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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依据包括国内法(东道国法律和母国法律)、国际法、非正式的规制(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等。在人权保护领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心有余而力不足,母国虽有能力却大多不愿积极地规制跨国公司在海外的行为。来自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跨国公司的自律尚不足以成为其承担人权责任的有效保障。强化跨国公司国际人权责任的措施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国际条约强化母国对跨国公司的规制责任,二是制定有约束力的直接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以规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在追究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方面,目前主要有三种途径:国家对跨国公司的管制、来自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监督以及跨国公司的自律。但这些途径尚不足以成为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有效保障,因而必须采取措施强化跨国公司国际人权责任的规制。  相似文献   

3.
目前的法律体系在规制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时面临着诸多挑战:跨国公司并非国际法上的义务主体,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国内法层面的责任分担也不甚明确。因此,强化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人权法体系,促进国内法对国际人权标准的认可与转化,将跨国公司置于更广泛的法律控制之下。同时,还应该激励公民社会的发展、加强东道国与母国的合作,引入更具人文关怀的公司治理和规制理念。  相似文献   

4.
社会责任的承担是跨国公司的应有之意,但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单靠自律、东道国以及国际社会某一方的规制,是无法有效保证其社会责任的实施,而必须依靠三者力量的共同规制,才能有效保证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目前,各国在涉及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的跨国诉讼中,主要有针对企业违反国际法的诉讼和针对企业违反母国国内法的诉讼.这些新的实践有法制创新和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作用,也存在管辖权、权利的可诉性、法律适用、母子公司责任的承担等很多理论上的问题和实践上的障碍.要使企业在跨国经营中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则需要跨国诉讼中的国际立法与国内立法的共同努力.而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实践也为该领域国际法的形成提供了证据.  相似文献   

6.
论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母国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球化进程中,跨国公司不仅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甚至可以对政治产生巨大的影响.然而,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实践中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也给母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母国必须完善对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制.  相似文献   

7.
非政府组织在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基本属性、公共义务与资源约束成为非政府组织公共责任的逻辑起点,承担公共责任是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必然选择.非政府组织公共责任是指组织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有义务对曾经做过、正在做和计划做的事向公共责任的客体做出解释和辩护.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落实公共责任存在着法律法规、政府规制、社会监督、自律机制等方面的困境.要从完善法律框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强化多元监督、注重内部自律等方面来超越困境.  相似文献   

8.
经济全球化的潮流推动了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而贸易自由化的原则赋予了跨国公司较多的权利而很少规定义务,在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同时,往往以侵犯国际人权的方式作为实现目标的手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日益受到关注,尤其在生命权、劳工权、环境权等领域,对其所应当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正取得越来越多的共识,但是就现存的国际人权责任模式,无论是内部模式还是外部模式,都不足以对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规制.要强化跨国公司的责任承担模式,可以在联合国和WTO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将跨国公司的国际人权责任纳入WTO框架.  相似文献   

9.
环境保护:海外投资者面临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社会对海外投资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海外环境的保护成为投资者面临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目前,投资者对于海外投资的环境保护,承担着具有规范作用的国际软法义务和表现为东道国及母国政府规制的间接国际硬法义务.东道国政府法律规制可能引起的国际争端以及环境侵权引起的国际诉讼表明,对海外投资的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政府和海外投资者应注意对海外投资环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活动的跨国性决定了其信息披露的国际规制与东道国、母国国内规制的多维性品性。尽管目前国际规制仅以软法规范存在,但是通过母国国内法确立主权财富基金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来自律遵守国际软法规则,能够更加体现母国自觉实施该规则的行动,可以减缓东道国对主权财富基金在其境内投资的政治目的的担忧。审视我国现有主权财富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主权财富基金规制的空白,我国应当从国内立法层面适应国际上有关主权财富基金信息披露的多维规制,以完善《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股东知情权内容为主线,制定专门法规范我国各类主权财富基金,确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以切实消除主要投资东道国对我国主权财富基金政治投资目的的担忧。  相似文献   

11.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跨国公司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大,有时甚至可以与国家抗衡。然而,从国际法的理论来看,跨国公司没有国际法的法律主体地位。从发展和开放的眼光看,赋予跨国公司有限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十分必要。这将有助于改善某些权利的保护,从而可以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改善国际治理,促进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在赋予跨国公司有限地位时,必须把握好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地位和国家主权的平衡,使其协调发展,并使跨国公司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2.
在国外遭受家庭暴力的中国妇女可以通过国际私法制度依靠定居国的法律寻求救济。但有时仅依靠定居国的法律可能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而依靠国际人权法的救济途径可以弥补依据定居国法律保护的不足。但传统国家责任的理论对依据国际人权法防治家庭暴力构成了障碍,因此应适当拓展国家责任理论,强化国家对于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保护的责任意识,使国外的中国妇女在受家庭暴力的侵害时,能够通过国际人权法提供的途径寻求保护。  相似文献   

