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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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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土地征收中,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十分明显,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处理这一矛盾的基本制度。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着征地范围过大,征地补偿制度不能保护农民利益等问题。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社会,法律应该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围,提高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增加征收土地程序透明度,公平、公正、合理地给予失地农民补偿。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的监督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
过往的土地征收存在征地范围过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偏低、农民权益受损、腐败问题多发等问题。土地征收法制改革的关键还是要落实土地征收以公共利益需要为前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廉洁化,切实保障集体组织和农民的权利,履行正当程序,规范交易秩序,严守政府与市场边界,谨慎行使权力。这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试析我国土地征收行政补偿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征收行政补偿很有必要.当前,我国土地征收行政补偿中存在诸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补偿项目构成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农民自主权受到限制以及土地征收行政补偿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明确界定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范围,完善土地征收行政补偿程序,明确补偿标准、范围和方式以及引入司法救济,从而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行政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论参与型土地征收程序的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程序的价值包括从属价值和内在价值两方面。我国现行土地征收程序在从属价值和内在价值两方面都存在很大缺陷,这也是造成我国征地权被滥用、农民利益受损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在程序价值理论指导下,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从促使征地程序公开、保障集体和农民参与、引入征地目的合法性、征地补偿司法审查程序、实现程序从属和内在价值等方面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征地补偿安置是土地征收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制度事关征收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处置不好会使征地矛盾恶性循环.《国法[2011]35号》对于规范和统一征收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制度具有积极意义,但其对行政复议申请人范围规制的不足会在实践中掣肘其执行力.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受让人以及其他土地权利人.  相似文献   

6.
中国大量的农用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由于征地补偿费用不能反映土地农用价值,失地农民抱怨极大。以B县为例,征地补偿过程中存在着土地补偿费用过低,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农村组织制度缺乏有效监管等主要问题。建议:让农民享有完整的农地物权;土地管理部门不仅征收土地,而且还应当承担确保被征地农民得到征地补偿的责任并建立征地补偿专用账户。  相似文献   

7.
土地征收是对土地财产权的强制取得,是对土地财产权行使的最严厉的制约。土地征收要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否则就难以保证征收行为的正当性、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征收补偿的公正性。通过探讨建立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目的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程序、设置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监督制约程序、健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解决程序的具体思路,建议制定一部单独的《土地征收征用法》,对包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在内的土地征收补偿所有事项加以明确具体规定,以使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活动早日走上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8.
论土地征收与农民权益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在征收中政府利用角色优势获取了绝大部分土地收益,而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究其法律根源,主要有:法律制度规定间存在明显矛盾,没有赋予农民应有的主体地位和补偿标准严重偏低等。为保障农民权益,必须从让农民参与决定土地的征收、提高补偿标准、健全保障机制和建立土地征收的撤销程序几个方面规范征地行为。  相似文献   

9.
黄俊阳 《学术论坛》2007,30(7):148-152
目前征地实践中之所以出现各种矛盾交织、各方利益失衡、纠纷不断的局面,其主要原因是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造成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的侵害.土地征收权的滥用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被任意剥夺;征地补偿制度的不合理侵害农民集体权益;征地程序的不完善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受侵害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保护土地征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的途径主要有明确规定"公共利益"需要的含义或具体规定国家征地权的适用范围;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既能有效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又能满足建设用地的需求;建立土地征收中的谈判协商机制,赋予被征地农民在土地价格谈判中的话语权;完善集体所有权保护立法,规范农民集体组织经营管理层在征地中的权限范围,保护集体成员的权益.  相似文献   

10.
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原来规定的土地征用区分为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两种情况,对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立足宪法关于土地征收制度之规定,提出改革土地征收补偿程序、补偿范围、补偿对象和标准等,以求落实宪法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11.
集体土地所有权产生的背景基础与社会功能定位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深层原因;现行法律规定的内在冲突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法律根源;现行财税体制及征地制度与供地制度之间的巨大利益空间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现实根源;社会性质和传统经济体制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体制根源;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直接原因;私权意识淡薄是影响土地征收范围的深层思想根源。集体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泛化的化解路径包括: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逐步缩小土地的征收范围;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有效限制国家征地权。  相似文献   

12.
姜战朝 《兰州学刊》2014,(12):128-132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严重,立法缺陷是重要因素。针对现行立法不足,通过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扩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明确界定土地征收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等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3.
城市扩展加快背景下的征地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的项目征地模式导致城中村和城市建设秩序混乱,较低的征地补偿标准使政府取得土地增值收益的正当性受到质疑.长期未能解决的土地征收社会问题与土地征收制度本身的法律冲突相关.为顺应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城市规划区内无需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对公益性用地需进行宽泛解释.为克服项目征地的缺陷,我们需积极推进成片征收,但"同地同价"补偿绝非按出让价补偿,需要建立土地资源利益还原社会制度.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次出现圈地热,规模巨大,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征地范围过大、农地产权残缺、征地程序不规范、土地财政和政绩驱动、监督不力等。必须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围,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规范征地程序,实行多元化补偿方式,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法入市,严格征地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15.
中美两国土地征收补偿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美两国征地补偿都以保障人民合法财产为理论基础。在美国,尽管征地实践中存在不予补偿的非经济损失,但因补偿对象、标准、方式、支付期限等比较明确合理,所以基本上没有补偿纠纷。我国现行立法没有明确被征地农民是直接受补偿的被征收人,补偿标准、补偿费支付期限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含糊不清,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实践中被征地农民利益受损现象严重,征补双方矛盾、冲突多发。我国应借鉴美国的征地补偿经验,明确被征地农民为被征收人,对被征地农民蒙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甚至大于被征地价值的财产性补偿,采用总体收入和重置资本法来计算土地价值,补偿费由征补双方协商确定后及时到位,增加土地互换等补偿方式,征补纠纷由法院裁决。  相似文献   

16.
我国征地补偿纠纷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农村征地问题而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一些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征地补偿纠纷引发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村稳定与社会安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是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征用补偿程序不规范,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失地农民维权困难,法律救济渠道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对此,应制订土地征收法,完善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操作程序和监督机制,健全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7.
浅析我国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病及改革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征用土地制度进行探索和改革,是当前土地资源管理和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尊重并赋予农民主体地位;规范征地范围;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建立健全和规范的土地征用程序,并以法律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8.
贯彻私权保护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土地征收程序规范,建立有效约束机制;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确保土地征收目的的正当性;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明晰集体土地产权,赋予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9.
农地征收事关农民合法权益保护与和谐社会构建大局。本文从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确立公平合理的补偿制度、健全土地征收程序等方面对我国农地征收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探讨,以期对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高飞 《学术月刊》2020,(4):109-117
新《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制度明确界定了公共利益条款。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建设"逐渐成为土地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的代名词,这种情形基于政府执法的连贯性,在此次修法后对公共利益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仍有着多方面的影响。作为启动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的一种类型,"成片开发"在认定标准、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等方面都需要彰显土地开发目的的公私益混合性特质。从制度逻辑来看,征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之间出现了制度断裂,且存在以土地规划权替代土地征收权的制度空隙,故需对相关制度进行体系解释,以实现各种规范的有效对接。在农民集体及其成员的财产权实现过程中,土地征收制度确立的非市场化补偿标准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评价上存在冲突,应促使土地补偿观念转向市场化并引入税收制度进行二次分配,以便实现两种制度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方面的价值整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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