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破产重整是《破产法》三大程序之一,不同于清算与和解程序,破产重整制度的目的在于挽救濒临破产的企业,以债务人现有财产为基础、恢复与重建债务人为目的,最终实现债务人、债权人、社会利益的平衡。破产重整制度所承载的此种价值要求债权人不得将债务人财产"瓜分",而应当为其重建保留必要的经济基础,因此,破产重整中对债权人的限制也就成为破产重整制度的应有之义。但对其中一类债权的限制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因为其行使直接关系债务人财产的增减,这类债权即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重整程序要想顺利进行,必须使该类债权人积极配合重整计划的通过以及执行,不能仅仅采用对担保债权进行限制的方式,应当给予其一定的保护,以使其有"动力"去配合重整程序进行。  相似文献   

2.
试论重整制度之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破产法创设了重整制度,成为挽救困境企业最有力的破产程序,但是由于缺乏立法与实践经验,仍有一些法律规定有待立法予以进一步完善。本文结合破产法司法解释的制定,从重整申请权、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人民法院对重整计划草案的批准以及重整计划的执行等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出发,指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应当允许债权人、股东、新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参与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审查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要重视保护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组别中少数反对成员的既得清偿利益;重整计划执行主体特定情况下的调整以及重整计划必要时可以进行变更。  相似文献   

3.
重整制度是以恢复债务人正常经营进而避免其破产为目的的制度,以阻止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为前提,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包括有担保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的利益,为了达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平衡,在重整制度中有必要加强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而重整计划是重整制度的核心环节,在这一环节中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显得至关重要了。重整计划这一环节包括重整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要从这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4.
论个人重整     
个人重整是一些国家继破产清算、破产和解之后关于个人破产的另一重要制度设计。破产清算制度强调对债权人公平受偿的保护;破产和解制度强调对债务人的救济;个人重整制度则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三种制度各有其存在价值。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和台湾地区关于个人重整制度的立法实践表明:清偿债务是个人重整制度的首要目标;自愿性是个人重整制度的基本特点;最低清偿水平是个人重整方案的基本要求;重整方案的强制批准是个人重整制度社会利益本位的集中体现;破产免责是债务人选择个人重整程序的重要动力。  相似文献   

5.
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是破产法中的核心法律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了法院对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的司法适用。中国法院对这一“舶来”法律制度的司法适用存在诸多问题:严重的社会本位主义、盲目过高的适用比例、与正常批准的关系颠倒、缺乏全面的审查规定、对普通债权人的保护不利等。要回归法院强制批准正确的司法功能,确保中国法院对重整计划强制批准的正当适用,就必须借鉴《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及域外的立法,结合2018年最高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审慎适用”规定,从理论、立法和司法层面寻求对问题的解决途径包括充分认识法院强制批准权力的属性、正确定位正常批准和强制批准的关系、修订完善强制批准的实体审查条件、合理构建强制批准的审查程序等。法院对重整计划强制批准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中国《企业破产法》的修订完善。  相似文献   

6.
仙琚公司破产重整案作为我国法院适用《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的第一案,不仅体现了我国法院在处理相关问题方面的能动性,也折射出《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仍存诸多有待完善之处.为实现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公平与效率价值,法院一方面应当利用其所拥有的批准权对未出席债权人会议或者投反对票的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另一方面应当借鉴美国破产法中的“净收益资本化法”确定重整计划草案是否满足“不低于”的法定标准.另外,《破产法》也应当通过另设投票分组或者例外允许其作为普通债权人表决的方式对未能全部受偿的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  相似文献   

7.
2002年俄罗斯破产法完整地规定了"企业挽救制度",即重整制度(реорганизация)。在破产重整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制度做了具体的规定。其中调查制度(наблюдение)设置集中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理念,对债权人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破产重整中的债权人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中国现行破产整顿制度在债权人保护方面的立法进行分析,指出中国的这一制度与国际通行的企业重整制度之间在法律关系、适用主体、法定程序和执行机构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以及相关的在立法指导思想、程序构建等方面存在的主要缺陷,提出中国需要进行一次新的重整立法,并就中国在债权人保护方面如何进行重整立法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贺丹 《东方论坛》2016,(2):128-128
破产重整程序因其“挽狂澜于既倒”的实践魅力,在被引入多国破产法,从而成为破产从业者的重要职业内容的同时,也在世界范围内吸引了大批学术研究者的视线。毫不夸张地说,重整程序是围绕重整计划进行的法律过程,整个破产重整程序就是一个重整计划的提出、谈判、通过过程。从重整的角度,关于破产财产的法律规则、关于重整中的营业控制的法律规则、甚至破产清算分配规则,都会影响到重整计划的谈判与博弈。债务人、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一切争夺,其目标都是要将自己的权益落实在被通过的重整计划的字句之中;破产从业者和法院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确保重整计划的公正、公平和可执行。因此,从重整计划入手对破产重整程序进行观察是一个颇具扩展度的视角,这也正是丁燕博士《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法律问题研究:理念、规则与实证》(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下称“丁书”)所采用的观察视角。  相似文献   

