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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意在指出其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定位于广义辩护人,而且应有效地保护其会见权;在起诉阶段应有广泛的阅卷权和平等的调查取证权;在审判阶段应重视辩护材料和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这样,有助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
选择合理、可行的辩护方案是律师搞好刑事辩护的关键。律师选择刑事辩护方案应遵循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择优以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三大基本原则。据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所应选择的辩护方案按最优到次优顺序依次是不起诉方案、轻罪起诉方案、减轻处罚起诉方案以及从轻处罚起诉方案等;在审判阶段则是无罪判决辩护方案、轻罪判决辩护方案、免除处罚辩护方案、减轻处罚辩护方案以及从轻处罚辩护方案等。  相似文献   

3.
律师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角色和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应当享有十分广泛的诉讼权利。但现实中的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 ,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会遇到种种制度性障碍。主要是侦查阶段忽视律师的辩护地位 ,造成律师执业难 ;审查起诉阶段限制律师的辩护职能 ,使辩护律师无法辩护 ;审判阶段轻视律师的辩护意见 ,削弱了律师的辩护作用。为了保护受刑事追诉者的权利 ,彰显程序正义 ,实现司法公正 ,必须通过修改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来改造并重新构建律师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从审判阶段提前到了侦查阶段,这对于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促进我国刑事司法的民主化、科学化,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陷.我国刑诉法应明确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以辩护人资格和广泛的诉讼权利并给予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5.
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刑事系统和谐运行,以在惩治犯罪伸张正义的同时,尽量减少因此付出的社会成本,消除由此产生的社会对抗性,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环节,以及罪犯服刑改造的过程中,对刑事系统和谐运行,具有独特的作用.为发挥律师对刑事系统和谐运行的积极影响,我们应完善律师辩护制度,转变观念,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刑辩律师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6.
我国1996年刑诉法确立了时间提前但作用有限的侦查阶段律师准入制度。时间提前是保障人权思想的亮点,而作用有限则是打击犯罪,规避律师隐性危险的需要。这种变革在当时无疑是立法的进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司法实践中暴露了越来越多的问题,严重危及到刑事被控方权利的保障和辩护职能的发挥。以审前程序人权保障的视角,围绕我国侦查、起诉环节中辩护制度的疏漏,提出了应确立的司法理念和完善立法之举措。  相似文献   

7.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作为一项具有“天然缺陷”的制度,必须依靠有效辩护理念作为其程序运行的支撑,以弥补其程序正当性。我国刑事缺席审判中律师有效辩护存在会见权缺失、调查取证权阻却等问题,辩护律师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充分保障、制定辩护律师的准入标准,利于推进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8.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以攻代守"地对付政府检控方的辩护方式,也就是通过指控侦查人员的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将"政府置于被告的地位让他为自己的非法行为受审"。侦查阶段应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起诉阶段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大小陪审团之经验,构建中国听证式检察审查会。审判阶段之程序性辩护以程序瑕疵和程序无效为两大类而展开。  相似文献   

9.
是否允许“刑事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是涉及执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也是立法界、法学界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拟限定“辩护人”为律师的前提下,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立法精神,律师辩护的作用与意义,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体系中的地位与任务,以及在侦查阶段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合法权益可能受到限制、剥夺与侵害的情况等几个方面,探讨“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辩护”的必要性,并进而对律师在这一诉讼阶段的辩护职责、权利与义务,工作内容与活动方式,提出若干原则设想,以考察律师在侦查阶段参加诉讼活动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分析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履行辩护职能时的种种制度性障碍,为今后完善刑事辩护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具体的事实论证。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探讨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律师自侦查阶段以辩护人身份开展工作、充分行使律师会见权、充分行使律师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注重在法庭审判阶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个方面论述,阐释了律师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刑事司法公正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随着2017年10月《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出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率先在北京、上海、浙江等8个省(直辖市)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对提高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对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试点地区对辩护律师的认识还存在着偏见,刑事辩护全覆盖对律师数量以及辩护质量等方面也提出了诸多挑战。我国在今后的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充分吸纳试点地区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采取消除观念偏见、逐步增加律师资源数量、稳步提升律师辩护质量、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以及探索资金来源多层次化等保障措施来逐步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  相似文献   

