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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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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凤凰厅城崛起 ,成为大湘西首都。辰沅间楚文化中巫风最盛的一支随着辰沅人大量涌入与城区原有土蛮文化汇集、整合与张扬 ,从而使楚巫文化得以在近世闪耀出一抹奇幻夺目的回光。本文系作者书稿《沈从文与湘西》第二部分《论凤凰文化》的导论。其他各节为对凤凰宗教、风俗及民间艺术的述描和解析。此导论曾作’98国际沈从文研究学术讨论会论文提交大会  相似文献   

2.
芦笙舞是苗族人民祭祖或节日、喜庆的主要舞蹈之一,芦笙与芦笙舞在苗族地区的历史源远流长、积淀深厚并独具特色。苗族芦笙舞具有专业性、审美性、艺术性等特点,应当注意保护、抢救濒危的苗族芦笙舞。  相似文献   

3.
<正> 明清年间湖南与湖北一样被称为“楚”,湖南被称为“湘”还是后起之事.但因本文讨论的范围局限在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之内,故而只用“湘”,不用“楚”,以免读者在地理概念上一时无所适从.明代湘西土家族地区属永顺土司保靖土司桑植土司管辖,苗族地区则属辰州府(府治沅陵)管辖.清初改土归流之后土家族主要在永顺府,永顺府辖有永顺、保靖、龙山桑植四县,后来永顺又划出一部分成为古丈坪厅,即今古丈县.苗族主要在辰州府,具体所在为永绥厅(今花垣)、乾州厅(今吉首)、凤凰厅和古丈坪厅南部.  相似文献   

4.
<正> 清朝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是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值得研究.本文试图根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个县的清代县志和辰州、永顺府的清代府志以及湖南省志中的有关记载,略述清朝政府对这个地区改土归流的一些基本情况.改土归流的社会背景湘西少数民族地区,世世代代居住着土家族、苗族和白族等少数民族.清初,“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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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历代的封建统治者,大都对苗族抱着歧视的态度.他们认为苗族“非我同类,鄙夷而不屑教.”因此很少在苗族地区设置学校,发展教育事业.据《湖南通志》记载,湘西苗族地区迟在南宋绍兴年间才建起了自己历史上的第一所学校———东洲书院;元、明两代也只在该地区增建了三所学校,即沪溪县学辰州府学和五寨司学(后改为凤凰厅学),而且这些学校时兴时废,形同虚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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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縻制度时期的土家族经济李干周祉征两宋时期,朝廷以辰州(今湖南沅陵)、沅州(今湖南芷江)为据点,开展对湘西、黔东、鄂西、川东土家族地区的经营,继续推行“树其酋长,使自镇抚,始终蛮夷适之”的羁縻政策。在荆湖路设置三十八个羁縻州,夔州路设四十九个羁縻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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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为数不少的古代文献,都有苗族在历史上曾有过犬图腾崇拜的记载。晋干宝《晋纪》曰:“武陵、长沙、卢江郡夷,盘瓠之后也,杂处五溪之内。”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沅水》称:“今武陵夷即盘瓠之种落也”。隋黄闵的《武陵记》载:“武陵蛮七月二十五日祭盘瓠”。唐《元和郡县志》道:“辰,蛮夷所居也,其人皆盘瓠子孙。”宋朱辅《溪蛮丛笑》说:“五溪之蛮,忤盘瓠种也。”《大明一统志》载;“辰之沅陵,壤杂苗僚,祖皆尊盘瓠。”盘瓠故事始见于东汉应劭的《风俗通义》,其后记述盘瓠文化的古籍就屡见不鲜了。从盘瓠故事的内核来考察,这些记载亦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因为武陵蛮中一些少数民族在历史上确实有过犬图腾崇拜。  相似文献   