13.
大多数情况下,善意地解释和实施WTO规定,并考虑相关的国际人权法以及例外规定的援引,将足以协调WTO法和国际人权法律制度。在国际人权法和WTO协定之间冲突难以避免的罕见情况下,专家组应裁定国际人权法对WTO法没有直接的效力,因为专家组不能作出任何可能增加或减损“适用协定”的裁决,而应该由国家来解决WTO贸易法律制度与国际人权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一国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措施,尽管不能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得到制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国将免除在其他法律制度下的责任。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获取的利益有可能在另一个法庭中被关于国家责任的规则平衡。  相似文献   

14.
在阐述冲突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WTO法与国际人权法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善意地解释和实施WTO规定,并考虑相关的国际人权法以及例外规定的援引,将足以协调WTO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冲突。在国际人权法和WTO协定之间冲突难以避免的罕见情况下,专家组应裁定国际人权法对WTO法没有直接的效力,因为专家组不能做出任何可能增加或减损“适用协定”的裁决,而应该由国家来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一国采取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措施,尽管不能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得到制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国将免除在其他法律制度下的责任;而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获取的利益有可能在另一个法庭中被关于国家责任的规则平衡。  相似文献   

15.
我国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并已批准了该《公约》。随着《公约》的实施,我国在残疾人人权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问题。以"禁止导盲犬上地铁"为例,从宏观角度看,其有悖于国际公约、国际习惯法保护人权的精神;从比较法角度看,其亦与国际通行做法不相适应,特别是美国、英联邦、日本和我国港台地区的实践。虽然我国也有相关法律规范同意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但是仍存在法律条款缺乏统一实施细则、公众对于有关法律尚缺乏全面认识,以及导盲犬的培训和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马航MH17航班被击落事件是人间悲剧,震惊世界,深受谴责。航空运输必须大力发展,保障空中航行安全是首要任务。航空器运行必须统一技术标准,空中交通必须统一规则,服从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保障空中航行安全法规已成一定体系,保障空中航行安全技术措施成效显著,但应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国际社会是主权国家组成的社会。在国际航空关系中,主权国家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关系“法治化”已是大势所趋。应加强国际法治,凡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的不法行为,应承担国家责任,以杜绝民航飞机被击落悲剧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空中航行安全。  相似文献   

17.
条约仅约束当事国 ,未经第三国同意 ,条约既不能为第三国创设权利 ,也不能为第三国施加义务 ,即条约对第三国既无损也无益 ,条约的这一相对效力原则已经成为习惯法的一部分。然而 ,这一古老的原则受到当代国际法的冲击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将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及于非当事国 ,欧共体将其制定的规则直接适用于成员国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其尚未生效以前就由非当事国参与修改。条约对第三国效力的新发展是否有助于继续维持国际关系和建立在国际关系基础之上的条约关系的稳定 ,这是当代国际法应该予以回答的一个棘手而又现实  相似文献   

18.
为顺应我国政府履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义务和推进人权保障进程的要求,针对我国刑事诉讼中极易侵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应以人权保障为主导思想来修改刑事诉讼法。指出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着犯罪嫌疑人无法充分获得律师帮助权、律师阅卷权受到限制、被告人的辩护权难以充分行使、缺乏明确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诸多不足,参照部分国家有关强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保障的措施以及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提出了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9.
国际人权条约具有类似宪法基本权利的间接第三人效力,对成员国的国际私法有直接影响。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必须以本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为标准,对适用外国法的结果进行公共秩序审查。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引入国际人权条约不会导致盲目排除外国法。  相似文献   

20.
法律的授权条款既赋予被授权机关权力,同时也课予其行政立法的义务;被授权机关在是否进行授权立法方面没有裁量权,只是在何时立法方面有一定的裁量余地。当裁量权收缩乃至于没有裁量情形出现时,被授权机关怠于立法的行为即会构成行政立法不作为。授权机关应加强对自身授权行为的控制,同时应加强对被授权机关的监督,必要时可以收回授权以解决行政立法不作为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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