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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新疆棉花事件引发中国民众的广泛不满.BCI暂停对新疆棉花的认证不过是表面原因,其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受到美国预扣令及更多潜在制裁措施的威胁.美国这一做法实质系以其国内法规制在其域外发生的行为,属于美国法域外效力体系下的单边经济制裁措施.在国际法语境下,就美国发布的预扣令而言,其合理性高度存疑,不仅与国际法管辖权基础理论相悖,还涉嫌违反多项国际法原则.中国面对此次美国发布的预扣令,可以从非法律层面及法律层面予以回应,但更为根本的办法是要加快完善中国法域外效力体系,充足涉外法律弹药库,同时适时运用市场破坏策略,主动维护国家及企业利益.  相似文献   

2.
间接管辖权原本是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一项基本条件,但是欧盟基于"布鲁塞尔公约体系"特殊的立法体例和判决相互信任原则,刻意省略了间接管辖权审查.即便外国法院违反一般管辖规则、未决诉讼规则、不方便法院原则、协议管辖规则或误用其他管辖规则,被请求国也不得审查判决来源国法院的管辖权.虽然欧盟"禁止间接管辖权审查"规则体现了对判决来源国法院管辖权的尊重和信任,但可能导致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侵犯当事人的公正审判权.中国2017年《民事诉讼法》第282条与欧盟的做法存在耦合,也未将间接管辖权作为中国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第282条间接管辖权审查的缺失宜理解为因疏忽导致的规范漏洞,而非欧盟"布鲁塞尔公约体系"对间接管辖权审查的蓄意省略,中国仍然有必要保留间接管辖权审查.  相似文献   

3.
反垄断法对于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维护市场公平和自由竞争具有重要作用。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权是针对国外发生,但对国内市场产生限制、排除竞争影响的垄断行为适用国内法加以规范的权利。从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权的法理基础——国家主权原则出发,剖析美国、欧盟等实现域外管辖权的典型立法例和针对域外管辖的"阻拦立法"的典型立法例,对中国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权的存在和运行机制进行分析,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保障和最终实现中国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间接管辖权审查是被请求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研究大量中国司法案例的过程中,发现司法实践中很少对间接管辖权进行审查,即便有也存在审查标准不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在间接管辖权方面存在立法空白,缔结的各项国际条约对间接管辖权的规定也有多重标准。通过梳理各国关于间接管辖权的立法,发现间接管辖权审查的立法模式主要包括法律适用模式、具体管辖根据模式及混合模式,在分析《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原则与规则: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建议稿)》第19条的基础上,为中国间接管辖权审查制度的构建提出以混合立法模式确立间接管辖权审查制度,并以专属管辖权排除外国法院管辖权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南非和美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比较南非和美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 ,可发现两国有许多相同和不同之处。南非的“外国法院判决”只是指南非共和国以外的外国法院所做的判决 ,而美国除指美利坚合众国以外的法院判决外 ,也指美国国内各州法院之间的判决。在理论基础方面 ,南非并不是很确定 ,有“礼让”“重大关系”等学说 ,美国的传统理论是普通法的礼让原则。在程序上 ,南非采取登记方式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美国境外的外国法院判决 ,由美联邦法院负责承认与执行 ,美国境内“姊妹州”的判决则分两种情况。在抗辩理由方面 ,两国都以原判决国法院缺乏管辖权为重大理由 ,但南非一般主张根据诉讼地法院的法律来确定管辖权 ,美国则以被申请法院地的法律来确定 ;南非法院不承认和执行可能被上诉或尚在上诉审中的判决 ,美国则只有一审判决作出便可申请承认和执行  相似文献   

6.
国际礼让原则是美国冲突法的重要原则,该原则在美国法院的域外取证实践中也经常得到适用。该原则引入域外取证领域始于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罗杰斯案,经过判例发展,域外取证中的礼让分析框架日渐成熟,包括三个条件及七大因素。在美国法院处理的涉及中国企业的域外取证案件中,这些条件和因素得到了全面的分析和认定。我国企业在主张国际礼让应对美国法院域外取证时,应该注意这些条件和要素,作出适当的决策。  相似文献   