8.
湘黔苗民乾嘉起义以后,清王朝征湘西苗族地区实行了一套“防苗”、“安边”的政策措施,历史上统称之为“屯政”。举办“屯政”,不仅对清王朝镇压苗民反抗,恢复和加强对湘西苗族的统治起了很大作用,而且对整个湘西苗族地区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但长期以来我们对此缺乏必要的研究,对于当年在湘西举办“屯政”的具体情况若明若暗.有的著述当涉及这一问题时,甚至概念不清,内容混淆,按照某些不确切的报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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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如何治理湘西苗区,笔者根据史书记载,作些探讨。一、笼络利用土司湘西苗区是西南夷的组成部分。汉代,统治者在这里就采用了“以蛮治蛮”的政策。到了南宋嘉泰年间,在湘西苗区的一些地区,选择有智勇为苗民所信服的苗人立为酋长,借补小官,镇抚苗民。土生土长的酋长,既知苗民的风俗习惯,又熟悉苗区实情,统治苗民虽然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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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苗族诗人潘俊龄的诗集《吹响我的金芦笙》,已于1981年1月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本诗集,富有苗家的乡土气息,苗族风情,特别浓郁。 《吹响我的金芦笙》的民族特色,首先表现在抒发了真挚深厚的民族感情。 民族诗歌通过抒民族之情来表现民族精神。潘俊龄的这本笙歌集,读来使人明显地感到民族感情奔放洋溢,民族精神溢于言表。苗族民间有句谚语:“芦笙一响,心里发痒”。苗族人民爱芦笙,是因为几千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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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入乡问禁”、“入乡随俗”,这在少数民族地区尤被尊重。为什么要问禁、随俗呢?原来民族地区的禁忌就是“法”。违禁被看成是违法。同样,民族风俗习惯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败俗也被看成是违法。只有问禁才能知法,只有随俗才是守法。湘西苗族禁忌是苗族习惯规约和行为规则,是苗族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区域性的苗家意志的反映,并通过管理机构确认的、以禁忌形式出现的习惯法,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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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人民能歌善舞,芦笙舞是主要的舞蹈形式,很有代表性,且历史悠久。唐·樊绰的《蛮书》载:蛮人“处子孀妇,出入不禁,少年子弟春夜游行闾巷,吹葫芦笙或木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以相呼应合。”《宋书》载:“西南牂牁诸蛮来贡方物,太宗招见其使……令作本国歌舞,一人吹瓢笙,如蚊蚋声,良久,数十辈连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询其曲,则曰‘水曲’。”苗族的“水舞”和“鱼粼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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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芦笙文化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苗族芦笙文化的发展、芦笙在苗族生活中的重要性等作了分析。认为芦笙文化是苗族的象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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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苗族地区在清代中后期被纳入王朝国家的行政版图后,随着地方治理的深入,湘西苗族人逐渐放弃了传统的“跳鼓脏”与“椎牛”祭祖仪式,继之以对家先的“墓祭”。仪式的取舍反映的是湘西苗族人为满足生活需要对神圣权能的选择,在此过程中,湘西苗族人对于家先信仰的价值进行了重述。王朝国家推行的神明信仰是包含了神明的神圣权能与价值的结构性网络,民众通过对神明价值的再表述以及将仪式与地方传统结合的方式,将本地传统编织进结构性网络,并保持了地方文化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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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黔土家族族谱追述先祖渊源,均肇祖中原尧舜五帝。但是,其中的部分显姓豪族自先秦秦汉以降世居长江三峡及酉、辰、巫、武、沅五溪山地,早期为南方盘瓠、巴■古姓,隋唐以后为“峒蛮”首酋,至近代汇合为土家族,其发展脉络明晰。土家族族谱所述先祖渊源实即冒籍中原华夏,乃西南少数民族汉化进程中的文化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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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湘西苗族人民生活中保留着许多崇拜祖先的风俗,这些风俗对研究湘西苗族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现就湘西苗民的“阿普苟尤”、“奶滚妈苟”的风俗略述如后,以引起研究湘西苗族的专家们的兴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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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中经常出现“武陵”、“五溪”合用,以称呼武陵地区蛮族的情况。因频繁使用“武陵五溪蛮”之名称,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似乎武陵地区就是五溪地区,二者为同一地域的两个不同名称。与此同时,武陵蛮也就是五溪蛮。其实非也。以两汉论之,武陵郡包括今湘西、鄂西南、川东南、黔东的广大区域。武陵主要是因郡而名,并主要指两汉时武陵郡的范围,而非后来辖县仅二的小武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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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河高腔目连戏将宗教与世俗两种不同的文化融为一体,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特征。戏中所蕴含的巫傩文化、灵魂信仰以及民俗生活都是民众的世俗精神的展演,因为它的创造者、表演者、欣赏者都来自于民间,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宗教化的世俗生活。辰河高腔目连戏已演变为一种民族性、历时性的活态文化,是湘西辰沅流域民俗生活的文化表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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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榔”是苗族人民集议重大事情的会议。各地苗族对“议榔”的称谓有所不同:黔东南苗族称为“构榔”;广西融水苗族称为“埋岩会议”,湘西苗族称为“合款”;云南金平苗族称为“里社会议”。“议榔”所订的公约被称为“榔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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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苗族鼓舞,作为我国苗族地区最独特的舞蹈艺术,现已被入“全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文章对苗族鼓舞的神韵、表现形式及音乐特色作了详细的分析阐释,通过回顾苗族鼓舞发展历程,指出苗族鼓舞要在继承传统中不断创新.走一条持续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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