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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问题是行政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原有的"相对人原告资格论"已经不符合行政法制建设和实践的需要,现已发展为"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论",该理论的提出体现了一种观念上的更新,是对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一个新发展.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一个颇有争议且比较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原告资格是享有诉讼实施权的条件,其与原告是不同的概念.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和实践尚不完善,从法律上的权益和损害两个方面科学界定原告资格的内容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
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起诉资格的认定是其关键问题.在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内涵与原告资格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及新民事诉讼法中对“有关组织”认定问题的分析,指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扩张的必要性,并结合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公共性、不特定性、预防性的特点,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加以构建.  相似文献   

4.
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但关于原告资格争议不断。原告资格与民事诉讼中诉的利益、诉权理论、处分原则和两造平等存在冲突。学界提出担当人说、补位说、程序当事人说、代表人说和代理人说等理论,试图调和冲突。然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本质上是法律拟制的程序中利益主体,法律拟制遵循拟制法定、有效环保和便利诉讼的原则,利益主体只存在于诉讼程序中。此观点具有理论和实务上的合理性。基于此观点,只有检察院和部分环保组织适于作为原告,同时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该研究有助于破除现有原告资格的桎梏,确立适当的原告资格,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发展。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不仅涉及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制约与平衡,而且是民众权利无漏洞司法救济的"入场券".现有研究囿于"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及"行政行为形式论"的影响,原告资格认定标准呈现出过于笼统、抽象和单一化的倾向,导致无法适应新型行政案件的涌现.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阐述不仅仅是立法机关的"专利",司法机关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运用类型化的思维研究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标准,实现行政诉讼法学由"粗放型"研究向"精细型"研究的嬗变.  相似文献   

6.
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初探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传统诉讼法理论将原告资格限制在申诉人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于社会经济安全等社会公益,公民被认为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其原告资格不被承认。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的出现,既是诉讼法对其自身只顾及保护私人利益的狭隘性的突破,也是对传统诉讼法律制度的超越。本文对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的特征、理论基础及我国建立反垄断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依据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当前已是势在必行,文章考察了国外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制度,结合中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与实践,提出可赋予检察机关、公益组织及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8.
任何诉讼都有自身的原告和被告,行政诉讼也不例外.在当今社会中,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非常迅速,呈现逐步放宽的趋势,而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对原告资格的限制过多,门槛过高,不符合国际行政诉讼法制现代化的潮流,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拓宽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是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的困境之一。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决定了原告范围不能过于单一,也不能太过宽泛。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法律规定还不完善,造成实践中原告资格过于狭窄、环境公益诉讼发展进程缓慢等问题。因此,拓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体系,是破解困境之道。  相似文献   

10.
传统诉讼理论要求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国外的诉讼理论与实践已对此作出修正并不断拓展原告的范围。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是和谐社会构建的要义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则是此要义实现之一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从诉讼制度上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原告资格。放宽原告资格是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点。  相似文献   

11.
赋予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有利于保护公民环境权益、保护环境,推动社会发展。但要赋予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民事诉讼法要突破传统诉讼理论,采用诉的利益学说,对民事诉讼范围及当事人概念进行拓展。在科学构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中,可以借鉴美国公民诉讼的一些做法,建立防止“滥诉”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12.
我国当前民事诉讼立法对适格原告的要求过于严格,无法契合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特殊需求,导致此类纠纷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借鉴域外经验,结合自身国情,构建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至关重要。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因其利益指向的不同有着反垄断私人诉讼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分化。在起诉者利益指向分化下,二者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困境和需求,由此在原告资格的确立上也应有所差异,即反垄断私人诉讼适格原告二元化。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环境审判组织专门化的改革开展得如火如荼,然而,已成立的许多环境法庭却面临“等米下锅”的尴尬。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因为当前的环境司法存在原告起诉资格受限、因果关系证明规则虚置和环境法庭的设立盲目而不成体系等严重障碍。为走出困境,有必要拓宽并明晰环境诉讼的原告资格范围:一是在法律上确认环境权,授予公民提起非纯正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二是以环境权和诉讼信托、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诉讼担当、法律监督权为依据,分别授予环保组织、自然资源监管机关和检察机关提起纯正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此外,添加原告关于被告排污行为与其受损之间存在环境上关联性之因果关系表面证据的举证责任,细化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健全和完善环境法庭的级别管辖和集中地域管辖的体系,也有助于推动环境法庭走出困境。  相似文献   

14.
从章公祖师佛像跨国追索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切入,分析佛像的法律性质,探讨涉案物权准据法的确定及适用问题。该案原告应由阳春村全体村民担任。涉案佛像属于文物,建议村民在荷兰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受案法院应当适用物权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即可能适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或荷兰法律。被告在购买时应当对涉案佛像来源产生合理怀疑,因此不构成“善意”;原告应尽可能搜集证据证明《荷兰民法典》规定的20年消灭时效因起诉而中断。依据《香港货品售卖条例》和中国内地物权法理论与实践,被告均不能取得系争佛像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原始原告的合法权利和与原始原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承继原告的合法权利。因为原始原告的合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当其死亡或终止时,该权利并未消失,而是转化为身后权存在;同时,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可能牵连侵害了承继原告的权利,或者由于原始原告的死亡,而使承继原告因其死亡而得到的预期利益受损。正是因为原始原告和承继原告都享有合法权利,并且都存在该合法权利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法律事实,所以法律规定该项制度以切实保障二者的合法权利,避免出现合法权利得不到法律救济的情况。  相似文献   

16.
消费者反垄断民事诉讼在当下中国有着重要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尽管反垄断法为消费者反垄断民事诉讼奠定了基础,但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着对国家公权力救济的偏重,在消费者民事诉讼原告资格、损害赔偿和实施程序上都规定得不尽合理,消费者反垄断民事诉讼遭遇困境。反垄断消费者民事诉讼困境的突破,有赖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寄希望于明确原告资格、完善举证责任、妥善安排诉讼费用承担、完善损害赔偿制度、确立实施协助机制、健全集体诉讼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能否作为适格原告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一直是环境法学界争议的焦点,深究其因,检察机关特殊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能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双重影响是检察机关原告主体适格问题的症结所在。无论是从检察机关的职权属性还是从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来看,检察机关介入环境公益诉讼,实属公权力的后盾式彰显,其诉讼主体资格源于公权力而非依据通常意义的诉讼权利(诉权),赋予检察机关原告主体资格无明晰的理论来源。鉴于环境诉权是依附于环境权益的程序性权利,有必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对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范围予以严格的限制而非宽泛化,严格限制和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及权力,明确其作为公益诉讼人的角色和地位,以充分发挥公力救济的弥补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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