7.
受信息技术挑战、多元价值冲突与国内外规则互动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域外效力成为中国数据保护立法必须认真对待的法律问题。当前国际社会主要通过立法路径与司法路径扩张国内规则的适用范围,其中,司法路径一定程度填补了传统数据立法在域外效力问题上的缺失,但具有一定局限。当本国数据保护政策具有明显扩张需求时,立法有必要对域外效力问题作出直接宣示。直观来看,数据立法的适用范围取决于一国主权的自主选择,如果做全面考量,域外效力的确定仍然需要经过国际法层面的审视。考虑到数据保护政策与参与全球数据治理的需要,中国应在立法中确立域外效力条款,以设立机构标准和效果原则为基础对外适用数据保护规则。在实施阶段,应强化法院在适用域外效力规则中的作用,支持法院综合个案事实对中国数据保护立法的效力范围进行解释,从而与立法、行政机关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中国数据治理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8.
美国解决网络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滑动标尺标准"和"效果标准"作为分析方法。法院依滑动标尺标准行使长臂管辖权符合正当程序要求的可能性与当事人通过网络从事商务活动的性质成正比,效果标准则更注重域外被告的在线行为在法院地产生的效果。二者的结合使用会优于任一单一标准,从而提高网络争端解决的可预见性和判决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9.
中国消费者受到外国产品伤害的事件屡见不鲜,但维权面临困境。中国受害人近年尝试去美国起诉美国生产商,尽管还未有胜诉案例,但通过调解获得圆满赔偿的案例不少。美国法院一方面通过"长臂管辖"扩大司法管辖权,另一方面通过"不方便法院"原则限制外国原告到美国起诉美国生产商。选择适用何种原则,完全取决于能否保护美国当事人利益。中国消费者应了解美国法律本质并加以利用,达到维权目的。产品责任跨国诉讼有诸多优势,是目前解决中国产品责任纠纷的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颁布与我国征收征用概念之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颁布为我们重新认识和界定征收征用的概念提供了契机,也提出了要求。借鉴域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应将征收征用的客体界定为财产权,将公益限制纳入征收征用概念体系,应以时间和法律效果的不同来区别征收和征用,应将普通征用和人力调用也纳入征用的范围并予以补偿。整合后的公益征收征用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有偿取得或限制公民财产权以及临时使用公民财产和劳务的行政行为,包括公益征收、公益征用、公益限制三种类型。公益征收和公益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永久性取得公民财产权,后者是临时使用公民财产和劳务。公益限制是指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管制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而由国家承担补偿之责,既不同于征收,也有别于征用。  相似文献   

11.
美国最高法院"深南包装公司"案判决导致美国国会立法明确规定了美国专利法的域外适用。美国专利法的损害赔偿条款可否赔偿外国损失,美国最高法院在维森盖克案中作出了肯定回答。由于缺乏对损害赔偿条款能否域外适用的深入分析,导致该案之后,美国法院针对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的侵权行为,都可以允许赔偿国外损失,美国专利法的域外适用已经突破专利法的地域性成为不可逆转的法律现象。中国也面临着专利法一定条件下应该域外适用的需要,我国过去的专利司法实践表明,我国专利法应该域外适用,对出口侵权设备部件的行为,以及进口侵犯中国专利权产品等间接侵权行为给予规范。  相似文献   

12.
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规则,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第33条一方面继承了1929年《华沙公约》第28条规定的4种管辖权规则,排除了不方便法院说等其他普通法系特殊规则的适用;另一方面又加入了旨在保护漫游的美国人的第五管辖权规则。美国法院在最近的判决中却试图割裂两个公约的内在联系,试图通过美国化的解释将不方便法院等特殊规则适用于所有管辖权规则。在条约法的视角下看,无论是从约文对原告在不同管辖权规则下的诉讼权利采取不同的措辞、从条约管辖权规则的统一性及旅客倾斜保护的目的追求、还是从条约的缔结过程对不方便法院说的妥协来看,不方便法院说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第五管辖权而不能扩及其他4种管辖权规则。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究其本质仍是一国的域外管辖权的问题。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冲突是国家管辖权的冲突问题,而形成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各国利益的不同,直接原因是各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原则的不确定性。实践中,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原则有效果原则、合理管辖原则、单一经济实体原则和实际履行地原则,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不能放弃效果原则,但应首先适用实际履行地原则和单一经济实体原则。  相似文献   

