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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术界不少人说,儒学是“轻利”的,其思想影响是发展商品经济的阻力。儒学真的轻利吗?答案曰“否”。说儒学轻利,是对儒学没有全面研究造成的偏见。《说文》曰:“利,铦也,从刀;和然后利,从和省,《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利者,义之和也,”出于《易·乾·文言》,高亭注:“《说文》,‘和,相应也。’始歌为唱,随歌为和,有唱而后有和,有义而后有利,故利是义之和。”(《周易大传今注》卷一)“利”是“义”的派生物。论者以孔子“罕言利”,说这就是他轻利之证。按这句话全文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下引《论语》只注篇名)黄式三《论语后案》认为“罕”应该为“轩”,显也。全句意思是:孔  相似文献   

2.
“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传》曰:“妥,安坐也;侑,劝也”。案享、祀、妥、侑四字并列,俱应为祭名,妥字不应别为安坐之义。妥当读如堕,为堕之借字。《仪礼·有司徹》注“不绥祭”,释文曰“绥本作隋”。《仪礼·士虞礼》“不绥祭”,注曰“绥当为堕”。绥从妥得声,堕从隋得声,其字俱得通用。堕为祭名。《仪礼·士虞礼》“祝命佐食堕祭”,注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仪礼·少牢馈食礼》:“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注曰:“黍稷之祭为堕祭”。《周礼·小祝》:“大祭祀,逆(齐皿)盛,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徹,赞奠”,注曰“隋,尸之祭也也”。《周礼·守祧》:“既祭,则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据上所述,则助祭者以肺、脊、黍、稷等祭品授神尸,神尸以之祭,祭毕则藏其祭品以依神,如此祭祀仪式总名曰堕。  相似文献   

3.
束修(二)     
比褚人获更早的宋人,二程、朱熹以外,也曾对“束修”之义作过探讨。如吴曾在《能改斋漫录》卷二中说: 束修,其义不一。《论语》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前人多引《礼》:“男贽玉泉禽鸟,女贽榛栗束修。”以为“束修”者“束脯”也,以束脯以为贽耳。余按杜恕《体论》曰:“束修之业,其上在于不言,其次莫如寡知。”又按《后汉·马援传)注云:,“男子十五以上,谓之束修。不可以束修之间不出境,一概论也。”《檀弓》云:“古之大夫,束修之间不出曲。”乃知以束修为束脯者为非是。《后汉》杜诗荐伏湛曰:“自行束修,讫无毁玷。”注:“自行束修,谓年十五以上。”《延笃传》注:“束修,谓束带修饰也。”  相似文献   

4.
明代的朱谋(土韦)在他的《骈雅》自序中,对联绵字作了比较恰当的解释:“联二为一,骈异而同;析之则秦越,合之则肝胆。”得到这一认识,是有个历史过程的。汉代人解释联绵字,就不知联绵字的特点,仍然把上下字当作两个词素来分析。如《诗·豳风·七月》:“九月肃霜,十月滌场。”传曰:“肃,缩也,霜降而收缩万物。滌扫也,场工毕入也。”王国维作《肃霜滌场说》云:“肃霜、滌场皆互为双声,乃古之联绵字,不容分别释之。”又如《礼记·乐记》:“煦妪覆育万物。”煦妪也是联绵字,写法多样,有温恤、喜悦义。但郑玄注曰:“气曰煦,体曰妪。”相差如秦越矣。又如“扶摇”,旋风也,急读为“飙”。但《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云:“扶,攀也;摇,动也。”皆望字而妄生意,不知联绵字义不在形而在音,音肖则字形可不论也。  相似文献   

5.
说“都”     
许慎《说文解字》“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左传》注曰;“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载师》注曰:“家邑,大夫之采地;小都,卿之采地;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也。”《周礼·大司徒》注曰:“都鄙者,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大宰·八则》曰:  相似文献   

6.
释“信宿”     
“公归无所,于女信处”、“公归不复,于女信宿”,《传》曰“再宿曰信”,信宿即连宿两夜。《周颂·有客》“有客信信”,《传》亦曰“再宿曰信”。典籍注释训信宿为再宿者,不胜枚举,其义无可置疑甚明。然再宿何以得曰信宿?未有说者。今案信为申之同音假借。《邶风·击鼓》“不我信矣”,《释文》曰“信即古伸字也”。《考工记·轮人》“信其程围”,疏曰:“信,古之申字”。《谷梁传》隐公元年“信道而不邪”,注曰:“信,申字,古今所共用”。皆其例证。申字训重训再,如《荀子·王霸》“案申重之以贵贱杀生”,注曰“申亦重也”;《苟子·仲尼》“疾力以申重之”,注曰“申重犹再三也”;《尔雅·释诂》曰:“申,重也”;《大雅·旱麓》序“申以百福干禄焉”,疏曰“申者重也”。申字既有重、再之训,故再  相似文献   

