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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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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民法"物"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艳琴 《学术交流》2003,5(1):29-33
以罗马法、法国法为代表的采广义“物”的概念和以德国法、日本法为代表的采“物必有体”的看法各有利弊。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 ,“物”的概念已呈明显的扩张趋势。因而现代民法上的物应采广义之概念而物权法上的“物”特别是所有权应以有体物为原则 ,无体物为例外  相似文献   

2.
民法体系分为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内在体系的价值取向导引外在体系,而外在体系的各个要素——概念、规范与制度构成内在体系的载体。随着社会基础的变迁,现代民法内在体系形成了意思自治、保护弱者、信赖保护与自己责任的基本原则脉络,并渗透到外在体系的概念、规范与制度中。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应结合中国社会基础,遵循民法双重体系的建构。通过定位民法中的“人”,梳理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在物权法与债法中的体现,检讨中国民法各个具体部门法的瑕疵,以此推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相似文献   

3.
在人类法哲学的发展史上,自然法历经了古代自然法、古典自然法以及现代自然法的复兴等几个历史阶段.自然法的每次变迁,都深刻影响着人类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其中,它对于民法的影响尤为重要.自然法中的正义观、平等观、自由观、伦理观等在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时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原则、民法的制度设计及其演变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这种影响仍然在继续.  相似文献   

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法在价值与体系方面均取得进步,具体表现为人的私法主体地位的逐步确立、私法自治基石性地位的奠定、私人利益与私人权利得以确立并获确实保障、民法的科学性得到长足发展等。不过,现行民法在形式理性化的程度上仍有改进的空间。对中国社会而言,坚持民法的自主性、形式化、理性化发展方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必须通过保持民法一定程度的开放性来克服形式理性法的某些内在缺陷。  相似文献   

5.
雷春红 《社科纵横》2006,21(2):96-98
亲属法的私法属性是亲属法归位民法的理论依据。民法典应设置独立的亲属法编,而不应只是将原有的婚姻法、收养法不作改动地编入其中,民法总则是法典“体系化的工具”,统领亲属法及其他各编。  相似文献   

6.
李贽生活在晚明嘉靖、万历时期,由于出现资本主义的微弱因素,包括文艺观念在内的思想文化观念,也出现微弱的新因素,这种新的观念形态是在封建社会母体中畸变的怪胎,令人骇心瞠目,李贽的“童心说”可以说是这种新文艺观的集束的激光,放射出类似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思想光辉。  相似文献   

7.
菊池宽是新思潮派主将,菊池受到人道主义影响,其文学观是“人生第一,艺术第二”、“为生活而写小说”。他的作品总体特色是揭示近代人理智的利己主义,以表现人生是文学本体的永恒使命。芥川主张反俗,提倡“艺术至上”,作品合乎知识分子的审美口味;菊池主张“人生至上”,《不记恩仇》等代表作拒绝幻想因素和神秘因素,结构粗犷豪放,旗帜鲜明反封建,审美取向舍乎普通大众的良知与正义感。  相似文献   

8.
方兴 《社科纵横》2008,23(12):87-88
民法理论是西方法文化的基础,西方民法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相当成熟.学习西方民法是中国现代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实践表明,简单地将西方民法移植到中国社会是行不通的,甚至会产生许多不良影响.文章将通过比较儒家法律思想与西方法文化的异同,论述在当代中国社会,儒家法律思想对民法发展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张宝明 《求是学刊》2004,31(2):88-94
五四时期的Humanism思想将“人”抬到了中心位置。“人的文学”一度成为时代的呼唤。就中国现代文学孕育、成熟、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来看 ,新文学的指导思想至少有三个明显的传统 :陈独秀的受传统思想制约的人道主义 ,胡适的西方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文学观 ,周作人的夹杂非理性主义色彩的人本主义文学观。在这个意义上重新认识“人的文学”的路径 ,乃是当今文学创作突围重大举措之一。  相似文献   

10.
中共在民主革命时期使用“新中国”“中华民族”话语表达对中华国家建设、中华国族建构的主张,体现了对国家建构与国族建构的同步关注。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人的“新中国”话语,先后有五四时期的“青春中国”“少年中国”、大革命时期的“真正民主共和国”、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苏维埃新中国”、全面抗战时期的“新民主主义新中国”与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新中国”;“中华民族”话语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单一型中华民族观——李大钊提出将中国境内各民族融合为“新中华民族”(五四时期)、开放性中华民族观——“中华民族”定义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中共成立至全面抗战爆发前)、复合型中华民族观——“中华民族”定义明确为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总称(全面抗战爆发后)。建立“新中国”与建构“中华民族”的“国”“族”互动体现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与实现中华民族解放是民族民主革命双重任务;“新中国”是以中华民族为国族并统合境内各族的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以“全中国”“新中国”为共同地域的国家民族(“国族”)。  相似文献   

