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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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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叙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 ,就如何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 ,提出了见解  相似文献   

2.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使民办学校依法获得了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使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有了法律保障。《民办教育促进法》赋予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是一种公权力,要把它完全落到实处,必须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观念和执行行为规范,廓清民办学校与政府之间的权力边界,这是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本保证。  相似文献   

3.
章论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和实施的重大意义,认为该法在民办教育的宗旨属性、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律地位等五个方面有重大突破,但还需要进一步解决若干问题,才能更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周云 《学术探索》2012,(8):25-27
根据现行有关民办高校的法律规定,可以对民办高校进行较为细致的分析并发现很多法律问题,可以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并分析其法律性质,却难以判断民办高校是否属于法人以及属于何种法人。建议引入"民办事业单位"的概念,将非盈利性民办高校作为事业法人、将营利性民办高校作为企业法人。《民办教育促进法》存在的不合法之处,却是合理的和符合实际的,因此需要修改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5.
回顾了《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势,分析了民办教育地方立法的重要性,就民办教育地方立法的若干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
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标志着营利性民办学校法律地位的确立。市场准入法律规制是监管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首要环节,是防范办学风险与保障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民办教育领域的新法新政确立了营利性民办学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的主要框架,包括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主体的资格条件、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类型与办学资金的限制作出规定、设置以公办学校为参照的准入标准、确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准入审查方式。而市场准入法律体系不完善、准入领域不清晰、准入标准不科学和准入监管体制不健全,是营利性民办学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未来可从完善准入法律体系、明晰准入领域、科学设置准入标准以及优化准入监管体制等方面,完善营利性民办学校市场准入法律规制,推动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7.
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金融监管必须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鉴于我国目前金融创新监管法律尚未成体系,当务之急是理清法律制度的总体框架,为制度构建指明方向。我国金融创新监管法律制度应包括三方面内容:制定《金融创新促进法》作为规范金融创新的基本法律;完善规制特定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的特别法,夯实金融市场法律基础;制定《金融监管组织法》调整现有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8.
用法律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钱丽玲 《理论界》2008,(5):100-101
就业乃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就业歧视现象。《就业促进法》立法精神就是提倡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本文以案例说明我国的就业歧视,阐述了《就业促进法》关于公平就业、反对歧视的法律规定,贯彻《就业促进法》,实现公平就业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9.
姜兵 《理论界》2004,(1):95-95
学校是组织和实施教育活动、培养人才的社会组织,它与政府部门、教师、家长和学生等形成行政、民事等多重法律关系。学校开展教育活动的法律依据主要为:《宪法》中的相关内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部分规章之规定,此外各地还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法规规章等。尽管有如此多的法律法规规章来指导、规范教育行为,但是我国的教育立法还并不完善,一些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和盲点,立法冲突、重…  相似文献   

10.
我国首部《渔业法》起草始于1980年年末并于1986年正式通过,其后《渔业法》于2000年、2004年、2009年和2013年进行了四次修改。本轮《渔业法》修订自2013年年末正式启动,2014年、2015年党中央关于我国渔船在外国海域违法违规作业的一系列批示,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直接推动了法律修改进程。2000年以来,渔业产业发展目标与资源保护目标的发展、管理理念和边界的调整、调控手段的演进与被调整对象本身的变化,相互推动形成了本轮修订的关键议题。从法律调控目的来看,自2000年以来,行业发展目标和资源管控目标的发展,最直接地引发了修订需求。从法律调控范围来看,与2000年相比,由于法律调控目标的变化,《渔业法》在调控范围上产生一定调整;同时,由于远洋渔业的发展和我国渔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在适用范围上也有更强的涉外适用需求。从法律调控手段来看,渔业领域监管同时突出了加强监管和减少不必要负担的双向发展。加上以信息管理手段等新类型手段得以逐步运用,捕捞业和养殖业管控手段都产生了一定变化。这些变化需要在《渔业法》中予以体现,与原有制度相互衔接,形...  相似文献   