10.
对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我国现行的破产重整制度可从三大方面进行完善:在审查适用时,应当把限定重整的适用范围和 "有重建的希望或价值" 增加为重整申请的审查标准;在适用重整过程中,应增加债权人为重整计划的制定主体,在现有基础上细化对"债权人分组"的规定,从立法上明确重整计划的"通过标准";在监督方面,鉴于我国破产案件的一审终审制,应建立明确规定债权人与破产管理人共同作为监督主体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1.
现行破产重整制度因平台企业主体和债权人主体认识存在误区且缺乏互信、重整程序模式较为呆板而难以达到挽救企业的目的。将预重整制度引入平台企业领域,并结合平台企业的特殊性,从赋予多方主体程序启动权、界定预重整制度与邻近概念的关系、尊重私人意愿的同时尊重审判执行活动、确立禁反言原则并完善救济程序等方面对预重整制度进行改造,从而构建适用于平台企业的预重整制度,凸显其连接破产重整程序的桥梁纽带功能。  相似文献   

12.
新<破产法>构建重整制度后,上市公司成为了适用该制度的主要主体.破产重整虽以社会利益为首位,但仍应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平衡保护.本文以新<破产法>实施以来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的2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实证分析指出,在买壳上市的模式下,债权人由于不能分享上市公司壳资源所带来的价值,其利益实际上是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对此,应该修改现有的债权人重整利益是否合理的评价机制以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认为主动拯救濒临破产的企业 ,使其得以再生 ,同时 ,又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使债权得到更大的满足 ,不宜采用破产制度 ,而应采用企业重整制度。本文并对企业重整制度的内涵和公司重整计划内容的规定进行了阐释。  相似文献   

14.
公司重整制度在我国最新的破产法中被引入,这意味着重整制度在我国的正式建立。重整的目的是拯救面临困境的企业,也是为了避免由于大公司的破产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当下,如何平衡社会利益、债务人利益和债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各国立法者的一大挑战。本文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评析新破产法规定的重整制度中关于债权人利益的相关保护机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对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更好地完善我国的重整立法。  相似文献   

15.
为了确保破产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和谋求社会整体利益的重整制度价值日标的实现,各国企业重整立法多限制担保物权在重整程序中的行使,从而使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在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得以排除。重整程序在限制担保物权行使的同时,亦应对担保物权人合法权益给予相应的救济与保护。  相似文献   

16.
破产法的首要作用和直接功能 ,是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正清偿。其中 ,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是破产程序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在制定新破产法时 ,一方面要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 ,另一方面要设立监查人制度 ,以使我国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得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重整制度在预防企业倒闭解散、实现债权人和股东的双赢、维护社会安定和正常的交易秩序等方面有积极作用,在复杂性和风险性上存在不足。我国正在修订的《破产法草案》对重整制度进行了规定,但在重整的适用范围、债权人的保护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方面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8.
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重整制度的首要目的在于预防破产、保存企业。重视对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已成为执行当代破产法的一大趋势,应体现并贯穿于公司重整制度自始至终的每一环节。  相似文献   

19.
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公司重整制度的首要目的在于预防破产、保存企业。重视对债权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已成为执行当代破产法的一大趋势,应体现并贯穿于公司重整制度自始至终的每一环节。  相似文献   

20.
我国企业破产法中新增的重要内容——破产重整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实施多年,但在我国的实施才刚起步,效果尚需观察。传统清算等破产法律制度给人们造成的固有思维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重整制度的理解与适用。重整制度的产生和立法价值旨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重整制度与债权人利益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复杂利益格局中处理好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债权人的利益,需要正确、恰当地把握利益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