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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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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法涉诉信访属于法律主导型信访,其内容大多与法律有关,或者是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数量激增,面临困境,解决信访制度自身存在的悖论并对其进行合理的改革是发挥其社会功能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
“两法”的修改实施,一方面强化了检察监督职能,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量,对检察机关处置信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修课。本文结合永安市院工作实际,就当前检察机关如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3.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与对策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高发的根本原因;而现行信访制度的不完善则是直接原因;司法权威缺失,历史文化传统、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缺失以及政府公信力下降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高发的外因。应强化信访职能,整合信访资源,构建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的各项制度,如党政领导信访负责制、涉法涉诉信访监督机制、诉访分离制以及信息沟通、交流和反馈机制等,以较好地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相似文献   

4.
涉检信访因其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而成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环节。就实证考察而言,现阶段涉检信访在总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特点反映出涉检信访过度承载“权利救济”功能的事实;就法治理论而言,涉检信访超负荷的权利救济功能与程序公正、司法权威、规则统治之间存在冲突。因此,综合考察涉检信访运行的制度环境和既有的制度资源,通过弱化涉检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重新确定其功能定位,不断提升其规范化程度,并确立司法救济的核心地位,以不断完善涉检信访制度。  相似文献   

5.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可分为自愿性终结信访程序和强制性终结信访程序两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的效力,就是接处信访案件的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作出信访案件终结结论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信访案件终结的效力有,消灭涉法涉诉信访实体法律关系的效力;消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职能部门接处信访案件的职权和职责的效力;消灭涉法涉诉案件信访行为合法性效力;引起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产生的效力;引起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效力。适用信访案件终结效力制度应注意,处理实体性信访诉求应该坚持法治原则,区分困难照顾、帮扶、救济与法律责任的关系;严格执行信访案件终结制度;注意区分依法行使信访权和违法信访性质的不同;注意合法信访与维稳之间的关系;严格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紧迫问题,究其原因都与群众和司法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水平直接相关,从这一角度出发,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有着多重意义和价值.为此从涉法涉诉信访现状及其原因入手,根据其综合监督的特殊性,进而设计独特有效的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在其适用范围上,区分为行政与司法两个部分进行可操作化设计,建立强制性的信访驳回和信访终结制度;在其具体的听证程序设计上,区分行政涉法涉诉与司法涉法涉诉两大类型进行高效化处理;在其效力上,进行从调解功能到建议功能的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7.
涉诉信访是我国目前极具争议的制度,涵盖了民意表达、监督司法、解决纠纷等多项功能,通过对涉诉信访制度成因及其制度困境的分析和考察,提出了以"法治化"破解涉诉信访困境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8.
涉诉信访法治化是涉诉信访治理的重要目标.智能化处置技术作为涉诉信访法治化的载体,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当前,在涉诉信访案件办理中,技术水平滞后于新技术,数据智能化分析研判不足,效率低下,反映出涉诉信访中智能化处置技术开发的必要性.人工智能的发展,智慧司法的提出使得涉诉信访治理智能化处置具有推广的可行性.我们只有通过打造数据共享的APP提高涉诉信访处置效率,开发去中心化的APP建立"数字信任",推广加密化的APP强化保密性,才能把智能化技术融入涉诉信访,打造"法技融合"的智能化载体.  相似文献   

9.
涉法涉诉信访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具有鲜明的本土化特色。作为公民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传统方式,涉法涉诉信访涉及诸多社会焦点问题,不容回避,且处置难度较大。应从涉法涉诉信访的概念特点、成因分析、司法实践和改革创新四个方面进行探索,提出完善该制度的一些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涉诉信访在所有信访数量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多。这种现状使得司法权威受到了极大挑战,同时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从制度的角度来看,行政救济制度不能覆盖所有的失范行为以及再审程序的随意性,再加上信访制度本身的错位,三者共同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为涉诉信访的增加构建了制度基础。完善相关制度,在制度层面把信访在产生前予以疏导解决,从而有效控制涉诉信访数量的增加成为了当下的焦点。  相似文献   

11.
涉法涉诉信访是长期困扰我国司法机关和信访机关的一大难题,其产生是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将其纳入法治的轨道,将有关诉求诉权化,并辅之以信访体制的改革和舆论的引导。  相似文献   

12.
群众信访活动的特点及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群众信访活动活跃 ,信访总量处于高基点之上 ,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异常访现象突出 ,上访的组织化越来越明显 ,涉法涉诉信访案增多 ,信访反映的矛盾错综复杂。  相似文献   

13.
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和司法裁判之间存在着内在矛盾,它们在得以建立和运行的法律环境、法律专业化背景、涉及的范围和程序性要求上都存在着较大差异。二者发生矛盾冲突的危害在于,涉法涉诉信访成为一种外在于司法裁判的制度设计,会导致司法公信力的下降,并进一步造成法律权威受到损害。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只能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下,尽可能地将涉法涉诉信访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都纳入到法治化轨道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依法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需具备基本的条件,在遵循正当程序原则的基础上,具体应明确决定主体、决定步骤和终结决定的法律效力。为了保障依法终结制度的顺利运行,首先需要对《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所指的"穷尽法律程序"、"公正处理"等概念加以厘清,同时应当增强政法干部的法治思维,明晰司法救助的定位和操作标准。  相似文献   

15.
涉法涉诉上访是指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或应当被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近年来,针对司法机关涉法上访频繁发生,“群体访”、“越级访”、“缠访”等屡见不鲜,不仅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文章对当前涉诉信访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策略.  相似文献   

16.
从目前学界对涉诉信访成因研究来看,尚存在一定偏差。要找到涉诉信访的真正原因,需从外生变量入手进行分析。法院裁判不能满足纠纷解决的需要是涉诉信访产生的基本原因;作出裁判的低层级司法权力受到更高层级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涉诉信访产生的深层原因;现有的信访问责机制下,诉讼当事人作为“理性人”进行利益权衡是涉诉信访的直接原因。运用外生变量研究方法,从法院、当事人、当事人信访所诉诸的权力位阶更高的主体三方面分析,涉诉信访的原因在于:诉讼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希望通过更高级别的权力介入司法过程,改变其认为不公正的裁判来获得司法利益或者在不改变裁判的情况下谋取更多的司法外利益。  相似文献   

17.
信访工作始终肩负着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神圣使命。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邯郸市信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涉法涉诉信访依然是一个难题。加大解决力度,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涉诉信访,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而言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难题。究其成因,有传统文化的积习,也有现行体制的因素。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探析涉诉信访的成因,在此基础上为应对涉诉信访选择有效路径并进行路径设计,以期实现和息讼争,构建和谐。  相似文献   

19.
信访制度应定位为"宪政体制下的辅助政治制度",强化信访中的纠纷调解和权力救济职能,弱化权力监督职能,整合简化机构,落实职责权力,转变民意上达为民意表达的途径,疏通信访渠道,不再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让人大信访只负责起草相关信访法律法规,提供理论支持,不再接访、不去干预司法独立。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很多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人民法院,有的矛盾纠纷由诉转访,人们习惯性地将这类在信访总量中占比较大的特殊信访称之为涉诉信访。通过对涉诉信访现象、原因、规律的把握,探索建立一套使"访"依法理性回归到"诉"的制度体系。在法治轨道内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要从法院本身着手,找准司法定位,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推行阳光司法,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或办案不公正、不廉洁;要着眼于诉访分离,建立涉诉信访的审查、分流、办理机制,使进入司法渠道的案件依法尽快处理,穷尽司法程序和措施案结事未了的,给予适当司法救助;要强调司法的终局性和权威性,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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