11.
理论与政策研究教育制度与政策层面的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定位《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6/01)……………………………陈上仁对现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意见《教育发展研究》(2006/2B)…………………………………………………焦小丁教育股份制:回顾与评析《教育发展研究》  相似文献   

12.
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突破口,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势在必然。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国际社会发展低碳经济大背景下,充分运用法律促进和保障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时代意义,通过对国外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保障的比较分析,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所需完善的法律政策进行研究,提出了制定《低碳经济促进法》等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以深化综合改革增强民办教育发展活力周海涛在《教育研究》2014年第12期撰文指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在民办教育中体现为突破法律困境、有效解决现实矛盾和问题。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不够、法人属性存在争议、产权及合理回报不明确、办学自主权落实不到位、教师权力保障不力和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为此,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应把握阶段发展特征,创造有利发展环境;应重视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应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政策  相似文献   

14.
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法制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建设,是目前我国政府要解决的关键制度问题。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是政府合理组织和科学管理中小企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改进政府管理和促进中小企业的方式和手段。中小企业的壮大和持续发展,需要法制建设的保驾护航,建设良好的法律制度是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要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快制定和颁布与之配套的法规,不断创新与优化政府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就需要全面认识当前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缺陷,坚持正确的法律制度创新价值取向,采取科学的法律制度创新对策。  相似文献   

15.
法律实用能力是法学理论素养、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操作技能的有机融合和统一。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缺陷在于过分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和职业操作技能的训练,却严重忽视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因此有必要通过确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精心设计和安排教学内容、创新考试方式和内容等方法促进法科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相似文献   

16.
官欣荣 《学术研究》2007,(12):72-76
我国民办教育能否名正言顺地投资营利,法律上一直未有明确,给其进一步发展带来障碍。本文在对西方私立学校营利与非营利分类规制的立法经验考察后提出,立足国情,民办教育也应分类管理,将营利性民办教育纳入商行为法律调整范畴,颇为必要和可行。同时,本文提出了相应修法建议:如应突破《教育法》第25条,明文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适用有关公司法规定,细化投资回报、加强审计监督、成立民间评估组织等。  相似文献   

17.
从法律上讲 ,WTO协定、协议直接约束的对象是政府和政府行为。行政法律制度与WTO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联性。根据《中国加入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 ,加入WTO对中国行政法律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本文从行政法律制度与WTO的关联性出发 ,深入分析了中国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WTO机制下完善中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法律规范一直是法学研究的核心范畴。法律概念采取纯粹分析实证主义方法已较难走出现实困局,应采取"形式分析路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11部促进法为分析样本,选择19个"表征性语词"进行搜索统计研究,进而提出促进法规范的分类和构成要素,并分析"规范主体"选择的原因,旨在探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法律规范的具体化、个性化的研究路径。  相似文献   

19.
邢钢 《江西社会科学》2019,39(1):184-192
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限定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关事项是否属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列明调整的事项面临再次识别和归类,同一事项是否属于第14条调整事项存在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这是由于第14条所列明调整事项过于笼统、简略和抽象所致。借鉴先进的立法经验,确立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的客观标准,尽可能扩大和细化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的列举事项,通过非结论式正面清单的方式列举公司适用法所调整的事项,这是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所出现的限定公司准据法适用范围问题的正确路径。  相似文献   

20.
何菲 《兰州学刊》2014,(1):198-200
2010年大陆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颁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同年台湾地区对其1953年《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作了全面修订。在继承法律适用立法原则上,大陆一直采用分割制,但在新法新增的遗嘱效力法律适用中却采用一律适用属人法做法,似有反增立法原则混乱之嫌;台湾地区保持原则上采用单一制的一贯态度,且更符合遗产继承国际立法发展趋势。对于继承准据法适用范围,大陆采取分割处理方法对遗产管理单独规定冲突规则,有利遗产管理在遗产所在地实施,但使继承案件适用的法律复杂化;台湾地区采取统一处理做法,简化案件的法律适用。对于反致制度,大陆立法持反对态度,台湾地区新法缩小了旧法承认的反致范围,仅保留直接反致与间接反致,两岸的对立态度为海峡两岸继承案件的统一处理提供一定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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