7.
“弓矢斯张,干戈戚扬”,《传》曰:“戚,斧也;扬,钺也”,训戚、扬为兵器。今案“弓矢斯张”与“干戈戚扬”相对为文,弓矢、干戈之为兵器,其义不言自明。“斯张”非兵器,则与其相对之“戚扬”亦不得训为兵器。戚当读为越,二字古通用。《国语·齐语》有“宁戚”,《淮南子·道应》作“宁越”。《说文·戊部》:“戚,戊也。”《后汉书·崔寔传》注:“戚,钺也。”皆其例证。越字通粤,《汉书·异姓诸侯王表》集注云:“粤,古越字”,是其证。《汉书·翟方进传》“粤其闻日”,注曰:“粤,发语词也”。戚即粤之借字,与斯相对,同为句中虚词。扬,举也,与张并为动词。“干戈成扬”,“干戈粤举”也。二句之义,即张弓矢、举干戈是也。“逝彼百泉,瞻彼溥原”,《传》训溥为大,《笺》释溥为广,皆不以百泉、溥原为一地专有之名称。案古有以“某原”为地名者,如《大雅·皇矣》“度其鲜原”,毛、郑亦不以鲜原为一地专名,然《逸周书·  相似文献   

8.
《诗·大雅·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其中“屋漏”的解释,各说纷纷。毛诗传曰:“西北隅谓之屋漏。”郑玄笺曰:“屋,小帐也;漏,隐也。”高亨先生则认为:“漏,借为(?),屋中之鬼名(?)。”以上诸说,都不能令人满意。考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屋字下;“屋者,室之覆也;引申之凡覆于上者皆曰屋,天子车有黄屋。”段氏阐明了“屋”字的本义。在先秦的典籍中可以找到许多的印证:  相似文献   

9.
《论语·里仁》 :“子曰 :父母在 ,不远游 ,游必有方。”方 ,郑玄注 :“犹常也。”皇侃据《礼记·曲礼》“为人子者 ,出必告 ,反必面 ,所游必有常 ,所习必有业” ,谓 :“是必有方也 ,若行游无常 ,则贻累父母之忧也。”朱熹解“方”为方向 ,谓 :“游必有方 ,如已告云之东 ,即不敢更适西 ,欲亲必知己之所在而无忧 ,召己则必至而无失也。”我以为古注割裂了上下文义 ,就字论字 ,义有未当。“游必有方”承上句“父母在 ,不远游”而言 ,丝毫未见转折之意。“方”应解作《书·尧典》“方命圮族”之“方”。“方命” ,蔡沈注 :“逆命而不行也。”“…  相似文献   

10.
<正> 《论语·子路》篇“必也正名乎”之“正名”二字的词义,自汉以来,即有二说。多数学者认为“正名”即“正名号”或“正名分”:郑玄则说:“正名谓正书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皇侃《论语义疏》引)我赞同郑玄“正名”即“正书字”之说。清人江永说:“孔子‘必也正名’,盖必形、声、义三者正,而后可言可行也。亦必本义明,而后形、声、义三者可正也。”(《说文解字段注后叙》)江氏此说,为“正名”即“正书字”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根据。联系《论语》所产生的时代,我们发现“名”训“字”者,不乏其例: 《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注云:“古者曰名,今世曰  相似文献   

11.
7.圭田 余夫之田 闲田余地《孟子·滕文公上》说: “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周礼·地官·遂人》说: “余夫亦如之。”赵岐《孟子》注,释圭为絜(同洁)。焦循《孟子正义》提出异议。他说: “《说文·田部》云:‘畦:田五十亩曰畦。从田圭声。’段氏玉裁《说文解字注》  相似文献   

12.
《文选》旧注辨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衡《思玄赋》;"彼无合而何伤兮,患众伪之冒真。"李善注:"冒,覆也。"按:冒为嫉妒之义。亦作"。《尚书·泰誓》:"人之有技,冒疾以恶之。"《礼记·大学》所引"冒"作"字,郑玄注:",妒也。"冒作"嫉妒"为常见义,如《吕氏春秋·明理》:"知交相倒,夫妻相冒,日以相危,失人之纪。"高诱注:"冒,嫉。"可参。司马相如《上林赋》:"振溪通各,蹇产淘读。"李善注:"张揖曰:'振,技也。'善日:"言山石收敛溪水而不分泄。"'《文选考异》曰:"袁本、茶陵本拔作收。何云下言收敛溪,当从收。今案,《汉书注》、《史记索隐》引皆作拔。"按:…  相似文献   

13.
《后汉书·光武帝纪》 :“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李贤注曰 :“武帝建元元年 ,始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也。”余按 :武帝建元元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有之 ,见于《汉书》本纪 ,然不当言“始”者。《汉书·文帝纪》孝文二年诏曰 :“乃十一月晦 ,日有食之 ,……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以匡朕之不逮。”十五年“九月 ,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上亲策之 ,傅纳以言。”是为确证。《后汉书·光武帝纪》 :“匈奴遣使来献 ,使中郎将报命。”李贤注曰 :“《匈奴传》云 :‘令中郎将韩统报命 ,赂遗金币。’”余按 :…  相似文献   

