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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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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双重主体制度已为税收征管法所确定,但如何划分税务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强制权限,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规定。从分析税务强制执行主体和税务强制执行权的性质入手,对税务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强制权限的划分进行了探讨,税务强制执行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要了解税务强制执行主体,必须正确理解行政强制执行主体和其应具备的条件。  相似文献   

2.
实践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信息采集、保有及使用方面存在激烈冲突。究其原因在于公权力与私权利冲突具有必然性、税务信息的权利(力)边界不明且经济性日益凸显及税务机关信息管理的责任机制不健全。借鉴域外经验,中国税务机关信息管理权与纳税人信息保护权的平衡之道在于限制公权力并进一步保障私权利,坚持税收法定、个人权利保护及狭义比例等原则。具体而言,需明确税务机关信息管理权与纳税人信息保护权的范围,构建税务信息分层管理机制,严格化税务机关信息管理的程序,完善纳税人信息的争端解决机制与违法取用纳税人信息的责任机制并加强对税务机关信息管理权的监督,促进税务信息领域的公权力与私权利从冲突中走向平衡。  相似文献   

3.
纳税人税务信息不但是征税机关确定应税事实的关键性信息,同时也关涉纳税人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具有价值中立性、财产性、脆弱性等特征,在现实生活中容易受到征税机关、扣缴义务人以及第三人的侵犯。在隐私权和商业秘密权得到法律普遍认可的当下,应当在我国现行税法中确定纳税人税务信息中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受到征税机关、扣缴义务人及第三人保护的规定,以达到既合理保证国家税权的有效形式,又切实地保护纳税人的基本权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法律基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目的,要求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是甚为广泛的;但经营者并不是消费者所有风险的保险人,经营者仅就“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权利主体承担相应责任。“合理限度范围”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立法上并未对其做出具体的规定或解释。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本文认为,在界定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范围”时。应结合具体的案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来加以综合分析。  相似文献   

5.
2001年《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代住权制度后,近13年来,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案件仅十余例。这些案件具有案件发生的稽查性,税务机关及稽查部门作为原告身份的特定性,纳税人的债务人作为被告资力的常态性,纳税人作为诉讼第三人的非正常经营性,纳税人作为诉讼第三人与其债务人即被告关系的复杂性,税务机关选择管辖的便捷性,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无奈性与补充性,税务机关代位权案件违法根源之行政思维性等特点,并暴露出我国税收代位权制度的缺陷,体现了税务机关“效率优先”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6.
税收是国家或其他公法团体,为财政收入或其他附带目的,对满足法定构成要件的人,强制课予的无对价金钱给付义务。不过,税收的这些特征主要限于普通法律的视野,它必须受到宪法观念和原则的约束。宪法对税收的限制并不脱离一般法律,但对其中的每一项具体特征,都必须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全面发展、限制国家权力滥用的角度加以把握。如果税收立法违背了宪法的限制,其法律效力就会受到质疑。  相似文献   

7.
税收是国家或其他公法团体,为财政收入或其他附带目的,对满足法定构成要件的人,强制课予的无对价金钱给付义务。不过,税收的这些特征主要限于普通法律的视野,它必须受到宪法观念和原则的约束。宪法对税收的限制并不脱离一般法律,但对其中的每一项具体特征,都必须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全面发展、限制国家权力滥用的角度加以把握。如果税收立法违背了宪法的限制,其法律效力就会受到质疑。  相似文献   

8.
韦婷 《今日南国》2009,(21):32-33
今年7月,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特别是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提出“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的新理念,深刻阐述了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内涵关系。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最具挑战性的工作之一,做为税务机关中专司税务检查和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案件查处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税务稽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来进行。  相似文献   

9.
税收检查制度是税收征收管理程序中的重要一环,是税务机关作出税务决定的基础。我国现行税收检查制度在权力行使、程序规则、纳税人保护等方面存在较多不足之处,导致其功能作用无法充分发挥。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税收检查制度的规定较为严谨和完善,体现在检查权受到严格保障和必要限制,检查程序受到严格规范和控制。国际上有关税收检查制度的发展趋势为我国提供了完善路径,构建良好的税收检查制度,应当明确现场检查的权限,规范强制措施的行使,完善公安机关与纳税人的协助,加强涉税信息的保密。  相似文献   