14.
形成于美国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通过研究法官的判决来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法律推理.该教学法的适当运用对于实现我国法学本科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在理解和施行案例教学法时存在误区,需要加以矫正.  相似文献   

15.
中国国际私法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国际私法典的制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国际私法是从西方引入的,过去深受西方的影响。现行立法存在的一些不足,又带来了“司法立法”现象。将来国际私法典的制定宜分为总则、冲突规范、附则三编。总则除规定最密切联系原则等一般原则外,应对管辖权、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作适度规定;冲突规范规定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其中应以住所地法为属人法之原则;附则应对该法典与其他相关法律的重叠和矛盾之处加以处理。  相似文献   

16.
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外效力制度是指一国对某一法域外处理个人信息的人、物或行为实施管辖,从而将其管辖范围扩展至该国领土之外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不仅是建立在各方参与主体切实利益需求之上的制度创新,在更宏观的意义上,也是一国实现政治、经济等多元目的的法律武器。从《欧盟数据保护指令》到《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进一步扩大法律域外效力范围,确立了以属地原则为主、效果原则为补充的管辖原则,并为多数国家所效仿,这种做法的实质是以整个欧洲市场作为筹码参与国际博弈。《美国云法案》以技术和市场占优的美国企业对全球数据的控制为筹码,通过美国企业在全球的分布将法律武器延伸至世界各地,输出美国式隐私保护标准,以最大化维护其国家利益。在尚未形成国际惯例和条约的现状下,通过国内立法进行域外效力扩张是多数国家维护数据主权并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共通做法。面对这一国际立法主流,我国应构建域外立法管辖和域外执法管辖并存的法律制度,进一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外效力制度的适用性和体系性,积极参与并主导个人信息保护法国际条约的制定,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国方案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中,虽然承认限制竞争行为的“影响”是判断反垄断法能否域外适用的基本依据,但却未将其作为确定涉外垄断侵权责任准据法的连结点,从而导致了反垄断法本身的适用和相应民事救济手段法律适用相割裂,甚至相矛盾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实现和有效执行。以华为与美国交互数字之间垄断纠纷案件为背景,通过对比欧盟反垄断法及欧盟有关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的相关规定,论证了我国将影响原则作为涉外垄断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冲突规则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8.
在冲突法上,关于其争议管辖权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解决,而作为使用网络或电子交易形式的B2B交易,由于其不同于传统交易市场的特征,因而冲击了冲突法的一般管辖权的传统理论,包括可以改变长期以来被认可或接受的管辖权的基本适用原则。本文从B2B基本交易结构的特殊属性展开分析,认为在冲突法上所赋予的管辖权内容并不是管辖权限制而是管辖权选择,所以,即使是属地管辖原则或属人管辖原则这样明确的内容,在具体适用时也会因案件涉及他国问题而发生法律冲突,而在B2B形式的交易争议中,一般管辖冲突之外还会出现新的冲突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解决原则。  相似文献   

19.
论国际私法的国家民族特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管辖权以及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三位一体,国家民族利益是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决定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将国际民事管辖权和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等相关问题纳入国家主权范畴,从而可以确立国际私法的国家民族属性  相似文献   

20.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管辖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原判决国法院有管辖权是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重要条件。各国判断原判决国法院有无管辖权的做法不尽相同。我国判断原判决国法院有无管辖权的依据除了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民事诉讼法中也应加以规定。我国应规定原判决国法院依其本国法应有管辖权,但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和外国法院的过分管辖权,我国可以不承认原判决国法院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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