机出台《反就业歧视法》,明确反就业年龄歧视的法律地位,细化就业年龄歧视行为的认定标准,完善就业年龄歧视的救济渠道并发挥行政机构的救济作用.  相似文献   

5.
女性就业歧视的经济理论根源可以从偏好歧视理论、统计性歧视理论、双重劳动力市场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来考察。雇主拒用女性是为了规避女性自然附着成本以求得生存和保持竞争优势的理性选择。追加在女性雇员身上的自然附着成本,是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主要为生育成本、职业培训成本和福利成本等,是女性相对于男性的额外支出,是雇主拒用女性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6.
时闻在一些单位的用工招录中.因为事先规定身高、性别、年龄乃至长相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构成歧视嫌疑,从而援引宪法有关保护平等、反对歧视的规定把用人单位告上法庭的事情发生。  相似文献   

7.
中国就业歧视:基本判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已经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公约),由此而引出了题为反对就业歧视,促进就业平等的课题研究。课题组以浙江、河南、四川、新疆四省(自治区)为调查样本,通过以问卷调查为基础的定量研究,对中国当前的就业歧视状况作出了一些基本判断:在中国就业歧视问题是严重的;不同群体和不同地区对就业歧视的判断是有差异的,但差异并不大;绝大多数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给出的不录用的理由是不公平的,是对求职者的歧视;绝大多数就业歧视的受害者在歧视事件发生后并没有采取行动表示他们的抗议;在中国,年龄歧视、文凭歧视、性别歧视、经验歧视和健康歧视既严重又普遍,身高歧视、相貌歧视和户口歧视严重但不普遍,地域歧视和民族歧视普遍但不严重,姓名歧视和属相歧视则不严重也不普遍;就社会政策而言,目前迫切解决的就业歧视问题是:年龄歧视、文凭歧视、性别歧视、经验歧视和健康歧视。  相似文献   

8.
世界上明确立法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有前科者的国家只有加拿大、韩国和美国少数的州。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有前科者就业歧视案件采取的是合理性审查标准,因此,涉及限制有前科者就业资格的案件大都判为合宪。我国台湾地区限制有前科者就业资格的立法也很严格。以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五百八十四号解释为契机,台湾的学者和实务部门提出以宽容原则来限制有前科者的就业资格。与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和实践相比较,我国对有前科者就业资格的限制是极其严格的,我国应该采取宽容的原则来合理限制有前科者的就业资格。  相似文献   

9.
弱势、准弱势劳动者公平就业的实现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实生活中劳动就业的不平等现象日益突出,它不仅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这种不平等现象可以称之为就业歧视,它包括性别歧视、地域歧视、城乡歧视、经验歧视、学历歧视、年龄歧视和生理歧视等。遭遇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划分为弱势劳动者群体和准弱势劳动者群体。公平就业包括就业机会的公平和就业结果的公平。公平就业的途径:完善立法,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实行就业扶助与法律援助,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及企业家的社会道义感等。  相似文献   

10.
歧视与中国现阶段的歧视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歧视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不公现象 ,它程度不同地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歧视背离了机会平等的基本规则 ,损害了公正的基本原则。歧视必然会产生种种负面的社会效应。歧视的形成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及认知等原因。现阶段中国仍存在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歧视。同以往相比 ,中国现阶段的歧视具有一些独自的特征。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就业歧视的法律调控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合法的目的和原因,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的任何区别、排斥、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的行为,其目的或作用在于取消或损害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目前,我国的就业歧视现象日益凸现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现有法律对于就业歧视的规定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性,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目前在就业中存在多种类型的歧视,对有前科公民犯罪记录的歧视即为其中之一.从宪法学的角度来分析,前科歧视的本质是侵犯了有前科公民的平等就业权.禁止前科歧视的关键是保障形式平等,核心是保障有前科公民的起点平等,同时辅以实质平等的保障.  相似文献   

13.
陈志英 《江汉论坛》2006,(9):138-140
歧视是指社会对待一个人的态度不是根据他的行为,而是根据他的身份。歧视与平等相连,是平等的反面。同平等的三个层面相对应,歧视可以从三个路径来进行——基本权利不相同,非基本权利与差异不对称,具体实施程序、制度和措施上的不平等保护。用这三个路径来分析法律,我们发现法律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我们今天的法律是一种现代性的法律,它是现代性的体现,也是现代性的结果。现代性逻辑所具有的问题在法律中都得到了体现。现代性是二元对立的,现代性的法律总体上是歧视的。只有超越现代性,法律的歧视才能得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
就业歧视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于许多国家和地区.美国和英国都有一套比较健全的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而我国反就业歧视法长期缺位,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司法救济也显得力不从心,劳动行政管理机构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的作用仍不够.因此,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树立就业平等的观念,设置具体的法律责任与司法救济途径,设立专门的反歧视法执行机构,以确保法律实施,从而完善反就业歧视法律体系,是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5.
就业歧视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在就业领域中存在着严重的就业歧视,诸如年龄、性别、户口等等方面的就业歧视已经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本文对就业权的分类、分配原则和制度建构进行了初步的法学理论思考,以期有助于建构我国的反就业歧视法,并根据产生不同就业歧视的原因,对拟采取针对措施。  相似文献   

16.
集体谈判:建立合作型劳资关系的有效战略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劳资双方既有利益冲突又有合作的可能性。合作式劳资关系的关键不是利益冲突的消失 ,而是要把冲突降低到最低限度 ,使冲突无法影响双方总体上的合作关系。集体谈判把激烈的对抗转向在斗争中寻找利益均衡点 ,是建立合作型劳资关系的有效策略。我国工会的权力没有形成 ,政府偏向雇主 ,雇主和雇员地位不平等使得劳资力量不平衡 ,工人权益没有保障。引进集体谈判机制 ,扶植劳资双方的平衡能力是保持社会协调发展、建构符合中国国情和适应全球化新型劳资关系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17.
大学生就业歧视即大学生就业群体在择业和就业过程中遭遇用人单位的不公正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其主要类型可归纳为制度性就业歧视和非制度性就业歧视两类.大学生就业歧视所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是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无法有效保障,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层面入手,反思我国大学生就业歧视存在的制度性成因,通过重构反就业歧视立法体系、强化反就业歧视执法机制、健全反就业歧视司法体制等法律路径,构筑起有效的大学生就业歧视抑制机制,为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权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18.
时闻在一些单位的用工招录中,因为事先规定身高、性别、年龄乃至长相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构成歧视嫌疑,从而援引宪法有关保护平等、反对歧视的规定把用人单位告上法庭的事情发生.  相似文献   

19.
关于工作场所雇员电子通信隐私保护问题,各国的相关立法和法院的判决不尽相同。美国或加拿大更倾向于保护雇主的网络监控利益,而欧盟和法国则更倾向于保护雇员工作场所电子通信的隐私利益。关于我国的立法机构和法院对于上述争议的抉择,建议采取利益平衡的策略,在确保雇员工作场所电子通信隐私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雇主的网络监控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石莹  黄镇国 《东岳论丛》2011,32(10):134-138
性别歧视和户籍歧视是我国劳动力市场歧视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传统观念和广泛存在的非正式制度导致了性别歧视的产生和巩固,户籍制度则是形成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最重要原因。性别歧视和户籍歧视不仅是对被歧视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剥夺,而且使得企业、消费者的利益受损,造成了社会福利水平的下降。因此要加大反歧视的力度,保障女性和农民工的就业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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