10.
税法中不确定概念下的理论空间以及税务行政的实践需求共同营造了税务行政裁量的制度空间,而不规范的税务行政裁量则为不规范的税收执法提供了操作机会。通过对税法文本中不确定概念理论缘由的寻求,以及税收征管中实践动因的梳理,税务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化确有必要性。为达成税法运行各司其职中的彼此制衡,有必要强化比例性原则在税务行政裁量中的运用,以此限制税权介入纳税人私域的范围与限度,并提供明确化的宏观指引;利用行政裁量基准“行政自制”与“规则之治”的双重品质,借助标准化的文本修正,为规范化的税收执法预设行为轨迹、构建外在制约并压缩裁量空间;以纳税人的同意权为基础,设计符合税法特殊性的程序规则,形成立体化的纳税人救济路径。最终形成税务行政裁量权积极运作与规范运行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11.
大型商业连锁超市商业模式常见的税收筹划方法有很多,比如在卖场内设立多个纳税主体、选择后台毛利模式、扩张门店数量、适时分立门店、操作农副产品购入、成立独立配送中心、广告服务外包、模糊促销性质、倒挤成本等。这些手段和方法,有的旨在增加税务机关征管难度,有的试图隐匿或混淆应税义务,有的为方便账外经营,有的滥享税收优惠,对其纳税义务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探讨这些方法如何影响其纳税义务,可以为税务机关完善对大型商业连锁超市的税务管理和检查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司法场域中法官谨慎言行义务边界的合理划定与司法公信力的维系密切相关。从国际性条约和主要法治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看,司法场域中法官谨慎言行义务集合中的可具化元素包括对未决或者即将发生案件评论限制义务和禁止单方面交流义务。从理论上看,对未决或者即将发生案件评论限制义务边界由时间限度、范围限度、内容限制三要素划定,禁止单方面交流义务边界则由规制主体、客体和例外性规定三要素廓清。我国对未决或者即将发生案件评论限制义务的立法存在时间限制规定不明确、案件范围限制存在立法疏漏等不足,有必要将对未决或者即将发生案件评论的时间限度设定在案件判决产生既判力之前,同时将法官对自己正在审理案件加以评论的行为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我国禁止单方面交流义务边界的划定存在单边性信息携带者法定范围过窄、非联络性单方面交流行为缺乏规制等不足,有必要使用拓宽单边性信息携带者的范围、规制非联络性单方面交流行为等方式予以纠正。  相似文献   

13.
精神赡养义务入法有利于保护老年人的精神权益,但其履行情况并不乐观。现实中既存在义务人积极履行精神赡养义务与相关政策制度支持乏力的矛盾,也存在义务人消极履行精神赡养义务与该义务履行客观评价标准欠缺及法律保障不足的矛盾。为落实精神赡养义务的履行,应当明确精神赡养不同主体间的责任与义务内容,设置精神赡养义务履行的最低限度,并据此完善与之匹配的探亲假制度、激励措施、失信惩戒措施及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等。  相似文献   

14.
税务机关“官告民”诉讼是指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障税款征收和维护税收合法权益,依法定条件向人民法院起诉纳税人或纳税人的关联人,由人民法院审理并裁判税务争议的诉讼活动,包括税务民事诉讼和税务行政诉讼.其具有起因的涉税性、主体的恒定性、诉讼内容的综合性、诉讼标的的复杂性等特点.在我国建立“官告民”税务诉讼,既有理论基础,也有法律依据和可行性,需要在起诉条件.  相似文献   

15.
《淮海文汇》2013,(4):44-47
<正>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在这种特殊的资源或财产转移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成本,也就是"税收成本"。传统意义上,税收成本被界定为税务机关为取得税收收入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税务部门的资产购置、人员经费、税收管理、纳税人培训、宣传、征收、稽查查处等费用。而在税务实践,这些成本只是征收入库税款的  相似文献   

16.
《宪法》婚姻家庭的国家保护条款中,明确夫妻的生育权行使受计划生育义务限制。回顾宪法中生育权相关条款的变迁,生育权应作为未列举基本权利,纳入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体系。宪法上的计划生育义务并不影响生育权作为基本权利的认定,而是在肯定国家负有婚姻家庭保护义务的基础上,强化计划生育的功能发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应围绕生育权保护展开,明确生育权基本性质、保护范围,为构建科学有效的生育制度提供法制支撑。优化生育政策,应强调失独家庭的再生育保障,回应因恪守国家人口规划义务而陷入生育困境的家庭需求;还应有限放开生育权主体限制,保障公民生育意愿的充分实现。公权力对生育权的干预应以理念转型为先,在实现国家人口目标路径选择上从强调权利限制转向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7.
税务文化按其属性是一种管理文化。它是以国家为主体,以税务机关为重点,以教育引导和制约规范税收征纳行为为目的而形成的一种行业文化或组织文化。先进税务文化的核心价值,就是贯彻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两为”方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税收工作的指导与统领,具体要求是,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相似文献   

18.
传统主流理论认为社会权不具有可诉性,但当前社会权可诉性在国际理论与司法实践中逐渐获得承认。社会权可诉性有其坚实的法理基础,社会权以保障人的尊严为基本逻辑起点,而人的尊严是基本权利的核心,根据"有权利必有救济"理念,社会权本身蕴涵着救济的必要性与正当性。然而社会权需要国家雄厚财政的支撑,所以社会权可诉性存在"限度"问题,即社会权可诉到什么程度,其衡量标准是"国家最低核心义务"和"基本生活水准",这个标准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是可以量化的。有社会权权利主体,必然有义务主体的存在,传统理论认为社会权义务主体仅限于国家,然而随着公共治理的兴起,权力多元化,非国家行为体承担起社会权的义务,且社会权国家中心责任有向非国家行为体转移的趋势。  相似文献   

19.
运用博弈论分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务稽查中的行为选择,可据此提出加强税务稽查,防止税收流失的建议:合理确定税务稽查概率和对象,增加稽查的威慑力;运用科学先进的税务稽查技术,提高稽查的准确率;严格惩处执法,提高偷税的预期风险和机会成本;教育与信誉评价相结合,提高偷税的心理成本;完善监控和信息获取机制,降低征收成本;构建税务机关内部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20.
基本权利冲突最初体现为私权利之间的冲突,但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随着基本权利的效力向私法领域扩张,基本权利由传统的“防御权”功能发展出“保护义务”功能,即产生了基本权利冲突问题。在宪法理论与实务上,解决基本权利冲突问题主要存在位阶秩序原则、具体规定优先于概括规定原则、法益衡量原则或实践调和原则等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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