14.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使公子掩余、公子烛庸帅师围潜。”《史记·吴太伯世家》及《刺客列传》、《吴越春秋》“掩余”并作“盖余”。李富孙曰:“《释言》曰:‘弇,盖也。’《释文》:‘弇,古掩字。’《〈周语〉注》《〈淮南·说林〉注》并云:‘盖,掩也。’是掩与盖义同。”又引武氏亿曰:“《韩非·说林》‘将攻商盖’,《书》作‘商掩’,《孟子》作‘伐庵’,此奄、掩、盖字异而义同。”今按:武、李二氏之说实皆本于《史记索隐》。《〈吴太伯世家〉索隐》曰:“《春秋》作‘掩余’,《史记》并作‘盖余’,义同而字异。或者谓太史公被腐刑,不欲言‘掩’也。”武氏、李氏正是据《索隐》前说立  相似文献   

15.
从《史记》互见法看其历史价值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见法乃史家常用之法.李笠曰:“史臣叙事,有缺于本传而详于他传者,是曰‘互见’.”堪称确论.但他又说:“史公(指司马迁——引者注)则以属辞比事而互焉.以避讳与嫉恶,不敢明言其非,不忍隐蔽其事,而互见焉.”则失之皮毛.“避讳”“不敢明言其非”何以当‘史德,“史笔”之誉?况《项羽本纪》位于《高祖本纪》之前,未睹高祖之丰采,先见沛公之卑劣,刘邦后裔连此也看不出来么?东汉卫宏《汉书旧仪注》曰:“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三国志·魏志·王肃传》中亦有此记载,何谓“不敢明言其非”?对项羽的描写亦多互见之处.项羽,刘氏之大敌,何“避  相似文献   

16.
汉荀悦《前汉纪·孝成纪》:“及至末俗,异端并生,诸子造谊以乱大伦,于是微言绝、群议缪焉。”(《四部丛刊》据无锡孙氏小渌天藏明刊本)造谊,有些工具书引作“造诣”,不可解。造谊,犹造义、造议,谓另创新义,此指诸子造“邪说”。清段玉裁以为“谊”、“义”古今字,周时作“谊”,汉作“义”。而“义”又是礼之“仪”的古字,周时作“义”,汉作“仪”。见《说文解字注》。邵瑛以为“谊”乃仁义之“义”的正字。今经典俱作“义”,少作“谊”者,惟隋唐古本多有之。并引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对《尚书》中“义”的解释加以证明。见《说文解字群经正字》。而徐灏则不同意段氏说,以为“谊”字从“宜”,而通作“义”,实因“义者宜也”之训而起,并非古字。见《说文解字  相似文献   

17.
首先从词义学的角度看。先秦“优”字无“优秀”义。“优”字在《论语》中:“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及子曰:“孟子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三个“优”字,杨伯峻先生都讲成“优裕”是很准确的。《孟子·告子章句下》:“好善优于天下,而况鲁国乎?”联系上下文,“优”也当“优裕”、“有余力”讲。《诗经·大雅·瞻印》“天之降罔,维其优矣”。高亨《诗经今注》云:“优,厚也。”也是“优裕”义。只不过是天降灾荒,百姓的灾难丰厚,也就是灾难沉重罢了。《国语·周  相似文献   

18.
一何谓唯道主义老子学说,由于其开拓性的惊人创造,深奥难识。即使在他那个时代的著名学者,也已感到难以理解。例如《史记》记载孔子适周问礼于老子后说:“鸟,吾知其能飞……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庄子·天运》记载:孔子行年五十有一而不闻(达——引者注)道,乃南之沛见老聃”,老聃曰:“子亦得道  相似文献   

19.
选自《战国策·赵策》四的《触龙说赵太后》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左师公曰:‘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宫。没死以闻!’太后曰:‘敬诺。年几何矣?’对曰:‘十五岁矣。虽少,愿及未填沟壑而托之。’”鲍彪注曰:“死则填壑。”郭锡良、唐作藩、何九盈等主编的《古代汉语》注释“填沟壑为”:“这是对自己死亡的谦虚说法,意思是死后无  相似文献   

20.
《文心雕龙》“六义”说辨析——与马白同志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篇中,总结写文章宗法儒家典经的六大效益,名之曰“六义”。他说: 若文能宗经,体有六义: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 对于这“六义”,无论是关于它的总的命题,还是各部分的具体含义,研究者们都有不同的理解。对其总的命题,有的认为系指文章风格而言,有的认为是评价文学作品的艺术标准。马白同志在《评刘勰的“六义”说》(《学术月刊》一九八○年第八期)一文中,否定了这两种说法。他认为,这“六义”是一套完整的“文艺批评标准”,前四义是“政治标准”,后二义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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