11.
方印 《学术交流》2012,(4):61-65
生态文明时代要求法律制度进行不同程度的生态化.在各种法律制度生态化历程中,民法制度的生态化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民法基本制度的生态化是民法生态化的重要内容,它包括人格权制度的生态化、物权制度的生态化、合同制度的生态化、侵权责任制度的生态化.这其中,环境人格权是人格权制度生态化的主要内容;生态性用益物权是物权制度生态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物权交易合同是合同制度生态化的主要方面.以损害风险预防、现实损害救济赔偿、恢复责任承担为切入点,采用无过错责任与过错加重责任并用的原则,贯彻环境损害全程监管与责任追究的理念,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源头与过程实行全面的控制与追责是侵权责任制度生态化的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12.
《社科纵横》2018,(7):69-75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我国民法的正式渊源有法律和习惯,这里的"法律"应系广义上的制定法而言,"习惯"则指习惯法。除了这两大正式法源,我国民法渊源的类型还应包括国际条约、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民法总则》第十条法源制度规定的亮点是明确了习惯的地位,取消了国家政策,其不足之处在于未将法理纳入其中,使得我国民法法源制度具有封闭性。在民法渊源具体内容的适用方面,法律规则应优先适用;无法律规则,应依习惯;无习惯,则依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13.
《孔学堂》2014,(1)
当代新人文主义必须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幸福、尊严、全面发展(包括个体的与群体的)放在至上的位置,成为最高的价值取向,给地球村提供普遍伦理和新文明规则,新仁学可以为新人文主义的兴起做出重要的贡献。  相似文献   

14.
《求是学刊》2018,(4):84-96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法学界对智能机器人的民法地位提出了不同的主张,主要争执点在于智能机器人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包括否定说、肯定说和中间说。构成法律上的人格,须具备人体和人脑的生理学要素、意识能力和独立意志的心理学要素以及独立的社会角色的社会学要素,智能机器人尽管有一定的意识能力和意志,能够充当一定的社会角色,但不具有人体和人脑,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智能机器人的民法地位属于人工类人格,即智能机器人所享有的、通过人工制造的、类似于或者接近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格的民事法律地位,仍然属于物的范畴,是权利客体,而不是民事主体。对其现实造成的损害以及发展中的社会风险防范,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产品责任规则。  相似文献   

15.
新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是对基督徒还是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人文主义就是人文主义——尽管相互对立的社会阶级之间的斗争仍在继续。人文主义坚持作为个人的人类价值,其思想可追溯到人类历史初期。四大文明古国、美洲印第安文明及古希腊的历史都证明了人文主义的存在。以后阿拉伯思想家进一步发展人文主义思想,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以强调“人”为宗旨的人文主义已成为广泛的社会思想。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人文主义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它抛弃了研究人类问题时采用的抽象、超阶级的方法,将人类问题与反剥削的解放斗争联系起来。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把共产主义称为现实的、真正的人文主义。人文主义今天仍在不断发展,随着世界的变化不断完善自己。今天我们能够,也必须从过去不曾有过的新角度,即新思维的角度来认识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是现代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之间在法律特征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因而各国立法及理论上对两者究竟有无区别,观点也不尽一致。概而言之,有“同一说”与“区别说”之分歧。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主张同一说,将情势变更同不可抗力作为同意语使用,主张不区分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而以原联邦德国民法理论及实践为代表,则主张将两者加以区分,认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范畴。我国民法上并未明文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对于两者究竟应该如何认识,是采取同一论还是采取区别论…  相似文献   

17.
日本非营利法人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日本国会通过了一般法人法、公益法人认定法及相关法律完善法,对现行非营利法人制度进行了一次重大的制度重构。通过本次制度变革,废除了现行民法所维持的公益法人设立的许可主义和主管机关制、对于非营利法人的设立采取准则主义,并导入行政机关以外的公益性认定机制。与此同时,删除和修改了民法上关于法人的规定、废除了中间法人法,在民法体系和法人制度体系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该重大变化,从具体制度方面来说,可以为我国社会团体相关法律制度的建构提供参考;从我国民法典建设方面来说,可以促进我国民法人法体系的思考,并对民法典人法体系的衰落保持警惕。  相似文献   

18.
裴光昭 《社科纵横》2003,18(2):48-49
本文意图从对市场经济模式、依法治国基本国策和东西方传统文化间相互关系等三个方面入手 ,探讨影响当代中国民法文化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诸多因素 ,从而凸现民法在当代中国的基本运作状况。  相似文献   

19.
谢爱华 《社科纵横》2009,(7):100-102
本文从时间观念这一独特视角考察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之间的分歧。科学主义的时间观是还原主义的,最终用分析的手段消解掉时间。而人文主义则坚持时间与人的内在生命休戚相关,不可用分析的手段将其消解。本文还探讨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内在沟通以及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对话与和解的前景。  相似文献   

20.
大正时代在日本出现了一股强势的人文主义思潮。主要表现为强调与物质世界相对的理性价值的新康德主义、宣扬人格是所有价值的终极标准的人格主义、倡导和平民主的文化主义和力行兼爱平等的人道主义,客观上形成了对明治时代形成的极端国家主义的反拔。与上述“主义”相呼应,出现了批判“神皇一统”的皇国史观,“去神存人”的“学术人文”思想。然而,由于上述诸多思想存在着难以解决的悖论,缺乏以民众支持的社会共鸣,因而没能阻止昭和时代全社会的文化倒退。然而,作为与国家主义相对立的人文思潮在日本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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