13.
新《律师法》没有明确规定侦查阶段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侦查阶段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对于促进侦查权的规范运行,维持控辩式审判结构,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侦查阶段的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宜辅之以自行调查取证权。为此,应加强对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的程序保障,有限制地放开侦查阶段律师获取案件信息的其他渠道。  相似文献   

14.
侦查讯问阶段的律师在场权作为扩大被追诉人辩护权和遏制刑讯逼供的制度保障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律师在场权的固有特征和内在原理决定了其要受到一系列要素的制约和限制。首先,在保障供述自愿性的意义上,沉默权是律师在场权的权利基础和逻辑前提,沉默权的缺失势必会影响其效能的发挥。其次,我国刑事审判前程序中裁判权缺失的诉讼格局影响着律师在场权的实施,刑事司法实践中侦查讯问的固有特征和律师的现实地位也阻碍着律师在场权遏制刑讯逼供的效能发挥。再次,巨大的口供依赖和口供补偿机制的匮乏,使律师在场权面临着被规避的风险。  相似文献   

15.
在弗莱伊案与库珀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从正当程序的立场,完整阐释了如何将无效辩护制度运用到答辩协商过程中。答辩协商是美国刑事司法的关键程序,被告人在答辩协商阶段应当获得律师的有效帮助,后期的公正审判亦无法治愈答辩协商过程中的程序性缺陷。认定无效辩护后,联邦最高法院决定将案件倒回到答辩协商阶段。正当程序视野下构建我国的认罪协商程序,应当重视该程序本身的独立性和相关当事人的参与性,尤其要强调律师在认罪协商中的有效参与。应书面记录律师在认罪协商中提供帮助的情况,保障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上诉权。  相似文献   

16.
侦查阶段是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种价值目标冲突最激烈的阶段,因而也是犯罪嫌疑人权利遭受侵害最危险的阶段。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利和完善刑事诉讼结构,必须更好地完善律师在侦查程序阶段的辩护权。针对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赋予律师在侦查程序阶段的在场权、申诉权,同时扩大律师的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17.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应当是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对于提高律师的辩护效果、更好地维护被追诉人的权利具有重要的作用.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明确了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扩大了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但对于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是否享有调查取证权,法律规定得比较模糊,2012年底新出台的法律解释对此也未明确规定,由此而带来了诉讼实践问题的产生.因此,立法上应当明确规定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并进一步细化制度设计,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司法保障和救济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8.
会见权既是嫌疑人权利也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它有助于嫌疑人辩护能力的提高和律师辩护活动的展开。在司法实践中,会见权行使走入困境:会见启动难,会见需经批准成为常态,会见的主体、时间和次数受限,会见受监督。2007年修订后的《律师法》对会见制度作出了改革,确立了会见时仅凭“三证”规则,明确了“会见不受监听”规则。但其效果并不佳。而这一切的关键原因在于侦查组织和侦查程序的“诉讼化”的缺失。因此,我国会见制度再改革的重点也就在于,相应的侦查辩护救济体系的建立、看守所的中立化以及侦查阶段司法审查的建立。  相似文献   

19.
刑事审前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关系到程序的正当性及其刑法目的的实现.对于公、检、法三机关的权力设定和规制都有较大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笔者对于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重构提出如下思路:一是强化法律监督,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前程序中的主导地位;二是理顺检警关系,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三是完善辩护制度,加强律师在审前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完善起诉制度,扩大起诉裁量权;五是完善证据制度,建立证明标准和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20.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我国律师制度构建中一个有突出争议的问题。辩护律师所担负的职责、刑事辩护的特殊性以及我国刑事诉讼实践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方面为赋予律师这一权利提供了依据。在赋予我国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时,应借鉴有关国家的一些规定,作出科学规制,既明确赋于律师这一权利,又加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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